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千岁-第1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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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往下走的时候,李德謇揽着卫宏的肩膀,甚是兴奋道:“真不愧是先生,连这罗通都被你治的没脾气!平日里这小子狂的没边,以后我看他还敢再狂!”
由于店家临走之前交代过,厨子什么的都没有走,酒席很快摆好。卫宏等人借着酒劲,继续喝起来,而且越喝越嗨,倒是把楼上那档子事给忘了。过了约么半个时辰后,罗通出现在卫宏身边,没好气道:“都收拾好了,我们可以走了吧?”
卫宏一边和哥几个喝酒,一边随口冲罗通言道:“着什么急啊,既然来了,便坐下一起喝两杯吧。”虽说被罗通用矢扔,心里有些气愤。但罗通终归是个了不得的人物,跟他结下梁子没什么好处。结着酒桌,把之间的过节化解开来,比什么都强。
罗通刚擦完矢,心里甚是别扭,哪肯和卫宏喝酒,直接拒绝道:“你们喝你们的就是!”说完,便叫上李崇义转身离开。
就在罗通即将走出酒楼的时候,卫宏似乎自言自语道:“哎,这几日见圣上愁眉不展,明日便去和圣上说个笑话听听,为圣上也乐呵乐呵。”
即将要走出酒楼的罗通,戛然而止,扭头恶狠狠的看着卫宏:“姓卫的,你要是个汉子,就别用这些小手段算计人!”
话音刚落,程处默便拍着桌子,瞪着眼道:“你还有脸说!你扔矢就不是小手段?”
卫宏摆了摆手,示意程处默不要动粗,面带微笑冲罗通言道:“小手段不小手段的,咱们暂且不提。你刚才在二楼擦矢,是你理所当然应做之事。而今日你来了,不跟我们喝一杯就走,是不是有些欠妥啊?便是卫国公、郑国公、卢国公之流来了,也定不会如此托大。”
闻言,罗通在原地踟蹰片刻,一咬牙,走到桌前,拿起一杯酒一饮而尽。喝完,将酒杯摔在桌子上,哼道:“喝完了,现在行了吧!”
卫宏看着酒杯,又看了看罗通,疑惑道:“你不声不响的就把酒喝了,不提名不提姓,你这是在和谁喝酒?”卫宏以前在东南科技公司的时候,就经常陪客户喝酒,酒桌上的规矩,还是比较清楚地。再者,别看喝酒是一件消遣之事,但酒桌上的规矩却很多。光是用酒桌上的规矩,卫宏就可以一杯接一杯的逼着罗通把酒喝进去。
没办法,罗通只能再满上一杯酒,恭恭敬敬的推到卫宏面前:“请先生赏脸,和在下饮一杯酒。”
御儿干殿下敬酒,卫宏岂有拒绝之道理?当即拿起酒杯,和罗通饮了一个。喝完之后,根本不用卫宏支会,尉迟宝林便甚是有默契的举杯,等待着罗通敬酒。无奈罗通只好又和尉迟宝林喝了一个。于是乎,接下来,但凡是在酒桌上的人,都被罗通敬了一遍。
罗通本来年纪就小,不胜酒力,几杯酒下肚,顿时有些飘飘然。再被卫宏这几个老酒虫一捧,好话一说,罗通立马把刚才的不愉快抛到脑后,坐下来和卫宏等人喝了起来。
第二百九十六章是条汉子
看着罗通那红扑扑的小脸,卫宏心里就直笑。连面对老李同志、李靖、魏征、长孙无忌这种妖孽,卫宏都游刃有余,对付罗通这种愣头小子,简直就是轻松加愉快。
在卫宏的记忆里,罗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年少便随军征战,立下汗马功劳,又是老李同志的干儿子,无论是身份、地位还是能力,都是人中翘楚。有句话叫做‘宁欺白头翁,不欺少年穷!’通俗些说,就是岁数大的人,没有几年活头,欺负也就欺负了。但是小孩,你今天欺负了他,过几年他长大了,有本事了,反过来就得欺负你。罗通这样的人,惹不起,能交就绝对不树敌。等再过几年,罗通越发了得了,拉入自己的阵营,在朝堂之上,也是一大助力。
就在卫宏暗地里思考着罗通的作用时,罗通突然举着酒杯,冲卫宏言道:“先生,您是条汉子,我服了您了!这杯酒,无论如何,您也得跟我喝掉。”
