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面十三刀 作者:金刚圈-第4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杨晟忽然想,不是自己的东西,就算得到了,终有一天也不得不偿还的更多。人,还是不要贪心的好。
伴随着体力和内力恢复,杨晟的路似乎要好走一些了,就算身上没钱,总能去野外找些兔子野果,将就着吃了。
他并没有走太远,他心里还有牵挂,后来在一个僻静的山村遇到一个善良的老大夫,那老人看他的脸,说可以尝试着给他治治伤。
杨晟并不想要治伤,他只是想要在这么一个远离人烟的地方待下来。于是杨晟留了下来,没事的时候帮大夫上山采药,更多的时候一个人在山脚的大河边上练剑。
他许多年没有这么努力地练习一套剑法,他记得太师叔去世前说,这套剑法名为素问,与黄帝内经。素问同名,他已经无法得知太师叔为何要给这套剑法以医书命名,他如今所能做的,就是不让这套剑法失传在他的手上。
那位老大夫并不知道杨晟会武功,他以为自己只是捡到了一个被欺负花了脸的小药僮,自己尝试着给他医治他的脸,也算是留个人在身边给自己作伴。
杨晟在这个山村里一住就是两年,那套剑法到了后来,对他来说已经是烂熟于心,他根本无需考虑,手便会随着招式下意识出剑,就像他过去练习地最熟悉那套靖云派入门剑法,甚至他连飞刀也很少用了。
两年过后,老大夫死了,临死之前颇为遗憾,握着杨晟的手说没能帮他治好脸上的伤。
杨晟轻轻拍他手背,说自己并不在意。
老人家却是感叹道:“这样容貌,不好娶媳妇儿,你也不要太挑剔了。”意思是哪怕对方是个瞎的哑的,也不要在意了。
杨晟知道老人关心他,点了点头,“我有分寸。”
老大夫向来精神矍铄,缠绵病榻不过几日,便断了气。杨晟将他埋了,又替他立碑,仍是独自在这山谷住了下来。
在这个地方,杨晟无法听闻任何江湖的消息,每日里静下心来只能练剑,本以为会这么过去下,却不料突然有一日,这山中闯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天杨晟练剑归来,正要做晚饭时,院子外面有人大声喊道:“有人吗?”
杨晟有些奇怪,竟觉得那声音有几分耳熟。不过他知道自己容貌可怖,去开门之前特意戴了个斗笠压低,遮住了脸,出了院子才发现来人真是个熟人,竟然就是那时在靖云派中,串通易昀非、钱三几人杀了晏涵清的夺命书生薛缎平。
薛缎平长相还算清秀,穿着打扮也斯文,他客气敲着院门,若非本来认识,杨晟倒真要以为他是个过路的书生了。
杨晟认出了薛缎平,薛缎平却没认出杨晟,他见到面前人的身形,估摸着叫了一句:“小兄弟?”
杨晟可以将嗓子收得尖细一些,仿佛真是个少年人一般,问道:“你是谁?有事吗?”
薛缎平见他斗笠遮着脸,忍不住疑惑起来,视线往下,想要看清杨晟容貌。
杨晟于是可以让他看到自己下颌的伤疤,化解了他的疑虑。
薛缎平松一口气,道:“我路过此处,过了宿头,不知可否借宿一宿?”
杨晟犹豫一下,打开了院子门,“好啊,请进来吧。”
他的剑用粗布裹住,仔细收在房间里的,那是老大夫还在世时养成的习惯,也不怕被薛缎平发现。
薛缎平进来之后,就急急忙忙朝着屋子里面走去。
这屋子里两间卧室,一间是老大夫过去住的,自他去世之后,便闲置了下来。
杨晟继续去做饭,他的晚饭本来简单,煮一碗野菜便能下饭,如今薛缎平突然闯了进来,他自然多给他端了一碗饭过去。
薛缎平倒也不嫌弃,似乎有些饿了,接过来便大口吃起来,丝毫也不怀疑这饭菜会不会不干净。
杨晟也低下头吃东西,接着斗笠的遮掩,偷偷看薛缎平脸色,见他不知为何,脸色越来越苍白,就好像将死之人那般,可是偏偏神情丝毫看不出来,显得异常诡异。
忽然,薛缎平的鼻孔和嘴角都往下淌出鲜血来。
杨晟终于忍耐不住,放下了饭碗看向他。
只见到薛缎平似乎一怔,说了一句:“什么?”原来是鲜血滴进了饭碗之中,将米饭染成了红色。他自己也终于察觉不对,手一抖,饭碗掉落在地上,他抬起手来,一抹嘴唇,只见到满手鲜血,同时越来越多的血自他眼角和耳孔也流了出来。
杨晟见他茫然抬手去抹,于是开口说道:“你好像中毒了。”
“中毒了?”薛缎平看向杨晟,瞬间神色狰狞,“你给我下毒?”
