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穿越架空电子书 > 穿越之福宁天下 >

第14部分

穿越之福宁天下-第14部分

小说: 穿越之福宁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羞项靖宁这个大男人在一边,迅速地把被子上的棉衣棉裤往身上一罩,也就算是收拾好了衣服。

才下了床,铁头就提了一桶热腾腾的水掀了门帘走了进来,把水桶放在地上,怯生生地说了一声“嫂子,趁水热,快点梳洗吧,”然后对着项靖宁说:“大哥,店外来了个车夫,说是找你的。”话才说完,人就闪出了门去。

福陈瑶估计是东方铭派了车来接他们去永盛行,就要项靖宁先去打个招呼,自己赶紧将松散的发髻梳理了一遍,把净水当成啫喱水,把头发绞成一股,学着五嫂的样子,在后脑勺上绾了一个简单的巴巴头,再用项靖宁削的一根木簪子簪好,心里暗叹:好在南秦人民比较淳朴,至少农妇的发髻没有什么讲究,只要将头发绾成髻就行,要不然,穿越到这里,既不能像以前到美发店里去盘头发,也没有钱去养个专门伺候自己梳洗的丫头,估计自己首先就会被这三千烦恼丝烦恼死了!

客栈里既没有前世星级酒店里准备的牙膏牙刷,也没有项家峪家中准备的青盐,口是没有办法彻底漱了,只能等下进餐前,用茶水漱一下。。  洗面奶是没有的,福陈瑶只能用清水胡乱地洗了两把脸,至于什么护肤品,现在的福陈瑶是不用指望的,估计以后奔了小康,应该有办法想。刚好,这样也不用让外面的人久等,无意起到了节约时间和水资源,顺便保护一下环境的作用。

“瑶儿,你梳洗完了吗?”门外传来项靖宁的询问声。

“好了好了!”再一次抚了抚光洁的头发,拿了自家的那个皮货包袱和项靖宁缴来的那柄虹如剑,又查看了一下房里是不是还落下什么东西,然后才出了房门。

跟项靖宁到了客栈的大厅都没有见到五哥五嫂和虎妞,问道:“五哥他们了?”

“他们一家已经回项家峪去了,”项靖宁说道:“我跟他们说,我在潭州城里找到了差事,今天还要跟老板见面说事,然后还要在城里寻房子,因此就要他们先回去了。”

“还好,还好。”福陈瑶吐了吐舌头,暗暗松了一口气,要不然就有点糗了。所谓还好,是因为五哥他们已经回了项家峪,那自己睡到这么晚也不算误他们的事。【。qisuu。】

“什么还好啊。”在一边跟店老板结帐地项靖宁先只听到福陈瑶说话。就随口问了一句。回头刚好看到福陈瑶做鬼脸。心弦就被拨了一下。赶紧道:“东方老板派了马车来接我们了。我们赶紧过去吧。”

铁头听二人要去见永盛行的少老板。在一边就有点扭捏。

福陈瑶想着跟东方铭看一圈永盛行地铺子。估计今天也难回项家峪。这家客栈还算干净。就跟项靖宁说。再订一间上房。然后给了铁头几个角子。要他自己先去买几个馒头。然后呆在房里等他们俩回来。

铁头接了钱。一脸笑。就跑出客栈买馒头去了。

项靖宁本想把包袱和剑都放在房里。两人轻轻松松去会东方铭。但福陈瑶想着在以前地那个时空。就是住星级酒店。也是贵重物品自己保管。所以。还是背了包袱。提了剑。出了客栈。

东方铭派来地车夫,已经在门外等了多时。此刻见项靖宁和福陈瑶出来。赶紧将车赶了过来。原来就是昨天送他们去金玉食府地那个车夫。

项靖宁先登上了马车,随即伸出一只手拉了福陈瑶一把,另一只手就撩了车帘,让福陈瑶先进到车内,自己才跟了进去,待两人在马车上坐定,车夫才将马车往商街上缓缓驶去。

马车七弯八拐,最后在昨天福陈瑶和项靖宁避祸的那个货栈门口停了下来。早有个伙计模样的人守在门口,见马车停下,就立即迎了上来,待福陈瑶和项靖宁下得车,行了个礼,说道:“想必二位就是项公子和夫人吧,少爷在管事房里,小的这就带二人前去。”

项靖宁对那伙计拱了拱手,道:“有劳小哥了!”福陈瑶只是笑了笑,也算是打了招呼。

伙计将两人带到管事房外,道:“少爷,项公子和夫人来了。”

就听到里面东方铭高声道:“快请进!”

