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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若不是因为爱着你 作者:婆婆-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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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的年底,从除夕前的一个星期左右,W市就连绵地下著雨。
  几乎没人会怀疑W市2002年的春节将会在雨中度过。
  我骑在沙发上,透过玻璃窗看著大街。
  街上的行人打著雨伞匆匆地走著。
  马路边,梧桐树光秃秃的枝干被雨水浸染得颜色更加深沈。
  年节的气氛即使被雨水阻隔也还是相当的浓烈。
  如果阿慎跟我回家的话,他一定会发现这几年内家乡发生了多大的变化。
  我把头贴在玻璃窗上,寂寥地想著。
  原本还算透明的窗玻璃上,慢慢地蒙上了一层苍白的雾气。
  我想起小时候在大冬天里描著窗玻璃的样子,不知不觉地伸出手……
  回过神,已经写了“混蛋”两个字。
  我自嘲地笑了起来。
  那麽别扭的骂人的话,可是阿慎的专利啊!
  听到门铃声时,我正在大厅里嘻嘻哈哈地看《天下无双》。而姐姐在厨房里准备晚上的牛肉火锅。
  他就那样全身被淋得湿漉漉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削薄的柔软头发服服地贴在额边,雨水顺著他的发梢、眉睫一丝丝地滑落。
  他鼻翼微张地小口喘著,嘴唇被冻得黑紫,也润泽在雨水中。
  ──整个脸看起来清莹通透。
  “……”
  我站在玄关呆看著他,被这个意外击的动也不能动。
  “H市过来时没有下雨……没想到这边下这麽大。”
  他说话的时候,下巴一动就滴落一滴雨,顺著他同样也是湿漉漉的喉结往下滑……
  他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润湿的嘴唇,笑嘻嘻地对我说著,
  “我是从巴士站那边一路跑过来的呢!这边的路都改了,我找了好久……我还以为很快就能找到的呢!”
  “阿慎──!”我的身後突然响起一声惊呼,“怎麽淋成这样啊?”
  老姐蹬蹬蹬地从厨房跑出来,经过我时抡起手里的勺子顺便给我来了一记,“死小孩!大冬天你堵在这里不让人进来!你想冻死阿慎啊?”
  “阿慎,快去洗个澡,东西我帮你放在这边就好。”
  姐姐立刻就忙活开了。
  “谢谢雪漫姐。”
  阿慎腼腆地谢过之後就跑进浴室。
  “傻瓜,跟我客气什麽啊?”
  老姐像被咬到似的大声说,转头又开始嚷嚷,“……毛巾你可以用小弥的,第一排左边那条……洗好了快点出来给姐看看,才一年多不见,好象又长高啦……”
  “……”
  我呆若木鸡地听著姐姐一直说个没完,仍是没从刚刚的震惊中回过神来。
  这时终於回头的老姐又给了我一记锅贴,我这才慌慌张张地跑向卧室。
  “我去给阿慎准备换洗的衣服!”
  我大声叫著,慌慌张张地朝卧室跑去。
  不敢相信────
  ────阿慎回来了!
  他竟然回来了。
  (*1:Z大所处的位置是W市所在的省会城市H,而阿慎的外祖父母的公司也是设在H市。)
  回家2
  
  
  打开卧室的门,Assam扑了上来,我比著噤声的手势,翻箱倒柜地找适合阿慎的衣服。
  阿慎的身材小我一号,我的衣服给他穿一定会大。
  “不行,这件不行……这件也不好……”
  最後,我翻出一件高一时几乎没穿过的黑白格子的套头线衫,和一条咖啡色的窄腿裤。
  * * *
  “哇!帅气哦!”
  姐姐夸张地站起来,把夹到一半的牛肉也掉回火锅里。
  “是我以前打给阿弥的毛线衫耶!不知道为什麽他死活也不穿,我以为早扔掉了呢!阿慎穿起来真的是好适合哦!”
  姐姐看著他使劲地点头。
  “好厉害!原来是雪漫姐自己编的啊?我还以为是买的呢!”
