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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爱上夜店王子-第1部分

小说: 爱上夜店王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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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型甜美荚清秀的白云晨,看起采不是个标准的漂亮荚眉,但她却和时下的年轻人不大一样,每天的生活作息都一成不变,因此所有曾经企图要追求她的男人,到最后都会受不了而打起退堂鼓——由于今天是她的生日,所以她破例答应和好友们一起到夜店狂欢,而且每到晚上,十点就准时上床睡觉的她,还特地喝了五杯咖啡提神,不料终究还是敌不过威力超强的吐睡虫,忍不住沉沉睡去……

  既帅又多金的帅毅,是目首最受女人欢迎的夜店王子。因为他一向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有信心,所以偶而也全在店里提作日的工作,藉此炒热气氛一但今晚却有个女人很不赏脸,不但大刺刺地睡觉了,甚至在他好心叫醒她时,还拿起桌上的水杯泼他。从没被女人欺负过的他,非但没有因此而大发雷霆,反而被挑起了兴趣,下定决心要彻底征服她……


正文 楔子

    正常人的生理时钟,是白天活动,晚上睡觉。但随着风咖和夜店的窜起,夜猫族成为时髦的代名词。

    满街林立的网咖,是青少年和口袋里麦克不多的夜猫族的聚会场所。

    夜店则不是,除了大家耳熟能详的酒站、舞厅和PUB之外,另外还有一种新兴的夜店,散布在台北的高级路段;和酒店、舞厅与PUB不同之处是,里面没有坐台的小姐,但相同之处是一个晚上至少要花五位数字以上的麦克。

    这种结合音乐、跳舞和喝酒的夜店,正是目前台北华丽夜生活的圣堂。

    在这些华丽夜店的门口,总尽停满了双B轿车,店内则是分为Lounge和Floor两大区。前者是私密的包厢,一晚消费要六位数字以上;后者以开放式沙发为主,消费比前者少一个零。Lounge可以说是注重品味、喜欢把美眉、花钱如流水的夜店贵族专用区。聚会者多半是影视明星,或是跟夜店老板关系良好,年轻多金又喜欢成群结伴的二代公子哥,以及外形潇洒、满口流利英文的ABC。

    凡是想要嫁入豪门或是削凯子的漂亮美眉,莫不精心打扮,靠着平常省吃俭用,把积蓄花在夜店碰运气。她们一到夜店就使出浑身解数,甚至不惜跳上舞台,在大萤幕脱下上衣,只着性感内衣地大跳艳舞,期望能吸引住夜店贵族的目光。

    究竟有多少男女在夜店里幸运地找到真爱?答案是不得而知。

    但,找到一夜情的,却是很多、很多……

正文 第一章

    放眼现在,六年级生几乎都是夜猫族的一员。

    不过,几乎并不代表没有,白云晨就是个稀有动物。

    白云晨不残不缺,不丑不胖,以她微笑中带着甜美的清秀脸蛋,和均匀的身材配上修长的四肢,算得上是美眉,可是身边却连一只苍蝇也没有,全都是因为她的体内有一个准确无误的生理时钟——

    每天早上七点准时起床,七点半准时洗好脸,刷好牙和换好上班制服,八点准时吃完早餐和看完早报,八点半准时到银行打卡,十七点半准时下班,十八准时吃晚饭,十八点半准时洗碗,十九点准时看新闻,二十点准时看韩剧,二十一点准时洗澡,二十一点半准时洗衣服,二十二点准时上床睡觉。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不变的生活作息,使她像上发条的机器人。

    想当初她刚进银行时,也会引起了不小的骚动,几个没结婚的男同事立志要把她,但很快主全都被她的生理时钟打败!因为没人受得了每次跟她约会,总是因为她死都不肯错过一集韩剧,八点以前一定要回家,所以只能约会到七点三十分。

