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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迷情柏林by暮色如雪-第44部分

小说: 迷情柏林by暮色如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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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握着听筒,又急又气地发不出声音。

    他决定不再逗她,深呼了一口气,恢复了平常的语气,“不早了,休息吧。”略微停顿了一下,更加低沉地说到:“晚安,我的宝贝。”

    “恩……好,晚安吧。”她的声音有些落寞,心里酸酸的,可他的口气分明就是想结束这次通话了,她也应该体谅他,这阵子他肯定是很劳累,因为每天都是深夜才会打来电话,她缓缓把听筒离开耳朵,尽管有点舍不得,但她要先扣掉电话才行,她知道他在等着她挂掉电话,因为每一次都是这样,他乐于保持绅士风度,让女士先扣掉电话,这次却意外地听到那边传来了他的声音,“其实……”她瞪大了眼睛,听着他的下文,只听见电话那边传来舒缓而轻柔的声音,“不管是红色的还是白色的,你这支可爱的小玫瑰,如果能藏进口袋里,随身带着该多好。”

    嗅着书稿上淡淡的墨香气,心情突然变得很好,是呀,管它红玫瑰,白玫瑰的,玫瑰就是象征着爱情,她躺进松软的大床里,拉她把被子拉到很高,留下一对乌溜溜的眼睛,望向落地的大窗边,台子上那束黄色的玫瑰花正在盛放着,他走了已经两个礼拜了,这束玫瑰是从他给她第一次来电话的那个复活节的星期天,女仆艾玛清早从门前一个花店的伙计手里接过来,为她送到二楼的卧室里,浸放在那个玻璃瓶子里的。

    红玫瑰的魅惑,白玫瑰的清绝,这束黄玫瑰的花语,除了淡淡忧伤的失恋,还有矢志不渝的等待。

    25—持续了一夜的电话

    时光匆匆,将近一个月过去,她始终没有给他主动打过电话,因为他还是那样严守纪律,在每天午夜会给她来一个电话,有时候是亲切的问候,有时候说着说着,会转到某些私密的话题。

    “好了,那么从现在开始,你的手就是我的手。”他放柔了声音,“让它轻轻抚摸你,抚摸你的额头,嘴唇和胸口。”

    ……

    她真的按照他的要求做了,一个步骤都没有落下,却听到那边他明知故问地问到:“你在做什么?宝贝。”他坏笑着,“想要么?”

    “呃……”她害羞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天人交战了许久,才发出连自己都几乎听不清楚的声音,“下面呢……该,怎么做?”

    电话那边却已经没有了动静。

    “喂?”她小声地说,过了一会儿传来轻微的鼾声,这个家伙竟然在这种时候睡着了,她想他一定是累极了,她有些气结,但是听着他均匀的呼吸声,又舍不得吵醒他,她渐渐也有些困倦了,只是不愿意扣上电话,喜欢这样,让电话通着,即使两个人一句话也不说,想象着他睡着的样子,就像他真的在身边睡着一样。

    清晨的阳光把他吵醒,他的意识也逐渐苏醒,才发现自己昨夜竟然没有脱掉衣服就睡了,在那之前好像是做了点什么,整个人都衣衫不整,他半闭上眼睛,脑海里回想起昨夜跟她的有趣对话,想象出她脸红的可爱小摸样儿,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猛地圆睁,抓起放在床边的电话听筒,里面没有盲音,显然对方也并没有扣下电话,事情不是太妙了,自己竟然在通着电话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就这样让电话通了一晚上,他试探性地朝着听筒咳了一声。

    “你醒了么?”电话那边传来清清甜甜的女孩子的声音,“早晨好,十二点一刻先生。”

    听到那边是她的声音,他略微放松了些紧绷的神经,“上帝,我们的电话通了一晚上么?”

    “恩,你一直在睡。”她略微停顿了下,“我本来想过一个小时再叫醒你,提醒你去脱衣服,洗澡再睡觉的,可是又不忍心,想让你多睡一会儿,等着等着天就亮了。”

    他略沉吟了一会儿,低声问到:“宝贝,你一晚上没有睡么?”

