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组-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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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他们靠近,女儿也会不住地尖叫。
我把一张银行卡交到麦小荞的父亲手上,这是我惟一能做的。当然,这张银行卡并不属于我,它原来的主人是史珉泽……也许我应该称他为麦珉泽。或许他已经感到后悔了,成功复仇并未能解除他心中的枷锁,反而给他再加上了另一个枷锁。他真正需要的并非复仇的快感,而是父母的关怀。
二
“这宗案子可真惹出不少麻烦啊!”梁政把理工大学凶案的档案递给梁厅长,接着便汇报处理结果——
陈金喜已承认谋杀洪森,以及协助史珉泽谋杀他人,两条都是严重罪行,但考到他是受他人唆摆,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故从轻法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经常详细检查后,已证实史珉泽背部长出的白毛、假死以及超出常人数十倍的力量等异常情况皆为返早现象,与所谓的碟仙全无关系。他已承认了谋杀、强奸、教唆他人谋杀、非常禁锢等一切罪名,依法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梁政把处理结果汇报完后,又补充了一句:“关于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校方和政府都不愿意掏钱,我想你最好跟汪书记打个招呼。”
厅长叹了口气:“这帮铁公鸡,出国考察时又不见他们会这么抠门。人家儿女都走了,给人家一点补偿也那么多话说。待会我会跟汪书记聊聊。”
梁政沉默片刻,忽然提出建议:“我们是不是还应该跟教育局联系一下,毕竟这宗案子只是因史珉泽父母的无知而起。”
厅长又叹了口气:“我看还是算了吧,现在的教材跟我们上学时用的也没什么差别,教育局那些大老爷可没这个闲心修改教材。我们还是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吧!”说罢便把一个档案夹递给对方。
“日报大厦频频出现闹鬼事件……”梁政翻阅片刻便笑道:“这宗案子应该会很有趣。”
[卷四完]
灵异档案 白毛怪婴
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台湾曾有十二名大学生在地下室召唤碟仙,结果召来骷髅怪,导致七死五疯的惨剧。也许部分读者会认为本卷是以这个故事为原形,某求也不否认的确是从这个故事中得到灵感,但却并非以此为原形。
本卷的原形是网友荞麦提供的,作为奖励,本卷的女主角麦小荞就取名自她的网名。
荞麦告诉某求的故事,其实比本卷更加诡异。这个故事是她从同事口中听来,主角是那个同事的大伯。故事从大伯娘的生第一个儿子开始。
大伯的大儿子一出生,背部就长有白毛,当然并没有小说所说的长成骷髅头状那么可怕,而是沿着脊梁骨从后颈一直延伸到臀部,像一条超长的白色眉毛。大伯以为他是妖怪,非常害怕,就想把他弄死。然而,这个白毛怪婴用水淹却淹不死,大伯把心一横用石头硬生生地把初生的儿子砸死。
父亲用石头把初生的儿子砸死,多可怕的情节啊!某求也觉得心寒,甚至不敢写进小说,然而这是却真实发生的事情。
往后的事情就比较“迷信”了,所以某求并未将其加进小说内。后来是这样的,大伯娘在生了大儿子约二十年后去世,她死后几年,大伯中风昏迷了近十天,醒来便告诉亲友一个荒诞不经的故事。
大伯说他昏迷后,被鬼差抓到地府,与已经离世几年的大伯娘一同在阎王殿受审。他在阎王殿上竟然见到自己的大儿子,也就是白毛怪婴,他依旧是刚出生的模样,但却能开口说话。
怪婴向阎王告状,说大伯用石头把他砸死,令他枉死,要求阎王惩治大伯。幸好大伯娘把所有罪名包揽,所以大伯才能还阳,要不然这次中风就会要了他的命。
怪婴告状不成,恶狠狠地对他说,他的三儿媳会对他不好,让他吃屎。然而,当时大伯的三儿子还没有结婚,甚至连女朋友也没有。
几年后,三儿子终于成家了,三儿媳真的对大伯不好,还经常骂他,而每次骂他都会叫他吃屎。
大伯中风之后所经历的地府审判,或许只不过是一场梦,但做梦又怎么可能预知往后的事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某求就不莽下定论了,还是让读者自行推敲吧!
然而,有一件事某求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天生异相或天生就有某些缺陷的人,长大后往往会是奇人。这方面的例子多不声数,较为著名要数爱因斯坦,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在八岁的时还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他的母亲还以为他是弱智。
卷五 隔世情痴
引子
一
繁华的商业大街上有一间雅致的咖啡馆,一名年轻男子独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默默看着从门口进出的客人,视线一刻也没有转移到别处。他在等人,等一个对他十分重要的人。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他的表情不断发生变化,时而深邃沉着、时而紧张期待、时而烦躁不安……他看了下手表,已经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一个多小时,也许对方不会赴约,但他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他依然在默默地等待,因为他知道对方一定会出现,或者说他要等到对方出现为止。
又过去了三个小时,期待中的伊人终于出现了,可是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四个小时。然而,他并没有询问对方迟到的原因,更没有丝毫责备之意,只是细心地为对方拉出椅子,翻开餐单,招来服务员……
服务员走开后,迟来的女人尴尬说道:“其实我本来并没有打算过来,只是恰好经过才进来看看,没想到你竟然还在等我……”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所以不管等多久,就算一千年一万年我也愿意等下去!”他的话虽然夸张,但却给人一种真诚、毫不做作的感觉,使女人心底涌现一份似曾相识的温暖。
“可是,我真的就是你要找的人吗?”女人怯怯问道。
“是,一定是!我有强烈的感觉,我知道你就是我找了十五辈子的人。”他忽然紧紧握住对方的手,情绪稍微激动,“跟我走,好吗?”