    被打人冷宫的白云晨,一点也不觉得悲哀,反而还因此觉得耳根子清静不少。

    反正在读大学时,她跟同学玩碟仙,碟仙说她是尼姑命,她原本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但碟仙当时会说另一个同学是先上车后补票,结果这个同学果然在大四时奉子成婚,从些她便深信自己是尼姑命,甚至连青灯和木鱼都卖好了。说来也真巧,这个奉子成婚的同学——夏莲,在上个月成为她的同事。除了夏莲,她在银行里还有一位好朋友,名叫李英英,她的爸爸是银行的董事之一。

    照理说,李英英应该是君子好逑的目标,但李英英却是个标准的恐龙妹,所以和尼姑命的白云晨、已婚的夏莲,同样都是爱情约绝缘体,所以三人便自然而然成了莫逆之交。

    快到下班时间的时候,白云晨正低头结算报表,突然眼前一片黑暗,原本她以为是停电,抬头一看,却发现天花板上的日光灯还亮着,这才注意到李英英站在她桌前,庞大的身躯有如乌云蔽日。

    李英英从身后拿出一大盒包装精美的礼物。“祝你生日快乐。”

    白云晨笑容可掬地收下礼物,双手忙着拆包装纸。“不好意思,让你破费了。”

    妈妈咪呀!这礼物居然是件紧身淡紫色质礼服?!

    白云晨看了当场傻眼。以她将来要出家做尼姑的宿命论,她怎么能穿这种暴露曲线、气死佛祖的礼物?虽然有点对不起李英英,但她还是决定把这份生日礼物丢到旧衣回收筒。

    这时下班铃声正好响起,李英英催促地说:“快去洗手间把衣服换上。”

    “我的报表还没算完。”白云晨把礼服胡乱塞回盒子里,假装工作忙碌。“我帮你算。”李英英来到她身后,一双手就把她像拎小鸡般从椅上拎了起来。

    看着李英英的大屁股压在她放了有助血液循环的按摩珠垫上,霎时几颗珠子因承受不了压力而蹦弹到地上;白云晨见状心疼不已,但她却完全不敢抱怨,因为得罪李英英,下场将会是去劳委会申请失业救济金,所以她只好换个话题。

    “干嘛非要我现在换上生日礼物?”

    “今晚,我们去狂欢。”李英英眼里闪灿着晶光。

    “我也要去。”夏莲着一身黑亮的皮衣皮裤走过来。

    “你老公和孩子怎么办?”白云晨直觉认为结了婚的女人应该以家为重。

    夏莲贼贼一笑。“我老公去大陆出差,孩子今晚睡爷爷奶奶家。”

    “小心……”眼看夏莲即将踩到一颗珠子,白云晨急忙推开她。

    “小心什么?”夏莲幸免于难,但白云晨却踩到珠子,摔成四脚朝天状。

    “摔跤!”白云晨吃力地站起身,左眼皮彷佛警告她衰神降临般不安地跳动着。

    夏莲从口袋里掏出一条金项链。“这是送你的生日礼物。”

    “我们认识七年,这是你第一次送我生日礼物!”白去晨显然有些受宠若惊。

    “下个月我生日时,你别忘了回敬我。”夏莲嘴角一咧,笑容很心虚。

    看着手上玫瑰花图形的金项链,白云晨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五秒钟之后,她想起来了,并且不客地指出。

    “这条链子是全班同学合资送你的结婚礼物,而且还是我去买的。”

    夏莲脸不红气不喘地反咬一口。“我只戴过一次,你别那么斤斤计较。”

    女人跟女人的交情越深,就越了解对方的弱点。

    白云晨的弱点是小心眼,夏莲则是小器鬼。严格说起来,白云晨并没因为小心眼而受到伤害,但是夏莲之所以会先上车后补票,就是因为小器害了她。

    大四那年,夏莲的男朋友要去当兵,因为怕兵变,故意把保险套用针戳了好几个洞,害夏莲大了肚子。

    这都要怪她自己,把钱花在衣服上,都叫男朋友去买保险套;等到月事没为之后,又叫男朋友去帮她买坠胎药,结果却是再次被骗吃了补胎药。

    虽然夏莲毫不留情地攻击她,但白云晨却不想提到好友的伤心往事。

    “要去哪里狂欢?”白云晨随便问问。

    “夜店。”夏莲和李英英不约同地回答。

    一听到夜字,白云晨马上联想到睡觉。“我晚上十点要睡觉。”

