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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三儿--士兵突击同人 作者:拾-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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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儿——士兵突击同人
  作者:拾

  出世

  我想我快要死了。
  自打我有清晰的意识以来,就从没有经受过这么剧烈的疼痛,而且此后,也再没有感受到过——那感觉,就好像是活活被人打碎骨头捏烂皮肉,给生生灌成了香肠。
  好吧,我确实没有被人做成香肠的经验,也没有任何做人肉香肠的经验。估摸着您也应该没有类似的香肠经验。既然无法对这‘香肠之痛’产生共鸣,那前面儿的‘剧痛’对您来说也就显得有点儿虚了。
  虚倒是虚,可那疼真是一点儿也不掺假。换个说法吧,就好比您一四十二的大脚,它愣是给您套上二十四的鞋!可您那疼啊还赶不上我一半。您想想呐,给您穿小鞋您疼的也就两只脚,可我是整个儿被人塞进了小鞋,那疼的,啧啧,简直是生不如死。
  为摆脱这痛苦不堪的境地,我使劲儿的挣扎着。那‘小鞋’呢,似乎也嫌我把它咯的慌,拼命想把我挤出去。我倒也乐得省些气力,便由着那阵阵助力缓缓推动我。
  可谁想,还没等我脱离这苦海,那股推动的力量忽然停了下来。我静候了片刻,那助力却是再也没有出现,竟是就此凭空消失了——正如它来时般,无影无踪。
  真是诡异。
  算了,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行事作风我也不该妄加评论,可你救人不到底,送佛不到西,脱鞋不使劲儿,半途而废虎头蛇尾的,这算什么事儿啊。
  我真觉得有些冤。我就在心里稍稍埋怨了两句,还没说出口呢现眼报就来了。虽说这行径有些以怨报德,有点儿可耻之嫌,会遭雷劈的。可人不是说‘不是不报时辰未到’吗?这时辰也到的太快了点吧。
  我就埋怨了两句,就两句的功夫,伴随着刻骨剧痛而来的,是让我倍觉惶恐的憋闷之感——窒息。
  我只觉心脏脉动迅速的加快,耳中所能听到的只有那急如战鼓的剧烈心跳,我甚至感受到翻涌的血液正在血管中欢快的疾速奔腾着。
  是的,欢快。
  心脏越是急剧的跳动那流淌的血液就越是欢快。还真是把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别人的欢快之上。不,不是,看来我真是快要死了。逻辑都已经开始出现问题了。应该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才对。
  对,对。痛苦。
  窒息不仅仅放大了我的听觉,应该说,它成倍放大了我的五感。真疼。我一点儿也不怀疑自己会被挤死,虽然这死法有些憋屈。
  不,我不想被憋屈的闷死。放大了的剧痛及时驱走了窒息带来的晕眩,我立刻采取了自救性的挣扎行动。基本上可以说,身体的每一寸皮肤都给我拿来当脚使了。
  也多亏这些‘脚’好使,不然我就真给憋死了。
  是的是的,在我的全力奋斗下,我终于挤出了‘小鞋’。可这儿……可这儿不是我的地儿啊!我那黑暗、温暖、宁静、舒适惬意的世界去哪儿?为什么挤出‘小鞋’会是这个刺目、寒冷、吵杂的地方?
