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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4部分

唐砖-第954部分

小说: 唐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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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娘的,还不如死了算了,铠甲摩擦着砂石地在短短的时间里就产生了很高的热量,他感觉自己的**和后背已经要被烤熟了,勉强翻个身子,让自己的胸腹着地,这样换着烤才感觉舒服一点。生死瞬间他很想骂娘,不知道自己到了防线之后会不会被彻底的烤熟。
    不过在他转头四处观察的时候,他忽然想笑,因为和他同样命运的还有很多,程三最惨,绳子套在脚脖子上,被拖着飞奔,正在大声的咒骂。
    有比自己还惨的,这就让他感觉舒坦了很多,地狱般的煎熬没有经历太久,陈数校尉从斜刺里冲杀过来,这是来接应将军的,等到拖着自己的战马放缓速度之后,他就立刻解开了绳子,用最快的速度脱掉身上的甲胄……
    有机会脱掉甲胄的人不多,程三就没有动弹,滚到他身边准备帮忙的时候才发现这家伙的臭嘴里插着一支流矢。
    被同伴架着穿过几十道铁丝网,程六手里依然紧紧地抓着自己刚刚脱掉的铠甲,刚才大少爷说了,今天估计是要血战到底了。
    驼城在疯狂的喷吐着弩箭,几乎在第一轮发射就将大食人的营寨大门彻底的摧毁了,在弩箭的覆盖下,刚刚停止铺路的辅兵,又开始拆卸残存的营寨木桩,如果木桩过于粗大,他们就会立刻挂上火药弹引爆,彻底的去除这些障碍。
    右面的高山山势险峻,猿猴难攀,但是左面的大山山势稍微平坦一些,大食人很懂得利用地势,重新在缓坡上列阵,不断地从山上滚下巨石,用来阻塞道路。
    驼城的阵势再次发生了变化,从一列纵队变成了三列,其中两列纵队齐齐的向山上发射火油弹,转瞬间就点燃了整座大山,山谷里的温度起了变化,灼热的气流打着旋上升,让驼城上方的热气球也跟随着打转,一声悠长的惨叫声传来,云烨抬头看见一个斥候手舞足蹈的从气球上掉了下来。
    该死的,早就告诉他们必须拴好绳子的,这混蛋仗着自己飞了无数次大咧咧的不在乎,这下子算是用自己的命诠释了绳子的重要性。
    太阳升起的时候,云烨的驼城已经向山谷里挺进了五里,十万大食人聚集在狭长的山谷地带,想要大规模冲锋都做不到,只能一次又一次徒劳的分兵向驼城进攻。
    看到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刘方担忧地说:”不知道程处默那里还能不能坚持,我们压迫的太狠了,我很担心他们狗急跳墙,一旦程处默那里顶不住,我们想要收拾优素福就很难了。“
    云烨再一次向幕僚下达了点燃左面大山的命令,没有丝毫犹豫的对刘方说:“没有问题,处默顶得住,命令刘正武加快行军步伐,只有我们迅速地碾压过去,程处默那里的危险才会减轻,刚才斥候传来消息,后面的大食联军已经发现了这里的战况,正在全速赶过来,骑兵估计会在半个时辰之后赶到,处默到时候受到的压力就会来自两面。到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危机,我唯一担心的是两万仆从军能不能管用。”
    杜如晦插嘴道:“不用担心他们,老夫在招募士兵的时候,招募的都是有家有口的,只要我们的还占据优势,那些仆从军就不会背叛,他们自己也清楚,只要被背叛,他们的妻儿老小就会立刻被驻军斩杀,所以老夫断定他们不敢!”
