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之雪by汪小苏-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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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雷克斯全身颤抖,他想伸出手触碰他,却被他一掌挥开。
“学长,对不起,我知道跟你没关系,这不是你的错,但是我好恨、好恨你,我恨你父亲,我恨你们!”夏雪的胸膛开始不受控制的剧烈起伏,他满脸眼泪,一遍遍挥开雷克斯伸过来的手。
心脏好像被扯成碎片,眼泪终于从雷克斯眼底滑落。
“为什么要让我遇见你?为什么不放过我?我妹妹……我妹妹才十四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夏雪蜷缩在地上放声痛哭,眼泪无止尽的下坠,双手紧紧环着胸口,仿佛如此,才能保护自己不被隐形的敌人击垮。
雷克斯站在那里,亲眼看着夏雪崩溃,他无声的流着泪,记得小女孩牵着自己手的感觉,记得她鼓噪着要他俩结婚洞房的可爱表情。
他闭上眼睛,听到耳边传来世界崩毁的声音,他不想睁开眼,这个世界疯了,夏雪疯了,所以他也不想保持正常,他不能丢下他一个人。
睁开眼睛时,雷克斯知道自己还活着,瞬间,一股深不见底的绝望紧紧缠绕住他。
“你还好吗?小斯,你吓死妈了。”
曾少妘无助的啜泣声,让雷克斯原本就头痛欲裂的脑子更是变本加厉,他蠕动下唇瓣,想象征性的安慰母亲,眼角余光则瞄到站在一旁的雷焰,这个男人用一如既往的表情回望他,空气里也只听到曾少妘断续的啜泣声。
“他人呢?”雷克斯开口,惊讶自己的语气如此平静自若,也许他已经疯了,如自己所愿的疯了。
“不知道,不要见面不是比较好吗?”
雷焰的声音敲在雷克斯的耳膜上,让他想起小时候出国听到教堂敲的丧钟,那是引渡死人、安抚活人的钟声。
“他还活着吧?”这次他望着男人的目光,超乎想象的执着。
只有这件事是重要的,他只在乎这件事。
只要夏雪还活着,就算他们永远无法再见面都无所谓。
“当然还活着,我又不是杀手。”雷焰走向床边,把妻子扶起来,“我们出去让他好好休息吧。”
雷克斯望着他俩的背影,突然牵起唇角笑了。
夏雪还活着,至少,他还活在地球的某一个角落。
这样,就够了。
他们在一起四天,这是一段短到不能再短的恋爱,短到连悲伤哭泣的时间都没有,一切就结束了。
第七章
走出舱门,属于台湾亚热带气候特有的闷热跟粘腻感扑面而来,雷克斯从空姐手里接过手提箱,转身望着背后的人。
“包包让我拿吧,媛。”
“谢谢。”洪晓媛朝他露出一个微笑,一边把手上镶满水钻的粉色皮包递给他。“哇,我还没走路就已经开始流汗了,雷。”
雷克斯歪着嘴,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
“我们离开这里太久了。”
机舱里的空姐们望着两人并肩而去的身影,统统聚在一起聊最新八卦。
“那不是雷氏集团欧洲分公司的总经理雷克斯吗?他身边那个女的是谁?”
“我拜托你,都没看经济日报吗?那是他的贴身秘书洪晓媛,两人这次回台湾就是要办理结婚的事。”另一个空姐白了一眼道。
“还真的有这种郎才女貌的组合啊?我认识很多大公司的小开,怎么都没有雷家兄弟这种极品帅哥呢?”其中一个不平的抱怨。
“因为雷家的祖父有四分之一英国血统,蒋家第四代的孩子们也是一样,这种混到外国血统的小孩就是漂亮,更遑论雷焰总裁跟夫人都长得那么优了。”一个声音出现在众人后方,大伙儿一回头,都倒抽了口冷气。
“座舱长!”
