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之谜-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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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来吗?我就下令让你来。于是,日本就把琉球三城司池城安规叫到东京,大久保利通对他说:
维新以来,与外国交涉等事,统依国际公法,然而琉球藩尚成两属形式,今日若不改革,则将受中国干涉,又将成为异日纠纷之因素。是以我政府思虑及此,在那霸设镇台分营,以保护琉球人民。
大久保利通说,你们现在是两属,你们得改革,否则又要受到中国的干涉。我们思前想后,为了你们的和平稳定、繁荣富强,我们得在那霸设立兵营,保护你们。可是,琉球的池城安规不是三岁小孩,不是你说两句好话就能哄住的,他心里明白得很,琉球虽为中日“两属”,但还是一个自主之国,所以就拒绝了。
大久保利通一看,这个哄不行,直接来硬的吧。
有人说,并没有得到公平、公正解决的“牡丹社事件”,是台湾史上具有分水岭意义的关键点,它对于明治维新之后的日本发展、清政府对台湾的管理,尤其是琉球的未来都产生了深远影响。那么事件发生后,对于琉球王国的命运归属问题,清政府提出了怎样的策略呢?
1875年,也就是在中日《北京专条》签署后第二年,琉球国王接到了一份来自日本大正宫的神秘文件,就是这位大久保利通发的。
一、为对中国朝贡而派遣使节及庆贺清帝即位等惯例,一概废止。
二、撤销在福州的琉球馆,贸易业务概归设在厦门的日本领事馆管辖。
三、从来每当藩王更迭之际,由中国派来官船,受中国册封,著以为例,今后概予废止。
四、今藩王来朝,对政治厘革及兴建的方法,加以研究后决定。
五、琉球与中国今后交涉,概由日本外务省管辖处分。
这份神秘文件让琉球国上上下下非常惊恐不安。这份神秘文件还写了什么呢?它写道:嗣后禁止向中国朝贡、受清朝册封,须奉行明治年号,实行日本礼仪、刑法等。也就是说,日本警告琉球,以后你必须断绝跟中国清朝的一切外交关系,你是我治下的一部分。日本政府专门派了内务大臣松田道之前往琉球,并且以促进改革政治为名,逼迫琉球与中国断绝一切关系,但当即遭到拒绝。不肯善罢甘休的日本政府,马上派兵控制琉球所有要害部门。面对日本的这种强盗行为,琉球君臣进行了坚决抵制。当时,琉球国王尚泰生病了,不过一听到这消息,他立马就精神了,不是好了,而是气的,就是生病了我也得抗议,下面的大臣们也都坚决声称“与中国不可绝及藩政改革不可行”。那个池城安规去找大久保利通,这次会面不是被叫去的,他就跟这个大久说:
琉球藩久荷中国恩谊,今不能无故背弃。天朝若与中国交涉,如得中国承认,则当奉命。
意思就是,我们与中国的关系是多少年的了,人家对我们是有恩的,我们祖宗十八代都受过的,你突然叫我们绝交这事不合情理,要不你们跟中国谈谈,要是中国同意,我们奉命就是了。结果这大久说不谈。接着,日本拘捕了琉球国王尚泰及其他王室成员并押赴东京,还实施了一项海外护照制度,规定凡是琉球人渡海到中国去,必须请求发日本护照。这样,日本就成功地控制了琉球王国的内政外交,并强制琉球采用日本年号。
不久,日本在琉球又成功地设置了它的警察制度、监察制度。此时的琉球也不愿意自己亡国灭种,所以在监狱中的琉球国王尚泰于1876年10月秘密派遣他的妹夫、担任琉球王国紫巾官的向德宏以及琉球通事林世功、都通事蔡大鼎三人乘坐一条小船,秘密前往北京。我们前面讲到,琉球国要派人出来,得等到冬至,可是这次尚泰派人来中国,并不是冬至,早一天不行的。所以这条小船历经磨难,直到第二年阴历二月二十九日,才来到福建,见到了福建巡抚丁日昌,呈递了琉球国王尚泰在狱中的陈情书,乞求清政府出面与日本交涉。面对这个突发事件,又是这种大事,丁日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左右为难。一方面担心“琉球地瘠民贫,孤悬一岛,本非边塞扼要之地,无捍御边陲之益,有邻邦酿衅之忧”,又认为“若拒之过甚,转恐泰西各国谓我不能庇护属邦,益启群岛以携贰之渐”。也就是认为,琉球远在海外,对我们不是很重要的地方,但要是不帮的话,其他藩属国就会认为我们不保护自己的属国,就会生二心,影响很不好。为难也得处理,你不能不处理。怎么办?丁日昌上报朝廷,建议让新任驻日公使何如璋来处理。
于前往日本之便,将琉球向隶藩属,该国不应阻贡,与之剀切理论,并邀集泰西驻日诸使,按照《万国公法》,与评直曲。
当时,何如璋被清廷任命为首任驻日公使,正要赴日本上任。丁日昌就说,他正好要到日本去,就让他跟日本方面协商这件事吧。朝廷看了丁日昌的汇报,觉得可行,于同年5月14日派令驻日公使何如璋处理此事。
何如璋是个非常有头脑、非常沉稳的人。他没有急着说怎么办,而是先对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详细调查。其中还对日本国内外的形势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做到对琉球问题心中有数了。他认为当时的“日本国小而贫,自防不暇,何暇谋人”,且国内危机四伏,“时势艰危,图自守耳”,“其今日固不敢因此开衅也”。因此,他写信给李鸿章说,对待琉球问题我们要“争”。
阻贡不已,必灭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否则,以我所难行,日事要求,听之,何以为国?拒之,是让一琉球,边衅究不能免。欲寻嫌隙,不患无端,日人苟横,奚必借此?又况琉球迫近台湾,我苟弃之……台澎之间,将求一夕之安不可得。是为台湾计,今日争之患犹纾,今日弃之患更深也。则虽谓因此生衅,尚不得不争,况揆之时势决未必然乎?