    云烨眯着眼睛看着大食骑兵像海浪一样的拍过来,摇摇头,叹息一声对刘方说:“大食人确实比我们遇到的任何对手都要恐怖,这种明知会死依然酣战不休的气势就不是突厥人和其它种族的人能比拟的,宗教蛊惑人心的力量确实很恐怖。”
    刘方嘿嘿的笑道:“你不是也在向这一片土地上的人输出宗教吗?老夫不相信寒辙,熙童他们会袖手旁观,毕竟这是他们向你这个西域霸主示好的最后机会,在夹缝里厮杀的人是程处默,他们不会不知道程处默在你心里到底有怎样的地位。
    如果程处默出事,我觉得你有可能会干出最恐怖的事情来。所以老夫敢断言,他们说不定就守在山谷的出口处,等着在你最需要援兵的时候出现,唯有如此,他们的利益才能最大化。”
    “不能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他们的身上,一个是神棍,一个是马贼,虽然和我有过命的交情,但是在牵扯到自己那群人的利益的时候,他们会怎么做很难说。人一旦有了立场,就变得不纯粹了,我最讨厌朋友向我说对不起之类的屁话,只要说了这句话,他就准备继续对不起你。
    范弘一,一万五千名关中子弟,我分你一万,绕过山谷去支援程处默的前军,此战,本帅孤注一掷了,把所有的本钱全部压上去,我不相信大食人能逃过此劫。”
    驼城上的号角声再起,云烨自己也下了驼城,跨上旺财的后背,准备亲自执掌最后的五千精锐骑兵,这支游骑很重要,驼城防卫不到的地方,就需要它来进行补充防御,五千精骑已经是驼城作战手册上的最低标准,云烨在驼城的重要性,还比不上在这支游骑军中,老无舌絮絮叨叨的跟在旁边,一个劲的骂刘进宝为何不给他准备甲胄。
    “这个时候还不到你亲自统御骑兵的时候,我们有更好的人选。”刘方抓住旺财的缰绳,朝后面指指,云烨回头望去,只见小苗已经顶盔掼甲正在驼城上向眼泪巴叉的那日暮告别,她的身边站着那个波斯管家,穿着短裙,左手持大盾,右手擎着一柄大的过份的大剑。
    贺天殇,狗子已经被云烨派去了北庭加强那里的防守,当时就担心还有突厥流寇骚扰守捉城。小苗没舍得派出去,没想到这个时候竟然有了大用处。
    “夫君,我去吧,您需要在驼城上主持大局,这支游骑就由我来统领。”
    云烨还想说些什么,旺财却发脾气了,它不喜欢打仗,不喜欢在脏乎乎的战场上跑来跑去的沾染灰尘,嘶鸣一声,就躲在云烨的背后。
    “你还是回驼城吧,老夫也回去,就你的身手还是不要冒险的好,这支骑兵交给小苗就好,他比你我都清楚战阵。”无舌发话了,并且已经背着手上了高台,将空间留给了云烨和小苗。
    “小心!”云烨想了一下,就抓着小苗的手重重的握了,一下,从怀里抽出一支令箭递给刘进宝说:“照顾好她!”
    小苗轻笑一声,就跨上自己的战马,轻轻地抽了一鞭子就向守护在驼城左前方的骑兵跑了过去。(未完待续。)


第六十四节痛苦地选择
    “压缩,压缩,一定要将优素福的活动空间继续压缩,我不管驼城上还有多少装备,也不管后勤能不能赶上,老元,后勤要是出了岔子,你就提头来见吧。”
    老婆都上了战场,所以这时候的云烨就像是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整座帅帐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子阴冷,坐下的将军校尉没有一个敢发话的,杜如晦坐在一边闭目养神,仗打到了这个份上,确实没必要藏着掖着了。
    “启禀大帅,火油已经消耗了四成,火药已经消耗了一半,您当初说过,驼城火药,火油的消耗超过三成,就要进行补充,可是咱们身在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想要获得补给非常的困难,想要齐装满员,除非我们到达碎叶城,您就算是砍了卑职的脑袋,卑职也没有办法变出火油和火药来,消耗的太快了。”
