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story about o.n.l.y-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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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ory About O。N。L。Y
作者:南泉豆瓣酱
内容简介:
没有大富大贵的的主角,没有身世显赫的背景。没有商场中的尔虞我诈,没有突然车祸后植物人的奇迹复生。
平凡的开头,也不会轰轰烈烈的结尾。
所有,都是淡淡的,柔软却希望能给同在这条路上的人们刚强和鼓舞。
她们只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上的上班族。都是直人。只是因为突然爱上彼此的恰好是同性而已。
不过,也会有点小虐。但,都是暗恋时候那种对自己的不确定,自卑,惶恐,害怕失去,希望能够永远却担心与世俗不容。
会是好结局。我第一次写文,这个故事的主角有一部分是我和她的原型,希望看的人能喜欢。谢谢内容标签:都市情缘虐恋情深欢喜冤家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荀梓莫,沈仪澜┃配角:秦彦,苏婉,季淳┃其它:百合,执念,写实
第一章
一直想写一个故事,却总是担心写不完,毕竟以我的水平试图在10万字内说清楚一个架构的确有点难度。这个想法在看过TLRK的小说后开始动摇。终于,在距离下定决心考研一个月后某个温暖的下午,也就是今天动笔了。现在是下午2点25分,行政法。上课的是一位儒雅的中年教授。他总是将所有的头发用啫喱水向后梳齐,虽然发髻线已后移了3公分,却丝毫不显老态。黑色西服,淡卡其色的笔挺衬衫,暗红色印花领带,很工整。我想,他应该有一个很好的妻子,起码很会熨衣服。可以不作掩饰的打量他,因为我坐在靠窗户的中后排,正好看到他的侧面,而他自是注意不到。还有一点,我很喜欢他的手,修长,白皙,指甲大漠的圆润,冬天的时候还会有一丝淡淡的护手霜的香味。
今天,离司考还有整整5个月,距考研也只有8个月了。既然决定了写文,自然会写完、所以我力争在寥寥数万字内说完一个故事。
那么,女主角她该是什么样子呢。我没法安排一些多于的情节煞费苦心的慢慢完善她的外貌。可以的话,请用心随我的描述,想象一下吧。她的肤色很白,却并不是那种羸弱甚至泛青的灰白色,水润瓷白,一如上了釉,光滑细腻。嗯,皮肤很好。长发及背,烫的大卷,深咖啡色,却不是染上的。没错,天生的。再来,是五官,鼻子挺拔而小巧,所以轮廓不是如英伦那样特别清晰。眼睛大而有神,慧黠却基本上安然。其他很平常,笑的时候会有两颗酒窝,不算深。他喜欢雪纺或细亚麻的布料,那些自是秋或春的时候;冬天会把自己埋在厚厚的棉衣外套里。至于夏天则不喜出门,太热,所以那就大T恤,短热裤好了,还有人字拖。总的来说,她该是一个温婉,骨子里却坚强偶尔会小女人妩媚的女子。我叫她仪澜。
另一个呢?没法定性,就暂时用“我”来设定吧:我笔下的另一个主角,通过这个人开说一个故事。时间,就现在吧,春末夏初,适合穿风衣和帆布裤,球鞋的季节,也是吊带长裙,小西装,中跟皮鞋的季节。
section1
