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穿越架空电子书 > 一段锦 >

第72部分

一段锦-第72部分

小说: 一段锦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我没有。

我从小就在妓院里长大,与妓女和嫖客为伍。

这天底下,哪有比妓院还堕落肮脏的地方,我是开在风尘里的牡丹。

没有什么,能让我惧怕和低头。

我只是觉得,沈优很可怜,没有了我,他该怎么办呢。

我的,文弱,却多情的丈夫。

他又会陷落在正房无休止的冷漠中。

不出我所料。

一个月后,沈优回到家里,找不到我,他大发脾气,甚至动手打了正房夫人。

这个时候,他的母亲站了出来,手里拿着一碗毒药。

沈优瘫倒在石阶上,一切都已破灭。

再后来,他在淮南的一家妓院里找到了我。

我又重操旧业。

我倚在斜阳的余晖里,身穿着血红的纱罗。

我的妆容永远是夸张和粗糙的。

我喜欢那种极端的美感。

沈优像是刚从地狱归来的游魂,面色惨白,让人怀疑他的身体,是不是虚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他就那样站在我的面前。

我曾经的丈夫。

望着我身边流连的男人们,他痛苦的撕开了嘴角。

他以为我是真的爱他,定然会为了他而忧伤憔悴,然而,夕阳下的我,却焕发着如火般的生命力。

“你比在家里时还美。”

他颓废了下去,眼里最后的火焰也被熄灭。

我甩开一个男人的手臂,迎着他的方向走去。

“我在这里长大,这里才是我的家。”

也许从那个时候,我开始鄙视那些从良的妓女。

妓女就是妓女,何必挣扎着给自己树立节操。

这是我赖以生存的方式,在乱世里,我养活了自己,且过的比一些男人都要舒适和安全,我有什么不好。

我的眼神可能很高傲,因为我看见了他眼里的伤,浓郁到可以杀死他的主人。

他伸出手,将一袋子黄金扔在我的脚下。

那流光溢彩的东西,让我身后的所有人开始尖叫。

我仰起头,那是我的丈夫给我的嫖资。

我悲惨的笑了。

谁知,他却说了以下的话。

“拿着钱,离开淮南。我不想再见到你。我没法让你在我的身边做妓女。”

也许他并不知道,爱上他,是在那一瞬间才发生的事情。

我终于明白了,对于他,我意味着什么。

我不是普通的侍妾,而是永远爱着,却得不到的温情。

眼底的朱砂痣在颤抖,一滴泪滚落。

我,红绡,俯下身去。

那灿烂的黄金,本不是我想要的结局,但我知道,那是他要我安全和幸福的决心。

我多想跑过去抱住他,可我知道,即便缠绵也必将舍弃。

他在以一种残忍却妥当的方式给我一份安逸的生活,那是他能为我做的最后的爱情。

那些黄金并不是全部。

当晚,他的马车夫来了。

告诉我,沈优秘密的处理了家产,我看到的,是其中的一半。

我连夜出发,离开了令我心碎的淮南。

淮南,就像一颗朱砂痣,在我的心里,永远抚不平,滴着血,挣扎着我全部青春岁月的苦涩爱恋。

车夫问我去哪里。

我的回答是,长安。

我要远远的离开沈优,因为,妓女竟然爱上了她的嫖客。

这是注定要幻灭的预言。

我以为我是铜墙铁壁,却没想到陷落在文弱,多情的淮商手里。

我躲在车里,第一次痛哭流涕。

不为别的,只因为,我爱上了沈优。我爱上了,沈优。

来到长安,我惊羡于帝都的繁华。

那么温柔如水的长安的夜色,那么深沉伤感的渭水河边,我一下子,便融入了这个浮华中透着猎猎风声的地方。

在一个春日里,我用了几乎所有的钱财,盘下了倚翠楼。

这里,是章台的金穴。

血残阳 红绡(二)