第16节 何如璋琉球三策
何如璋经过慎密思考后,坚定了立场,提出了上、中、下三策。上策,派兵船责问琉球,征其贡使,暗示日本我一定要争,简单说“必争”;中策是先据理力争,如果不听,再约琉球武力对抗日本,简单说就是“必救”;下策就是完全采用外交谈判和它评理。上、中、下三策,何如璋自己完全是倾向于上、中两策,至于下策,他认为仅凭口舌难让日本心服口服,到嘴的肥肉让它吐出来是不可能的。对于具体方案,何如璋又提出三种。
如果前两种策略实在不成,非得要走下策的时候,何如璋提出三步走方案,第一种方案:退一步,维护琉球与中国次一层面的关系,“或贡而不封”,年年进贡,岁岁来朝,我不封你为琉球王国了;或“封而不贡”,你不用来,我年年封你为琉球王国。以维系中琉之间的名分。第二种方案是,若封贡关系也难以维持,则以“存球祀”为目标。邀请各国公使约定,共同照会日本政府,告诉它这琉球永为日本外藩,日本永远不能灭掉琉球。第三种方案,如果这一点也做不到,那就要根据外国前朝惯例。将两属的琉球,既臣服于中国、也臣服于日本的琉球,割交给一方日本。但是割交给你一部分,另外一部分给我,或者你对我中国赔偿金钱。赔偿金钱不是本意,目的还是让日本理屈词穷,让它赔到赔不起为止,它就把这个还给中国了。
何如璋觉得对琉球必须要争,为什么要提出这三个方案?他也是观察了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认为当时中国还比较强大,日本内部有很多矛盾,跟中国公开较量,此时的日本还不敢,所以提出这个政策。
琉球自古是一个独立之国,中琉间数百年的宗藩关系载于史册。
生不愿为日国属人,死不愿为日国属鬼!
琉球曾经作为一个八百多年历史的古国,也慢慢淹没在历史的尘埃当中。历史的发展往往不是一个人就能决定的,何如璋提出的“琉球三策”能否彻底解决琉球问题?琉球能够自我救赎吗?
李鸿章看了何如璋的具体方案后,觉得何如璋分析得很有道理,而上、中、下三策中的上策、中策小题大作,就按下策吧。就直接执行下策,为什么呢?李认为无论琉球是否还能恢复与中国的这种封贡关系,只要力争日本不再发动侵略,不要打了南边,再打北边中国的属国朝鲜就行了。如果日本不听,那我们再找列强一起向小日本提出抗议。他认为这样“能发能收”。
于是,何如璋奉命与日本交涉。从公元1878年,也就是光绪四年7月到11月何如璋与日本进行了近五个月的谈判。简单说分为两个步骤。第一,先委婉地告诉日本,我们中国要力争琉球,不放弃留下转弯的机会。第二,万一不行再公开、正式地据理力争。当时的日本刚开始搞明治维新没几年,这跟西方好的没有学,学了点坏的,坏什么呢?它的那个主持外交事务的外务卿,现在叫外相,整个外交部放假休息,根本找不到人,直到八九月间暑假结束,何如璋才找到日本外相寺岛宗则,实行其第一个步骤。八月初七,首度造访,婉转表达了中国要商量琉球事务的意愿,指出琉球向为中国属国,希望日本自己退出占领的中国土地,恢复中国与琉球之间的朝贡关系。这个寺岛宗则说不对呀,这琉球归我们日本几百年了,以前给你们中国点东西,向你们中国进贡,没有干涉它就不对。现在我担心琉球会被他国吞并,故而我收回了它的外交权,琉球是日本属地。会谈无果而终,但是,何如璋说我们要通过会谈的方式继续商议。寺岛宗则同意。此后何如璋与这个寺岛宗则还有一次会谈,双方约定择日再次会谈,但是仍然没有什么结果。这样,何如璋的第一步棋失算了。只能执行第二步棋了。
9月12日,何如璋与副使张斯桂共同署名,向日本外务省寄去了一封措辞强硬的照会。照会说琉球自古是一个独立之国,中琉间数百年的宗藩关系载于史册。日本此举,既违背了《中日修好条规》,也有违国际法精神。希望日本方面让琉球国体、政体一切“率循旧章”,并不准日本阻止琉球向中国朝贡。以下是节录的部分原文:
查琉球国为中国洋面一小岛,地势狭小,物产浇薄,贪之无可贪,并之无可并。孤悬海中,从古至今,自成一国。自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臣服中国,封王进贡,列为藩属;惟国中政令许其自治,至今不改。我大清怜其弱小,优待有加;琉球事我,尤为恭顺。定例二年一贡,从无间断。所有一切典礼,载在《大清会典》、《礼部则例》及历届册封琉球使所著《中山传信录》等书,即球人所作《中山史略》、《球阳志》,并贵国人近刻《琉球志》,皆明载之。又琉球国于我咸丰年间,曾与美利坚合众国、法兰西、荷兰国立约,约中皆用我年号历朔文字,是琉球为服属我朝之国,欧美各国无不知之。
这段是梳理琉球的历史。接着,何如璋又称:
今忽闻贵国禁止琉球进贡我国,我政府闻之,以为日本堂堂大国,谅不肯背邻交,欺弱国,为此不信不义无情无理之事。本大臣驻此数月,查问情事,窃念我两国自立《修好条规》以来,倍敦和谊,条规中第一条即言“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互有侵越”,自应遵守不渝,此贵国之所知也。今若欺陵琉球,擅改旧章,将何以对我国?且何以对与琉球有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