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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囚徒 作者:膏药狐-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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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仿佛像验证长华那句承诺一般,沈家就真的没再出过人命。也没再发生任何蹊跷,人心惶惶间,时间就这麽过去,竟就到了新年。
  除夕。
  海棠水仙大红剪纸鞭炮,喜庆崭新的新衣服。
  沈世身子好了点儿。
  除夕上午,他坐在走廊里,看著长华指挥下人来来回回奔走,贴春联,煮年夜饭。堂屋里八仙桌上燃烧著檀香,香豔寂静嫋嫋,家宅中到处都是喜庆的红豔,令人想起半年前与容娘那庄喜事来。沈世道:“这些活儿交给下人去做吧,你随我出门一趟。”
  “去哪?”
  “去给容娘上个坟。”
  镇子上的风俗,除了清明节扫墓,除夕的上午也需给逝去的亲人扫墓烧纸,好让他们在地底下也过个好年。容娘不是亲人,可到底也是他过了门的妻子。长华闻言,没动弹。沈世穿上雪白的裘衣,见他不动,问:“怎麽?”
  “我母亲。”长华垂下眼睫,低声问,“父亲还记得她多少?”
  沈世一怔,面色黯淡下去,手垂在桌上略有颤抖。长华见了,到底是不忍心,说:“你就当我什麽都没说。”
  “不。”沈世打断他,“你母亲我记得她。”
  毕竟是他人生里第一个女人,也许爱谈不上多少,可终究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女人。沈世从来没有忘记,只是不愿去回想。回忆总是与某些苦痛绑在一起,不能触碰,一旦触碰,痛不欲生。
  郊外的坟岗,长华还是第一次来。来之前多带了几份纸钱,给小翠与阿采分别烧了一份。天色不是很好,昏昏沈沈,似要落雪的样子,坟岗荒凉寂静,老树,昏鸦。几只老枭盘旋在上空,桀桀的叫。自从上次被这些老鸟伤过之後,长华再看见它们,心头总有些许不适。而那些老鸟看见它,却没有如上次那般扑过去,只是远远地望著。
  容娘的坟是沈家出钱修建,修的很气派,时常有下人过来清理打扫,坟前很整洁,没有杂草。
  沈世摆上瓜果,点上香,烧了冥币。
  他的表情始终淡淡的。
  沈长华在旁边站著,等他烧完了,便立刻将大衣送过去,给他裹好。看著他眉心的红色朱砂痣,忽地凑过去,轻轻吻了一下。
  沈世虽没说什麽,可耳根却红了一大片。
  沈长华道:“我要她看看,你现在是我的。”
  “不要在过世的人面前放肆。”
  “没有放肆。就是让她看著。你现在,是我的。”沈长华轻轻地抚著他的脸,黑漆漆的眸子深不见底,“她死了,我还活著。我比她拥有的更多。而她只能在黄土之下看著,恨著。”
  沈世脸色微变,也不知怎地,儿子这番话,虽说明眼人一听就是嫉妒之言,可他听在耳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沈长华道:“父亲当时要娶她,我心里可是要痛死了。”
  “嗯?”
  这还是父子二人自滚床单後第一次谈及感情的事。第一次做完後,家里就发生了许多事,沈世又接著大病,两人再没有过亲热的举动,父子二人也似约好了似地,都不谈及那天晚上发生的败坏人伦之事。现今提起来,沈世多少有些尴尬。
  沈长华道:“我那时候就在想,如果我是她就好了。那红盖头之下的人,是我,就好了。”
  沈世望著他,没来由地就脱口而出:“是不是还想过,她死了就好了?”
  长华沈默片刻,轻轻点了头:“是。”
  “你不喜欢她?”
  “父亲喜欢麽?”