沈优的钱,让我赚到了更多的财富。不久后,我便成为全长安妇孺皆知的人物。

倚翠楼的老板,时常可以见到王孙贵胄的头号女人,红绡。

全长安的人都要给我些面子。哪怕是身带玺绶的官员。

然而,每到夜色降临,倚翠楼最繁华的景色开始升腾时,我便会想起沈优,我的丈夫。

尽管我知道,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的契约,在沈家的族谱上也没有我的名字。但爱这东西,却从来都不需要这些物质化的点点滴滴。它只是一种来自灵魂的牵引和默契,我们,爱着彼此,这样的人如果不能被称作夫妻,那么这个世界上便不配有人再说起这两个字。

我站在繁花深处守望着他,尽管我看不见他的身影。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我开始听见身体衰老的声音。

好像是退了潮的海水,仓惶而逃的从我的身体里抽离。

我的青春已经在逝去。

一天,倚翠楼来了几个人,其中一个是都水长,并不大的长安官员,掌管水利,隶属少府。

此人以前是我丈夫的同窗。

曾垂涎于我的美色,而未果。

我知道,这次他一定不肯放过我。

不过那又有什么呢,不过是个嫖客。

可是,他犯了个最大的错误。

他只知道我有着热情的面庞,却不知道,我的心是滴着血的残阳。

他用沈优的死来伤害我,却没想到,那成了让他送命的借口。

我承认,沈优的死,让我的心彻底的荒凉。

我仿佛看见他惨白的手臂,他冰冷的胸膛,可我就是看不见他的脸庞。

这么多年,在我心里越来越明亮的脸庞。

他不该就那么死掉。

我甚至没有听清都水长对他死亡的描述,就早已经在脑子里谋划着,如何让这头猪死在我的手上。

身体里的每一寸血肉都在朝着我呐喊,“杀了他!让他万劫不复!”

这是个法度森严的世界,我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

尽管我是名贯长安的红绡,可若亲手杀死朝廷命官,屠刀,亦必然会架在我的脖子上。

就因为这样,所以那头猪就敢瞧不起我,对吗?

