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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宇宙第一初恋-第23部分

小说: 宇宙第一初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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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矜持,不符合大多数男人的审美。
    “你在这儿窝着干什么呢?还满脸杀气。”
    我缩了缩脖子,“于雅致你离我远点儿,看见你准没好事儿。”
    于雅致蹲下身子直愣愣地看了我一会儿,伸手捏住我的脸,使劲一掐,恶声恶气,“你是猪啊,连个消炎针都不打,你是不是真想当烈士啊?没见过你这么没出息的,自己跟自己生气,你不是挺能耐的?”
    “你管我?!”一句话吼出来都带鼻音了。
    “我就管你了。”于雅致把我拎起来,“打针去!”
    “我不去,你管我那么多,一个一个的都嘴上说爱我,转头就跟别的女人出双入对的,还爱我?我还爱你呢,我爱你们全家!……”
    于雅致好像也气着了,呼哧呼哧地喘了一会儿粗气,眼睛被风吹得通红。我觉得脸上冻得厉害,一摸才发现都是眼泪。原来我还这么难受,不过是个看起来张牙舞爪挥着大钳子挺吓人的螃蟹,其实一戳毙命。
    “我爱你怎么了?凭什么你爱着别人,我还要对你好?就因为我爱你?爱一个人难道就一定要这么贱,明知道得不到还傻兮兮地去献殷勤?我跟其他女人试着交往有什么错?我也想找一个我爱的也爱我的人啊。”于雅致说,“我付出了没有回报,我没理由再去填你这个无底洞。”
    谁都想找一个自己爱的也爱自己的人,我也想啊。
    可是,若付出就去计较回报,这种精明的想法也只是在做生意吧,冷冰冰的东西,怎么能叫爱呢?
    我笑了,我想这一定很气人,“于雅致,幸好我没爱上你,爱上叶榛或许真的很辛苦,要追他很累很麻烦成功率低。因为叶榛这个人啊,他很认真,把感情看得太重,而且死心眼,爱上了就死心塌地。不管别人爱不爱他,只要他爱着,就会坚守自己心底的感觉一直爱着,在你看来很傻是不是?可我觉得,被这样的男人爱上,那是多幸福的事情。因为你不必担心他对你的忠诚和爱会打折扣,也不必担心他对别的女人心猿意马,他的心里只能住下一个人。他不是商人,他不精明,不会计较得失。在我心里,只要他一直保持这种纯真,我就能一直爱他。可于雅致,真心是用真心来换的,你对我也许是有真心,可是有多大一点儿呢?而那点儿真心,连点肉味都尝不到,我怎么愿意要呢?”
    恋爱中的女人就是这样,自己的情人是天仙,其他人再好都是狗屎。
    如果我爱的是于雅致,说不定也会把叶榛贬得一文不值,可是,我知道我不会爱上叶榛以外的人。他就是天仙,我恨得牙痒痒也只能我骂他喷他,我手里拿着长矛,谁说他不好,我就戳死谁。
    于雅致脸色发青地看了我一会儿,倒没生气也没发火。是啊,他本来就是一个连发火都要衡量一下有没有必要的人,就像物理书里教的那样绝对不做无用功。跟一个与他的未来完全不会发生关系的女人,绝对是无用功。他攥紧的拳头慢慢放松,不冷不淡地说:“对,你们家叶榛什么都好,我就是这样没心没肺的混蛋……不过,现在你还是要打针,否则你连骂我的力气都没有了,怎么去跟其他女人争你们家叶榛?”
    “于雅致……”
    “闭嘴!”
