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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追梦人-第44部分

小说: 追梦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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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一次听张沐晨说起自己的往事,林意支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每一句都舍不得漏听了去,仿佛直到今天这一刻才对眼前这个男人有了新的认识似地,一双眼睛盯着他瞧了又瞧,看看眼前这个斯文优雅的男人联想到二十多年前那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觉得既是新奇、又是有趣,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哈哈哈,没想到晨叔小时候那么可爱,你天天欺负人家小姑娘,回到家一定天天被你的父母暴打吧?”
  
  “不会,因为我是孤儿啊。”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犹如一记闷雷把林意给劈傻了,上一刻还是幸灾乐祸的笑容硬生生地僵在了脸上,嘴巴张也不是,闭也不是,脸上写满了惊讶,模样有点搞笑。倒是张沐晨,在他震惊表情的对比下显得坦然地多,只见他似乎早料到了林意的反应似地,目光温柔且包容地凝视着林意惊讶的脸,用平静的口吻缓缓叙述着:
  
  “我是大年初一那天早上被人在一座水桥上发现的,所幸遗弃我的人手下留情,没有把我直接扔河里,后来周伯告诉我那年春节是村里十几年来最冷的,等到早上有人去桥边打水的时候才发现我已经被冻得嘴唇发紫,虚弱地只剩下比蚊子还要轻的嘤嘤声,听周伯说我被抱到他手上的时候就只有可怜兮兮的小小一团,哭的力气都没有了,浑身脏巴巴地,而且我来得很突然,就像一只意外出现的小脏猫儿,后来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名字,他便一直小脏猫儿、小脏猫儿地叫我。
  
  村里民风淳朴,见我一个人孤苦伶仃,大家都比较照顾我,在我七岁之前的记忆里都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虽然因为是孤儿也没少被人欺负过,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到底还是帮助和温暖占了大多数,我现在还记得村头李嬷嬷给我做过一件过冬的夹袄,村尾的李伯伯做的酸鱼汤很鲜很好吃……周伯是那时候的村长,他对我的关爱是最多的,把自己女儿的房间让给我睡,还教会我弹吉他,一直到七岁那年,我被张奶奶收养了,就跟着张奶奶一起姓张,沐晨沐晨,便是在清晨阳光中捡到的意思……”
  
  虽然从头到尾男人都用十分平淡的语气诉说,但是每一句淡淡的语句听在他的耳朵里都让他觉得无比震撼,也许是同病相怜的相似经历,也许是那份惺惺相惜的怜惜,使得林意的心就像被刀子绞了似地,滴血一样地难受……一股羞愧伴随着心疼的情绪涌上心头,刻意压制下颤抖的声音,他试探性地问:
  
  “那你……你还记得你的亲生父母吗?”
  
  男人无奈地耸了一下肩:
  
  “早不记得了,他们或许是死了,或许还活着吧。”
  
  “……”
  
  究竟需要经历多少次午夜梦回的痛苦挣扎,才能用今日这种轻描淡写的语气来说出这句话?
  相比较于张沐晨的身世,林意忽然觉得自己已经比他好上千倍百倍,至少他知道那个抛弃了他们母子的父亲还活在这世上的某个角落,或许风光或许落魄,总之还活着就足够了,虽然刘敏现在的状况叫他灰心,但起码活生生地生活在他的身边,只要他们都还活着,就还有希望,世界上有什么比至亲的人都在世更值得庆幸的呢?最最无奈的便是有一种人,你明明知道他们的存在,却连他们的一切都无从得知,就连他们是死是活,是否还存在于这个世上都不确定,在日复一日希望被渐渐磨灭的道路上,这份唯一的牵挂也被时间磨平了,只剩下苍白而无力的一角。
  
  原来最深沉的绝望,竟是连悲伤都再没资格拥有的时候……
  
  或许是察觉出了他眼神上的变化,被眼前这大男孩用小鹿一般湿漉漉的目光注视着,张沐晨反而笑了,在男孩儿眼睛里的水汽还来得及弥漫之前柔声说道:
  
  “小脏猫儿可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从小到大最怕别人露出这种眼神了,我小时候脾气很坏,我讨厌别人用鄙视的目光看我,更讨厌别人用同情的目光看我,老是因为这种原因和别人大打出手,后来随着年纪渐大,有见过一家子其乐融融的,也有见过至亲之间感情冷漠如同路人的,愈发明白这种事情就像月亮似地,阴晴圆缺,强求不得。有的人伟大有的人自私,说到底投胎就跟中彩票一样,若是有幸中到了好父母,那便是你的造化,但若是投中了自私冷漠的父母,那也是没法的事,这世上总有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而他们的孩子,值得更好的人去爱……”
  
  听到最后一句话,林意有如醍醐灌顶,仰起脸,扑闪的大眼睛仿佛在问“真的吗?”,张沐晨便伸出手去,慈爱地揉了揉他的脑袋,眼角的细纹散落开,好似一朵缓缓盛放的莲花:
  
  “我曾经一度自卑又偏激,那时候总感觉全世界都是欠自己的,总喜欢借着任性和闹事来显示自己的存在,直到后来被一个人骂醒了,我才慢慢发现其实我身边的人都很宠着我,周伯待我有如亲生儿子,张奶奶又对我无微不至,换位思考一下,就算当初我的亲生父母碍于所谓的血缘亲情勉强将我留在了身边,在这样僵硬的环境中成长的问我未必过得会比现在好,这世上可怜的人千千万万,比起很多人来说,我已经很幸运了不是吗?
  
