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言情浪漫电子书 > 天使来临的那一夏-出书版 >

第46部分

天使来临的那一夏-出书版-第46部分

小说: 天使来临的那一夏-出书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过了半天,他转过身去,平静地说:“可是人生没有如果。”   
                    少麟悄悄走了,正如他当时的悄然来临。又或许,有些朋友,是值得永远放在心里的。他走后,我的生活一直很平静。我的父母,我的家人,一直都心照不宣地缄默着。 
                    
                    而我跟妙因之间,也一直都淡淡的。说实话,对于她和楚翰伟之间的事情,我有些猜不透。但子默绝口不提,其实我也知道,有些事,不必刻意去探询什么。 
                    
                    一天,我下课,抱着重重的教案,下了教学楼,在对面的树影下,看到一个不算熟悉的身影。   
                    我犹豫了片刻,还是走了过去,“你好。”   
                    他微笑,“好久不见,你好。”   
                    我朝教学楼的方向看了看,“等……”   
                    他大大方方地“嗯”了一声:“我来早了点,她应该还有一节课,”他朝我看看,“有空吗?”   
                    我们在一个亭子里坐了下来。   
                    他看着我,“其实,我对你很好奇。”   
                    我挑了挑眉,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他轻轻一笑,“不过还比不上我当时,看到一个陌生人半夜两点多,浑身上下淋得湿透地敲开我房门的那一刻,来得惊奇。”   
                    他侧过脸来,“你知道吗,去年初夏,秦子默从新加坡转机,飞了十多个小时,辗转到新西兰去找我,问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还记得童妙因吗?’” 
                    
                    他微笑,“妙因……妙因……我怎么会不记得她?大一那年,她温柔、美丽,符合那个年纪的男生对心仪女孩的全部梦想。有一次,我碰上她自行车坏在路上,我带她回家,我们就这样熟悉了。原来她不像我以为的那么高傲,原来我也不像她想象的那么自大。那时候,她、我,还有一个她的朋友,三人经常在一起玩,班里男生经常开我们的玩笑……” 
                    
                    我看着他,一个温文的男子,从容不迫地叙述着,神态平静。   
                    他的眼睛,看着远方,轻轻地说:“后来,我才知道,那种朦朦胧胧就是爱情,可是……”他若有所思地说,“我们那时候太年轻了……” 
                    
                    “我不知道,她那个要好的朋友,也喜欢我……”他微微一叹,“她不能忍受我跟妙因彼此相爱……再后来因为一个阴错阳差的误会,也因为那个女生的存心故意,我跟妙因起了冲突,她不再理我,我也放不下面子去找她,不久我们全家移民新西兰。” 
                    
                    “那天,子默说了很多,但是我只记住了一句话,‘我对自己想要的未来,没有哪怕千分之一的把握,但是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不想你跟妙因重蹈覆辙。’”他看着远方渐渐隐到林后的太阳,“在新西兰,我认识了很多女孩子,她们中不乏像妙因一样美丽的。但是我永远记得,那年最后一次送妙因回家,我已经往回走了很远,回头看去,她背着夕阳的光,静静看着我的眼神。” 
                    
                    “其实就像子默说的,我对妙因、对未来,同样没有把握,但是因为他的这句话,或许还因为年少时候的那个梦想……”他轻轻地说,“我还是,回来了。” 
                    
                    突然间,他站了起来,“我不期望她立刻能重新接纳我、原谅我,但是跟子默一样,我可以慢慢地等。”说罢,他微微颔首,大踏步而去。 
                    
                    我从他的身后看过去,妙因正从教学楼里走出来。   
                    我淡淡一笑,转身离开。   
                          

                  两个月后,我收到妙因的短信。   
                    “不是所有的人,都如子默跟你,从头到尾,没办法走得出过去,那样,实在太奢侈。”   
                    “不是所有的事,都如子默所说的那样,只是一种移情,我宁愿相信,我不是输给了你,而是输给了时间。但是林汐,我们始终是朋友。” 
                    
                    我阖上手机,微笑了一下。   
                    坐在我身旁的子默看着我,有点诧异,“你笑什么?”   
                    我歪过头去看他,“我笑一个人。”看着他有点不解的表情,我慢条斯理地顺了顺我面前的教案,“一个半夜三更坐飞机去扰人清梦的人。” 
                    
                    我很难得地发现,某人转过脸去,耳根微微发红。   
                    我挑了挑眉,叹了口气:“秦子默,你又何苦……”如此大费周折?   
                    根本不符合经济学投入产出原理,可见当年我对他的熏陶完全失败。   
                    没人理我。我又挑了挑眉,好心闭嘴。算了,不能指望他立竿见影就能成才。   
                    正想站起来,突然间,一个身影贴到了我身后,一个唇在我头发上摩挲,然后一个闷闷的声音响起:“汐汐,我恋旧,”他圈紧我,喃喃地说,“很恋、很恋旧。” 
                    