    “你唯一的可取之处是,你不会骗人,我就会。”
    “骗人还能耐了,走,先去打针,扎不死你。”
    这下我没拒绝,高高兴兴地跟着于雅致走了。
    我跟于雅致果真适合做朋友的,像夏文麒那孙子说过的,跟唐果做朋友是最好的,如果不幸被她爱上,要么你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要么你是全世界最不幸的人——唐果同学评价,前半截是真理,后半截是谬论。


第八回

    是我把那个男人宠坏了。可我现在已经不想再宠他了。


    我整晚都没睡好,身上又累,迷迷糊糊的,一会儿滚在火海里,下一秒又滚在冰刃上。土炕烧得热烘烘的,鼻翼间都是发霉的味道,伤口很疼,手脚的神经苏醒后先是痛,手和脚起了冻疮,又痒得钻心。
    早上起来,老乡家的大锅烧的玉米糊糊很香,我勉强喝了一碗,只觉得胃里阵阵犯恶心。
    吃过早餐领导要带领一部分人去下一个村落,直升机探测的结果还算乐观。部队的人已经趁夜挖出一条窄道,有两个人受伤,一个陷进雪坑里差点窒息,一个被树上断裂的冰锥扎伤。另一部分跟着部队的车回去,毕竟女医生和护士光凭着想象和一腔热血来到这里,短短两天受到的苦可能比一辈子都多,承受力也到了极限。
    我的名字在返回名单上,是于雅致的字。
    他跟个没事人一样在盘点剩余药品,我跑去找老冯,他正跟傅队长在饭后一根烟,聊得还挺投机。
    “主任,我不回去,字是于雅致签的,不是我自己签的,他又不是我爸,管不着我,我不走。”
    老冯拿出领导的派头连连称赞,“好好,多个人多出份儿力,不过小唐你这小身板真撑得住吗?可别逞强啊。”
    我举手发誓,“没问题,要是我拖累大家,你们就把我扔了!”
    回头看见卓月正拿着录音笔跟人交流感情,我找了一圈没找到叶榛,突然耳边传来老傅阴阳怪气的声音:“别找了,水箱冻住了,叶子正领着人烧水弄车呢。”没等我呲回去,老傅又说,“人家老冯都把人安排好了,你又说不走,都没地儿了。这样吧,你去跟叶子那个车爸,他那个车宽敞,就他跟卓记者还有卓记者带的小实习生,你过去吧。”
    这个怎么说呢,也算正中下怀。昨天跟于雅致又哭又闹了半天,邪火发完了,脑袋也清醒了。我对叶榛永不死心,这是事实,与其抗拒不如坦白接受,人还能贱到什么样儿啊。
    我去车里背急救包,于雅致一抬头,愣住,“你没走?”
    “我去哪儿啊?我哪儿都不去,我就跟着组织走,想甩开我单独立功没那么容易。”
    “你脑子有病!我看你就是活腻歪了!”
    看着于雅致面色铁青,喔哦顿时诗兴大发,把包往背上一甩,“我国著名诗人唐果说得好啊,青山处处埋忠骨啊!”
    于雅致瞪了我一眼,气得不理我了。我往叶榛的车那里凑,热水浇在地上,很快就冻成一坨冰疙瘩。我把包往车后座一扔,小男实习生估计是个大近视,这天气不能戴眼镜,他眯起眼的样子挺可爱,待人也很热情,“你好你好,医生你坐在后面吧,前面是卓姐坐的。”
    “好啊,谢谢,叫我唐果就好。”
    “你的名字真好听啊,哈哈,我叫林乐。”
    我用袖子擦了擦冻了一层霜花的玻璃,刚把眼睛贴上去就对上一双大眼,黑白分明,几乎能透出波光来,微微弯着,看来心情很不错。是叶榛。他敲敲玻璃示意我把车窗玻璃降下来。
    “祖宗,手起冻疮了没有,我拿冻疮膏给你。”
    “你不是不答理我了吗?”
    他把身子倾过来,放低声音,委屈兮兮的,“谁不答理你,是你老气我。你看,你气我有什么好处,现在你满脸都写着……那个什么,可大庭广众之下我又不能无视军纪。”
    “我脸上写什么了?”
    叶榛脸凑得更近了一点,笑眯眯的,“写着‘快来亲我’啊。”
    “是写着‘我想揍你’吧!”