我是梓莫,也是故事里的“我”。我讲的故事开头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场景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那年冬天异常的寒冷,城市里下过了几场大雪,直到2月中旬依然下过一次。这在南方是极其罕见的。之所以印象会如此的深,是因为我就是在那个冬天被现在这家报社录用的。每次从公寓出来,坐公汽都要穿过大半个城区才能到公司,一旦下雪铁定堵车迟到。幸而主任是个40来岁的中年男子,脾气极好,虽会“批评”,但多半是爱惜的口气:小莫啊,报社附近也有有一些不错的房子出租,要不要我帮你看看,每天这样在车上来回颠簸太吃亏了……唯有笑呵呵应着。我是一个不喜变动的人,一个地方呆久了,自是会有割舍不掉的情感,就像R酒吧之于我。
R酒吧不算是本城名声最大的,也不是资历最老的。会认识这里,倒不是因为喜欢泡吧(相反,2年了,我都没有故意超过12点睡觉)而是在白天,那些酒吧视为打烊的时段内,R会摇身一变成为咖啡茶餐厅。而我喜欢一周几次定点去那里写稿或者解决午饭。
Rose是老板,也可以叫老板娘,是个精明的上海女人。沪宁杭那边的,特别是上沪女子的普通话说快了,常会有一种精于算计的霸气。她老公是本地人,某跨国公司的总监,两人曾是同事,瞬间让我想到了杜拉拉和王伟的故事。Rose应该很爱他,不然也不会在费没有确定关系的时候,毅然选择离开。事实证明她的选择没错。而这些是在我们混熟了之后,她说给我听的。末了,她说,梓莫,你可以叫我Mary。Rose只是这个酒吧的老板,而Mary是小莫的朋友。
我说,好。
Mary喜欢K公司的绿野仙踪这支香水,我以前在百货试过,比较矛盾,活泼,尾香却成稳。她做的西饼遗传了上海糕点的精细雅致。由于选料考究,价格比市面上同种甜品略高,可丝毫补营养卖座度。每周换一份menu,一次6种点心。每天每种限量供应三十客。
有一次问她:你到底会做多少种点心?Mary说:你说的是中式还是西式的?唔……她想了一会儿,突然笑了:你可以把每种吃过的都记下来,到时候告诉我。来,尝尝这个蛋糕,抹茶红豆戚风。早上刚最末出来,觉得怎么样?
好吃。我说。
恩,我也觉得不错,明天开始推广吧。
于是直到今天,依然不知道她有多少种拿手的点心,就像我猜不出她的年岁一样。
Rosemary……迷迭香
如果哪天没有由晴空万里骤然大雨倾盆,就不会在早上出门时忘记带伞,也就不会一直呆在R避雨直到晚上10点,可能也就不会遇到澜。讲到这里,使我不由得想起以前写在笔记本上的一段话:你知道最折磨人的游戏是什么吗?多米诺骨牌。再呢想要看到最好结局之前都要面对无数次的轰然倒塌,然后重新开始。必须不断努力,必须小心翼翼的的维护。许多时候,生活就像是一场多米诺骨牌,在不小心触碰到一个之后,身边所有的一切可能都会随之改变。所以才会有人活的那么认真,却又那么累……写于高三那年最黯淡的时候,为什么突然想起。大概是自澜来了之后,一切都在发生细小的变化,刚开始它们并不能为我所察觉,直至酿成了滔天洪水,而我却已无力抵挡。
春末季节多雨,华南雨带于二月中旬抵达南岭,3—4月到达我国长江中下游平原,正直江淮梅子成熟,便又叫梅雨季节。可那天的雨来的很没有预兆,早上起床的时候,天还是浅蓝色的,直至去报社交稿,一并领取下月的审改稿时,也只刮了些许的风。到R吃了份三明治配焦糖炖蛋。那雨突然就下来了。
这里离家虽不远,可毕竟有2个主街区十来分钟的路程。偏这片街区是单行道,车迹罕至,想拦TAXI几乎不可能。淋雨是不愿的,何况包里还有一沓要审改的文稿。于是点了份大杯拿铁,拣个靠窗的位子坐下。
雨丝毫没有停下的趋势,我一边端着马克杯一边看稿,直到店里鹅黄台灯被墙壁的射灯取代,才惊觉,R已转变成了另一种身份:bar。惊讶的来源倒不是对于身在酒吧的无所适从,尽管早睡,却并不代表不泡吧。相反,在每隔一段时间出现的灵感枯竭期到来时,我会去公寓对面的“硬壳”,一家彰显颓废妖异的酒吧。那里常有地下乐队驻唱。淳也曾拉我去听一些专场。两瓶喜力,一包大卫朵夫,通常在第三根的时候就会自觉掐掉,改换黄鹤楼。他问过我还几次原因。味道太淡了,我说,女士烟抽多了想吐。