他的手很温暖,让女人再次感受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很温馨很浪漫的感觉,仿如隔世的感觉。无数零碎的片段随即于脑海中闪现,每一个画面中都有一名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出现,欢笑、泪水、哀伤、感动、情欲……所有情感一同于心底涌现,她知道画面中的男人就是眼前这位青年,虽然两者的容貌大相径庭,但两者都给予她相同的感觉——熟悉而遥远的美妙感觉。
然而,难以言喻的美妙感觉,只能给予她片刻的陶醉,陶醉过后她猛然把手从既熟悉又陌生的温暖手掌中挣脱出来,略为惊慌地说:“我不能跟你走,我已经结婚了,我不能抛弃我的家庭。”
她的反应让男人大失所望,哀求般说道:“我为你付出了十五辈子,足足找了你八百年,你就不能为我而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吗?”
“对不起!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对不起……”女人急忙站起来,她想离开,不,她想逃走!她心里明白再不逃走,她的婚姻、她的家庭就会完全崩溃,因为她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个才认识一个星期的男人。她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对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相信对方荒谬绝伦的痴话,她只知道对方能给她一种遥远而熟悉的感觉,一种初恋的心动。
看着女人慌忙离去的背影,男人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但片刻之后这张痛苦的脸渐渐变得狰狞。他对着已消失于繁华大街中的女人,咬牙切齿地说:“我一定会让你回心转意的,我们八百年前是一对,八百年后也该是一对……”
二
凌晨三时,终日忙碌的城里人大多都已经安然入睡,但亦有不少仍紧守岗位,当中就有日报大厦的新保安何夕。
今夜是何夕入职以来第一次上夜班,因为不习惯熬夜,所以他有一点睡意。初来乍到的他,可不敢像一同值夜班的同事黄禹那样,瘫在保安室的椅子上呼呼大睡。为了使自己清醒一点,他走到洗手间洗一下脸。
午夜时分,漆黑的洗手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诡秘气息,尤其当手电筒的光线落在镜子上的时候,仿佛在这个寂静的空间以外,有另一个相同的空间,有另一个相同的人拿着手电筒照向镜子。
何夕忽然哆嗦了几下,匆匆洗了把脸就逃出了洗手间。其实,从手电筒照向镜子那一刻,他已经睡意全消,洗不洗脸也没有关系。漆黑且寂静的走廊又有另一份诡秘的气息,让他心中隐隐感到不安,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让所有灯都亮着。不过他知道,他如果真的这么做,明天便会失去这份工作,对于初到这个城市的他而言,这是非常糟糕的事情。
终于走完让人不安的走廊,来到了同样寂静的大堂,但看见从保安室内照出的灯光后,他便不再那么慌张。保安室是这栋大厦惟一亮着灯的地方,也是惟一能让他心安的地方。然而,当他想快步返回保安室时,眼角瞥见一点闪烁的光点,那是其中一部电梯的指示灯。指示灯显示,这部电梯停留在十三楼。
刚才他上洗手间经过这里时,所有电梯都停在一楼,而现在其中一部却停在十三楼。十三楼是市日报报社,他们没说过今晚要加班,而且就算是加班,也不会这个时候才过来。难道刚才有小偷趁着他去洗手间的空档溜了上去?他觉得这个可能性很高。
如果真的有小偷,那可麻烦了。今晚是他第一次上夜班,要是出了状况,扣工资事小,被辞退可就惨了。他三步作两步走,立刻走到保安室想推睡黄禹,与他一同上楼查看。
他进入保安室后便立刻去推黄禹的肩膀,并说明情况,可是对方只是含糊地应了一声便继续睡,再怎么推也没反应。他想对方大概是在装睡。同事能装糊涂,他却不能,因为他是个新人,有黑锅肯定是由他来背。无奈之下,他只好带上电棍独自上楼。
处身于电梯之内,狭小的空间让人感到压抑,即将打开的门更让人感到畏惧。何夕左手持手电筒,右手紧紧地握住电棍,双眼盯住指示灯——11……12……13……
“叮”清脆的声音响起,电梯门徐徐往左右分开。门外一片漆黑,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在这层楼里并没有人,或者说不应该有人。然而,不该有人的地方却出现了一双眼睛,一双在黑暗中闪烁着幽绿光芒的诡异眼睛。
何夕心中一寒,下意识地把手电筒照向眼睛所在位置,一张清秀的女性面孔顿即出现在他眼前。这是一个女人,一个诡异的女人,她的脸是非常干净,干净得没有一颗尘埃,但脸以外的地方却全是尚未凝固的混凝土。
“来,陪我聊聊!我一个人很寂寞……”女人的手向何夕伸出,混凝土从她的手臂上缓缓滑落地面。
“啊……”何夕惊恐的叫声于黑暗中回荡,但却没有人听见。
第一章 步幅推理(上)
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
甜美的爱情犹如好梦一场,而且还是一场容易醒来的好梦。梦醒之时,有人嘴角仍挂甜蜜的微笑,但亦有人泪湿枕席。爱情就是这么奇妙,双恋的两人在分别之后,一方可能会洒脱地一笑了之,但另一方或许还沉沦于苦恋之中不能自拔,悲剧往往就因此而起。
鄙人慕申羽,在谈情说爱方面虽无过人之处,但对查案缉凶还是有一手的,最起码我有一张警员证。我所隶属的部门是一个神秘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