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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日后必成大器-第30部分

小说: 日后必成大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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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情伤的。。家伙就容易成为莫逆。因为大家都惨,可以抱团获取一些温暖。我也给他讲我和冯安安的故事,他比我易感,听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最后信誓旦旦的告诉我并,以后有什么用得到他的地方一定找他,他肯定帮我忙。
  
  于是在我得知师父和健美男似乎遭遇不测后,第一个找的就是向他寻求帮助。因为我知道,以苏谣的立场,把我关在这做美好的小区里比让我四处溜达强多了。而我和其他天界的家伙更是没啥关系,连沾得上边的,也就只有这小小JUDI了。
  JUDI果然是见过大世面的。。。麻雀,他打包票我在他的帮助下能离开这个小区。“不过。”他眨巴眨巴小黑豆一样的眼睛看着我:“你必须要带着我一起走。”
  “去哪儿?”我看不懂他什么想法。
  “当然是你去哪里我就跟着去哪里。”JUDI答道:“我也应该放开这段折磨我这么长时间的感情了,看看外面的世界。经历不同的风景对每一只鸟都有益处。我想通了,与其在这里看着那个破笼子好几十年,还不如继续过像我以前风流倜傥的时候那样生活,很有可能前面就有更好的鸟等着我。”
  我不懂他这种大千世界都在他脚下的feel。就我本身而言,我已经和他说得很清楚了,我最希望的是结果就是一出这小区门就被六耳猕猴那群衰人抓住,接着速速换取师父的自由。至于以后的事只能听天由命。要游遍大江南北我似乎没这个福分。我小心又小心的怕伤了他玻璃心的回复他:“这不好吧,我没有准备这一路上会有一个旅伴。”
  JUDI用嫌弃的表情看了看我,精心的搭理了自己的羽毛一番:“就是因为你没有一个妥帖的旅伴,这一路走来才会这么的衰。”
  我对此不置可否,反正离他告诉我可以出这小区们的时间还有十秒而已,任他骂几句便是了。说不定这家伙连靠谱的让我出这小区都不行呢。到时候再骂回来也是一样。
  
  随着他叽叽喳喳的读秒“十、九、八、七”开始,我又回魂般的想起了前一晚让人脸红心跳的苏谣,很不自然的咳嗽了小一秒,眼前忽然一片漆黑。
  JUDI扑哧扑哧翅膀,在我耳边道:“好了,你闭着眼睛直走,我叫转弯便转弯,千万不能张开眼睛。”于是我被一双小爪抓着,在黑暗中来来回回的走了几个S型的路口之后,他叫我:“行了。可以张开了。”
  那小区和在暗夜里默默关注我行踪的眼睛们已经离我三百米之遥。
  
  在我美好的幻想里面,我徒步两个街区就有陌生人绑住我,把我捆绑起来扔进一箱型车后座,然后蒙着眼睛一路连滚带爬不一会儿就能见到师父,不仅吃住和路费钱都能报销还能节约时间,这事儿二十四小时就能从开始到结束。
  可现实是残酷的,我坐了本市最拥挤的公车到本市最繁华的广场站了四十五分钟,除了一要废旧瓶子的大妈直勾勾的看着我还有半瓶的水以外,过路人行色匆匆,连看我一眼的时间都不愿意浪费。
  JUDI在我肩膀上趴了一小会儿,又在一树梢上坐了一小会儿,最后实在受不了,啄了我耳垂一下,以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麻痹我都要被晒脱水了,你到底行不行啊。不行还是按照我的计划行事。”
  “你有计划?”我朗声问道,让一直关注我的收废旧的大妈吓了好大一跳,我看她抚着胸口走开,心里肯定骂骂咧咧的说我不知道是从哪个心理卫生中心翻墙出来的病患,挂了只死鸟在肩膀上当蓝牙,是COSPLAY蔡康永吗?
  “废话,你见过哪只鸟迁徙没计划的?”JUDI黑豆小眼一阵眨巴:“小声点,你先去找个没人的小巷子,我再告诉你应该怎么做。”
  