  有些人面对美女时,口气自然就会谄媚,我不知道阿慎竟然也是这种人。
  “咿呀!阿慎的嘴真甜。”
  姐姐把他拉过去,亲亲热热地端给他一只大鸡腿,“有机会的话,我教你打毛线吧!阿慎。”
  “呀?不行啦!我手很笨,学不会的。”
  “没问题的!我知道阿慎学什麽都很快的哦!而且啊!”
  姐姐朝阿慎挤了挤眼,“要当我们家媳妇的话就要学会打毛线哦!”
  “老姐!你够了吧?”
  我受不了地叫。
  不知道阿慎听了这种话会怎麽想?
  “这麽激动干什麽啊?”迟雪漫朝我挥了挥手,“开玩笑嘛!”
  “不要开这种玩笑啊!雪漫姐。”
  “你别替这个变态小子说话了,阿慎。谁不知道当初他看到你时,脸红的跟烧猪头似的啊?现在还在假仙────无聊!”
  “姐!你有病啊?我们都是男的嗳!”
  “我说了你不要这麽激动嘛!”迟雪漫也开始跟我大小声,“除夕夜开开玩笑会死啊?”
  只听“扑哧──”的一声。坐在一边的阿慎忍不住笑出声来。
  “我、不、吃、了!”
  我猛地站了起来,一字一顿地说完,一脚踢翻旁边的凳子,往房间跑去。
  “别理这小子。”姐姐边笑著边给阿慎夹菜,在後面说著我的坏话,
  “几十年如一日,脾气大又没有什麽幽默感。”
  ……
  完全是诋毁!
  房间里,Assam正躺在地上悠闲地玩狗玩具,看见我进来,低低地呜著贴近我的腿,神色凄凉。我这才想起来忘了给他喂食。虽然外面是满桌子的好菜,但是我正在赌气。於是我开始翻箱倒柜找出几包珍藏的“乡巴佬”给他。
  看他吃的地板脏兮兮的,我竟然变态地有了一丝好心情。
  “叩──叩──”的声音传来,阿慎在门外叫著我的名字。
  “什麽事?”
  我把门打开一条缝,挡在门口问他。
  “是这样的……”
  阿慎刚开口就被一阵狗叫声给盖过。
  我转过头,只见Assam正摆好架势朝玄关冲过来。
  “Stop──!”
  我连忙大叫,却已经来不及了,阿慎已经被长毛大狗扑倒一下一下地舔著脸。
  “唔……是什麽味道?阿弥……你给他吃了什麽?”
  阿慎颤抖著声音问,表情确却是忍俊不禁。
  “啊啊啊!”
  门外突然传来姐姐的大叫,“还没喂过吧?迟宣弥。忘了给Assam喂食了!”
  “Assam?”
  果然,阿慎疑惑道,“狗的名字吗?”
  “是《红茶王子》里的Assam。”
  我连忙解释。
  “我看是阿慎的谐音吧?”姐姐惟恐天下不乱地叫著,“是小弥很宝贝的宠物哦!”
  “是吗?……很有气质的狗。”阿慎笑道。
  他的脑袋是怎麽长的,哪来的鬼结论?明明是刚被Assam乱没形象地袭击过吧?
  我恶狠狠地望向Assam,却见毫无罪恶感的它已经满足地跑到客厅吃著老姐给他剩的肉骨头,一根扫帚尾巴竖的老高,摆过来又摆过去的。
  我暂时压下满心的不爽,问阿慎:“有事吗?”
  “雪漫姐说你可以陪我去买些日用品过来。我可能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临时过来,什麽都没带……”
  “哦。”
  我看著阿慎摆著一张无辜的脸,手耙过刚刚人狗大战後的凌乱头发。
  “你先去好好洗把脸吧,我呆会儿就过来。”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正在为死掉的宠物哭吧?那条狗好象也是长毛的吧?”