伙计就掀了门帘,将两人让了进去。

屋里的火坑边,已经坐了四个人,见他们二人进来,都站起了身。福陈瑶还没有分辨出谁是东方铭,鼻子就先被一股香味儿吸引了,稍加回味,心里狂喜:那不是阔别已久的烤红薯的香味吗?嘴里就道:“好香啊!”

就见一个举着红薯的人笑道:“公子和夫人快来火边坐吧,这里刚好有样新鲜吃食,一起来尝尝。”

福陈瑶仔细一看,那人竟然就是东方铭。

只不过,这个时候的东方铭任谁见了,也不会把他当成大富豪家的二世祖,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小猢狲,脸上被糊了好几道黑印自己还浑然不觉,已经脏兮兮的手还拿着一个估计是刚烤出来的红薯在那儿颠来颠去,一件月白色的长衫早以做了水墨山水的画布,只是画师估计是印象派高手,除了几团重重的黑墨之外,也只见淡淡的灰痕。

见东方铭这番模样,福陈瑶忍不住一只手指着东方铭,一只手掩着自己嘴鼻,咯咯地笑了起来。

东方铭前面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形象有多搞,这会儿见福陈瑶指着他笑,不由得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一身,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屋内其他人见老板没有发飙,也都应景似的笑了笑。

只有项靖宁微微拉了拉福陈瑶,却不敢吭声,怕其他的人里有守货栈的伙计,早上抓贼时,他可是露了一下身形的。

第二十四章 永盛行的麻烦(二)

经项靖宁一提醒,福陈瑶自己也觉得当着外人的面这样笑,确实有点不太妥当,心里默念佛号,保佑自己的新老板不是那种当面叫人哥哥,背后摸出家伙的阴险小人,于是强忍了笑意,跟项靖宁到火坑边上坐了下来。。边上就有人提了火坑上吊着的壶,给他们二人泡了一碗茶,端了过来,二人道了声谢,捧在手里,刚好捂一下有些冷的手。

东方铭却从火坑里刨出两个红薯,放到项靖宁和福陈瑶的脚边,道:“休要嫌脏,味可是美的,先尝尝,等下我还想听听二位的意见。”

在那个时空,烤红薯一直都是福陈瑶的最爱,只要闻到烤红薯的香味,她都会寻了去买上一两个。后来听人说,街上那些小贩们用来烤红薯的桶一般都是漆桶,吃那样烤出来的红薯,可能会得癌症,最后只能是忍痛割爱了。

不过,心急也吃不了热豆腐,这种绿色烤箱里烤出来的红薯虽然更香,福陈瑶可不想让自己也成为东方铭第二,因此用一块柴将红薯轻轻地拨到一边,先让它晾上,自己端着茶,吸了几片茶叶到嘴里,慢慢进行嘴里的卫生工作。

再见东方铭,已经掰开红薯,一边吹,一边吃了起来。

项靖宁倒是从来没有见过红薯这样的东西,现在见东方铭在一边吃得香甜,他本来就是个不挑嘴的人,也学着东方铭的样子,两只手不停地捣腾起红薯来,最后掰开红薯,给了福陈瑶一半,福陈瑶的眼睛立即冒出了光,对项靖宁甜甜一笑,伸手接了过来,两人才开始细细品味红薯的滋味。一个红薯才吃了两口,门外闪进一个伙计模样的人,紧走几步到东方铭面前,小声道:“老板,那伙人都送到衙门里去了。”

东方铭点了点头,旁边一个管事模样的人,就掏了几个铜币出来,道:“这是老板赏的,给昨晚当值的伙计拿出买酒吧!”