                                 
                    不久,沙沙跟汪方宣布结婚。我跟子默是当仁不让的男女傧相。婚礼那天的沙沙,更加美得惊人。   
                    只是席中,我陪她在化妆室休息的时候,她一把抱住我,眼泪汪汪地道:“汐汐……”   
                    我的眼眶也是一片湿润,只是我拍了拍她,笑道:“傻瓜,今天是你的大喜日子,哭什么?再说,哭花了脸,可就不漂亮了。”   
                    她依然紧紧地抱着我,“汐汐,我真的好高兴,有你一直陪着我,还有……”她擦了擦泪,“子默哥哥终于没事了,他……跟你……”  
                   
                    她脸上一片梨花带雨,又过了半天,她轻轻地说:“汐汐,记得帮我谢谢子默哥哥。”   
                    她看着化妆室桌上放着的她跟汪方的结婚照,若有所思片刻,绽开淡淡的笑颜:“汪方说,子默哥哥回来后,跟他见过面,”她握紧我的手,“他还是一直关心我的……” 
                    
                    我替她顺了顺头发,“傻丫头……”   
                    话未说完,门开了,是新郎官。他径直走到沙沙面前,“沙沙,累不累?有没有感到不舒服?要不要……”   
                    我微笑着,站在一边,看着他们甜蜜地轻言细语。   
                    我带着感激,看着眼前这个宽厚包容的男人,给予沙沙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呵护。我的小妹妹沙沙,终于有了一个美满归宿了。   
                    我悄悄替他们阖上门,走了出去。   
                    从头到尾,婚宴都办得十分成功。沙沙很开心,我也很开心。但是有一个人心情很不好,是詹姆斯。   
                                 
                    一天,我坐在子默客厅的小几前备课。   
                    子默放着好好的书房不用,偏来跟我挤,我们席地而坐,各占茶几的一端。   
                    突然,有人来敲门,敲得很是急促。我跟子默一愣,面面相觑片刻之后,我去开门,是愁眉苦脸的詹姆斯。   
                    我有些惊讶,如果我没记错,他应该刚从西藏游历了一圈回来。   
                    他一进门,就指指自己的心口,铿锵有力地说:“汐汐,我生病了!”   
                    我被他吓了一跳,不确定地说:“你心脏……出了毛病?”   
                    他同样被我吓了一跳,连忙摇头,“oh,no……”   
                    子默头也不抬,目光仍在文件上,淡淡地说:“他得的是心病。”   
                    我眨了眨眼,一片茫然。   
                    子默继续翻过一页,波澜不惊地说:“相思病。”他站了起来,抱起看好的文件准备回书房,走了两步回头浅浅一笑,口气中略带戏谑,“别理他,老毛病了,隔三差五地犯。” 
                    
                    唔,很有詹氏风格。我忍俊不禁。   
                    但是詹姆斯充耳不闻,无比虔诚地交握住双手,“那种感觉,”他兴奋地说,“就像你们国家的那部《红楼梦》里,贾宝玉第一次看到他表妹一样,你看没看过?你明不明白?” 
                    
                    我白了他一眼,拜托请不要侮辱我的智商,好歹那是我们国家的国粹好不好?再说有满脸络腮胡讲话洋腔洋调的贾宝玉吗?!   
                    反正课也备得七七八八了,我索性阖上书本,耐着性子听他讲述他的艳遇。   
                    原来他去西藏玩,认识了同旅行团的一个中国女孩,从此一见钟情,穷追不舍。奈何女孩子不仅精灵古怪,而且口齿伶俐,中文半吊子的詹姆斯自然不是她的对手,多次约会邀请被她四两拨千斤地不带走一片云彩地痛快回绝。 
                    
                    我无限同情地看着他,唔,好像真瘦了不少呢!   
                    他两手托腮,沉溺在自己的小宇宙中,笑得很是白痴,“她就像一个天使,笑得太灿烂了,oh my god……”   
                    我失笑。詹姆斯不会明白,天使的一半,很有可能是魔鬼。   
                    说到后来,他看着我,“汐汐,我终于想通,Richard当年天天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了……”他一本正经地说,“原来,喜欢一个人又看不到她,每天早上起来,真的看到红红的树叶就会想起她,就会想哭。” 
                    
                    我一愣,琢磨了半天才明白他想说什么,不禁啼笑皆非。想来王实甫老先生若是知道自己的千古名句被他如此曲解,定会从九泉之下愤而跳出来抖着指头论理,然后再吐血而亡。 
                    
                    又转念一想,算了人家好歹也是国际友人,又算得上元曲票友,在古文化日渐淡薄的现代社会,精神可嘉。   
                    于是我一边喝茶,一边舍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