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腚的人参不需要解释-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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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前,他酒后一时冲动去了以前的老相好李默家。四年前伍运风在C国大陆上大学的时候,李默是那个城市最有名的地下club最红的MB。伍运风花了很大功夫才将李默泡到手,因为他“值得”伍运风花心思。
以伍运风的风流性子,时隔四年回到这个地方,在办完正事闲下来之后,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李默。
在一个酒吧里与一个年轻男孩调笑到半夜,又喝了些酒,在李默家楼下扯乱衣服,伪装成醉得一塌糊涂的模样,他这才在那破旧的楼道中摸黑上楼。
敲门,心中保留着万分之一的希望。
当年李默似乎说过“会等他”,不晓得那个小骚|货究竟有没有等他的耐心。
身为东南亚最大的黑势力家族的嫡系子孙,伍运风平日的一举一动都处于黑暗中那些眼睛的隐形监控中。他知道自己不能动情,也从未在这种事情上犯过迷糊。对李默,伍运风只是抱着玩玩看的心态,尽管,李默对他付出过一片痴情。可惜,李默那片真心注定要喂狗了。
伍运风自嘲地想道,他喜欢的只是李默滚烫的身体,欣赏的也只是李默那能够轻易使他飞上云霄的口口功夫。李默对他而言,只是一件比别的玩具更好玩的玩具;说到底,再好玩的玩具,也还是玩具。
想象着重新与当年那个痴情又热情的李默相见,伍运风心头已是一片火热。
敲了几下门,门内毫无反应,似乎是无人在家。
伍运风又象征性地喊了几声,正欲撤退,却忽然发现光线灰暗的楼道里有一个白生生的人影从黑暗中“飘”了上来。伍运风当场就被吓出了一身白毛汗,待那脚步轻盈得连一丝响动都没有的人“飘”至伍运风眼前的时候,他才借着楼道里昏暗的光线看清楚。来人并不是传说中的“阿飘”,而是一个肤色比常人白了许多个色调、无限接近于白瓷那种无机质色泽的标致少年。
伍运风那颗被短暂惊吓到的心顿时活络起来。
他想,就算今天没有遇到李默,遇到这个白瓷娃娃一样的漂亮小人儿也不错。哦,伟大的艳遇之神,感谢你的眷顾!!!
可惜,伍运风脑子里的念头还没转完,就被那漂亮小人儿用莫名其妙的手段放倒了。
等他带着怨念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看到了李默——看他时眼底依旧带着痴恋之情的李默!而那个用不知名的手段将伍运风放倒的白瓷般纯净无暇的小美人——则是李默圈养在家中的“弟弟”!
得来全不费功夫,伍运风这么想着,对李默将来之前就编好的谎言兜了出去……
*********
随后的事情进行得很顺利。
伍运风没费多大力便重新取得了李默的信任。
四年了,李默竟然一点都没有长进,依旧与四年前一样好骗。这念头在伍运风脑子里转了一下,使他内心产生了一种少有的愧疚感。可惜,伍运风那颗心简直就是个冰坨子,根本不会因为偶尔的一次春风吹拂而融化,露出其中已经冻得又冷又硬的心脏。
他对李默的愧疚仅仅支撑了一秒钟,便被猎奇的心思彻底打败。他这半辈子执着于收集各种美人,却从未见过有哪个人像李默收养的这名少年一样奇特。是的,奇特。神态气质言行举止,全都带着一种强烈的违和感。无论处于什么样的环境,都显得与周围环境极不搭调。
伍运风暗自猜想,李默收养的小情人大概是从某个异次元空间里捞出来的,那奇异的气质动人心魄!
如果硬要说出一个详细的感觉,那么伍运风只能说——李默养的那只小野猫大概不是人。嗯,他的意思是,小野猫浑身上下没有半点烟火气,看起来不像真人。
伍运风没有想到,他胡思乱想中已经无限接近了真相。
地球名为李九一的家伙骨子里确实不是人。
所有蛋星人的原核形态都是鸟类,其具体外形差异取决于蛋核的颜色与属性。蛋君的本体是一只外形酷似火凤凰的鸟,轻羽御风,火焰加身;只不过某只蛋星人的蛋核是罕见的银色,所以“鸟羽”乃至鸟羽外的“火焰”也是银色。大约……可以看做是一只迷你版的白化火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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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伍运风当然不可能知道,他知道的只有一个无比悲催的事实:经受过特殊训练的自己被李九一那个看似毫无危险度的小孩放倒了!失手于李九一这样的纤细小孩,令伍运风觉得十分丢脸。更丢脸的是——他想破了脑袋都没想明白他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中招的!