  很早的时候我就在想,当初周伯和张奶奶把我这只被丢弃的小脏猫儿捡了回来,这才有了今天的我,若是有一天也能被我捡到一只小脏猫儿就好了,我一定会好好待他,让他感受到如我当年一般的幸福。有时候老天就是这样神奇,在我最绝望的时候,竟然还真的被我捡到了一只小脏猫儿,他又聪明又可爱,真是老天赐给我的珍贵礼物……”
  
  林意不知道这世上到底有没有情蛊,如果有的话他坚信他是彻底中了男人种下的蛊了,要不怎么会只听到这么几乎简简单单的话就跟吃了迷药似地,晕晕陶陶,心跳扑通扑通地,好似溺死在蜜糖水里一般?
  
  原来真的会有缘分这样奇妙的东西,正是因为相似的经历,再加上希望报恩的心情,所以男人才会在那天寒夜看到被母亲赶出来,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的他之后毅然决定收留自己这只可怜巴巴的小脏猫儿吧?三十多年前种下的因结成了今日的果,种种机缘巧合,促成了两人的相遇,这样一联想,怎能叫林意不兴奋?心房被一股温暖之中掺杂着冲动的情绪填得满满地,青春期的小男孩儿激动地脸蛋发红,鼓足勇气一把抓住男人的手,生怕来不及似地做着笨拙的表白:
  
  “这句话应该我对你说才对啊!你也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是我今生最大的惊喜,我……我……”
  
  看着他着急到脸都憋红的可爱模样,张沐晨宠溺地刮了一下他的鼻头,笑道:
  
  “傻孩子,你的一生还那么长,何必那么早就下决断呢。”
  
  林意一听更加着急了,追寻那个答案一路追到了这里,可是男人几次寓意不明的态度却更叫他心焦如焚:
  
  “不要叫我傻孩子!我已经是个即将成年的人了,我知道怎样把握我自己的人生,我也知道我该为我自己的人生下怎样的决断,我有能力为我自己的决定负责,我也很清楚我心中的感情,我现在只是需要一个答案,给我希望也好,让我彻底死心也罢,不需要任何人来劝解我!”
  
  张沐晨看着他,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用认真的目光面对林意满脸的焦灼:
  
  “林意,我向你保证,我千里迢迢带你来这里并不是寻你开心,也不是要说服你放弃,我把这些从未告诉过别人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你,是希望你了解一个真实的我,同时也希望你能明白,我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完美,我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我的脾气很坏,又自私又任性,因为是孤儿,从小我就很害怕别人会看不起我,经常用暴力来掩饰自己的自卑,而且我也很固执,认定了一样东西就死也不会放手,追到天涯海角也要追回来,哪怕知道这样做是没有结果的,哪怕随着时间的流逝,它已经变得像梦一样虚幻,也在所不惜……
  
  林意,你对我的了解有多少?你爱的是眼前这个真实的我,还是只是你赋予在我的种种美好幻想?又或者你从头到尾爱的不过只是你的一场梦而已?等到梦醒了,你发现你眼前这个原本在你眼里完美的爱慕对象褪去那层梦幻的面纱,渐渐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到时候你要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从不知道张沐晨还有这样的一面,那锐利的眼神,那犀利的质问都一句句地刺中了林意的软肋,让他一时间无话可说……张沐晨所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在最最无助的时候他出现了,温柔、体贴、成熟、稳重的男人对那时的林意来说简直就是完美的存在,后来在分离的那几年空窗期里,男人对他而言又像是一段可望而不可及的梦境,扪心自问,自己对他的了解究竟有多少?除了一个名字,就连他的身世都只是今天才知道的……
  
  内心翻涌了好一阵子,终于在维持了好几秒目瞪口呆的状态之后,心中的执着还是立刻压倒了迷茫,咬咬牙,林意停顿数秒,最终坚定地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我不会后悔我的决定,我和你面对面坐在这里,我看到了你,这就已经足够了,至于其他的,我愿意花我所有的时间去慢慢了解,无论真正的你是什么样,我都会尝试着去接受,你说你是你个固执的人,那很不幸我也是,既然是我认定的,就算是个梦,我也一定会追到他!”
  
  或许是被他话语里的坚定所感染,张沐晨的眼中闪过一丝欣慰,他感慨道:
  
  “小脏猫儿果然长大了,看到现在的你,就想起以前的……唉,罢了,不提了,你要答应晨叔,一会儿知道了所有的事情,肯定有你接受得了的,有接受不了的,如果你感到无法接受,一定要明明白白地告诉我,知不知道?”
  
  林意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点了点头,深吸一口气,手指悄悄覆上衣服的口袋,在这个地方静静地躺着那枚护身符,还有那个被剪碎了的爱字,这一份跨越了将近二十多年时间的阻碍,却仍能指引着现在的他来到男人身边的绵绵爱意……
  
  它是属于谁的?
  
  它的主人究竟和张沐晨是什么关系?
  
  二十多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在张沐晨所要告诉的真相之中,一定也有有关它的主人的存在,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其他的事情他都可以接受,偏偏只有这一件,给林意带来了无形的压力,期待着想要听到这段往事,但又隐隐抗拒着听到它,林意感觉自己像在等待着一个重要的宣判,心高高地 
 43、第 43 章 。。。 
 
 
  悬起,在听到最终裁决之前一刻也不得落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说起来,这篇文对我来说有着挺大的意义,一是因为在写这篇文的期间我大了一岁,二是因为在写上一章的时候我还是个学校里的学生,但是等到发表这一章的时候我已经是个踏上社会半个月的人了。

由于是学校里实习,每天的工作很忙也很苦,每天都要工作超过九小时,忙到连做自己想做的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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