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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青囊尸衣3:残眼-第52部分

小说: 青囊尸衣3:残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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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坏老板叫什么名字?”有良想有朝一日要是让俺碰上,非得把他先吸干再冻成一个大冰坨不可。
    “都在那份遗书里写着呢,遗书让溆浦县公安局扣下了,说是必须封存在卷宗里结案。”
    聊着聊着,山鸡也都吃完了,罗老爹站起身来道谢,准备继续赶路。
    “俺可以跟你们一起走么?”有良突然问。
    “小兄弟,你这是要去哪儿啊?”罗老爹不解。
    “俺是想去找一个朋友,听说她去了沅陵。”
    “沅陵什么地方?”
    “俺也不知道,她……失踪了。”
    “啊,有这等事儿?”罗老爹似有不信。
    “她叫二丫,是个女孩儿。”有良只得实说。
    “是你对象吧?”
    “嗯。”有良脸一红。
    “好吧,我们一起走,越往里面去都是深山老林,你一个外乡人很容易迷路出不来的。”罗老爹爽快的答应了。
    此刻,媚娘已经将牠的那只山鸡啃光,最后咽下鸡脑袋并从牙缝里挤出坚硬的鸡喙吐掉,打了两个饱嗝拍拍胀鼓鼓的肚皮,显得格外舒坦,看得罗老爹直发傻。
    有良重新把媚娘抱回到竹篓里背起,熄灭了篝火,然后与罗老爹父子一同上路。
    半夜时分,山坳里出现了一个小村庄,黑灯瞎火的,人们都已睡熟。
    罗老爹在前面敲响了阴锣,口中喊道:“阴人上路,生人回避喽……”
    按规矩,赶尸是不能进村的,于是他们沿着村外绕道而行。
    路旁有一座半人多高的小土地庙,罗老爹掏出一把冥币纸钱抛撒出去,凡是死尸途经一方土地,都需要交买路钱通融才行。
    就在这时,突然听到一声低沉的咆哮声,小土地庙后猛然间窜出几条野狗,其中那只体型巨大的黑色恶犬瞬间便扑倒了女尸,张开血盆大口便咬。
    月光下,女尸身后的罗柱子瞅得真切,手腕一抖便将打狗棍直接捅进了狗嘴里,哪知恶犬力气极大,叼住棍子猛地一拽,令其顿失重心摔倒在地,但他瞬间扑在了女尸的身上,用自己的身体来保护那死去的女孩儿。
    前面的罗老爹大惊失色,举起打狗棍正要念“哑狗咒”来驱赶恶犬。
    就在这时,一道黑影“嗖”的从有良身后的背篓里窜出,听得“嗤嗤嗤”连续几下,月色中血光飞溅,媚娘的利爪早已将那几只凶恶的野狗喉咙切断,横尸于地下。
    罗老爹看得简直是目瞪口呆。
    就在这时,山村里又传来一连串的狗吠声,由远而近。
    “快走,狗群一来就麻烦了,”罗老爹匆匆拽起柱子,口中急促说道,并念动巫咒大喝一声“起!”