罗通从小没爹,又是老李同志的干儿子,谁也不敢得罪他,因此养成一个跋扈的性格。自始至终,卫宏是第一个收拾他的人,被卫宏这么一调教,他非但不记恨卫宏,反倒是对卫宏甚是佩服。由此可见,这罗通是个真性情之人。
卫宏与罗通喝了一杯,将酒杯放下,拍着罗通的肩膀,笑道:“通儿,你爹走得早,亲人也不多,今日在座之人,就都是你的哥哥了!以后谁若是欺负你,谁若是与你不对付,只管和几位哥哥说,有哥哥们给你出头!”其实说实话,罗通真用不太上李德謇他们,卫宏之所以这么说,只是想把罗通和李德謇他们联系在一起。规划在同一个阵营里,以后有什么事,也好处理。
罗通虽然聪明,但脑子没有卫宏转得快,只以为卫宏是对他好,当即乐呵呵的应了一声,对着满桌的人挨个叫了声哥。本来李德謇挺不待见罗通的,结果听了这声哥,也露出了笑容,拦着罗通的脖子。信誓旦旦的认了这个弟弟。
把罗通给收拾服帖了,下面就是李崇义了。李崇义年纪和罗通一样大,但做事风格却软弱许多,虽然有个厉害的爹,但从李崇义身上着实看不到什么前途。对于这样的孩子,卫宏也没有多想,既然无利可图,那就单纯的把他当成自家弟弟来疼爱吧。退一万步说,李崇义他爹这几年还是很风光的。单凭这层关系,就不能怠慢了李崇义。
李崇义到现在还滴酒未沾,卫宏也没有劝他喝酒,就这么红口白牙的说道:“崇义。知不知道那日我为何打你?”
李崇义挠着脑袋,疑惑道:“我回家把事告诉我爹,我爹说,可能是因为璇青姐姐。”
的确是因为这事儿。但卫宏却不承认,转了个弯,言道:“你爹说错了!就你家在京城的地位。我还能不认识你家的马车吗?便是我认出了你家的马车,知道里面坐的人是你,为何还要动手打你?”
李崇义摇了摇头,一头雾水道:“不知道。”
卫宏将李崇义叫到身边,笑道:“我这是为了认识你呀!有句话叫做不打不相识么,还有句话叫做,打是亲骂是爱。”卫宏大大咧咧的说着,也不知道是把李崇义当成傻子,还是把自己当成傻子。反正卫宏是摸透了李崇义的性格,这小子太软,没什么坏心眼,想法就比较单纯,随便一糊弄,他就会信以为真。
闻言,李崇义眼前一亮,兴奋道:“先生所言当真!”
卫宏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自然是真的。”见李崇义信以为真,卫宏心里直发笑,也甚是喜欢这个单纯的孩子。
李崇义见罗通喝的七晕八素,觉得喝酒是男人都应该干的事,当即便自己满上一杯酒,红着脸,鼓足勇气,给卫宏敬了一个酒。一杯酒下肚,便也喝开了,与卫宏几个大老爷们混在一起,一直喝到天明才算作罢。
卫宏和程处默、李德謇、尉迟宝林,也算是老酒糟子了。便是喝到了天亮,依旧醒着。而房、杜二人还有雷楚寒,则趴在桌子上昏睡了过去,至于罗通和李崇义更不用说了,早已不省人事。
看着东倒西歪的罗通和李崇义,卫宏直砸吧嘴。罗通倒还好说,李崇义就比较难办了。若是就这么给送回去,被李孝恭给知道了,肯定会怪罪卫宏给他儿子灌酒。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男人么,哪有不喝酒的。当即,卫宏便差小厮,挨家挨户的去叫人,让人把不省人事的几人给接回去。
卫宏和李德謇他们依依惜别之后,在酒楼等了一会儿,直到宏远商行把护卫派来,卫宏才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回走。在回去的路上,卫宏心里琢磨。这晚上喝了一通酒,也算是有所收获,收了罗通和李崇义这俩小弟,对未来的价值可谓是不可限量。看来这酒,隔三差五还是要喝一下的,能多认识几个朋友也是好的。毕竟对于男人来说,人脉是极其重要的。有了人脉,就相当于有了一切。
等卫宏回到家的时候,家里的人都已经醒了。李家三姐妹正在正堂说话,远远的见卫宏被护卫搀扶着回来了,便连忙凑上去。李璇青虽然见到卫宏有些尴尬,但还是开口言道:“这眼看着大婚的日子就要到了,怎么还喝这么多酒?若是耽误了婚事,我可不饶你!”
