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恋弟情结-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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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达斯的运动鞋,我的运动鞋坏了,妈妈答应给我买的。哥哥也知道,可是哥哥很忙,没时间带我去买。”
不就是一双运动鞋吗?好说。
“成交。对了,你哥哥有运动鞋吗?”
“哥哥最讨厌做运动,他的体育课从来都没有及格过,他不喜欢跑步,就喜欢静静的看书,再说,哥哥对衣着上很随便,从不在乎穿什么。”
怪不得他的衣服颜色很单一,颜色也都跟不上流行,本来就没多少肉,还不运动,他白皙单薄的身体就是这么来的。
“再说说,你哥还有什么喜好?”
最好一次都把程恩的事情,生活习惯都掌握住,这样就不会做出让他不高兴的事情,他也知道下一步作战方略要怎么实行。
“哥哥啊,他不喜欢吃鱼,不爱吃肉,但是,他喜欢吃排骨,还有,他不爱运动,妈妈总是说他,为什么不出去和同学打球呢?可哥哥宁可做在运动场边上看着别人打球,他在一边看着叫好,也不下去打球。喜欢散步,不喜欢跑步,喜欢安静,最主要的,哥哥很迷糊,不要看他已经是个大男生了,可是他经常磕磕碰碰,一不小心就会撞到桌子,碰到头,但是,他很温和,脾气很好,我都没见过哥哥发脾气骂人,是我最好的哥哥。”
孟施忍住笑,是吗?程恩会是一个这么有趣的人啊,他昨天就看见程恩的迷糊了,没想到那是他真的很迷糊,看来,他要小心一点,不能让程恩每天磕磕绊绊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他看着就心疼。
楼下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程恩被吵得睁开眼睛,几点了?太阳好大啊,为什么他现在还是全身酸痛,头昏昏的。
楼下是什么声音,来小偷了?不会吧?程欢呢?他跑哪去了?
看了一眼床头上的闹钟,完了,快十一点了,程欢一定饿坏了,急急忙忙的穿衣服,扣子都没有扣好就往楼下跑。
等等,好干净啊,程恩的脚步慢下来,他已经有几天没有打扫卫生了,不会睡一觉,整个家就变得很干净,整洁,就连那些大玻璃,都闪闪发光,地板干净的都可以照出人来,桌子上边还摆着一个水晶花瓶,看样子,是从屋前的小花园才来的玫瑰花,粉色的,大红色的,都放在一个花瓶里,看上去有些可笑,不漂亮,但是很可爱。难道说,这些,都是小欢做的?小欢一早起来就打扫卫生,做到现在?
“小欢!小欢!你在哪?”
刚才楼下还有声音的,这么一会功夫,人到哪去了?小欢又去忙什么?难道是在洗衣服?
程恩一边叫着程欢,一边往后边走,屋子后边好像有声音,推开厨房后边的小门,就到了后院,那是很宽敞的一片空地,空地上,妈妈喜欢种些花花草草,还有几棵紫藤花树,高高大大的秘书上的紫藤花开得正漂亮,一长串的垂下来,本来,紫藤花树是爸爸生前种的,那是因为妈妈怀孕了,爸爸很高兴,说他有了一个儿子,想要一个女儿,希望女儿开开心心的活着,就叫做程欢,妈妈又喜欢紫藤花,就种了这些紫藤。程欢十岁了,这些紫藤也十年了,每年都开得很漂亮,妈妈最喜欢在花下放上椅子,看着紫藤花,她会笑得很幸福。
而是现在,在那些繁花似锦的紫藤树下,有一个穿着白色围裙的女人,正在晒衣服,晒被子。
“你是谁?”
这是他的家,家里来了这个女仆是怎么回事?小欢放进来的?他就不怕是坏人吗?
“少爷,我是孟少爷请来的仆人,何姐,负责您这边,孟少爷那边的卫生。照顾你们三个少爷的生活。”
孟少爷?孟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小欢,小欢!”