  沈世低头不语。
  沈长华笑了笑,看他耳根红红的,煞是可爱,忍不住凑过去想再亲一下,忽闻不远处传来脚步声,只得作罢。
  来人是许久未见的容娘的妹妹,容紫。
  年轻的姑娘穿著素色的裙子,头发绾了个半月髻,以一根白玉簪别在脑後,脸容清秀,身姿盈盈似柳。
  比之前见的那次,像是瘦了些许。
  沈世皱皱眉头。
  容紫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便跪在姐姐坟前烧纸。沈世问她过的可好,她说很好,姐姐留下来的铺子她接手过来,生意一直不错,养活自己没什麽问题。容紫低著头,用树枝挑起冥币,将火勾得大了点儿,低声道:“难为沈老爷还记得给家姐扫墓。”
  “她是我过门的妻子。”
  “嗯。我姐姐说,沈老爷说话一直说一不二。”容紫将火踩灭,站起身来,对沈世道了个万福,“本来打算年後找你们的,既然遇到了,我便说了罢。”她抬起头来,望著沈世的眼睛,一字一句,“不知老爷还记不记得,前些日子您答应我的,让我嫁入沈家一说,还算不算数?”
  沈世一怔,下意识地就侧过脸,看向儿子。
  沈长华果然微微蹙起了眉头。
  容紫道:“我到了该成婚的年纪了。镇子上的风俗您也知道,姑娘家18岁还嫁不出去的话,是要被笑话的。如您所言,这镇上的年轻人,没一个比得上长华大少爷。女人,生的好不如嫁的好,我想,我嫁入沈家,长华少爷应当能给我一个幸福安稳的归宿。老爷您觉得呢?”
  容姑娘语声温和,却句句都在咄咄逼人。
  沈世当然记得自己曾经的承诺。可今时已不同往日,在他与儿子做过那样的事後,还能装作若无其事的给儿子定下终身大事。
  沈世脸色不太好,心里也有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对容紫说:“成亲大事,有许多事都要好好计划,急不得,容我回去与长华商议再定。”
  “也好。”容紫颔首。
  沈世道:“天色不太好,你一个姑娘家在荒郊野外不安全,早些回去罢。”
  “好。”
  沈世掉头欲离开。容紫突然叫住他:“沈老爷。”
  沈世回身,容紫对他笑了笑,温和道:“老爷在我姐姐坟前,不要忘了许下的承诺才好。”
  “……”
  沈世心里头一寒,什麽都没说,回家了。
  到了家,下人年夜饭还没准备好,沈世交代了几句便回了房间。沈长华跟了过去。他一进门,门就被沈世从里头锁上了。
  沈世捏起他的下巴,将他逼至墙角,问:“你是不是想娶她?”


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沈长华问:“那父亲想不想我去娶呢?”
  沈世不吭声。
  沈长华微笑道:“父亲不想让我娶,我便不娶。”
  沈世望著他:“那我要是让你娶呢?”
  沈长华道:“那我便娶。”
  “你就没有自己的想法?”
  长华温和地说:“有。但是我的想法如果是建立在违背父亲的意愿之上,那不如不要。”又道,“说起来,这桩婚事当初还是父亲您自己做主给我定下的,如今又生起气来,倒像是在吃醋。”
  沈世一怔,刹那耳根红了一片,忙尴尬地将手缩回。他得了儿子的承诺,刚才那股莫名的怒意也散去,只是心里始终觉得不安。屋中的铜镜,倒映著自己的身影,面容虽比实际年轻,但眼睛浅浅的纹路仍然提醒著他的年纪。他的身份。
  沈世心头没来由的一阵凄凉。
  总有一天他会老去,而儿子依旧年轻。也总有一天他会死去,死在那东西手中,而儿子,却天宽地广,不受任何拘束。
  脸突然被双温暖的手捧起来。
  长华望著他,黑漆漆的双眸浮动著一层动人的水色:“父亲要记得,是你给了我生命,所以我的命就是你的,我也是因为你而活在这世间。”亲了亲他的眉心朱砂痣,牵起他的手,“我们去吃年夜饭。”
  除夕夜,中华大地到处都是喜庆烟火。
  鲤鱼镇也不例外。