    李英英完全不理会她的生理时钟。“明天不上班,今晚我们要玩到三点。”

    向来认为助人为痛苦之本的夏莲,突然一反常态的说:“让我来算报表,你们两个赶快去换衣服。”

    看到夏莲和李英英吊诡的表情,白云晨的心脏差点不会跳了;早知如此,她就不收下这份比鬼还恐怖的生日礼物,幸好她没把包装纸拆坏,所以她决定将生日礼物还原,然后物归原主,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但是当她拿起礼服时,李英英识破了她的意图——

    突然间,她的肩膀像被两只老虎钳夹住,硬是被拉到洗手间;接着李英英以特权,命令正在如厕的女同事,十秒钟之内离开洗手间。看来她早就知道白云晨绝对不会换上礼服,所以她打算自动手帮她宽衣解带。

    连手都来不及洗,女同事们纷纷夺门而出。

    白云层连忙躲进其中一间厕所里,一股臭味扑鼻……今天真是走霉动!她一边捏着鼻子,一边背靠在反锁的门板上。

    其实就算有三个她挡住门,以李英英的顿位,还是能轻而易举的把门撞开,事到如今,她只好以平气和加求饶,来化解这次的危机。

    “英英,你听我说,我一到晚上十点身体自然就会打烊。”

    李英英设想周到的说:“我了解,所以我们等一下先去喝咖啡再去夜店。”

    “为什么我不能穿制服去夜店?”白云晨百思不解。

    “去夜店就是要打扮得花枝招殿,这是规矩。”

    “打扮成‘花枝’要做什么?”

    “傻瓜,当然是吸引男人的目光。”

    白云晨不带任何感情地说:“我对男人没兴趣。”

    “就当是为了我。”李英英以强烈渴望爱情的声音垦求。

    看在自古名言——为朋友两助插刀,在所不惜的分上,白云晨只好换上礼服。

    被迫喝了五杯咖啡之后,白云晨一行人来到“Moon”。

    五光十色的舞台,摩登的现代化装潢,华丽的沙发,营造出慵懒舒适的气氛。

    想当然耳,喝了太多咖啡的白云晨,一进夜店不就立刻往洗手间跑,想不到这里连洗手间都漂亮得不得了,长形的黑色洗手台上放了一大盆纯洁的白玫瑰,厕所的门板里外都是镜面设计,在幽雅的灯光照射下,不仅欧巴桑年轻十岁,就边母猪看起来像凤凰。

    门外两个女子在高谈阔论,她们的话题吸引白云晨坚起耳朵偷听。

    “我听说,夜店王子今晚会来。”

    “你见过夜店王子?是哪个?来了吗?”

    “没见过,不过夜店王子肯定是店内最帅的男人。”

    “为什么叫他夜店王子?”

    “因为他年轻英俊又多金,是每个女人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

    白云晨如厕完毕,推开门,从洗手台的镜面打量两个在补妆的女人。

    老天!她真想劝她们两个别肖想!一个染金色头发,一个染白色头发,身材还不错,不过长相却都很抱歉,除非那个叫什么夜店王子的男子是瞎子,否则她们永远也没机会做王子妃。

    但是彼此素昧平生,而且她一向不多嘴,就让她们作作春秋大梦去吧!

    回到FLoor区,白云晨才刚坐下,舒服的沙发立刻让她萌生睡意。

    她从迷蒙的睡眼中,看到李英英的脸突然红得像特大号的华盛顿苹果,而夏莲的眼神却流露着妩媚,一副红杏要出墙的模样;看来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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