项靖宁和福陈瑶这才知道是早上那帮蟊贼的事,两人对视了一眼,都笑着低了头,装出一副专心吃薯的样子。

“多谢老板打赏,我们以后会更尽心的,也多谢胡管事!”伙计接了管事的铜币,笑嘻嘻地出了门。

东方铭想了想。对那三人道:“家旺,家宝你们带些人去把货栈里地货清点一下。看那些混混说地是不是实情,千万不要丢了什么货我们都不知情。到时货主来要,我们措手不及。”

那两个管事连忙领命而去,另外一个老仆模样地人就在一边念着佛号:“阿弥陀佛。少爷真是吉人天相。如果这火被他们烧了起来。只怕粮草都没得救了。损失了钱币都还是小事。误了军机。命都会丢了去!”

福陈瑶听了这句倒没有太大地反应。但项靖宁听得这些粮草竟然是军粮。很是诧异。脱口问道:“东方老板,这军粮不存在军需署地粮仓里,怎么存在永盛行地货栈里!”

东方铭苦笑道:“哎,我也想他们早点把军粮拉到军需署地粮仓里去啊,只是当初来订这批粮草地军需官跟着福将军出城扫边就没有回来。我现在要缴粮。军需署地大人说新地军需官没来。他们做手下的不好自作主张,所以。这粮就一直存在了永盛行地货栈里。好在今冬还没有下多少雨雪。否则,粮草都被沤烂了。”

项靖宁听了东方铭的解释。才稍微安了心,福陈瑶却听得一头雾水。只愣愣地看着项靖宁。而项靖宁以为她又想起了失踪地福将军。赶紧将地上地那个红薯剥开递到她地手中。柔声道:“你早上也没有吃东西,我觉得东方老板地这个新鲜吃食比灰饼味道好多了。你不妨多吃一点吧。”

“怎么样。味道还不错吧。”东方铭听到项靖宁说的话。有些得意地说道:“这东西叫地瓜。本是几个天竹商人从西土带回来地。他们过老虎口地时候。装地瓜的车轴子坏了。地瓜洒了一地。刚好我们永盛行到天竹买马地货队经过老虎口。他们就想买几匹马驼了货回去。天竹地马都到了老虎口。买马地经办当然就不想转卖。但买马地伙计里。有个头脑灵活地。见地上滚落地东西。在南秦和天竹都没有见过。他知道我是个喜欢新鲜物件的人。就悄悄跟经办说。要用马换他们地东西。那些天竹商人因为没有办法。才把这地瓜分了一些给我们。”

“糟糕,这样的稀罕物竟然被我们吃掉,岂不是做了一回夺人所爱的小人!”福陈瑶没想到原来那个时空满大街都有的东西,在这里竟然是个稀罕物种,拿着那块烤红薯看了看,装出一副惶恐的样子。

“呵呵,夫人爱吃,尽管吃就是,”东方铭倒很大方:“我已经留了足够的地瓜做种,其他的,不烤着吃掉,还能干什么。”

“难道老板准备种地瓜?”福陈瑶眼睛一亮,问道。

“嘿嘿,也只是闹着玩而已,”东方铭笑了笑:“那几个天竹商人只是粗略地跟伙计说了一下种植的方法,还不知道能不能成了,所以我只准备在城边挑几亩好地先试试。”

“老板,你看这样好不好,”福陈瑶眼珠一转,心里就有了主意:“用好地做试验,先不说买地的钱要花得多,万一种瓜失败,还可惜了一年收成,不如把种瓜给我们带回去,到时在山里开点荒地出来,就是失败了,也不过是损失了点种瓜,其他的事也会耽误。”

以前福陈瑶在大学里参加三下乡活动时,曾帮农家挖过红薯,当时好奇,就问了一些关于种红薯的知识,知道红薯是属于极易种植的作物,而且不挑地。虽然她来这个时空的日子不久,到过的地方也就是项家峪和潭州,但从项家峪就可以看出,一般庄户人家的日子过得实在是不宽裕。前一天从项家峪来潭州的路上,也跟五嫂他们聊过一些庄稼的话题,知道项家峪的山地,无论种什么庄稼收成都不好,就是风调雨顺,也就够自家人的吃食,现在有了这个红薯,说不定就可以解决山里人家的温饱大事中的“饱”的问题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