  门外的鞭炮声,绚烂的烟花,他们坐在一起,吃著年夜饭。身後是崭新的年画,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吉祥如意的善台童子,从寺庙里请来的佛香。
  两个人的年夜饭,坐在大厅里稍嫌冷清。长华做主,将饭菜搬到了房间里,两人围著暖烘烘的火炉,煮著上好的汾酒,吃著鲜美的菜肴。一抬头就能看见窗外漫天的烟花,房内烛火摇曳,映照著沈世泛著红晕的脸,酒意微醺,常年冰冷的神色消失不见,嘴角挂著淡然的喜悦。
  他的心情似乎已经转好,记忆中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过这样温暖的除夕夜,因此晚上多喝了几杯。喝多了,话也多了起来,絮絮叨叨说著年轻时候的事。说他十几岁的时候有多年少轻狂,说他与长华的母亲是如何的相识。说他那时是个纨!子弟,被父亲兄长宠爱著,不知何谓忧愁。一次午後在庭院中闲逛,无意间瞥见长华的母亲。那时她也年轻,还是个活泼明朗的少女。她在园子里踢毽子,毽子落在他脚下,她过来捡,他将毽子递给她,她抬起头,对他灿烂一笑,脆生生地说:“谢谢少爷”。
  就是刹那,孽缘深种。
  尔後就是地狱。
  父亲的死,兄长的背叛,十年如一日漫长的折磨。每年一次的祭祀……
  沈世声音低了下来,靠在椅杯上,捏著酒杯的手指隐隐泛白:“这就是人。世间最肮脏的存在。”
  他这一生都不会忘记兄长们的背叛。
  大哥温文儒雅,二哥朝气蓬勃,三哥精明能干。他们一直如此宠爱著这个弟弟,却在父亲死的那一夜,用阴谋亲手将他送上祭坛。
  时隔多年,他仍旧在午夜梦回之际,看见兄长们狰狞的嘴脸。那叫人撕心裂肺的背叛。
  不管是什麽,再留恋再爱,总有一天也会离开。背叛就是人的本性。
  沈世一口气灌下了杯中酒,还要再倒。长华拿开他的酒杯:“别喝了,喝多了身体不好。”
  沈世说:“今天是过年。”
  长华说:“来年我再陪你喝。”
  “来年?”
  “嗯,以後每个年我都陪你过。我保证。”长华亲亲他的唇角,又重复了一遍,“我不会离开你,也不会背叛你。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我的朱砂痣。”
  沈世望著他,很久很久不说话。忽地,他低下头,低声说:“抱我上床,我困了。”
  一切发生的那样自然。
  时隔多日的欢爱,再次品尝,滋味依旧美妙。
  沈世妖娆惑人的身体,长华年轻的肉体,交叠在一起的汗水。
  沈世舒展开四肢,躺在崭新的被子上。
  被子是大红色的,金线绣著鸳鸯戏水。沈世见了笑道:“这是人家新婚夫妻洞房用的,你个大男人盖这个做甚?”
  长华压在他身上,亲吻著他的头发,双手与他的双手紧紧扣著,十指纠缠,喃喃耳语:“我们这不就是在洞房麽?父亲。你就是我的新娘子。”
  沈世被他说的脸通红,狠狠瞪了他一眼。
  这一瞪风情无限。看的沈长华情难自禁,恨不得立刻将他吞之入腹。
  但,沈世的身体不同常人,他不能急,不能伤了他,他是自己的心头血,掌中宝,伤了他一分一毫,沈长华都会心痛。
  两人裸露的肉体紧紧贴在一起,难耐的磨蹭著。都是血气方刚的男人,很快就都有了反应,彼此的阳具硬邦邦地抵在一起,火热的摩擦著,龟头抵著龟头,带起酥麻的快感。
  沈世在床下一向禁欲,但到了床上,却十足的浪荡。什麽都做的来,也什麽都敢说。虽然心里知道这种行为乃乱伦背德,但又想起不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何必又去在乎这些?反正人生苦短,不如尽情享乐。
  他紧紧抱著儿子的肩,大分双腿,缠在他腰上。
  腿间的蜜处已经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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