“八卦够了,可以干活去了吗?”在座舱长皮笑肉不笑的锐利眼神中,大伙儿只用一秒就鸟兽散尽。
“雷,这件好看吗?”
雷克斯闻声抬起头,他的未婚妻身穿一件淡粉色的小礼服,胸口跟裙摆都很精致的缀上碎钻及刺绣,巧妙融合中西风味。
这件全部手工缝制的小礼服,出自当今华人世界最有名的女装设计师凌以姿之手。
“转一圈我看看。”放下原本翻阅的“世界经济”杂志,雷克斯微笑鼓励。
洪晓媛听话的转了一圈,在裙摆翻飞时,竟然闻到淡淡花香。
“这是特别的设计,在剪裁处放上少许用精油浸润过的干燥花瓣。”店员小姐随侍一旁,给予说明。
雷克斯望着她脸上幸福的笑靥,现在的她就像一个花仙子,在群花中缤纷美丽的飞舞着。
她脸上的微笑,常常会让他想到一个人,那个人曾经用一模一样的表情对他说——
学长,我好幸福。
他们曾经如此清晰又确定的看见了幸福的形状,他的双眼在夕阳下,反照出金黄的颜色,在盈满柔和月光的夜里,却变幻成神秘的深紫色。
七年了,离开那个人已经七年了。
他曾经去夏雪打工的地方喝酒,但是除了夏雪,没有人调得出“夏雪”,而除了“夏雪”,其他的酒精饮料,都无法填满他日渐萎靡孤寂的心。
他一个人坐在吧台前,望着吧台后方调酒的小弟,前方的桌上永远只有一个空杯,里面什么都没有。
他去了三个月,每次都只点一个空杯,然后在那里坐一个晚上,让店内昏黄的灯光,完美的把他的脸隐藏在暗影中。
他总在曙光乍现时离开那家店,每一次推门而出的时候,听到门上挂着的风铃响起,都会恍惚出神。
夏天的风铃,这个名字属于一个小女孩,一个甜美得像天使一样的小女孩。
夏雪跟他的母亲消失得很突然,他们住的房子原本就很简陋,东西也不多,房东还是在收房租的时候发现大门敞开,桌子上放了一个信封袋,里面放着上个月的房租跟一封信才知道,那是一封不算是信的信。
谢谢您的照顾。
信上就这句话,没有别的东西,就像驶过湖面的船,在涟漪散开后,不留任何痕迹。
台湾很小,但对于隐藏两个人来说,还是绰绰有余。
雷克斯曾经派人暗中寻找夏雪母子,就算再也无法明着见他,还是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就这样寻找了两年。
有一天晚上,雷克斯坐在法国的史特拉斯堡前面喝咖啡,突然听到一个街头艺人唱着中文歌,他非常惊讶,走过去询问,才知道这首歌的原唱者,是台湾的一个歌手,歌名叫做“放过你自己吧”。
放过你自己吧,诚实一点面对。
放过你自己吧,勇敢一点面对,不如好好的说再见。
雷克斯安静的坐在那听着歌,眼泪顺着脸颊滑落,这里没人认识他,他可以尽情释放积压已久的痛苦情绪。
那个街头艺人唱完时,发现桌上摆了一张五十欧元,而那个喝咖啡的男人已不见踪影。
隔天,雷克斯飞往德国,在分公司里见到一个让他惊讶的人——洪晓媛,才知道原本念音乐系的她特地去念了MBA的硕士学位,只为了成为他的左右手。
他们从最普通的朋友开始当起,慢慢成为工作上密不可分的伙伴,一段时间之后,他开始约她出去。
两家的父母都欣慰有这样的结果,带着一颗祝福的心,望着这两个天作之合。
他们约会、接吻、爱抚,但雷克斯在他俩交往的第三年才碰她。
他俩的第一次结束那天,雷克斯悄悄从床上起来,望了一眼沉睡中的她后,走出门去,坐上他的宾士,沿着莱因河一路狂飙,直到晨曦来临,第一道刺眼的金光直射他的眼帘。
回到住处的时候,洪晓媛担心的坐在客厅,看到他回来,马上落下眼泪。
我以为你后悔跟我发生关系。
她抽抽噎噎的吸着鼻子,鼻头有点红。
我只是突然想抽烟,但是沿路都没有卖,所以才开到隔壁镇去。
他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一包FUSION,庆幸没有忘记替自己准备一个理由。