他要问问程欢,这是怎么回事,他不就是起的晚一些吗?家里怎么突然多了半个仆人,请仆人的费用谁负?再说,家里的事情他一个人就可以打理得了,孟施为什么要自作主张的请人?要是他的仆人,就不要到这边来,他们是邻居,是同学,可是,他不能让他的仆人到他家来,他就没有能力抚养小欢吗?看不起人。
“我在外边,哥,屋子前边。”
程欢的声音从屋子前边传过来,程恩快走几步,打开大门,看见程欢正撅着屁股,蹲在那大片的玫瑰花丛里,採着花,手上已经一大把了,程欢想把他家门前的玫瑰都踩的看不见红花吗?
以前淘气的时候,也不会对着院子的花花草草撒气,今天倒好,看看这些花,活活给糟蹋了。
“小欢,你给我出来,踩那些花做什么?你又想做什么?”
程欢抬起脸对程恩笑,程恩倒吸一口气,这个小子是干什么去了?看看那张脸,花的就像是在尘土堆里打过滚一样,还有那身衣服,泥巴,尘土,程欢的脸上还出了汗,把小脸弄得更花了。
“哥,看见那个花瓶了吗?那些都是我采的花,孟大哥说,家里有了花草才会有生机,何姐打扫房子的时候,找出一个大花瓶,我就采了花,插进去,哥,你喜欢吗?很好看吧?这把花,是要送给孟大哥的,他的房子好空,没什么家具,可是一个姓宋的哥哥刚才说,要送些家具过来,好好布置一下,还说,孟大哥的家有些死气沉沉的,我想,采一把花送他,他那就不会再死气沉沉的了。”
程恩听的有些迷糊,脑袋里只有一个想法,孟施什么时候合程欢的关系变得这么好了?他睡得时间长了一点,错过了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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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宋星
第十三章宋星
“程欢,你的花到那采去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采到吗?是不是等花种上啊,你的花才能采回来?”
孟施站在他家的别墅门口,冲着程欢大喊。
“我要采些漂亮的给你才对得起你啊,要不你又会说我不懂得知恩图报了!”
程欢喊回去,摇摇手里的大把玫瑰花,发现已经很多了,拉着哥哥就往隔壁走,他们中间本来有一道木头栅栏当着,可是孟施早就看着不顺眼,工人来的时候,就被拆掉了,两家的草坪很美,就像是一块绿油油的毯子,区别在于,程恩的小花园里,种着很多的玫瑰,孟施的小花园,只有一片很漂亮的草地。
“醒了啊,头晕吗?饿不饿?我和程欢吃了些东西,你要是饿了,我们现在就收工,去吃饭。”
程恩愣了一下,在他的印象里,孟施应该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少爷,十指不沾阳春水,可是现在他的模样差了很多,虽然比程欢整洁一点,但是,很邋遢。
白衬衣上有很多的尘土,额头有很多的汗水,受手上还拎着一块抹布,就像是一个工人,要不是他的眼神还是和昨天那样凌厉,真的不敢相信,这个邋遢的人就是昨天那个高傲的王子。
“搬家怎么不多请几个工人?”