杨晟起身退后一步,“不是我。”他自然不会下毒,他把薛缎平放进来,当然不是为了好心收留他,他心里想的,是太师叔的血仇。然而他不会用下毒和偷袭这等卑劣手段来报仇,他要杀薛缎平,只会堂堂正正用太师叔的素问剑法来杀。
薛缎平跟着站了起来,似乎想要去捉杨晟,可是身体往前一扑,便整个人倒了下去,抽搐两下没了动静。
杨晟蹲下来,注意到薛缎平后背处似乎一团青黑,掀开他衣领,发现那处有伤,用棉布包裹了起来,不过他自己可能并不知道伤口有毒,此时白色的棉布也完全被染黑了,劲头到了外面的衣服。
杨晟将薛缎平翻过来,探他鼻息已经断了气,又见他一只手仍死死捂住胸口,于是用力搬开他的手,发现他衣服缝了内袋,里面似乎藏有东西。
杨晟扯开内袋,将东西取出来,顿时愕然。
原来那里面装了两样东西,一件是两年前薛缎平和钱三取自靖云派后山禁地的逐月剑谱,还有一件,竟然是当年云墨规从上官容墓里盗出来的破云刀法。
杨晟深吸一口气,将两样东西折起来收在身上。
这两件东西毫无疑问是薛缎平从云墨规那里拿来的,不知是偷是抢,反正不是正当手段,不然也不会中毒而亡。既然薛缎平急急忙忙跑到这处山谷躲避,那么追兵肯定也快要追来了。
杨晟不再犹豫,将薛缎平尸体拖进了那间空房之内,又将地上饭粒血迹仔细打扫了,刚刚做完,便听到院子外面有人喊道:“有人吗?”
杨晟起身擦一把额头汗水,戴上斗笠走了出去。
那竹篱之外,站了有十来个人,当先一人仍是个老熟人——楼雀星,紧跟在他后面的是钱三和他的孙子钱小三。
这浩浩荡荡一群人,应该就是来追薛缎平的。
杨晟仍是捏细了嗓子,有些怯生生的,“你们是什么人?”
楼雀星笑了笑,从他这个角度倒是能看到杨晟斗笠之下削尖白皙的下巴,可是天色太暗,却看不见伤疤,只猜测着该是个小美人,他温声问道:“小兄弟,你有没有见过一个书生,受了伤,从这里经过?”
杨晟想了一下,犹豫着说道:“是有个书生,不知道受伤了没,天黑之前朝那边走了。”他往上山的方向一指。
楼雀星一拱手道:“多谢小兄弟了。”随后带着那一行人朝山上追了过去。
杨晟站在院子里,静静等他们走远,这才返回了屋子里面,只是一进门,便发现楼雀星坐在屋内椅子上,抬手摸了摸脸上胡须,笑得颇为轻浮,“杨晟,你真以为这般模样我就认不出你来了?薛缎平在哪里?”
第 53 章
既然被楼雀星认出来了;杨晟于是不再遮遮掩掩;恢复了本来声调;道:“薛缎平是你们的人;我怎会知道他在哪里?”