  冷,可真冷。挤出‘小鞋’的兴奋被那冷气一激立时荡然无存,我忍不住放声大喊起来。
  “哇——”一阵响亮的婴儿啼哭声在空气中回荡开来。
  我真的,真的就是想喊一嗓子。这儿实在太难受了。光是外面冷还不够,那冷飕飕的气硬是往身体里窜,直刺的胸腔里一股火辣辣的痛,难受,真难受。
  我就想喊一嗓子,发泄发泄不满,真没想哭。可那喊声冲出嘴就偏偏成了哭声,我可真没想哭,那穿小鞋的刻骨之痛我哼都没哼一声,这区区一点儿小难受我怎么会哭。可它偏偏就还止不住,一声儿还愣是高过一声儿,完全……完全就是身体的本能。对,对,是本能,可不是我要哭的。
  想明白这点,我就不再纠结于哭还是不哭,转移注意力倾听周遭的环境。有谁拿东西裹住了我,让我远离了这片寒冷。又有谁伸手进来摸了我一把,那热乎乎的手掌带着厚厚的茧,磨着我的皮肤怪难受的。
  “是个儿子!”一声变调的欢呼从我头顶传来。随后,那手缩了回去,带进了一阵冷风,我不禁抖了抖腿,更卖力的哭,不,是喊了起来。
  远远的听见那个声音得意的嚷着:“又是个儿子!名字想好啦!叫个许三多!——我许百顺生了三个!三个都是儿子!——这么多儿子!毛主席万岁!”
  嘿,你有三个儿子关那个毛主席什么事儿啊。我继续着嚎啕大哭的事业,心里却很是纳闷。而且,啧啧,三多,三个儿子就是很多儿子,那要嫌三个不够多,还不得叫许三招、许三来,或者许招四、许来五——再招个儿子,再来个儿子。
  这名儿起得……我很是鄙夷。
  咦,等等,等等……等等。有谁摸我,然后喊‘是个儿子’,接着给儿子起名儿叫‘三多’——照这个程序下来,我是不是可以认为,这个三多就是我啊!
  这,这还真是,现眼报啊。
  往后的日子,我确认了‘三多就是我的名儿,我就是叫做三多’这个残忍的事实。怨念无比的被百顺爸抱到村中央空地上,跟村长叔进行持续性经常性抗争。
  这个抗争是属于男人间的抗争,成年男人间的抗争——确切的说是百顺爸和村长叔之间的抗争,俩人的脸上写足了谁也不服谁,就这么干耗着。
  好吧,你们不嫌闷,我和成才有人抱着也不会觉得累——对了,成才是村长叔的儿子,比我大一岁。可还是傻兮兮的,成天只知道眨巴着大眼睛,冲人呵呵傻笑,完全不像我这么稳重。不过,他张开手臂冲入呵呵一笑那傻了吧唧的动作,倒是让他少走了很多路,不错,我也可以试试——只可怜了十来岁的一乐哥跟六岁的二和哥,这种枯燥的干瞪眼对抗,对正处于活跃多动阶段的他们来说,还不如看老母鸡抱蛋来得有趣。
  可惜,他们刚只来得及交换眼色,就被百顺爸一个揪住耳朵一个踹了屁股,给强行留在战场上。
  那么,就待着了。于是,许家男丁对成家男丁以四比二的优势取得了数量上的胜利。村长叔和他以后准定成才的儿子被迫进行了战略性转移,百顺爸脸上的得意,就好像咱家院子里那些个迎风招展的尿片,那个飞扬,那个傲视,劲头儿那个足。

  慢步

  七个月大,我想我也该学说话了,这应该挺容易的。毕竟我在脑子里进行说话模拟练习也有将近一年了,怎么着也该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当然,顶多可能因为硬件装备不完善显得口齿不清,这个不是问题,多说几句也就好了。
  可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在我认为不是问题的问题,却成了我最大的问题。硬件装备的极不完善和操作系统的高度发达,不会产生反应快还是反应慢的问题,而是,彻底的抽疯。并最终在我身上表现为:说话断断续续,语不成句,句不达意,总之就是,还不如口吃。
  好吧好吧,只是硬件问题而已,练练,练练就好了。于是,我开始了长达十几年的说话练习。当然这是背着人干的,我要练的,是把脑子里所想的一字不漏顺顺溜溜的说出来,看到什么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如果被人发现,还不得说我毛病啊。
  我知道这会是个艰难的过程,早已经做好了长期战斗的准备,就像当初躺在百顺爸臂弯里,找个舒适的角度看着他和村长叔的无言抗争。只是现在,要进行抗争的成了我,而对象,是我自己。