    “恩,起先迷糊了一会儿,不过被你打呼噜吵醒了。”

    “哼哼,我还说什么了?比如说,在梦里叫你的名字。”

    “讨厌了,你怎么知道的,人家还有一个小小的私心,就是要监听一下,你在睡着的时候,会不会叫出别的女人的名字。”

    “那么结果呢?”他又问了一句。

    “结果嘛……”她彷佛听出他有些心虚,就故意卖了个关子,停顿了几秒钟才说,“一只小猪一直在打呼噜,睡的很沉。呼噜——呼噜——呼噜——呼噜——”说着,连连模仿了几声小猪叫的声音。

    “哈哈,”他被她逗笑了,她很少听他笑得这么爽朗,“宝贝,时间不早了,我该准备上班了。”

    “我也要睡觉了,好困。”碧云打了个哈欠,捂着嘴巴。

    “睡吧,”他在电话的听筒上印了一个吻,“……我的天使。”

    扣下电话,他没有立刻起床,眼睛扫过床头的闹钟,快早晨6点了,时间其实还比较宽裕,他在床头橱子里,找出一盒新的烟,在这里他可以尽情的抽烟,也不用偷偷摸摸地喝酒。这段日子,他一直住在办公楼的这个套间里,这个套间里设施非常齐全,不会比广场对面帝国大厦的酒店套房差多少,还有信得过的勤务人员每天来打扫,不管工作到多晚,都可以立刻休息,节省了来回路上的时间,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时不时地会想起位于南部城市的那所府邸。他在不少国家都有产业,当然这些是不为人知的。或许是因为那个地处山区,冬天格外寒冷,即使是在复活节的时候,早晚的温差还是很大的城市,在那里有他很多的老部下,和为数不多的朋友,有跟随了他数年的仆人,有他心爱的马匹,最喜欢的狗……

    太阳在渐渐上升,透过长了嫩叶的枝桠缝隙,又透过窄窗上的玻璃,射到了床上,他微微眯起眼睛,迎着朝阳的光,望向窗台上在开启的蛋壳里的那个小小芭蕾舞女郎,她翘着小屁股在做着舞蹈的姿势,粉色的裙子被晨光照的有几分透明。

    上午蒙着被子美美地睡了一觉,可怜的“小雨点”饿的嗷嗷直叫,小爪子一直在“咯吱咯吱”地抓挠着木头床边,碧云终于被它吵醒,摇摇晃晃地起床喂了它一块肉肠和一碟牛奶,自己也吃了点水果,权当是午餐了。泡了一杯茉莉香片,悠然的来到书房里,她记得芷伊说过,要了解一个人,不一定要见面,真正的了解,不是肤浅的表面,而是精神的交流,看他看过的书,听他常听的音乐,透过一切现象去观察他的本质,逐步地了解他的思想,深入他的灵魂。她想的没有芷伊那样的复杂,看看书,打发时间罢了。

    书房中间的大橱子里,放着他经常翻动的一些书籍,她取下了一本褐色皮面的大书,翻了开来,惊奇地发现他有在书页的角上做批注的习惯,于是她开始关注这些书籍,渐渐发现了一个规律,批注最多的应该也是他看地最认真的书籍,显然是那些厚厚的晦涩的哲学著作,哲学真是个让人头疼的学问,她边看边哈欠连天的,想起自己小时候跟着父亲和私塾先生,读诸子百家时候,课业的成绩就不怎么好,父亲对此也是无奈,好在母亲总是劝说着“女子无才便是德”。她偏偏手脚灵活的很,从小就喜欢摆弄父亲的古琴和萧,于是父亲送她去美国学了音乐。而且他竟然也看一些戏剧理论和文学著作,在那些经典的文学作品桥段后面,用墨兰色的笔迹,飞扬连贯的书写了一串字母,她仔细地辨读着这些小批注:

