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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帅哥,你家英俊借我家潇洒用下 by 阿戳戳-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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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简庄说了什么,唯独没有劝他留下来。

  “平时多电话联系,没事儿一起出去玩,一起吃饭。”简庄拖着路明义的行李箱,路明义从他手里抢回来,路明明牵着狗一起出门。

  潇洒呆在门口,英俊怎么走了?

  英俊以为自己是去遛弯,上了电梯才发现,潇洒没有跟上来,趴在电梯里乱叫已然来不及。

  简庄拉住疯狂用前腿挠电梯门的潇洒说:“帅哥跟英俊有自己的家,你想他,我们可以去找他们。”

  不是故意眼睁睁地看他们离开,每个人降临在这个世界上,不单单是他一个人,人是群居动物,有爱人,也有亲人,我们无法剥夺他选择的权利,所以简庄放手,让路明义回家,但这不代表,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因此断送。

  简庄的思维真的很简单,一如路明义说他脑袋是简装的一样,他觉得他与路明义此时就像是一对还没结婚的情侣,不住在一块很正常。

  煲电话粥,约会吃饭看电影逛街都很正常,住在一块,那是结婚后的事。同□人不能结婚,那至少也要获得父母的同意,在路明义回去姐姐家住的这段时间里,简庄劝服了自己的父母,虽然被打的很惨,但好歹有哥哥在,没断了简家的香火。

  简庄给路明义去过很多通电话,没提这件事,两人聊着天,跟以前一样,说不上几句,就开始斗嘴,每回都是简庄服软,哄路明义开心。

  潇洒日日思恋英俊,尿尿时抬脚都没什么力气,唯有在电话里听到英俊的叫声,才复活一般,冲电话大叫。

  “帅哥……”记不清是第多少次打电话了,简庄在派出所里,看着桌上的时钟说,“晚上去吃大排档吧。”

  “今晚要出席发布会。”

  《再说一次我恨你》正式上映,路明义忙着宣传,没有宣传的时候,他也已各种理由推脱见面。简庄渐渐摸索出来,在路明义跟前,打电话可以,见面不行。他虽然纳闷,但不想路明义难做。

  路明义挂断电话,气得牙齿发痒,这个蠢东西,怎么还不跟自己表白。

  接近一个星期没有见到爱人的英俊,早没了傲娇的模样,有气无力地趴在路明义脚边,弱弱地叫了一声。

  “别用那种眼神看我,简庄在上班,潇洒不在他身边。”

  “汪……”声音弱得几不可闻。

  “你以为我心情很好吗?这个简庄,难道要我先开口……”路明义嘀嘀咕咕,陷入深思。

  屋外,姐姐跟姐夫不知道因为什么正在争吵,路明义趴在门口偷听。

  路明明说:“不可能,英俊跟明义一样是我弟弟,我不可能把他送走。”

  “可是你怀孕了!”

  “那又有什么关系?”

  “英俊身上的弓形虫对你跟胎儿都不好。”

  路明明气得冷笑:“你有没有常识,弓形虫在动物粪便里,你不□,弓形虫怎么可能会进入体内。”

  “你……你怎么说话呢!”

  路明义的姐夫是个温和的老实人,很少与人争吵,但老实人一旦坚持的事,就很难改变。路明义深知姐姐的个性,再这么下去,势必会吵翻天。

  他打开门走过去说:“姐,姐夫,你们别吵了,明天我带英俊搬出去住。”

  路明明错愕地看着弟弟,路家姐夫愣了几秒说:“明义,不用。”

  “不是你们的原因。”路明义低下头,片刻后,他坚定地抬起头,面带微笑地说,“简庄不是我的房东,他是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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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路明明带着路明义和英俊离开后,简庄像是一朵经过太阳暴晒过的花,枯萎着,以往总是直挺的脖子,如今耷拉着,潇洒好不到哪里去,也萎着,时常狗眼无神,趴在有英俊气味的狗窝里无病呻吟。

