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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穿越农家媳-第1部分

小说: 穿越农家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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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农家媳》by陶佳人

文案:
穿越到九十年代初的农村,不仅丈夫有了,连娃都有了,还是买一送一!
丈夫虽然是个聋子,但是忠犬;婆婆虽然耳根子软,但是疼人。
这么看来,虽然有一帮极品亲戚,但日子还不算太难过嘛!
什么?最重要的女配居然是老天爷送的金手指外挂?
张红梅表示,嘿嘿,我要带着儿子老公奔小康去了!

扫个雷:
1,文中最重要的女配是重生带空间的好人,是女主的金手指外挂。
2,本文有极品亲戚,接受不了的就不要看了哈,免得不舒服。
3,男女主1V1,结局HE。


内容标签:现代架空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张红梅、宋心武 ┃ 配角:张珍、张雨 ┃ 其它:


  ☆、第1章 傻女红梅

夏天日头长,六点多钟了还是天光大亮。
    宋庄村村头宋心武家的小院落里忽然传出震天响的惊叫声,吓得宋心武的大嫂一个不稳丢了手里的擀面杖,擀面杖砸在刚擀好的一大块面皮上,砸出了深深的凹痕。
    宋心武的大嫂叫张秋雪,没出门前是十里八庄都出了名的姑娘。不仅是样子生的好,就是面皮也跟名字一样,雪白干净的,半点不像个农村的姑娘。
    这张秋雪在家是娇养长大的,嫁了宋心武大哥宋心波后,那日子也是舒坦的很。婆婆性子绵软,丈夫又是出了名的怕老婆,小叔子是个干活的好把式,家里的活根本都不用她动手。因此这脾气比在娘家的时候还要厉害,这一听到叫声,就气呼呼冲出了锅屋。
    农村人说的锅屋,就是厨房的意思。
    三步两步跑到了堂屋的东侧间,对着床上的人劈头就骂:“叫叫叫,叫魂啊你!成天什么正事干不了,就是能闹腾!都怀着毛毛了还这么冒冒失失的,看老二来家不打你!”
    床上的人是宋心武的老婆,跟张秋雪一个村的傻女张红梅。张秋雪自小就惯常欺负这个傻子,更别提现在还成了自己弟媳妇了,一想到有这个弟媳妇就觉得丢人,平常趁着宋心武不在家打骂都是惯了的。
    不过现在张红梅怀了毛毛,她自然就不敢动手了,万一有个好歹,她也兜不起。
    毛毛,是庄稼人对小娃娃的称呼。
    张红梅看着面前一身白褂子黑裤子的女人,尖叫声生生憋在了喉咙里,怔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真的不是做梦?
    看张红梅不叫了,张秋雪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只是还不忘再骂两句,“你个傻不愣登的玩意,要不是你干的好事,我还能来烧饭给你吃?我擀面皮都快累死的了,你还在这瞎叫唤,你等着吧,张春平家的保管来找你麻烦!不仅是个傻的,还是个一肚子坏水的傻货!哼!”
    说完脚步蹬蹬的又去了锅屋。
    张红梅呆呆地坐在床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自己真的遇到了传说中的穿越?
    自己不是刚相完亲,遇到个不错的对象,终于打算要结婚的吗?怎么一觉醒来,自己就到了这破破烂烂的地方,还大着个肚子?
    张春平是谁?自己又是谁?还是个傻的?
    张红梅简直欲哭无泪。
    抬起头打量了这个地方,这是一间还算宽敞的小屋,在正对面靠窗的位置有个长方形的小桌子,上面零碎摆放了些镜子梳子杯子等。左侧放了两个木头箱子,看起来倒还有几成新,上头是叠的四四方方的男人的衣裳。嗯,箱子旁边是一个双开门的大衣柜,也是七八成新的样子。
    然后这间屋子里就再没东西了,哦,还有自己身下这张床,身上盖的这大红花的被子。
    这不仅是农村,还是个家里很穷的人家。
    蓄了满眼的泪还没来得及流,就听到院子里传出来刚才那女人的声音,“老二回来啦?我妈呢?这面皮子快做好了,你去叫红梅起来吃吧。”
    然后是个冷冷的男声,“嗯,我妈在后头。”
    然后是沉重的脚步声,再然后,小屋的门口站了个高大的男人,屋里暗也看不出来长相。只听他对着床上的自己说,“醒了就起来吃饭吧,大嫂把饭做好了。”
    张红梅没有说话,手托着肚子,慢慢掀开被子下了床。可怜自己前世还是个未婚大姑娘,虽然也经过那种事情,可怀孕这还是头一遭啊。这下直接的,娃都揣上了,看这肚子大的,估计离生也不远了。
