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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当心总监来抓人-第5部分

小说: 当心总监来抓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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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飞希望青年继续岿然不动作呆滞状。可是天杀的,这一次他竟然动了,抬起脸对陆飞说:“……我脚崴了,你能送我去医院吗?”
  就在两人目光相交的瞬间,陆飞和青年都是猛地一僵,几乎是同时脱口而出:“怎么是你?!”
  眼前的棒球帽青年全然是一副大学生的打扮,但他就算穿着童装出现在陆飞面前,陆飞也不可能认不出他来——那张俊俏得甚至显出几分阴柔的脸,赫然就是那天酒吧里企图强上他的那个Luigi。


    ☆、top和top

  医院里人来人往,照例是一股浓重的消毒水气味,陆飞很反感这种味道,它们从每一间病房甚至是太平间滋生出来,这让他想起病人和死人,还有痛苦和疾病,所有令人不愉快的东西就像霉菌一样弥漫着。
  送Luigi来的时候,陆飞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了些话,原来Luigi的名字叫夏志英,陆飞觉得这名字听起来挺耳熟的,他把本来容量就不怎么大的脑袋角角落落搜刮了个遍,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也就作罢了。
  陪夏志英在医院里忙活了半天,好不容易缴了费拿了药,终于走出医院大门,陆飞如蒙大赦,用力呼了口气,转过头问他:“喂,接下来去哪里?要不要我送你回店里?或者回家?”
  夏志英的脚扭了,走路只能一蹦一蹦的,看上去有些滑稽。他摇了摇头:“不回店里,那笔单子算起来要两百多,我第一天去他那里上班就弄砸了,老板肯定不会再聘我。”
  “那回家吧,你家在哪里?”
  “在城东。”
  “这么远?”
  “没办法。”夏志英苦笑了一下,“刚毕业的大学生,又没有固定的工作,市区的房子哪里租得起。”
  陆飞看着他浓密卷翘的睫毛轻颤着,突然想起自己毕业时好像也像个没头苍蝇似的到处乱转,不由得就有些同病相怜,问道:“哦……那天你去招聘会……也是去找工作的?”
  “嗯。”
  陆飞干笑:“我看你那天穿的那么考究,还以为你是哪家用人单位的领导呢。”
  “那套衣服是我存了半年的工资才买来的。”夏志英说的很心酸,“招聘会之前我还在工地里给人搬砖,手指就是那时候被砸伤的。”
  他说着,向他扬了扬陆飞之前已经见过的那只裹着纱布的手指头。
  “你也给人搬砖?”陆飞问,见夏志英有些疑惑地扬起眉头,有些尴尬地补上一句,“……咳,其实我年轻时也给人搬过砖,后来那包工头还拖着工资不发,我差点和他打起来呢。”
  “嗯?你年轻的时候?”夏志英一愣,上下打量着陆飞,“可你看上去也不过三十出头啊。”
  陆飞点了根烟,无所谓地笑了笑,嘴角却有些苦:“谢谢啦,不过我已经三十八了。”
  “哦……”夏志英抿了抿嘴唇,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蜷着崴了的脚靠在医院大
  门前的柱子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
  陆飞狠狠抽了一口烟,然后在弥漫的烟气中望向夏志英,眯着眼睛说:“喂,那天在酒吧,是我朋友给你下的药,你知道吧?”