  周末,所里的傻大个结婚,简庄应邀担任伴郎一职。

  原本伴郎的任务是轮不到简庄头上的,可新娘喜欢狗,自己就有一只母哈士奇,听说简庄有公哈士奇后,死活闹腾着要两条狗给自己的婚礼做“花童”。

  傻大个求了简庄很久,简庄才叹着气答应。他跟路明义分开至今,他们除了电话,没见过一次面,参加别人的婚礼,看别人百年好合,对于他来说,太过刺眼。

  婚礼当天,简庄找出潇洒当初向英俊求婚的西装给它穿上,自己也穿上平时不常穿的西装。婚礼现场潇洒基本上很老实,除了那条母哈士奇偶尔靠近它时,总被潇洒一脚踢开,或者张嘴狂叫恐吓外,基本表现不错。

  陪新郎新娘向宾客敬完酒,简庄跟傻大个打了声招呼,说还要遛狗,再说带着狗吃饭不太方便,就走了。

  因为喝的酒里多半掺了水,简庄的意识还是很清醒的。回到小区,不着急上楼,带着潇洒在楼下遛一遛。

  起初潇洒走在后面,经过路明义曾经住过的那栋楼起,潇洒突然来劲,拽着简庄往楼里跑。

  人和狗都带有一丝希望,希望路明义带着英俊回来住了。

  一人一狗来到路明义曾经暂住的地方,简庄没抱大大希望,按响门铃。

  清晰的脚步声从里面传过来,突然间简庄紧张到了极点,他有种莫名的,无法形容的第六感——路明义就在自己身边。

  房门被缓缓打开,简庄笑起来,潇洒也跟着不安得动来动去,准备扑过去。

  可打开门的,是陌生男人的面孔。

  “找哪位?”

  “对不起,我敲错门了。”

  不是路明义,简庄失望的下楼。

  潇洒搭在树干上尿尿都没什么劲,天黑渐渐暗淡下来,简庄拿出手机,已经七点半了。

  “给帅哥打个电话吧。”

  简庄低头对潇洒说,潇洒抖了抖屁股,贴到简庄身边。

  “嗷呜。”有气无力的叫声。

  “让帅哥叫英俊叫两声给你听听?”

  “嗷呜!!!”潇洒猛地抬起头,不停地磨蹭简庄的小腿,讨好他。

  一直以来打电话,简庄总是避开问路明义什么时候回来的问题,路明义也从来不提,这个问题就像是一个埋藏在地底的地雷,触摸不得。简庄曾经想开口,却觉得路明义是个有主见的人,他也不能强迫别人,爱是包容,是磨合,而不是命令。

  可今天,看到幸福的恋人步入婚礼的圣殿,新郎亲吻着新娘的嘴唇。就算是用绑的方式也要把帅哥带回来的思想渐渐在简庄脑袋里生根发芽。

  路明义的号码排在最近联系人的第一位,简庄按下拨通键,回忆以前破过的绑票案件,心中开始筹划如何连人带狗一起绑回来。

  空白两三秒后,手机里传出嘟嘟的声音,背后在同一时间也发出路明义惯用的手机铃声。

  简庄机械的扭转身体,他瞪大双眼,不可思议地看着突然出现的路明义和英俊。

  “帅哥!”

  “嗷呜!”

  路明义笑着走过来,低头又看了潇洒一眼:“第一次看你穿西装,不错,跟潇洒一样帅。”

  “唔……帅哥!我……我……”

  “嗯?”路明义不慌不忙的看着他。

  潇洒猴急地扑到英俊的身上,离开时,英俊的毛长得差不多了,现在已经跟潇洒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一模一样了。

  英俊傲娇的让了一下,潇洒赶忙贴过去,第二次它便不再躲闪,在潇洒耳朵上咬了几口,才伸出藏在屁股下的尾巴,主动勾上潇洒的。

  对于英俊的主动,潇洒激动地差点儿失禁。

  反倒是主人这一次不如狗,向来神经粗大,什么都敢说的简庄突然畏畏缩缩起来。

  路明义等着他开口,简庄看看路明义,又看看狗。

  路明义笑了:“怎么,一个月不见,你比较想英俊?”

  “不是。”

  “那是什么?”

  “帅哥!”简庄两手抓住路明义的胳膊大声说,“你家英俊借我家潇洒用下。”

  “好啊。不过,你先借我用下。”

  路明义左手牵着英俊,右手拽着简庄的领带,嘴里用回娘家的曲调哼唱着“左边一只狗,右边一只狗,手里还牵着一个笨男人呀。”

  ——完——

  作者有话要说:七夕大结局!!【好巧……没有肉,不许打脸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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