  于是我还真走到了一个幽暗小巷,那巷子萧条得连卖杂货的老板都不见踪影。JUDI四处看了又看之后,在他胳肢窝的绒毛处揉了又揉,摸了又摸的抓出一个不知道是小石头还是小泥垢的东西。
  还闻闻,我嫌恶的看着他猥亵的做完这一切。接着他迅速一扔,那石头就瞬间膨胀成了一辆有着五彩缤纷图案的□ART。
  “这你抄袭鸟山明的吧。”我努力不表现出惊讶的样子。
  “啊呸。”他在我肩膀上用力一抓,留下两个血印:“当年要不是我表姐死活要远渡重洋学做一只懂得各种礼仪的日本鸟,得瑟的时候被鸟山明偷窥到,哪会有《七龙珠》这逆天的漫画。没见丫名字都是鸟山明,是鸟!山!明!吗,那是为了纪念他相爱不成的我表姐。”
  
  在JUDI眼里,谁和谁都是相爱不成的。不管是我和冯安安还是他表姐和鸟山明或者他和母喜鹊。
  我们就这么摇摇晃晃的开始了向西的行程。
  途中苏谣给我打了三四次电话,我没接。发了三四个短信,我也没看就扔在了收件箱。JUDI站在方向盘上问我为何对前女友这么绝情,我想都没想就回答:“如果当年有一只白天鹅想和你搞一场没有结果的上床活动,而你已经喜欢上了母喜鹊,那你会开始这段感情吗?”
  JUDI想了想:“我觉得你还是对苏谣有好感的,不然怎么会用白天鹅来形容她,在我心里,白天鹅就是女神啊,而苏谣,充其量也就是另一只母喜鹊而已。”
  “是。”我点了点头:“在你心里,长得好看的东西名字都叫母喜鹊。
  
  刚刚开始的两三天旅程都是这么云淡风轻,让我产生了这不是在慷慨赴义而是在自驾游的错觉。一直到进了西安市。几个彪形大汉就过来敲我车门,我看了一眼躺在控制台睡觉的JUDI,像终于可以喘口气的问他们:“你们是来抓我的?”
  那彪形大汉们表现出了十二分的谦卑,连忙忙着摆手:“不是不是,就是我们BOSS恭请您去喝一杯素茶。”
  “为何事?”我一边说一边捅着JUDI,他小眼盯了我一下,用翅膀护住脑袋,哧溜一下就滑到了副座的底下去了。
  “一件喜事。”彪形大汉们依旧特别有礼貌的对我。
  
  我对此十分诧异。
  直到我看到他们的BOSS,看见BOSS的儿子以及站在一边研究性看我的冯安安,和满仓满谷的大红喜字,我才悲催的知道,我他妈的就是一伴娘。
  我被请到这里,不是因为众人要我启动一根玄奘用过的锡杖,而是要我当冯安安的伴娘。
  冯安安的伴娘。。。。。                    
作者有话要说:田一和一只大难临头没有各自飞的鸟一起逃出生天。
而作者君则一抖一抖的在电脑面前感受余震。
超可怜。
幸亏有两肥猫陪着。
请各位读者君不要去盗文网看文咯,到我这儿看还能柔情抽打作者君,盗文网只有谢谢楼主分享,多无聊,是吧。