  现在百顺爸常要下地干活,只好把我交给一乐哥跟二和哥看着,可惜他俩儿这个年纪正是呆不住的时候,常把我扔在炕上就一溜烟跑出去玩。我也乐得清静,正好自己练练说话,日子倒也过得很惬意,直到,我十个月大的时候。
  我遇到了因系统和硬件不兼容而产生的第二个问题——走路。是的是的,走路。我就不明白这和爬有什么天渊之别,不都是左右左右手脚并用,从四肢着地到两脚落地,这不还能让手省些力气,它怎么就能走的东倒西歪跌跌撞撞,跟喝醉酒似的,看得人心里发慌。
  所以说,这过日子就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个问题叠着一个问题。好吧好吧,总之还是硬件问题,练一个是练,练两个也是连,就练吧。
  于是,我的训练项目从单个语言训练变成身体协同训练,而训练地点也从家里炕上变成了整个村子。我也不想在村子里晃悠的,可是能走路了,一乐哥跟二和哥越发不想待在家里,拉着我往外跑。我本来就走不稳,更不会跑,常没两步就摔倒了。次数多了,一乐哥和二和哥也就不再拉我,只由着我远远跟在后面,晃悠两步,摔倒,再爬起来。
  果然,人只有在不断地跌倒和不断地爬起来中才能最快的成长。
  就这么跌倒爬起来再跌倒了两个月,我终于能稳稳当当的走路了,而且还能顺溜的跑上一段。更重要的是,在不断摔倒的过程中,我学会了怎样摔才能把伤害降到最低,怎样摔才不会疼。这对我今后的身体协调训练无疑是很重要的,不怕摔了,我才能在最小伤害下最大程度的训练自己。
  当然,要摔到不会疼这个地步,其路程是艰辛的,是要付出惨烈代价的。那两个月间,每天回到家里,我身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其艰辛可见一斑。后来,百顺爸看到了,只气得跳脚,嘴里大骂着‘龟儿子’抡着巴掌就往一乐哥跟二和哥屁股上招呼,我人小声儿细个头儿矮,拦也拦不住,说也没人听,就听见啪啪的声响跟一乐二和哥的哭喊,啧啧,那个惨叫,绕梁三日而不绝。
  我真觉得对不住一乐哥跟二和哥,这事儿和他们没多大关系。可百顺爸不听,说既然让他们照着我,我受伤了就和他们有关。这让我怎么说才好。
  往后,我也不敢跟着一乐哥跟二和哥跑了,反正村外山连山林接林,想找个没人的地儿训练还是很容易的。
  锻炼协调性的方法很简单,就是不停的跳,纵跳、前后跳、侧跳、转向跳、跳跃转向,接着就是压压腿拉拉肩扭扭腰什么的,再然后就是跑了。
  是的,跑,漫山遍野的跑,不减速的跑,遇到拦路的,能跳过去的就跳,跳不过去的就绕。在快速移动中,观察四周景物,对看到的东西准确做出判断,迅速付诸行动——这能很好的锻炼我反应能力和执行能力相协调,而且,效果还很不错。毕竟,如果我不想随时随地都可能被绊倒或者撞到树什么的,那就只能集中注意力全力做到判断执行相统一。
  这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当我顺畅的跑遍附近山头,而不用减速,不再被绊倒,不再撞到树的时候,我也已经七岁了。
  因为这样独自的训练,几年来我很少跟人说话,就算跟别人待在一起,我也基本上闭口不言。不是我还说不利索,几年下来,我已经习惯看见什么就对着什么念叨了,好的不好的,缺的残的,那就一直来直去直话直说。可那只是死物,要对着人这么说,我那还不是找抽啊。
  所以,别人问起来,我就学成才那小子傻呵呵咧嘴一笑。可那效果……唉,怎么他傻笑就有人抱我笑就得绰号呢。三呆子,我还八戒呢。
  每天揣着旧伤早出带着新伤晚归。百顺爸想找我还得漫山遍野的追,于是,那龟儿子的称号传到了我头上。
  这一年,我七岁,能顺溜的说话能利索的奔跑。这一年,百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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