所以包里常备有两包不同种类的烟,ESSE或大卫朵夫;黄鹤楼或camel。
还有一点忘说了,一直不愿搬家其实还有一个原因,这里是老城区的闹市,买东西方便,酒吧也较多。选择去“硬壳”泡着,初衷是抱着万一醉了,自己过条街就能到家的心态。
不喜欢麻烦别人,同样不喜欢酒后乱性的419。淳说,我在精神上有隐性洁癖。我却对此并无所谓。交代一下,淳,好友,28岁,心理学的PHD,在精神病理临床上有一定的研究,是个gay。
R酒吧的风格很柔和,8点半的时候有人过来吉他弹唱。开始没有细听,直到澜出现在台子边。她点了一杯不加冰的龙舌兰。细亚麻带皱的大衬衫,修长却并不感觉过于纤细。刘海轻微的遮住了脸部轮廓,很安静的在那边啜饮。不过,怎么看都像一个刚从公司加班回来的OL。
Mary在9点半的时候返回的酒吧,意味着我打量她已经有半个钟头了。期间抽了2根ESSE,薄荷的,一瓶百威。
她和Mary相识,两人聊了一会儿。直到Mary看到不远处的窗边,笑了笑并示意我过去。收起还未点燃的CAMEL,拎着大帆布挎包,走到她身边。
我说:嗨,我叫梓莫。
她笑了笑,说:仪澜。
很清楚的记得那时候酒吧里正在放的是《流年》,不同于王菲的魅惑婉转,而是典型的男声版,嘶哑,空洞。
没有聊很久,我就提出向Mary借伞。Mary说,店里只有一把备用的,下午被店员AMY借去了。此时恰好雨势渐小。
没关系,我说。
向她们打了招呼后,准备离开。走到门口,刚好遇一阵凉风,些微的雨打在身上,有一点冷。裹了裹衣服,“跑回去吧,梓莫,下次一定要记得出门带伞,哪怕遇到的是晴天!”
在即将冲进雨幕的瞬间,我被一双手拉住。回头,是她。
我送你吧。她说。
两人到公寓楼下的时候,除了鞋子微湿外,竟都很好。“你的伞很大,看,我们都没淋湿呢。”我说。
不请我上去坐坐?她还站在雨里,撑着红黑格子折叠伞。
“呵呵,只要你不嫌弃就好,家里很乱呢”那个时候,我应该是很无措的吧。澜后来回忆说,看上去甚至还有点傻气。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之后我们会在楼上边喝东西边聊天,然后互换联系方式。此后就熟络了。事实并非如此。
“不了,我开玩笑的,那么……再见。”她朝我微笑,有些许玩味吧,如果没看错的话。
我愣了一会儿,说,再见。
没有挽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她可能没听到,因为一直没有回头,却走得很慢。雨水湮没了高跟鞋的脚步声,也湮没了我的告别。
不知道她的地址,不知道她的联系方式,我甚至连她的全名也未曾得知。
那晚,到家的时候是10点15分。洗澡,喝了杯牛奶。依旧是在11点睡去。安好,一夜无梦。
这里是南方几个有限的大城市之一,常住加上流动人口有900余万。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遇到过她,尽管我第二天就向Mary打听到了她的联系方式。
约定去单位交了稿,主任说报社将推出一种新的杂志,问我有没有兴趣兼任编辑和记者,薪酬另算。
我说,如果两边不冲突的话,可以的。
过几天是淳的生日,他男友阿笙下午给我电话,希望能陪他去寺里求一串珠链,作为淳的生日礼物。
他自己一个人去,怕是不方便的吧。我想。
算来,阿笙和淳在一起5年了。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