51 365天有364个祝福,还有一天捡肥皂

  
  我觉得他们肯定是故意的。
  就算我和冯安安谈恋爱的时候没有昭告天下;也没有像和苏谣传绯闻的时候各大纸媒上出现“莫名女性助理”几个大字,但是有心人士依旧知道我们是相爱的。
  结婚有请新娘的前女友当伴娘的?这不是落入了天涯一路同行被称为现实版GL小说的俗套。我领着我心爱的女人让她去和一带有激昂鸡鸡的男子颠龙倒凤;完了我还得装得特别闺蜜的欢叫:“大力一点;再来一次;早生贵子。”
  自觉没有那定力和宽容度,所以我依旧站在客厅的一头。第一次,眼神从一向毫无顾忌的茫然变成充满怨恨。
  那家看起来是BOSS的老者安详的端详我少许,热情过头的对我斟茶倒水。可我并不想和他们搅合过多;直接穿过客厅走到了冯安安面前问:“你有什么企图?”
  如果我知道这变成了她对我的第一印象;日后常常说:“你啊,凶神恶煞的站在我的面前,也不自我介绍一下有什么才艺,而就像我抢了你男朋友那般的质问我有什么企图;我怎么会对你有一个良好的观感。”的话,一定会改变策略,特别温柔体贴甚至还装一下萌的站在她面前,柔肠寸断的问她:“你有什么企图。”
  对,我可以学会八面玲珑,也可以在情势对我完全不利的情况下装弱小扮弱智,可是那事情里有安安,我永远能呈现的只有直接反应。我改不过来也不想改。
  
  冯安安就这么看着我,被我的怒发冲冠给吓得有些不知所措了。
  “这是我要求的。”那陌生男子开口,把冯安安护在他身后,一副老鹰护小鸡的架势。而我这只满身都是刺的母鸡,倒是拿这老鹰一点办法都没有。
  “你要求什么?”被拦在陌生男子背后的冯安安出声,果然人的性格就算因为失忆也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冯安安依旧对所有事情都抱有强大的好奇心,不管她身体能不能承受这种强大。
  名叫凌树的男子拦住老者对我即将开始的嘘寒问暖,朗声对老者说道:“父亲,你这小友有些不羁,最近又对许多事忘得一干二净,你和安安先回避一下,等我与之详谈之后,再让她和您把酒言欢也不迟。”
  老者听他儿子这么说,便也就喜笑颜开的放下了本准备送到我手上的茶水。他拍了拍他儿子的肩膀:“定要好好招待,本族能请到小友也算一大盛事。”
  
  凌树见老者带着冯安安出了客厅,便一挥手,刚刚站于两行的各个彪形大汉也悄无声息的走开大半,只留了两个守住这普通四合院的前门,看样子,这人还是怕我跑了。
  我找了一张黄梨花木的椅子坐下来,第一句话:“我不认识你吧。”
  “错了,我们很久很久以前就认识。”他聚精会神又慢条斯理的搞了一杯功夫茶给我,我接住之后就把它倒在茶盘里;他也不生气,兀自笑笑:“你还和以前一样,事事都这么小心。”
  我满脑子都是他要和冯安安要结婚的破事,对他递到嘴边的问句一点兴趣都没有。就算我遂他的意,假模假式的问当年他见到的我是如何的模样,他不管说我风流倜傥也好,还是日日裹个大衣一见美女或者帅哥就给人看裸体也罢,我都无从考证。我只想质问他有什么资格和冯安安结婚?冯安安和我分别不到半年,凭什么就对这人山盟海誓,要和他白头到老。
  “你还不问我吗?凭什么和冯安安结婚?”他见我坐在椅子上失了心神,倒是比我还心急,得意洋洋的看着我。
  我把下嘴唇咬出血,也还是不得以的点头:“是,我就是想知道,你是谁,有什么资格娶她?你把我软禁在这里,就是为了消遣你的前情敌,不为了其他事情?”
  凌树继续玩着他的功夫茶:“不是谁都在乎你那玄奘女儿的头衔,也不是谁都对那根九环锡杖动心。从你爹不请自入开始,到你上一次肆无忌惮的闯进我家来来去去也有一千四百多年了。我一再告诉你我对你们家那点破东西一点兴趣度没有。不过再再重复也没什么害处。反正我时间多得很。哈,哈,哈,哈。”我很讨厌这个男的,不仅仅是因为他说话的逗号巨大,更是因为他那看似高雅其实油腔滑调的调调:“我为什么会娶冯安安,因为我和她在五百年前就定了亲。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对她一见钟情,一直就爱到了现在。”
  “别和我说这些无法考证的东西,我就不信就那么多年冯安安没看上你,现在就死活的爱上了。”我不确定的调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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