真相总是伤人,过去的他伤了很多人,那些曾经跟他在一起,被他一脚踢开的女人,那些被他用恶势力压榨的人们,还有他。
他毁了他的一切,如果不是他的出现,他不会成为父亲的目标,夏铃就不会延误诊治,不会只活了十四岁就香消玉殒,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跟洪晓媛发生关系不是因为想要她,这一切只是为了消除她的不安,她一直觉得他不碰她是因为自己魅力不够,他了解这种感觉,所以他抱她,仅此而已。
如果抱她,就能让她幸福,那么他就会幸福,除此之外,他不知道自己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他已经毁了太多人的幸福,所以他至少要给晓媛幸福。
为什么你要这样对他?他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们?
夏雪消失的第三天,他终于忍不住对雷焰大声咆哮,全身颤抖。
那时他真的很想扑上去勒死这个男人,他不在乎杀了亲生父亲会不会被判死刑,他已经不在乎任何事。
雷焰沉默的望着他,缓缓开口。
你可以继续这样自怨自艾,或者努力一点站起来,让雷氏企业成为你自己的帝国,到那个时候,你再来跟我谈“为什么”。
望着慢慢滑落到地上的他,雷焰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去。
从那一天起,雷克斯就变了。
他把这十年来公司所有合作对象的案子,全在一个月内硬塞进脑子里,包括公司对各种情况的处理方式,及这十年来的规画走向。
他很少睡觉,一坐在车上,就拿出预录的演讲来听,他知道自己对经营完全没有概念,最快的方式就是踏着前人的肩膀往上,尽可能的利用找得到的所有资源,因为他是雷家人,寻找资源对他而言完全不是问题。
他像掉进米缸的老鼠,生吞活嚼任何可以“吃”进脑子里的东西,不能理解就去翻书,或请教公司资深的经理们。
之后整整七年,他没有跟雷焰讲过一句话,高中毕业后离开台湾,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对他而言,台湾已经成为一个充满回忆跟伤痛的地方,他在那里遇见他又失去他,承受了父亲的背叛,忍受着被过往包围,醒来时空虚到谷底的每一天。
失去一切的他,发誓要站在商界顶端。
没有了回来的理由,他在异乡飘飘荡荡,每个月都住在不同的城市,甚至国家,昨天醒来从公寓望出去是圣母院,明天就换成了史特拉斯堡,久而久之,他已经练就了在哪里醒来都无所谓的技能,如果无法沟通,还有微笑跟肢体动作这个世界共通的语言,就算真的沟通不了也不要紧,对现在的他而言,已经没有什么能真正伤害他。
他戴起了面具,跟他曾经最痛恨的父亲一样,但他知道他模仿那个男人只是为了超越他,为了可以面对面质询他的那天到来。
这七年来,他惊讶很多感觉似乎慢慢在褪色中,很多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答,但他已经不在意,很多伤痕依旧没有复原,但他已经懒得用绷带或消炎药水去裹敷,就让它摊在空气中,结下硬硬的痂,在皮肤表面留下凹凹凸凸的难看疤痕。
反正生活就是这样,人生就是这样,知道了原因又如何?错过的不会再回来,失去的无法复得,那么知道跟不知道,其实只是差在一个执着。
问题是,就算他已经不想知道父亲当年为了拆散他跟夏雪所做的种种恶行是为什么,他也无法让夏铃复活,无法让夏雪心底留下的疤痕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