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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饶雪漫-离歌(3部完整版)-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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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卓,一定要乖。

    天中的期末考试,所有同年级的同学打乱班级重新分配考场。直到走进考场,我才知道,肖哲就坐在我的前面。

    考语文之前的五分钟,他忽然把头转过来看着我,说:“复习的怎么样?”

    “还好。你呢?”

    “我看过你的语文复习提纲,你起码有三个重点没有列出来。”说完,他对我比出三根手指,又说;“马卓同学,你这次肯定考不到第一,你信不信?”

    他居然偷看我的复习提纲!

    他终于抬起眼睛看着我,这是我第一次注意他的眼睛,说不上漂亮的单眼皮,眼珠不大,但是颜色分明。他的眼角像女孩子那样有一颗小小的痣,让他看起来显得较为腼腆。可是透过黑色框架眼镜,我却看到,那眼神明明写着愤怒,且不是一点点。

    他在对我愤怒吗?

    那样不甘心的一种愤怒,我完全能明白,那样的眼神,就像信任猎人却反被猎人利用,丧失同伴之后的狼群首领。

    他带着那样的眼神回过头去,头也不回的把试卷传给我,埋下头答题。

    不知道是不是被他的预言所击中,那次的期末考试,我真的没有得到第一名,而是第五名。

    老爽在报到我的名字的时候,特意停顿一下,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

    我看着肖哲的背影,这一次,他没有回头。

    他是第一。

    如果让他知道,第五名对我而言,也不是一件不能接受的事情。不知道他是不是会觉得失望和难过呢?

    临放假前一天,我在宿舍收拾东西。

    颜舒舒这次考到第二十名,对于她来说,这是一张很不错的成绩单了。本来我想祝贺她。可是看上去,她并没有接受的意思,所以我也没有多说。

    床上的东西太多,我一一收拾好,塞进箱子里。一本参考书掉到上,里面飞出一封信,我这才想,是于安朵上次让我带给毒药的。我竟然一直将它遗忘。

    我心里有小小的挣扎,看,还是不看?

    最终,我还是打开了它。

    信里只有一张小小的白纸,上面只有一行小字:

    “今晚如果你不来,我就和大头上床。

    你姐姐抢走我的爸爸,我把一个破损的我还给你,才是两清。”

    朵朵留

    这两句简单的话,不必揣摩也能看懂其中的意思。我的心好像一下子被一根绳子捆得紧紧的,怎么都无法逃脱那难以言喻的愧疚感。

    我失神的坐在自己的床边,花了好长时间来确认我对于安朵的愧疚。

    如果我把这封信顺利转交,也许后来的事根本都不会发生?

    我对不起她。

    就在我失神的时候,颜舒舒坐在了我的床边,她双手背在身后,仍然是面无表情的说:“我是退钱给你?还是把东西直接给你?”

    “什么?”我问。

    “你买给肖哲的生日礼物。”她说,“我没有替你转交。”

    “给我吧。”我收起信。

    她把礼物交到我手上,我立刻冲出宿舍,往教室走去。

    肖哲果然在教室。

    他仍然戴着那个绿色的头箍,抱住整个头,鼻子上渗出细密的汗也不舍得摘下来。他站在一张椅子上,显得足有两米高,身子半倾向前,用工整的小楷在教室后面的黑板上写新学期寄语。才放假他就忙下期的事,真是赶在时间前面的人。

    我走近他,他也没有转头,像是没发现我的存在。我故意咳嗽了一声,他才转头看了我一眼,又用更用力的笔触在黑板上写字,粉笔灰一点一点的掉落下来。

    “恭喜你,第一名。”我说。

    “谢谢。”他冷冰冰地答。

    我看了看手中的粉色小熊包装的纸盒,双手抱住礼物,双手高举,扬起头笑着对他说“上一次你生日,我没去,这是迟到的生日礼物,请笑纳——”

    他终于放下捏着粉笔的手,转头看我,用不相信的语气对我说:“送我的吗?”

    我点点头,很想告诉他,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送人生日礼物,更何况,是送给一个男生。

    可是,最令我始料不及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用左手接过我的礼物,没有看那礼物一眼,也没有看我一眼,甚至都没有掂一下,就顺势举起礼物,像扔一个极其沉重的铅球那样,极其郑重的,把它向着教室北面的最后一扇打开的窗户扔过去。

    礼物划过一个抛物线,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甚至没有听到一声“咚”。

    抑或,我根本已经耳聋眼瞎了。

    我再也不能够等,我必须在我的大脑意识到这是一种耻辱之前逃离这个地方。

    我果真是走了。

    如果说,我所以为的友谊这种感情,应当是纯洁如白纸的话,那么我只能说今天我承认,我错了。

    但是,谁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呢?

    该说对不起的人,到底是我还是他?

    阿南在校门口等我,他的蓝色货车刚洗过,他的精神也很好,替我把大箱子一把拎到车上去。

    颜舒舒背着一个大包从我们身边经过,她只是看了我们一眼,像征性地笑了一下,就走了。

    “是你同学吧?”阿南说,“她家远不远,要不我们带她一程?”