楼雀星打量着他,不知为何;杨晟始终不曾将那斗笠抬高。楼雀星忽然有些心痒难耐,他身边美人无数;想要什么样的人得不到?可杨晟他不敢动,因为他一直以为那是云墨规的人,他还没有为了一个男人晕头转向去和云墨规作对。
不过后来;楼雀星却明显察觉云墨规对杨晟似乎并不那么上心,无论是派人去靖云派盗取逐月剑,还是任由易昀非将杨晟带走,很显然的,杨晟这个人,并不在云墨规对未来的计划之中。
这是不是意味着,即使他对杨晟出手,云墨规也不会在意?
想到这里,楼雀星不由轻笑出声。
楼雀星还在浮想联翩的时候,杨晟突然出手了,他一个侧翻,一左一右两把飞刀同时出手,为的是切断楼雀星的避让之路。
然而楼雀星是何人,又岂会轻易为他两把飞刀所伤,只见他身体往下一滑,抬起手臂的同时,两根丝线从袖口疾射出来,朝着杨晟头上斗笠袭来。
杨晟侧翻正好避过,同时第三柄飞刀出手,为的是切断楼雀星的丝线。
可惜楼雀星一双宽袖里丝线似乎无穷无尽,杨晟哪里又能全部切得断?他还记得那丝线尖锐细韧,一旦碰触便是一条口子,自然不敢用身体接触,转眼间几柄飞刀已经出手,而杨晟的人却逐渐退到了一侧卧室门内。
他这两年飞刀用得极少,云墨规给他那套早已经收了起来,而是自己找山下铁匠打了一套普通飞刀,用来抓兔子山鸡,丢失了也不心疼。他对楼雀星出手,目的也是为了回到自己房间里面,去取他的望星剑。
望星剑裹着粗布放在床侧,杨晟一手抓过来,同时破窗而出。
楼雀星自然不会放过他,追进了屋内,也跟着从窗户翻出来。
却不料杨晟根本没有打算逃跑,楼雀星身体刚刚探出窗外,眼前寒光一闪,望星剑便从他胸前削了过去。
楼雀星双手一侧,身体朝前翻滚,避开了杨晟这一剑。然而在楼雀星方才站稳的瞬间,杨晟的下一剑已经削到,从他腰侧横劈过去。
楼雀星微微有些吃惊,杨晟接连两招一气呵成,就好像同一招式分解而出的两个动作般自然流畅。可是楼雀星知道不是,因为他的站位杨晟本该估计不到,他这一变招太过敏捷,倒不像楼雀星认识的那个杨晟了。
两年前在棋麓山庄,楼雀星就和杨晟交过手,那时杨晟也是用的剑,没有使过飞刀。楼雀星交手之下,觉得杨晟剑术只能算是平平,就不知飞刀技艺是否更加精湛。可是今天交手,明显与那一日感觉不同,杨晟剑招质朴流利,看似平淡,却招招冲着人要害而来。而且他变招速度极快,楼雀星甚至感觉到自己的动作微微受到了对方的压制。
楼雀星所不知道的,是这两年杨晟每日从早到晚,不曾间断地练习素问的剑招,那是他融入骨血的,根本无需思考的身体最直接的反应。
杨晟的剑招越来越快,而且望星不像飞刀,它可以不断斩开楼雀星袭来的丝线,楼雀星逐渐变得被动。他开始有些后悔,因为以为凭自己一人之力能够轻易收服杨晟,所以让钱三一行继续上山去追薛缎平的下落。
杨晟将楼雀星逼得连连后退,当人退至墙边之时,杨晟突然收了剑,转身朝上山的方向奔去。
身后两根丝线追来,杨晟甚至不必回头,反手长剑一斩,便将线斩断了。
楼雀星没有再追来,杨晟迅速往上山的方向跑去,他想要去追钱三。
夜里的山路并不好走,不过对杨晟来说不存在,他在这个地方住了两年,半夜也曾经上山帮老大夫采过药,附近几座山头他都很熟悉。
楼雀星虽然认出来他是杨晟,不过估摸着杨晟不会收留薛缎平,所以让钱三率人继续往山上走,自己一个人留下来对付杨晟。却没料到薛缎平已经毒发身亡,死在了杨晟那间小屋子里面,而钱三和楼雀星分开,也给了杨晟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