    “你不舍得。”他捏了捏我的脸,更加得寸进尺,“祖宗,我欢迎你回去跟我好好算账。昨天说的那些都不算,只要你说出我不愿意听的话,都不算。”
    我伸手把他的大脸推到一边去,觉得好气又好笑。还真是个不拘小节的家伙,昨天还如我所愿呢,今天又厚着脸皮凑了上来。原来那话只有我当真,掏心掏肺的难受了一晚上。就像郭德纲说的,你无耻的样子颇有我当年的风范。真是报应。
    不多会儿老傅吹响集合哨,卓月缩着脖子钻进车,把手一伸,“小榛,我的手都快不会写字了,快给我暖暖。”
    我坐在后面看见叶榛的小半边下巴,他转头看了我一眼,我忙把头转到一边正对着小实习生林乐傻乎乎的笑脸,不知道他在乐什么。
    “把暖宝宝贴上。”叶榛好像偷情被老婆抓住的小年轻,还有点羞涩之心,“我的皮手套里是热的。”
    卓月终于发现后面还有第四个人,把手缩回去,有点像跟情人撒娇被外人看见,无伤大雅地一笑而过。因为之前早就不咸不淡地寒暄过几句,俩人又不是什么好朋友,只有林乐抱着崇拜的心态在跟卓月讨论新闻的切入点和技巧。
    直到下车林乐的嘴都没闲过,卓月非常有耐心地教导他,简直是十万个为什么有问必答。在修养这方面,毋庸置疑我必须向她学习。下车后她带着林乐直接冲进村子,在工作热情这方面,毋庸置疑我也必须向她学习。
    叶榛把我的急救包提起来,“这么重?”
    “已经算轻的了,昨天用掉了不少药。”
    “你脸色很差,昨晚没睡好?”
    “嗯,认床。”
    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我们开始挨家挨户地进行搜救工作。主要是摔伤和冻伤,老乡家都不缺粮,还可以吃冻死的家畜。不过好多天没有蔬菜吃,小女孩上火起了满嘴的泡,饭都喂不进去,疼得一直哭。
    我机械地拿输液器,兑药品,输液,背包越来越轻,我的身体也越来越轻。
    中午吃过饭我躺在车里睡着了,醒来身上暖烘烘的,身上捂着军大衣,脑袋下垫着叶榛修长的玉腿。他也在打瞌睡,微微启着唇,没防备的样子让我觉得很可爱。我从没从这个角度去看他的脸,原来只觉得他的睫毛长,却不是翘的,又密又直,像一小片黑压压的森林。
    这就是我的森林,是我全部的理想,和我愿意栖息一生的港湾。
    “醒了?”
    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身上也不想动。
    “跟我说一句话行吗?让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什么都没想。”
    叶榛垂下头,指腹搓着我的下巴,微笑的样子非常的好看。难得这样的安静,我心里非常满足,往他身上又靠得紧了一些。不过也只能这样靠着他,再近的地方我是进不去的,那是禁地,一直对我关闭。叶榛也想打开禁地的门,可是他找不到钥匙。
    这样的叶榛说不定比我还可怜。
    “我以前看过一本外国小说,小说的男主人公是个俄罗斯潜入美国的特务,他潜伏得很深入,在那边结了婚,他的太太是在政府部门工作。他一直在利用他的太太,结婚也不过是掩护自己的特务身份,顺便套取一些国家机密。”叶榛跟捋猫似的有一下没一下地顺毛,兴致勃勃地讲故事,“你猜,这个结尾会是悲剧还是喜剧收场?”
    “如果是好莱坞大片,肯定是女主人公一直知道这男的是特务,也是为了套取对方的情报,最后打了一场,在烈火中拥吻。”
    “你说的那是《史密斯夫妇》,这个故事不是那样的。后来东窗事发,男主人公把他太太当做人质押着一直逃到美国西部,按照上级约定的地点乘直升机去机场,而后用真正的身份回国。可是男主人公中了枪,他用枪顶着他太太的太阳穴一直把车开到一条河边,无路可走了,那个男主人公知道自己逃不掉了,就让那可怜的女人自己离开。他的太太陪他逃了那么远,没哭没闹也没说话。现在男人叫她走,女人在后视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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