    田元义尽管很害怕,还是很勇敢的站了出来向红着眼睛的云烨诉说后勤的苦衷,刚才无休止的发射火药弹灭火,就已经消耗了一半的火药武器,再这样下去,驼城上的装备支撑不到战争结束的,更何况,大食人不但有前军,还有后队,后队的人数更多。
    云烨敢接自己跌不太阳穴在扑扑的跳动,紧攥着的拳头慢慢松开了,对田元义说:”军中所有辅兵开始着甲,准备作战,从现在起,暂停火药武器的发射,改为常规武器“
    田元义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抱了一下拳头就匆匆的离开帅帐,去后营盯着那些匠人加紧的制造火药弩箭,火药其实还有一些,大部分都是以原料的形态储存在驼城上,现在必须加紧赶制。
    狭长的山谷就像是一锅烧开的水沸腾不休,将士的咆哮声,弩箭的争鸣声,战马的嘶鸣声,火药弹的爆炸声,烈火燃烧的声音汇集成一股沸腾的巨音,让人血脉贲张。
    优雅的优素福已经没有半点优雅的样子,肥胖的的身躯跨在一匹巨大的顿河马上,声嘶力竭的指挥着大食骑兵向程处默的防线发起又一波攻击。
    他现在已经能够看到驼城上的热气球了,这就说明驼城就在自己五里之内,一把扯过自己的侍卫长小声的说:“拉辛,你必须爬上右面的山峰,从上面垂下一条绳子来,这是我们最后的退路,急着,地点一定要选择的隐蔽,不能让别人看见,真主在上,他会保佑你的。”
    彪悍的拉辛亲吻一下优素福套在马镫上的脚尖,就带着二十几个心腹护卫去为自己的主子找逃生之路去了。
    眼看着拉辛走了,优素福给自己的脸上蒙上厚厚的一层麻布,策动胯下的巨马,抽出自己的弯刀,向战火最激烈的地方指去,立刻就有一队骆驼骑兵呐喊着投入了战团。
    不管程处默的弩箭有多么的密集,总有一些拿着圆盾的大食人可以穿过铁丝网来到军阵前面,这些大食人悍勇之极,冲进军阵就会抛掉圆盾,双手持刀在军阵中砍杀,他们的身手非常的灵活,在短距离里都能避开弩箭的攒射,眼看着这些家伙在军阵里左冲右突,陈数艰难的对付着面前的两个大食勇士险象环生,一支短矛飞了过来,钉进了一个大食人的腰肋处,尖锐的矛尖带着大蓬的鲜血从他的腹部钻了出来,陈数趁机挥刀砍下另一个正在嘶喊的大食人的头颅。气息未定,就听见身后传来了呜呜的牛角号声。
    不知道**能不能挡住后面的大食人,只要牛角号响起,就说明敌人的援军到了。正在踌躇着要不要派人去支援,却听见远远地后阵部位传来震耳欲聋的欢呼声,陈数焦急的抬头望向本阵的热气球,却看见代表自家援军的旗子正在拼命地晃动。
    援军?哪来的援军,不会是敌人伪装的吧?大帅那里就剩下一万五千骑兵了,驼城要是没有骑兵护卫就会寸步难行,哪里能分得出人手支援我们。
    ”估计是大帅的好友过来帮我们了,陈数,别发楞,他娘的被流矢射死才是真正的冤枉!弟兄们加把劲,我们就要赢了!”
    程处默如同惊雷般的声音在陈数的耳边响起,陈数也忍不住大声的呼喝起来:“弟兄们加把劲,老子们就要赢了。”
    一传十,十传百,短短时间自己就要胜利的消息立刻就传遍了战场,这个时候,最勇敢的反而是仆从军,此时不捞取军功更待何时,他们没有弩箭,在将手里的箭全部用骑弓射出去之后,拔起插在沙土里的长刀就迎着在铁丝网区下马步战的大食人……
    **有点迷糊,自己已经做好了接受敌军冲击的准备了。没想到从山坳里猛地杀出来两支队伍,人不算多,每支也就五千人的样子,却非常的凶悍,一支队伍盔明甲亮的头上插着鲜艳的鸡毛,每个人都披着白色的披风,宛如神仙下凡。
    另一支军队简直就是一个大杂烩,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盔甲都有吗,还有几个光膀子作战的,手里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从重锤到弯刀无所不包,嗷嗷叫着和大食人酣战。
    在确定这两支队伍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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