    宋心武说了话就走了,先到院子外的水缸里打了满满一盆清水,洗了手和脸,庄稼人干活脏,还没洗完水就浑浊了。
    张红梅跟在后头一看,只觉得反胃作呕,扶着门框就干呕起来。
    张秋雪在锅屋里听到了,出来看了一眼就骂道:“你又作怪呢?你都怀了八个多月了,还吐啥吐?三个月的时候也没看你吐!赶紧洗了手来帮我端碗,老娘还来伺候你们一家子了!”
    话一说完篱笆做成的小院子门口出现了一个瘦瘦的老太太,白底蓝花的褂子,也是一条黑裤子,身上还背了个筐装了一筐的青草。
    张秋雪一点没有尴尬,笑着上去接了筐:“妈回来啦,哎呦,这草嫩的来,晚上家里老牛有的吃了。晚饭做好了,赶紧洗了手吃饭吧,我去叫下心波跟浩浩。”
    见嘴皮子厉害的大嫂走了,张红梅磨磨蹭蹭的要去打水洗手,一抬头却见面前已是有了半盆清水,宋心武声音依旧是没有温度的,“洗手。”
    他长了一张方正的脸,皮肤微黑,个子倒是挺高的,足比张红梅高了半个头去。
    张红梅就着这水洗了手,婆婆苗小兰也凑过来洗了,边洗手边问道:“身子没有不舒服吧?”
    张红梅就摇摇头,她现在是什么都不知道,本着少说少错的原则,尽量不开口说话。
    苗小兰就笑道:“没有就好,吃饭吧。”
    两人擦好手,宋心武已经快手快脚的把四碗面皮子端上了桌,一边又去厨房继续端了两碗出来。张红梅是孕妇,有些行动不便,苗小兰扶着她坐下了,将一碗上面卧着荷包蛋的面皮子放到了她面前,和气道:“你吃这个,对孩子好。”
    张红梅点点头,接了碗。这面皮子擀的有半个手掌宽,荷包蛋黄灿灿地,下面还有绿油油的小青菜。闻着就挺香的,张红梅也是真饿了,夹了荷包蛋就咬了一口。
    还没嚼呢,面前的碗就被拖走了,张秋雪大嗓门响了起来,“怎么就那么好吃呢!我给我家浩浩打的荷包蛋你都要吃,你是没吃过鸡蛋还是怎么的,这么大个人了还跟个小孩子抢。”
    苗小兰忙出声道:“是我端给老二家的,她这肚子里怀着毛毛呢,你……”
    话还没说完就被张秋雪截了过去,“谁没怀过毛毛啊?没怀过浩浩哪里来的?我怀浩浩那会子你给我端过一个鸡蛋没?这鸡蛋可是我娘家嫂子拿来给我浩浩吃的,便宜这个傻子干啥?”
    张红梅茫然的看着这一切,一个鸡蛋还这么精贵了?
    再看宋心武,也是一脸的茫然,直到旁边那虎头虎脑的叫着浩浩的孩子一把拿了张红梅的碗,用筷子挑了那生下的荷包蛋就往嘴里塞的时候,宋心武脸上才有了表情。
    浩浩吃了一口荷包蛋,砸吧着嘴道:“这是我的荷包蛋,妈,你叫这傻子给我吐出来,她敢偷吃我的荷包蛋,妈你打她!”
    宋心武却是忽的站起来,倒把张秋雪和浩浩吓了一跳,他快步进了东侧间,很快又出来了。手往桌子上一拍,冷冷道:“这是一块钱,买你一口鸡蛋!”
    张秋雪看见桌上皱皱的一块钱,顿时笑了,伸手拿了装进了裤子口袋里,“这是说的什么话呢,一家子人的,鸡蛋又是什么精贵东西了,我再去给弟妹打一个去。”
    浩浩忙跟着站了起来,“妈,再给我打个,我还要吃。”
    张秋雪一巴掌拍了过去,“吃个屁,一个还不够啊,下顿再吃!”
    张红梅虽然不知道鸡蛋多少钱一个,但是看张秋雪巴巴的拿着那一块钱就冲进了锅屋,心里也知道怕是一块钱能买很多个吧。
    只是这么一闹腾,张红梅也吃不下去了,对着埋头吃面皮的宋心武道:“我不吃了。”
    宋心武却像是没听见一样,依旧埋着头。倒是进来到现在一直没说话的宋心波开了口,“你大嫂给你做你就吃了,你这还有小毛毛呢,吃了对小孩好。”
    宋心波跟宋心武差不多高,也大概是一米七五的个子,只不过比宋心武略微痩了点,脸色也没那么冷。下巴圆圆的,一副很好脾气的模样。
    张红梅没吭声,自己的碗被浩浩夺过去吃的正香,她肚子也实在是饿,就端了桌上另一碗还没动的面皮吃了起来。
    没吃几口张秋雪就端着个荷包蛋过来了,将碗放到张红梅跟前,笑着道:“吃吧,大嫂刚给你打的。”
    张红梅可吃不下去,就算是宋心武花钱买的,她也下不去口。筷子一夹就夹到浩浩碗里,也不说话,就冲着浩浩傻傻笑了下。
    她算是看出来了,这大嫂跟浩浩话里话外都是自己是个傻子,她可不能表现的跟个正常人一样,被看出破绽了准捞不到好。就算是大城市一个傻子忽然变聪明了还要被送医院呢,更何况这不知道哪一年的农村了,要是封建迷信的把自己当成妖魔鬼怪了可咋办。
    浩浩麻溜的夹了鸡蛋就送进嘴里,边吃还边得意道:“妈,这可不是我要的,是傻子给我的。”
    张秋雪打了浩浩一巴掌,笑着骂道:“吃吃吃,猪一样就知道吃。”
    却没有很生气,一副不是我想占便宜是你们硬要给我便宜的表情。
    宋心武看了眼没说话,三两下吃了碗里的面皮,去锅屋又盛了一碗,端到院子中央地上蹲着吃去了。