  “嗯。”
  毕竟不是什么好的回忆,提起来两人都有些尴尬,所以一时间,他们都没有说什么,静了好久,才在烟草味中躲闪着吐出一句:“……对不起啊……”
  两个人同时道歉,倒完歉之后又因为意外的默契而微微一愣,陆飞倒是皮糙肉厚,没什么感觉,夏志英却垂下睫毛,抿着唇,有些不好意思。
  他不好意思,陆飞倒是放开了,干脆拍了拍夏志英的肩,笑道:“算了,反正也没怎么样,只不过那种地方不安全,你既然不是那个圈子里的人,就不要去那里打工了。”
  “但是那里工资高,我家里没钱,所以也只能去酒吧里做招待。”夏志英说着,用包着纱布的手揉了揉一头柔软的黑发,浓咖啡色的眸子里显出几分无奈,“而且也和那里的老板签了合同,违约金……付不起呢……”
  陆飞看着夏志英沧桑的背影,心里已经老泪纵横,现在这社会竞争异常激烈,刚毕业的年轻人工作的确不好找,眼前这个长相清俊的夏志英为了生存背负着多么大的压力啊。
  想到这里,陆飞慨然长叹了一声,颇有感触地嘀咕了一句:“真他妈的人为财死……”
  陆飞正在这里伤春悲秋,感慨万千,远处银行的大钟却已经撞了十一下,眼见着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陆飞看着旁边这位手脚负伤,勤俭节约,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毕业生,干脆拍了他的背脊一下,清了清喉咙,问:“喂,我家就在这附近,你要是不介意,就去我家吃饭吧?虽然我家里也没什么吃的,不过冰箱里还剩了些乌骨鸡,刚好拿来下面条,算是给你赔礼了。”
  夏志英狭长微挑的眼睛因为愕然而稍稍睁大。
  陆飞面子上挂不住,讪讪道:“你要是不高兴吃面条,那我也没办法,我自己还待就业呢,下不起馆子。”
  夏志英连忙摇了摇头,说:“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
  接下来,夏志英用那种陆飞最没办法抵挡的,和善的,小心翼翼的,甚至是带着一丝不好意思的语气问:“……有鸡肉吃吗?”
  此时此刻,一个听到鸡肉都会咽口水的难民就活生生站在他的面前,陆飞突然觉得云开雾散,
  他发现自己竟还不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原本灰暗的生活一下子就充满了希望的光辉。
  回到家之后,陆飞把贫民窟一样的房间收拾了一下,他把沙发上扔着的报纸杂志果盘袜子卷纸拖鞋都扫到一边,让夏志英坐下,自己进公用厨房煮面。
  冰箱里还有半锅鸡汤,装在陶瓷大碗里,用保鲜膜包着。塑料袋里有两枚鸡蛋,房东买的葱花和火腿肠放在边上,陆飞顺手揪了两根葱,又拿了一根火腿肠,然后开始生火煮面。
  从小到大陆飞都没什么人照顾,在他概念里,“君子远庖厨”这是屁话,小时候没老娘疼长大后没老婆爱,你倒给我远庖厨试试,站着说话不腰痛,尽会打压妇女群众,饿不死你的。
  两碗够分量的面条很快就端上了桌,说是“桌”,其实只是两块大塑料泡沫盒子拼成的台子,陆飞在上面盖了块油腻腻的破布,就算是餐桌了。
  陆飞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反正对方也是个穷鬼,自己用不着装阔。于是拿了两双筷子,一双递给夏志英,一双自己拿着,很爽气地说:“吃吧,觉得淡了就去加盐,盐罐搁在厨房里。”
  夏志英看着碗里的面条,根根晶韧,面汤散发着浓郁的鸡肉香味,被切成片的火腿肠若隐若现,煎得焦黄边酥的荷包蛋盖在面上,还洒了些葱花做点缀。
  陆飞吃的毫无形象,吸溜吸溜地吞咽着面条,见夏志英还没动筷子,就说:“嗯?怎么不吃?放心啦,不收你钱的,赶快趁热吃吧,鸡汤冷了就腥了。”
  夏志英这才犹犹豫豫地动起了筷子,他吃起面来和陆飞完全不一样,斯斯文文的,筷子都没沾到嘴唇过。