    月下女尸重新站立起来,跟在了杜老大的身后落荒而去。
    黎明前,他俩终于赶到了沅水渡口附近的一家“死尸客店”里住下。
    “亏得没让野狗咬烂了尸首。”罗老爹检查了下女尸,心有余悸的说道。
    “罗老爹,为什么狗专挑死人咬?”有良问。
    “尸体身上会散发出一种奇特的气味儿,人闻不着可狗的鼻子却能嗅到,怨力越大的气味儿越浓。”
    “哦,是这样。”有良明白了。
    “柱子,你先去趟渡口,告诉崔艄公,说今晚有阴人过河,回来再吃饭睡觉吧。”杜老大吩咐说。
    柱子应声走出了客栈,湘西的摆渡船向来只要走脚人打了招呼都会在夜里等候着,以方便客死他乡的亡魂能够早一点回家与亲人团聚。
    此刻渡船刚刚靠岸,崔艄公认得罗柱子,摆了摆手招呼他过去。
    “崔老伯,爹让我告诉你今晚有阴人要过河。”柱子忧郁的说道。
    “放心吧,我会等着的,”崔艄公笑呵呵的答道,望着柱子闷闷不乐的背影,“这孩子是怎么了?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入夜,他们带着尸体又上路了,渡船果然准时守候在沅水河边,如今政府破除迷信,取缔走脚这一行当,所以只能偷偷的接活。
    “罗老爹,好久不见啦。”崔艄公打着招呼。
    “现在能通公路的地方都用汽车拉尸,走脚的活儿越来越少,看来也许这就是最后一趟了。”罗老爹说。
    “还是让柱子去广东那边打工吧,早点学门手艺也好混口饭吃。”
    罗老爹点点头:“这次赶脚回来,柱子说先去办边境通行证,然后就去深圳特区找活干。”
    “这位客人面生的很,不是咱本地人吧?”崔艄公望见有良略显惊讶。
    “他是来沅陵寻亲的,路上遇见搭个伴儿。”罗老爹回答。
    渡船离岸,朝着对面撑去,冷月无声,唯有竹篙入水时的轻微哗啦声。
    “今天的喜神是哪儿的?”崔艄公是个爱说话的人,嘴里不闲着,在沅水撑了一辈子的渡船,可谓是见多识广。
    “大合坪乡,女孩才十五岁,作孽啊。”罗老爹又说了一遍那段悲惨的故事。
    “世上总有不平之事,我们草民又能如何呢。”崔艄公闻言也是叹息不已。
    有良借着月光,就近仔细的看了看死者的面容,发现这女孩长得十分清秀,闭着双眼眉宇间似有难解的忧愁,颈下可以看见一道青色的勒痕。
    他无意之中瞥了一眼,发现柱子坐在船帮上在暗自垂泪。
    大合坪乡位于沅陵县北部,距县城八十多公里的深山之中,罗老爹仍是昼伏夜行,赶尸走的脚程不快,又是夜里攀山道,因此数日后的凌晨才终于赶到了目的地。
    这是群山环抱的一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小山村,静悄悄的,唯有村东头的一户人家亮着灯,那可能就是女孩儿的家了。
    “阴人回家,生人回避喽……”罗老爹敲着小阴锣进村,月明星稀,有的农户随即掌灯开门拴狗,并指着东面亮灯的人家。
    进到院子里,果然大门敞开着,堂屋中间摆放着一副简陋的新棺木,也没有油漆,像是仓促打造的。
    “当……”罗老爹一声阴锣,开口喊道,“喜神到家喽。”
    屋里颤颤巍巍的走出一个拄着拐杖的中年汉子,见到女儿回家忍不住的失声呜咽起来,此刻内屋也传来撕心裂肺的恸哭声,村民们逐渐聚拢来到门口。
    罗老爹直接赶着女尸进了堂屋,将其立于门后,然后说道:“所有人都请回避,我们要替‘喜神’更衣了。”
    有良也随着大家站在院子里,人们纷纷议论着吴家的丫头如何如何聪明能干和懂事孝顺,这么好的孩子竟然如此短命,老天实在不公等等。
    “罗老爹,孩儿他娘听到凤娇出事儿就犯了病,躺在床上起不来。”中年汉子捧出一叠新做的敛衣,愁眉苦脸的说道。
    罗老爹接过来点点头:“大家出去吧。”
    湘西人都懂得规矩,走脚老司为“喜神”更衣之时是绝对不允许他人旁观和窥视的,否则极易引起“惊尸”。
    吴凤娇是自缢身亡的属于横死,因而不能穿寿衣,家里准备的是葱白色的棉布新衣,旧时的敛衣都是不用扣子而是栓小布带,谐音“带子”表示后继有人。
    罗老爹闩好门,摘去女尸头戴的棕叶斗笠,剥下白袍,把她放倒在木板上,父子俩打来清水开始为其清洗身体。
    