我的头顶有热血在沸腾飞舞。

沈优,我的丈夫,此刻他正在深冷的泥土里等待着腐烂。

他那苍白却曾经激情四射的身体,将慢慢的爬满蛆虫,光洁的面庞,将被树木的根须侵蚀盘桓的惨不忍睹。

我抬头绽开了最美的笑容。

沈优,站起来,我们一起杀掉这头该死的猪。

不过,我还是低估了猪的能力。

他比我要强壮有力。

我的金簪还是没能完全刺透他的喉管。

他仍能发出支吾的叫声。

我正在注视着他,在他肥硕的身上寻找真正足以一击毙命的地方。

却在这时,门开了。

邴吉面色奇怪的出现在了那里。

当他以最快的速度关上了房门,我明白,我们找到了某种默契。

于是,我愤然起身,朝那人的心口刺去。

当我被推开时,一道雪白的光,似冰冷的瀑布,瞬间便落在那人的身上。

他甚至连哼一声都没来得及。

我无奈的看着他,邴吉。

他俯身在男人的身上擦拭着他的钢刀。像个立在战场上的将士。

哦,对了,他本来就是个将士,戍边归来的。在他的脖领上,我甚至还能看见塞外的黄沙和月光下的冰凌。

他和我,共同掩盖了事实的真相。

都水长,就这样离奇的失踪了。

朝廷没有时间来管这些事情,既然没有抓到凶手,便由另一个年轻人代替了他的位子,听说,叫商誉。

我没兴趣知道这些关于权利的更迭,我只关注,后来再没人提起那头猪的事情。

其实,这件事情里,霍光和邴吉,都帮了我的忙。

我安然的逃离了法度的制裁,默默的,将这个故事埋葬。

长安的风尘岁月里,我越发的容光焕发,声名显赫。

然而,人终究还是要老去的。我并不害怕。

我曾不止一次的想象过我的老去。

孤独一人,寂寞的,依偎在长安街头的某个客栈里。默默无闻的死去,最后,被一些善心的人,用席子卷了,埋在乱葬岗里。

每当想到这些,我都觉得好笑。

人,从来就是这样悲哀,我们之间的区别,不过是死的时候,被葬在了哪里。

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

看起来,我的老去,应该不是我想象里的样子。

两个男人,共同改变了我的生活。

他们像上天派来为我祈福的人。

第一个就是淮商沈优。

我的丈夫。

他用一半的家产为我打造了可以挥霍几辈子的金穴。

接下来的,就是邴吉。

上林苑将军。

他成为了我最后的客人。

他说,要娶我。

我只是笑着摇头。

他说,我不介意。

我仍旧摇头。

他说,那好吧,我把家搬到倚翠楼来。

这次,我点了点头。

我们都是不怕死的人,因为我们都做过足以让自己赴死的事情。

我们都是枕着尸体睡觉的人,谁让这是个乱世。

我们什么都不介意,我们只要活着,然后死去,从不想日后的事情。

卫皇后全族被诛,霍光满门抄斩,就连金枝玉叶的鄂邑,和身为皇子的燕王刘旦都无法避免的沉浮和杀戮,我们,又怎能逃过呢。

邴吉始终没有娶亲,其实,他是把我,当成了妻子的。

而我的心里,丈夫叫沈优。

邴吉救助的孩子刘病已,后来成了汉宣帝刘徇。

他被封了光禄大夫。

这是谁也没有想到的事情。

这一切,要归功于十八岁的上官燕。

在我的眼里,她不过是个孩子。

可她却有这比我还要凛冽果敢的作风。

我很敬佩她。

邴吉曾不止一次的说过。

“我们是最幸福的人,因为没有族人可以令邴家兴旺,因而,也就没有被屠杀的必要。”

我知道,说这话的时候,他是真心的。

他站在我的身边,和我一起仰望着天边的月亮。

我们,只是两个人,孑然独立的两个人。

其实,邴吉从没有沾沾自喜或者膨胀跋扈。

从霍光身上,他懂得了权倾朝野等于万劫不复。

于是,他只是那么谦虚谨慎的围绕在他的陛下周围。

刘徇虽然年轻,却有着和刘弗陵一样的城府,他甚至更为果敢霸气,却从不会将喜怒形于表面。

他是刘彻与刘弗陵的结合体,既勇猛威武,又适可而止。

霍光挑战了他的底线。

用许平君的死为自己埋下了粉身碎骨的祸根。

我告诉邴吉,我们或者可以归隐。

他说,放心吧,我什么都不要,刘徇就像我的孩子,我只想看着他成长成大汉朝的中兴之主。

我仍有些忧虑。

不过,后来的事情证明,我的确多虑了。

邴吉的官位,升到光禄大夫就停止了。

他没有继续在政治上拼尽全力。

刘徇对他很尊重,他们君臣之间,存在着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感情,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

或许是患难相救,或许是莫逆之交,或许是道义之举。总之,刘徇看我们的眼神,总是非常诚恳和友善的。

这让我终于放下心来。

再后来,我真的老去了。

在邴吉的怀里。

没有悲哀的眼泪,也不会被葬在乱葬岗上。

我知道,迎接我的是另一个美好的世界,那里不会再有没完没了的杀戮和险恶的嘴脸。

我依旧是牡丹,开放在风尘中,却陨落在邴吉飘舞着塞外黄沙的怀抱间。

“别怕,早晚我们会再见,到时候,我们一起回家。”

我看见一道白光,深处,是沈优幸福的笑脸。

他的脸庞第一次那么的清晰,就像年轻时一样。

他没有被尘土和树根掩埋,我轻轻的飘起,跟着他的脚步,朝那遥远的虚空走去。

离歌 杜怀仲(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