  “嘿嘿!”阿慎不知道在不好意思什麽地笑著,“是小慎……”
  我才换好衣服出来,看到的就是这麽一副情景,姐姐一脸兴致勃勃地坐在沙发上拉著阿慎哈拉。
  我一声不响地走过去,拍了拍阿慎的肩膀。他吓了一跳,转过头看我。
  “我们走吧!”我一肚子闷气,对他口气不善地喊。
  因为是除夕,小店很早就打烊了。
  我跟阿慎撑著伞一路走到转盘附近的便利超市。
  “我记得我离开时,W市才只有两三个超市呢!”
  “这已经是连锁店了。”我耸了耸肩,代他推开玻璃门,收好伞放到袋内寄存。
  “总店的话,很大型吧?”
  “大概吧!进去啦!”我推了推他。
  其实,我们W市是个人口密集的小型城市,所以超市是很多,却都不算大。
  我不想与阿慎讨论那麽多,所以一把拽过他的胳膊就把他拖了进去。
  “好痛……”正要抗议的阿慎像个乡巴佬一样惊叹起来,“哇,我不知道超市的隔间可以这麽窄,天花板也好矮,就像在室内一样,很温馨嗳!”
  “是吗?”我不冷不热地附和著,突然觉得被奇怪的东西吸引了注意的阿慎让我很吃味。
  我顺手拿起一盒650ML的草莓冰砖扔进购物篮,郁闷地抓过他嘱咐,
  “这种牌子的很好吃,记得以後要吃我推荐的!知道吗?”
  阿慎这才回过神来,慌忙抓起我的手大叫起来,“说过只要买日用品就好!这样呆会儿提著会很麻烦的!”
  哼!明明是很想吃吧?却偏要假仙地客套──虚伪!
  “我帮你提就好了!”我故意大声说,“我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让你这个豆丁提啊!”
  “──你过分了吧?”阿慎不甘心地叫,“我怎麽轮也不算是小个子吧?”
  我目测了一下他的身高,阿慎确实有长高了不少。少说也有175公分吧?
  不过比起我来还是有够低“水平”的,我高中结束时是189公分。
  走在街上也时常会引来侧目,所以我把阿慎看成豆丁也不是我的错吧?
  “哼!”我对他无济於事的申辩嗤之以鼻。
  “喂喂!喂──”
  听他不甘心地跟在後面嚷嚷,我走在前头,不让他看到脸地闷笑著。
  烟火
  
  
  走出超市,天已经黑了,其实才是下午6点锺左右。
  冬季的天总是黑的特别早,除夕的夜晚,整个城市里的人大抵都应该会窝在家里,吃著年夜饭回忆一年里发生的事吧?
  我跟阿慎不知不觉地放慢了脚步,几百米的路给我们走的仿佛没有尽头一样。
  漫天是劈里啪啦响彻著的烟火。
  即使是下著雨,仍旧像是有顽强生命力般散落地我行我素。所以不需要说话也一点也不寂寞。
  我想起以前也有这样的情景。但是那个时候,阿慎却没有在我身边。
  “要许愿吗?”
  “啊?”阿慎稍微皱起眉看我,“你刚刚说什麽?”
  “……没什麽。”我很奇怪自己怎麽会跟他那麽建议。不禁庆幸声音被爆竹声盖过。
  “真漂亮!不愧是除夜,比开烟火大会还热闹上好几倍。像是整个城市都在著火一样。”
  阿慎微微斜开伞,停住脚步仰头望著火树银花的夜空,手上还提著自选商场的购物袋,好象不怕被雨淋湿似的。
  著火吗?
  我想起前些日子看过的岛田雅彦的《燃烧的尤利西斯》。看著眼前笑的像个天真的孩子一样的阿慎,突然有种找不到出路的感觉。
  每个人都会想要被定位吧?现实的满足感只要付出过努力就能得到,
  可是当我一个人喜悦的时候,我常不知道要将我的全身搁在哪里?
  那一瞬间就好象被世界遗弃了一样,於是喜悦也竟成了痛苦。
  我想,我渴望一个人,不为别的,只为了在我无法抑制感情的时候,我可以紧紧地抱住他,当他感到了肉体的疼痛时,那麽我的喜悦,他一定是知道的了。
  这麽想著的我迷乱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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