    ☆、第六十四章 柱子
    
    女孩儿只有十五岁,身体刚刚发育成熟,苗条适中,皮肤白皙,面容清秀略显苍白,脖颈处的勒痕淤血还清晰可见,若不是用了辰砂和草药,尸体不可能保持这么多天不坏。此刻,罗老爹小心翼翼解开缚在死者身上的五色布条,撤去所有的辰砂和符箓,柱子则拿毛巾蘸着清水开始轻轻的擦拭着她的身体。
    柱子背对着罗老爹,望着吴凤娇冰冷的躯体,刚刚发育成熟的双*乳还残留着屈辱的齿痕,泪水悄然地滴在了她的胸前……
    但凡人刚死的时候,三魂七魄还处于懵懂的状态,此刻老司会迅速将辰砂抹在尸体的脑门、背膛、心窝以及两手板心和脚底,同时用符箓压住并缠以青红黑白黄五行布条,留住死者的七魄。之后用辰砂塞住口鼻和耳朵,再以辰州符堵紧,因为这几处是死者三魂出入之所。
    柱子默默的清洗干净尸体,然后轻轻的替她更衣,换上了那套葱白色的新衣服,怔怔的望着吴凤娇清秀纯真的脸发呆。
    “柱子,更衣完了没有,开始化妆了。”罗老爹催促道。
    罗老爹上前为尸体涂上了一层淡淡的胭脂黛粉,然后和柱子一道将其小心翼翼的抬放进了棺材中,此刻的吴凤娇面色安详,就像是睡熟了一般。
    罗老爹打开大门,亲属们涌进屋里,有人架起床上的吴凤娇母亲见孩子最后一面,此刻男人们暗自感伤,女人们则嚎啕恸哭,场面催人泪下。
    “大家请节哀,”罗老爹开始安慰众人,“这样会令死者不安的,好在她生前积有功德,得以平安的回到家乡,如今刚刚经过了长途跋涉,她也需要安息了。”这是每次赶脚敛尸入棺后都要重复说的话。
    当合上棺材盖板后,走脚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吴家的经济条件不太好,家里只有这么一个独生女,得到女儿自杀的噩耗之后,母亲随即中风偏瘫,焦虑的父亲一个不慎从山崖下坠落摔断了腿,真的是“祸不单行”。
    罗老爹看着吴家的惨状,实在于心不忍开口结帐。
    “爹,咱别要赶脚费了。”柱子说。
    罗老爹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收拾好东西默默的走出了吴家院子,有良瞥见柱子恋恋不舍的一步三回头,神色伤感之极。
    赶脚村在武陵山脉的深处,那里山高林密人烟稀少,罗老爹一行翻山越岭,直到日暮时分才赶到了村里。
    小村不大,只有十余户人家,男人们都从事赶脚行当,女人则在家忙乎着一两块贫瘠的山地,每年种的苞谷还不够自家吃,需要男人们走脚回来带些米面补贴才行,遇到年景不好的时候,时常会揭不开锅。
    以往赶脚生意多的时候还好,如今“喜神”都乘坐汽车返乡了,唯有最偏僻的角落还有点活干,但是僧多粥少,所以村里的青壮年都南下广东去厂里打工,每月还能寄回家中一两百块,算是相当不错的了。
    山里人好客,罗老爹的婆娘见到丈夫和儿子归家,又带来了外乡的客人,自是摘下家中最后的两条腊肉为他们煮饭烧菜,至于丈夫是否挣钱回家则从来不问,那是男人们的事情。
    柱子娘见到肥胖的媚娘吓了一跳,村里的土猫都是瘦骨嶙峋,从来没见过这么大只的。桌上已经摆好了饭菜,熏腊肉的那种特殊香气令人食欲大开,媚娘瞥了一眼,思忖着那盘肉还不够人吃的呢,肯定没牠的份,于是失望的走出院子四处溜达。
    牠的出现迅即引起了村里猫狗的围观,但都离得远远的不太敢靠前,就像改革初期刚见到外国人似的。
    罗家屋内,罗老爹边喝着土烧告诉婆娘,他考虑再三,最终同意儿子去广东打工。这事儿柱子提了不止一回,父亲始终没吐口,因为走脚必须要两个人,一前一后把尸体夹在中间行路,否则难以攀山越岭,尤其是遇到野兽或是恶狗时,一个人则根本对付不了,万一损毁了尸首可赔不起。
    “那以后就不走脚了?”婆娘问。
    “嗯,反正也接不到生意,还是在家里待着吧。”
    “这些事儿,你们男人拿主意。”柱子娘说。
    罗老爹转过头来问有良:“你的女朋友是被拐卖到沅陵来的吗?”
    “嗯,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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