  陆飞比较懒,两人吃完了饭,他也不高兴去收拾餐具,就把碗堆在泡沫桌子上,然后打开闪着小雪片的电视机,和夏志英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陆飞家的电视机收不到几个台,调来调去都是新闻,广告之类的,最后只好停在一个介绍北京故宫的纪录片上,旁边字正腔圆,读的陆飞犯瞌睡,到最后陆飞干脆不看电视了,转看夏志英。
  陆飞家住在背阴面,找不到阳光,窗户又常年没擦过,结着一层厚厚的灰,所以即使是白天,屋子里也很阴暗。荧屏的幽光打在夏志英的细腻无暇皮肤上,倒是泛出和在酒吧里一样的韵味来。
  可比电视上正在配图介绍的慈禧老太婆好看多了。
  这么无聊的片子夏志英竟然还看得津津有味,一双明亮深邃的眸
  子一眨不眨地盯着小小的电视屏幕,聚精会神,完全没注意到旁边陆飞玩味的目光。
  说实在的,夏志英长得真的完全符合陆飞的审美。
  他有着轮廓很深的眉眼,瞳仁的颜色是稍显浅淡的褐色,睫毛浓密而卷翘,陆飞甚至清晰得记得这双眼睛被欲望迷蒙住的模样,声色犬马,该有的渴求,深情,热度,他一样都不差。
  唯一的缺憾是他不喜欢男人。
  可是只要这一点就够了。这是第一张倒下的多比诺骨牌,噼里啪啦一串急促的闷响之后,什么都成了零。
  时下有些大胆妄为的男孩子们喜欢把不是圈子里的直男掰弯,这种过程对他们而言新鲜刺激。
  可是在陆飞看来,这只不过是幼稚的表现。
  或者说,是他老了的表现。
  玩不起了,输不起了,就好像年迈的雄狮,懒洋洋地趴在树下,看着那些犊子肆无忌惮的追求,在爱情的原野上撒欢,自己却从来不肯迈出一步。
  好像只要躲起来,看不见别人的青春,就会假惺惺地觉得,自己也并不如想象中那样老朽。
  陆飞的运气很不好,他本来可以一直这样目不转睛地盯着旁边这么美少年看,猥琐地遐想一下他宽松毛线衫下窄瘦紧实的腰身,修长流利的腿型,甚至是更私密的,更难以启齿的深夜小剧场。
  当然主动是他,被压的是夏志英。
  可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电视机哗地闪起了雪片,然后跳了两下,彻底成了一块单调的蓝色。
  陆飞:“……”
  夏志英正看得入定,冷不防电视坏了,愣了一会儿才皱着眉头道:“怎么了?”
  “不知道,估计是没信号了。”陆飞走过去,抡起拳头重重砸了电视两下,啧了啧嘴,“真他妈的混账东西。”
  没了电视,两人就只好在二十多平米的房间里大眼瞪小眼,陆飞摸了根劣质的香烟点上,在屋子里吞云吐雾起来。夏志英就坐在沙发上,随手翻翻杂志。
  过了一会儿,陆飞叼着烟含糊不清地问:“喂,会不会打牌?”
  “不会。”
  “唔……那象棋?”
  “也不会。”
  “靠,五子棋你总会吧?”
  夏志英摇了摇头:“没玩过。”
  陆飞搁在窗台上的
  胳膊肘滑了一下:“你是石器时代穿越过来的?”
  夏志英抿着淡淡的嘴唇不说话,柔和的睫毛抹开两片浓荫。
  陆飞就拿这场面没办法,只好挠了挠乱得像鸡窝一样的头发,转身去厨房冰箱里拿了两厅啤酒,将其中一厅丢给夏志英,干巴巴地说:“那我们就喝酒吧,划拳你总会吧?”
  “……这个不行,我不会喝酒。”
  陆飞拿眼睛瞪他:“胡扯,喝酒和做/爱一样,是男人的天赋所在,哪有不会喝的道理,我拿给你的是啤酒,又不是白酒,白酒我们还喝不起呢,来,拿着,不许不喝。”
  最终夏志英还是老老实实地陪陆飞喝起了酒,陆飞觉得自己好像青楼里那种强拉着花姑娘调戏的嫖客,除了猥琐找不出别的形容词来形容。
  可是陆飞不介意,人穷怕了,脸皮就会比较厚。
  脸皮厚有时也挺占便宜的。
  酒过三巡,陆飞惬意地眯着眼睛,问夏志英:“喂,等会儿你怎么回去?城东离得这么远,打车最起码要三四十块呢,坐公交你腿脚又不方便。要不我骑车带你?”
  “不用的。”夏志英说,“我很重。还是打个电话让我朋友来接我好了。”
  “没事啦,我当过送水工,多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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