李秋兰从来没和卫宏拌过嘴,也没训斥过卫宏,但这一次,为了二姐的婚事,李秋兰还是破天荒的,训斥了卫宏一下:“还有三日便到了婚期,这种紧要关头,你还要喝这么多酒,岂不是没将二姐放在心上?你可知婚事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多重要?”
李若华从护卫手里接过卫宏,甚是心疼的看着卫宏,轻言道:“姐姐,秋兰,你们就不要再训斥他了。便是说再多他现在也听不进去,还是弄点热水,给他熟悉一下,让他赶紧歇着吧。”
第二百九十七章婚期倒计时
五月的京城,正处在春夏交替的季节,早上属于春天,带着丝丝清冷之意;中午属于夏天,烘烤的家狗止不住吐着舌头。李若华一老早就在老妈子丫鬟的服侍下,换上了大绿色的钗钿礼衣。与印象中的不同,这个时代的婚服,色调主打绿色,尤其是女子的婚服,一定要用大绿色当主色。在绿色的基础上,可以搭配一些红色或者黑色,与后世传统的中国红有着极大的出入。相比于女方的绿色礼服,男方礼服的颜色则使用的是红色,以红色为主颜色,适量的搭配一些黑色。
无论古今,女人对‘婚服’的免疫力几乎为零,每一个女人从情窦初开之时,就开始幻想着自己穿上婚服的那一刻。而女人这辈子最美的时刻,也就是婚嫁的当天。
成亲,对于宏远商行来说是一件大事,同样,在整个京城也掀起了一阵热议。尤其是京城为数众多的‘恨嫁女’,茶余饭后,姐妹聚在一起,话题始终是离不开宏远商行的大喜事。整个京城都在紧锣密鼓的迎接着这桩婚事的时候,主角之一的卫宏却不见了踪影。
若是其他人,在当新郎官的时候,定会规规矩矩的等在家里,紧张的迎接着大日子的来临。可卫宏,此时却和李德謇、程处默等几个哥们,聚集在卫公府密谋着什么。就连丫鬟仆人进来送茶,也要赶紧放下走人,不可在屋里多待片刻。一直到距离成亲开始不足两个时辰的时候,卫宏等人才从屋里走出来。
出了屋子,卫宏在李德謇耳边低声言语了几句,便快步离开了卫公府。而李德謇则唤来十六个仆人,命仆人从屋里搬出四个大榆木箱子,秘密将箱子运送到宏远商行附近藏起来。随后,李德謇让尉迟宝林和雷楚寒。前往京城最好的画坊去取一样东西。再派程处默和房遗直前往京城各大知名青楼,将但凡是有名气的歌妓舞姬都给请来,一律送到宏远商行附近。等李德謇和杜荷准备离开的时候,在门口碰上了罗通和李崇义。
一见面,罗通便喜不自胜,满面春风的言道:“先生要的金刚石我给找来了!那太史令傅奕好生小气,我和崇义从昨天就开始和他要,最后还是拿出我爹给我留下来的遗物镇纸玉狮子与他换,他才答应把金刚石给我们!”说着话,罗通用胳膊肘戳了戳李崇义的肋骨。让李崇义把金刚石拿出来。
金刚石就是俗称的钻石,在我国最古老的诗歌《诗经》中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记载,其中的他山之石,就是所谓的金刚石,也就是钻石。不过那个时候,金刚石极为罕见,世人知道的讯息也少之又少。到了这个年代,有一天竺僧人用金刚石冒充佛齿。坚不可摧,引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