14
14、第 14 章 …
将昏睡过去的伍运风拖到床上,跑去酒店前台借了支签字笔在伍运风脸上写下歪歪扭扭的“淫|贼”二字,又从他钱夹里抽出回学校的打车钱,我这才心满意足地“拍屁股走人”。这次之后,伍运风再也没在我早起刷牙的时候骚扰过我,也没再对我讲过什么小男孩采蘑菇的下流故事。
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极有规律。
李默用他头一个月的薪水给我买了辆电动车,那东西现在是我的代步工具。
早上五点半,我会被李默从被窝里拖出来,穿好运动衣与他一起去小区周围跑步。半小时后回家,吃掉伍运风做的早餐,然后与李默一同出门:李默坐公交去上班,我骑电动“破驴”去上学。破驴是我在学校唯一的朋友董玉林给我的电动车起的昵称,因为不适应地球的交通规则,李默也没有特别叫我学过,所以骑上电动车的头一个星期,我的新车便因为频频的车祸变得坑坑洼洼,有条空心管甚至还被撞得扭成了麻花。
我的实际反应速度是地球人的好几倍,可惜我的假体工作效率有点低,以至于车祸发生时我基本来不及拯救我的小破驴。
董玉林将他从家里带的零食从桌子底下塞给我,用厚厚的一摞书挡住脑袋,悄声对我说:“话说你可真命大,你那小破驴都快被撞报废了,你居然还这么完整。”
我点头,从那兜零食里抽出一袋核桃仁,趁老师不注意的时候迅速丢进嘴里。
董玉林是我进入学校后第二天认识的朋友。
他似乎与我一样不合群。
据说每次考试他都是全校第一;据说他参加省市一级的比赛从未拿过第二名;据说每天来接他的车都是不下一百万的高级品种;据说他的皮相迷倒了全校乃至周边学校一大坨女人;据说他老爸是整个XX市乃至全国都有名的富豪;据说他老妈的娘家背景雄厚;据说他的眼神可以杀死许多人……
以上这些“据说”都是董玉林本人告诉我的,所以我对“据说”这个词很怀疑。
在我心目中,董玉林是个自大又迟钝的地球人。
说他自大,是因为他第二天将我原本的同桌赶走自己坐下之后,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好我是第一名。苏老师让我来帮你补习功课,不过我没时间。你可以选择从我这里领些钱自己去报个课外补习班或者……”
董玉林“或者”了许久,也没有说出“或者”这个词后面的内容。
直到上课铃响起,他才呆愣状问我:“喂,你的眉毛是假的对吧,你的皮肤也是假的对吧,你戴了仿生美瞳对吧!哦!卖糕的!你是用树脂磨成的假人吧!”
我恼怒地斜睨他一眼,低声回骂:“你才是树脂磨成的!你全家都是树脂磨成的!”
董玉林居然伸手摸了摸我的手背,又将手指放在鼻尖下搓了搓,莫名其妙地惊呼道:“噢!噢!!噢!!!”
教室里所有的学生以及老师都朝董玉林投去惊诧的目光。
董玉林红着脸,纠结状解释道:“噢!!!对不起对不起!我的脚突然抽筋了!”
(ノ=Д=)ノ┻━┻掀桌!!!这个满口谎言的地球人~!我可以证明他的脚根本就没抽筋!
我是这么想的,于是我也这么说了。我怒视董玉林,大声道:“他撒谎!他的脚根本就没抽筋!”
久久的冷场之后,讲台前那个貌似是教授外语的老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打了个圆场:“咳咳,上课!”
班长下意识地喊了句:“起立。”
所有人,包括董玉林,全都站起来说了句“老师好”。
此事就此揭过,再也没人提。
我想象中众人对董玉林撒谎的指责一句也没有。我窝在教室一角,听着自己丝毫不懂的英文课,满脑子飘的都是“地球教育真失败”、“地球人品德普遍差劲”之类的念头。
*********
第二节课,董玉林就把他那张崭新崭新的书桌搬到了我旁边,笑得格外猥琐地说道:“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刚才多有失礼之处,请李同学多多包涵。”
然后他理所当然地在我旁边坐下,并伸出手来,笑起来露出八颗亮晶晶的白牙,握住我的手猥琐地上下晃了晃(后来我才知道那叫握手言和,是地球人的礼仪)。
(ノ=Д=)ノ┻━┻包涵个鸟!
我当场暴走,握紧董玉林的手,反方向一掰……
只听教室后方的角落里一个响亮的咔嚓声,然后从我前排那两个女生开始,沉默蔓延至整个教室。
董玉林面色灰败,豆大的汗珠顺着下巴落入已经被冷汗侵得半湿的衬衣上,那只握在我手里的手指甲紧贴着手背,以一种格外扭曲的姿态呈现在众人面前。
于是我上学的第一天就出名了。所有人都知道了某班的插班生上学第一天就拗断了小提琴专业大师级演奏家董家公子价值连城的右手。
于是之后的几节课,我悲催地被叫到苏老师的办公室,与董家请来的律师对坐的一下午,直到傍晚时分李默风尘仆仆地来到学校,才将我认领回家。
一路上,李默的脸色黑得几乎能拧出墨汁。进门后,李默二话不说就将我摁进沙发胖揍一顿,待他喘过气来,才问我:“你知不知道你闯了多大的祸?”
我怎么可能知道!
李默:“你快滚!有多远滚多远!我不认识你!”
我脸色骤变,当即死抱住李默的大腿,咬紧牙关死不松手。
“放手!滚!”
“不滚!”
“放不放手?”李默伸手抄起一个烟灰缸,对准我的脑门高高举起。
我犹豫了一下,却头脑发热地继续死撑着说道:“不放!”
“砰”地一下,我眼前出现了一大片血的鲜红。我的手指死死地抠进李默的皮肉里,神经质地尖声辩解道:“他摸我!!TMD是他先摸我的!为什么你不问原因就打我?”
“你他妈的有没有脑子?!”李默一字一顿地说。
我缩了缩脖子,瑟缩状看着李默,整个一副受欺压的无力小羔羊。
李默眼神闪烁了一下,松开了抓着我领口的手。
忽然,李默抽风地猛抓了几下头发,顶着一个大鸡窝头愤怒状冲我咆哮:“好吧好吧!我认栽了!明天我去和你那同学的律师商量赔钱的事!妈的,这下连老婆本都没了!!!”
我弱弱地举手:“那个……李默……”其实董玉林只是脱臼,连骨折都算不上,医疗费没有你想象得那么高。
可是没等我说完,李默就将我后面的话吼了回去:“你他娘的闭嘴!再多事,老子的养老钱都得被你赔出去了!”
我奋力点头,做乖巧状讨李默欢心。
李默一副想将我暴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