  ☆、第2章 洗漱风波

农村人吃饭都快得很,张红梅一碗面皮还没吃完,其他人两碗都下去了,就是才七岁的浩浩也一大碗面皮两个荷包蛋吃得干干净净。
    饭一吃完,张秋雪抹抹嘴巴跟苗小兰说:“妈,咱们吃完先回去了,今晚上来也忘了拿手电筒了,这天黑了路不好走。”
    苗小兰点点头说,“你们快回去吧,老牛喂草了没?明儿早上我早点起来去割草,回头直接给你送过去。”
    张秋雪拉着浩浩,满脸的笑:“喂了喂了,谢谢妈,那我们就走了。”
    走到门口又转头叫了还在吃面皮的张红梅,“二弟妹,你赶紧吃了去刷锅,妈和二弟干活都累了,别到头来还要伺候你!”
    张红梅胸口一滞,这话痨子大嫂,临走临走还要刺自己一下。
    自己就算是个傻子,也还怀着孕呢,家里又不是没男人,难不成怀孕了还得干活?
    其实她不知道,在农村,怀孕干活到生的都有,更别说她这才八个来月,就算不下地,刷锅做饭也是应该做的。
    张红梅几口喝完了碗里的面皮汤,便将桌上的六个碗摞在一起,丢的七零八落的筷子也拢了一把,慢悠悠站了起来往锅屋走。在现代她也不是什么娇小姐,不过是个在城里长大的中产家庭的女儿,家务活自来就没少干。
    再加上大学毕业家里人催结婚,自己一时觉得烦就搬了出来,一个人住就更是没人帮忙了,别说洗碗刷锅了,就是换电灯修马桶都是自己光膀子上的。谁叫自己没男朋友呢,熬到26岁总算相亲了一个还不错的,结果自己就穿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两人都叫张红梅,才有这样的狗。屎运的。
    哎,也不知道那个戴眼镜的斯文男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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