    “——无病□的法国式的浪漫。”

    “——自以为是的英国佬。”

    “——顽强、坚韧,激进并且极端的斯拉夫人。”

    ……

    碧云被那些批注的内容弄得哭笑不得,尤其是看到了在一本小说的内文上,提到了一道数学题目,他竟然在下面认真地做了一段演算,碧云捂着嘴笑了,继续翻了几页,在一段有些夸张的文艺性描写后面,他用蓝色的水笔写到,“这怎么可能?”看到这里,她再也忍不住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惹得书房外面打扫的女仆探着脑袋直直看她,这个家伙的思维真是僵化执着的可爱,从桌子一旁的笔筒里取出一支铅笔,在他那句批注下面小心翼翼地加上了一行小字:

    “——一个吹毛求疵的人。”

    在这些西方的名著里,碧云有一个惊奇的发现,那就是里面竟然有一本英文译本的《红楼梦》,她抱着激动的心情翻开这本大书,但是他的评价显然有失浪漫,在扉页上潦草地写了一行字:

    “——大观园里无所事事的男男女女的风月□。”

    这个家伙怎么能这么糟蹋老祖宗留下的不朽著作,她握着铅笔,气鼓鼓地想在书页上跟他论战一番,却想不出写点什么词儿来反驳他好。把这本大书翻了一遍,发现只有那一句的评语。

    她突然看见桌子上不知道何时多了一张小书签,可能是刚刚她翻书的时候,从哪一本里面掉落了出来的,只见书签上颇为工整地写着,“1904年4月24日,生日。”

    他似乎不喜欢别人打听“贵庚几许”,像个女士一样保守着年龄的秘密,她窃喜看到了这个小秘密,心算了一下,再过几天,就是他35岁的生日了。在她的故乡,这个年龄的男人都应成家立业了,可是他还是孑然一身,碧云忽然想起了,在北平政府里当差的三叔公是前清光绪二十七年生人,他比三叔只小上三岁。三叔公的大儿子,可是前年成的亲,举家到北平去贺喜,因她那时刚到美国上学不久,只是致信贺了下。

    不知道是哪本书里掉出来的,碧云只好把这张小纸条又夹到《红楼梦》里。恰好是翻到了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填柳絮词”,写了宝玉和黛玉几个在大观园放风筝,众丫头们把风筝都剪断了线,放上了天……她又把这回看了一遍,虽说原文里的意思是让风筝载着黛玉的病根儿远去,可她总觉得这些风筝断了线,上了天,就变成一个个自由自在的灵魂……看了几遍,英文的译本读起来有些怪异,记录的只是事件罢了,并不能把原文的味道体现出来,特别是寥寥数字,就把那种春日的气息尽现在纸上。

    她想起了什么,抬头看看窗外,已经是春天了,自己竟也变得“朝朝不见日,岁岁不知春”,不能这样终日无聊,她决定去清理一下换季的衣服,于是把书放回架子上,来到储衣间里。

    这栋房子专门在阴面设置了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面全是通天彻地的衣橱和柜子,她曾经不止一遍打扫这里,收拾这些橱子,如今再看这些衣服,和当时为仆的心情有些异样了。即使是黑色的皮质长风衣,也不再让她感觉到冰冷和恐惧。

    她把里面的衣服一件件地拿出来,这些衣服被封存的很好,每一件的袖口都有一个小标签,上面写着“常规执勤服、装甲兵外套、迷彩服、夏季制服、旗队制服礼服、晚礼服……”,不但种类繁多,颜色也有区别,光是外套就有黑色的,黑灰色的,绿色的,乳白色的,白色的……除了衣服,还有柜子里各种各样的佩剑和匕首,长靴和鞋子……看得碧云眼花缭乱的,这些可以建造一座衣服饰品博物馆了。其中一些是挂着肩章的,清楚的标明了军衔,甚至是职务,可见那件衣服并不是为了他而制作的,因为那些肩章和他平时佩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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