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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慕恋公式-第16部分

小说: 慕恋公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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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说——也许吧!谁知道?但她的诚挚眼神却让他的话说不出口,微偏头,他依了她的愿望。“我相信永恒。”

“你终于相信永恒!我祝福你,你和你的爱情永恒不褪。”站起身,把自己从他的温暖中扯离。挥挥手,她用笑脸和他说再见。

打开门,凯琳乍然出现,让辛穗心虚得脸红心跳。

“你来做什么?我不是说过,绍钟我会自己‘照顾’,不用麻烦你。”

她看到一个护卫爱情的强势女人,有她的爱,绍钟一定会幸福。

“对不起,我要回乡下去,不回来了,今天过来,是想和院长道声再见,谢谢他多年照顾。院长夫人,再见。”点点头,她离开他的房间。

他们在这里开始,也在这里结束。

再见,我的爱情!辛穗启唇轻语。

※※※“你来这里做什么?”看见凯琳,他的脸变得肃厉。

“亲爱的,你怎这样说话,中午是我不对,我不应该跟你吵架,害你从楼梯摔下来。人家只是心急,想早点结婚,如果你真不想那么早结婚,不然……我们再延一个月好了,我已经通知你大哥、二哥,他们明天就会过来,跟你谈谈婚礼细节。”

她和他吵架?对!他依稀有印象,是她……她将他推下楼,没错,他想起这幕。

“谁说我和你有婚礼?”他的声音比冰块更冷。

“你,你这样说话很不负责任,我找你好多年,而且……我们‘旧情复燃’不是吗?”她语带暧昧。“早在我把婚戒扔在你脸上时,我们就没有婚约了。”

“你、你全想起来了?!”她惊慌失措。

糟糕,他怎会在这个时候记起来,要是再个晚几天,两人走进礼堂就OK了。

在美国,她听说他丧失记忆,心想这是一个好机会,趁机嫁给他、嫁入豪门,她就能延续奢华生活。

这几年,她的星运并不顺遂,过气的模特儿找不到太多演出机会,传来传去的绯闻,贬低了她的身价,他已是她仅存的最后机会。

“拜你之赐。”他冷冷一笑。

“请你原谅我,那次是我一时糊涂!我已经后悔,不过,你知道的,在那之前我也不是处女,为什么你不能原谅我一次?”她嘤嘤啜泣,希望眼泪攻势有用。

“那不同,和我交往之前,你有权利结交其他男人,但是你已经选择我,就不应该再和其他男人乱搞,我不希望将来结了婚,还要一一带孩子去验血。”

“不会,我保证不会。以后我只对你一个人忠心。”

“我从来不听保证。”是她太笨,还是她把他看得太笨,会认为他那么容易上当!

笨……笨笨,他又想起刚刚那个叫笨笨的女人,很奇怪,她离开不到五分钟,他已经相思成愁,他们真的只是朋友?

“我可以用行动来证明。”说着,她开始轻解罗裳。

“我打算控告你谋杀,如果在三分钟内,你不从我眼前永远消失的话。”说完,他躺回床上,闭上眼睛,准备专心想念那个叫笨笨的小东西。

“绍钟……”她不死心嗲声一唤。

“你还剩两分五十二秒。”决绝的表情彰表了无异议空间。

扭身,一跺脚,想不认都不行。她快手快脚整理起自己的行李。

※※※等过一夜,哥哥姐姐总算来到。打开门,他第一句话就问:“你们知不知道,我丧失记忆时,照顾我的特别护士是谁?”

“问这个做什么?你不是和凯琳重修旧好,准备结婚?”谷绍华问完,不自觉摇头,这女人绯闻满天飞,娶了她,恐怕要花点钱加高围墙。

“说实话,我觉得那个叫凯琳的模特儿配不上你,只不过你喜欢,我们也不能有什么意见,不过,你还是多考虑比较好。”谷绍时的女儿新云说。

要是小叔叔娶那个魔女,他们家一定会被壹周刊的狗仔队跟监,只为要找出她下一个情夫。

“我没要跟她结婚,我只想……”

“你不跟他结婚?真的!小弟你真的没让我失望。”谷绍阳用力抱住他。

“大哥,你不要老是这么夸张好不好?”实在受不了,这一群哥哥姐姐老把他当玩具揉揉捏捏,就是这样,他才不想要回台湾。

“大哥、大哥……你们听听,小钟居然叫我大哥。你是不是……”