“我定的家居多,工人一趟一趟的送,我让他们在摆家具。我忍受不了脏污,家具上都是尘土,我只好自己擦一下。请了一个何姐,我要她把你家的被罩床单衣服都洗一次,晒一下,再过来忙我这边的事情。房间很多,空间很大,忙了半天,才刚有一点家的感觉。”
其实他这边用不着怎么收拾,前一个房东留下很多的家具,装修也很漂亮,只要搬进来就可以,可是孟施不喜欢那些老旧式样的家具,不喜欢那张床,不喜欢摆在客厅的电视柜,不喜欢有些房间的颜色,窗帘,床单,沙发罩,只要不喜欢的都换掉。
这是他个人财产,他要完全按着自己的心思来布置,温馨一点,不要多豪华,只要感觉清新自然就好。
“对了,说起何姐,她是你请的仆人,为什么要到我家去?不在这边干活。”
“你家也很脏乱,你又生病了,不能让程欢自己忙着打扫卫生吧?我也想过了,我们都上学,会很忙,要是有事情的话,程欢回家就会饿着,你要是不想做饭,就到我这边吃,何姐会帮我们做饭的。”
原来人家是好心,程恩觉得自己有些小心眼了。
孟施没有法觉程恩得不好意思,拉着程恩坐在沙发上。
“程欢,去到一杯牛奶过来,不要冰箱里的冰牛奶,要常温状态下的。”
程欢好像很听话,在孟施的话音刚落下,他已经丢下玫瑰花,一路小跑赶去厨房了。
今天,程欢真的有些不对劲,乖巧的好像是一夜之间长大了三四岁,不会在哭闹,顽劣,以前,妈妈的话他有时候都不听,害怕他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适应没有妈妈的生活,没想到,反过来程欢会照顾他了。程欢长大了,懂事了,这是最让他高兴的事情。
“来,靠在沙发上。你看我新买的沙发舒服吗?要是不喜欢,我就叫他们搬回去,再送一套过来。”
沙发很宽,很长,可以当做一个单人床了,靠背不是很高,完全放松地做下去,刚好可以把头放在靠背上,当成枕头一样,蓝白相间的颜色,还有几个形状各异的抱枕,沙发前边有一个很大的玻璃茶几,上边摆着程欢刚刚插好的花瓶,有些惨不忍睹的玫瑰花在花瓶里低头,花瓣掉了不少。
在昨天,孟施和程欢还是水火不相容,今天怎么变得很亲切了?孟施有什么方法收服了承欢啊。看着程欢在那个半开放的厨房,拿着一大桶的牛奶慢慢的倒在一个杯子里,小脸上那股认真劲可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
“不烧了。”
孟施不知什么时候洗了手,有些冰凉的手指附上程恩的额头,程恩又一惊,脸上露出红晕,孟施的表答方式很直接。
“昨天谢谢你,要不是你,我今天就要住院了。”
孟施摇摇头,不想要这种答谢,他要是说,我希望你扑上来,让我亲一下,这就是最好的谢礼了,程恩会不会一生气就跑了?
“施,我听说那个人来了?是不是你心爱…”
从楼上跑下一个男孩,十五六岁的样子,一脸的兴奋,眼睛很大,很瘦,下巴都尖尖的,身上粉色的体恤上是一个滴着血的骷髅头,一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那神情就像是见到了世界级的偶像,眼睛内都是兴奋。
“宋!”
孟施一句话截住宋嘴里要说出来的话,他知道宋要说什么,是不是你心爱的那个人过来了?这话一说,程恩在傻也听得懂,那可就完蛋了,他要给程恩时间,不能急于一时。
程恩站起来,他反应慢半拍,当他听见楼上传来声音的时候,就看向楼梯,再转头的时候,说话的人已经站在他的面前,吓得程恩心里边犯嘀咕,是他动作太慢,还是人家属于飘飘家族?
“啊,果然是一个很可爱的男孩子,看看这双眼睛,干净的就像是泉水,这小脸蛋,多细滑啊,骨架很均匀,不用说,几年之后,他就会从美少年变成美男子,会很受欢迎的,到时候,施啊,你就要整天吃飞醋了,每天受憋,看你还有时间装酷吗?”
孟施拉开宋,不让他离得程恩很近,程恩很单纯,受不了他的惊人话语。看看程恩,吓住了吧?一句话都不说了,只是瞪大眼睛死死盯着宋。
“我都不知道你的国文修的这么好?喝洋墨水长大的人,修辞方面应该很差才对,不要吓住他。”
“你好,小美男子,我是孟施的朋友,叫宋星,你可以叫我宋。真的好高兴今天终于看见你了,要是以前,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