    “不用了。”我上了车。我不想去思考她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态度对我我在阿南接我回家的路上反复思考,仍然参不破。思考过度的结果,竟然是我越发的想念他。我必须承认所有我以为赠与我却不求回报的人相比,只有他是懂我的。只有他懂得我的爱恨情仇,都不是无缘无故,只有他明白我的心不甘情不愿,并不是自私任性,而是命运使然。

    “有心事呢?”阿南问我。

    “对不起。”我说,“我只考到第五。”

    他朗声大笑:“我家闺女,我绝对放心。”

    感谢他,世上待我如此宽厚的人,唯有他吧。当然,或许,还有他,我记得他对我发誓时的样子:马小羊,以后,再也不会欺你,也再也不会让人欺负你。我记得他发来的短信:“我在悬崖上等你考完试。”

    回家后的不久,我就无法控制自己,离家去看他。

    那天阿南去外省进货,奶奶外出,去了邻居家打麻将。

    我悄悄的去了车站,花十块钱买了车票,坐上了去艾叶镇的车。

    当我好不容易找到那个黄昏里绝美的老房子的时候,夏花正蹲在院子里,给一头鸵鸟洗澡。

    是的,我没有看错,那的确是一头鸵鸟。

    这么冷的天气里,不知是不是因为鸵鸟天生不怕冷,它居然骄傲的仰着头,任由夏花洗刷。

    不知为何,见它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它。

    “它叫苏菲玛索,是我的心肝宝贝。”夏花替它披上一条厚实的绒布浴巾,在身上随意擦了擦手,指着门外不远处那座山对我说:“他上山了,不过我劝你别去。那里第一次去容易迷路,丢了找也找不到。”

    他真的在那里。

    不,我要去。

    连“谢谢”都来不及说,我就忙不迭的离开了夏花的家,向着那座山走去。

    等我真的爬到山顶时,已经接近中午了。

    我已经依稀看到他的背影,似乎是在一个悬崖边,背对着我站立。

    在看到那个背影的一刹那,我已经差点哭出声来。

    或许,就像他眼里的火焰,有些东西,再深埋,也终究会带来耀眼。所以,如果有人非要真的把生命比作花朵,那属于我的那一株,一定是吸满了露水的花蕾吧。即使我把开放的时间压得再久一些更久一些,也控制不了她终有一日的怒放,谁说不是这样?

    苇草扫着我的双脚,可是我却越走越快。可是,就在我只离他不到五百米的时候,我却看到,他不止一个人。

    苇草太高太杂,遮住了他的身边于安朵的身影。

    我静静迈步,又到了离他们更近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此刻中午的太阳正在升起,山顶的树枝和罕见的白色小花,齐齐被这更接近天空的纯洁阳光沐浴。站立在悬崖边的于安朵竖着沉静的辫子,穿着一件白色的修身剪裁的大衣,她眯起眼睛看太阳,脸孔那么安详,我甚至能看得清楚她微翘的嘴唇上的粉红色,和她光洁的额头上根根分明的细密的绒毛。

    金色的阳光扫过她的发尾,那里好像降落着无数的蒲公英,等待仙子一声令下,就齐齐起飞。

    一切美的太不真实,以至于我连惊讶都不必,只需要虔诚的欣赏——

    当她忽然一个箭步走向前,一只脚已经伸到了悬崖外的时候,站在她身边的他,伸出双臂,一把抱住了她的腰,将她蛮横的抱住,又逼她转过身来,毫不犹疑的,吻住了他。

    纤长而高耸的草叶彼此呢喃,他们就站在悬崖的尽头,草叶的那一端。

    这是冬日里最薄最透明的一次阳光吧,穿破云雾,仿佛变作一颗颗细碎的玻璃,直插入我的眼睛里来。我俯身看这地面的世界,洁白和灰暗交织,融化的冰雪变成小溪,依稀就在我的耳边唱着断断续续的歌。

    所有的所有的一切,都让我疑惑:这究竟是不是哪个好心女巫的魔法,要令我直面这饱含命运暗示的一幕童话——也是我十七岁荒诞年华里,最最怅惘的一曲离歌呢?

    再见,毒药。

    我们终究来自不同的世界,去往不同的方向,多遗憾。

    未完待续

    后续故事,敬请关注饶雪漫2008青春疼痛大战《离歌II》





离歌2




像风灌进回忆一样痛被吹散

爱却在不知不觉中着了凉 


     ――摘自马卓新版博客《我们的爱着了凉》

  (1)

白色衬衫上掉了一只深蓝色纽扣,我钉了差不多有整整一下午。

MP3里循环播放的是王菲的一首老歌,听到我双耳几近麻木。窗台上晒着我的黑色大书包,已经被我洗过了三次,却还是觉得背带上有些碍眼的脏。这个寒假我有新鲜的发现,当你极为缓慢或者是重复地去做一件事,会产生时光被粘住的错觉,风不动云不走,墙上的钟仿佛也迟钝了,一切在你眼前都以慢动作的方式呈现,甚至心事。

很好,这正是我的需要。

黄昏的时候屋外响起轻微的敲门声,我起身开门,看到阿南。他手里端着一杯奶茶,对我说:“我回来晚了,奶奶打麻将刚回,今天晚饭要等会儿了,你先喝点东西。”

“不饿。”我冲他笑,却还是把杯子接过来。

“明天早些起,”他说,“我们去市里,买些新学期需要的东西,你也该添置几件新衣服了。再说,我还有惊喜要送给你。”

“什么?”我问。

他不答,故做神秘。

其实我能猜到,他所谓的“惊喜”多半是他在市里的小超市就要开业了,虽然我从没过问,但我知道这些日子以来他都在忙这件事。不过我并没有戳穿他,而是很配合地答道:“好的呀。”

“你还应该理个发。”他看着我说,“刘海挡到眼睛了,会对视力有影响。”

“知道了。”我说。

他笑笑,把脚伸得老长,让我看。我这才注意到他脚上的鞋,ECCO。这是我去年买给他的生日礼物,他一直没舍得穿,此时此刻被他套在脚上,擦得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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