“对对对,我把忘记的那段全记起来了,可是却把在台湾这六年当中发生的事情全给忘记,我需要帮忙,你们谁可以帮帮我,这对我很重要。”他用最少的话,解释眼前的复杂。

“这些年,我们各忙各的,每次聚会你都表现出一脸的无奈,敷衍过一、两个小时,就走人,这件事让我被你嫂子、侄子、侄女抱怨好几回,说我办一堆医院,却连自己小弟生病都治不好。”谷绍时说。

“没错!你那时候很孤僻,谁都不爱搭理。”谷绍月附和。她一手翻着他桌上的书,翻着翻着,娟秀的字体跳入她的眼帘。

“小弟,这个笨笨是谁啊!”她把书递到他眼前。

“真诗情画意哦!你们听听——太阳告诉小雨,我最爱你,让我们用爱孕育世间生命。

微风告诉轻云,我最爱你,让我们带着爱情去旅行。

笨笨想告诉文盲,我最爱你,不管你看不看得懂我的心情。

笨笨于想你之后文盲?很熟悉的字眼,她都是这样称呼他?

“对了,就是她,她是笨笨,我的笨笨,你们谁来告诉我笨笨是谁。”他期待的眼光没在兄姐眼中找到答案。

“笨笨,谁会取这种怪名字?”怪!现在年轻人的昵称,他们老年人很难消化,不过他之前还看过更离谱的,诸如:不悔布希、情定阿富汗等等之类。

“一定有这个人,她是我的特护,你们有印象吗?”绍钟再问。

“特护,我想起来了,她叫辛穗,可以打电话去人事室调资料。”谷绍阳想起那个苹果脸的小女生,一笑起来,就让人喝下一肚子甜汁。比起貌美如花的凯琳,他对这个颇有文思的女孩更加欣赏。“小弟,我喜欢这个笨笨当弟媳妇。”

“我也喜欢,光听她写的东西,就知道她爱死我们家小弟,要她学凯琳爬墙,恐怕很困难。”绍时也投下赞成票。

“这个女生比那只空有外表的孔雀要好上千倍。”绍华说完瞄瞄绍月。

“不要看我,我已经被她的诗句深深迷住,我赞成她。小弟,你咧?”

“我……当然喜欢,不过,听说她要回乡下嫁人,我想会不会太迟?”

“迟?不会,没洞房就不算迟,就算坐上花轿,抢也要把她抢回来跟我们家小弟送作堆。”开玩笑,知不知道什么叫作宠小弟?

“对,让笨笨带着对小弟的爱嫁别人,太可怜。”绍月说。

“事不宜迟,绍时,你打电话去人事处,把辛穗老家的住址查出来,我连络爸妈和爷爷奶奶讨论小弟婚礼。”

谷绍时在打电话同时,绍月又在书架上,连连找到好几本写了短句的书。

“你们看这个——”

爱倩答案在哪里?你身上还是我身上?

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我不知,我只好扮演起考古者,一铲铲、一锹锹,顶着烈阳,在你的身上挖掘真心。

笨笨累了,在睡前“二姐,你可不可以帮我把这些句子用罗马拼音写出来?我看不懂中文。”他用恳求的眼光看她。

“好啦、好啦!”从小他就是用那对眼睛把他们兄妹吃死死,让他们宠他宠得无天无理,现在又来这招,就算工作有多忙,她还能说不吗?“难怪人家笨笨要喊你文盲,好啦,我今晚赶夜工,把这些弄出来。”

“大姐……”他头一转,绍华就知道他要说啥。

“我知道,二姐帮你拼音,我来念诗句,这么老了,还念这些年轻人的心声,还真难为情。”

拿起书,她逐字读出,虽然腔调刻板,缺少抑扬顿挫,但是一句句带着浓厚感情的诗句听进谷绍钟耳里,都是甜蜜。

她爱他,一定是,这个肯定,让谷绍钟的心充实。

“第九章”

一次次翻读辛穗留下来的诗句,一遍遍思索,他和她的过往一点一滴回到他脑中。

最先被记起来的是那个喝醉酒的夜,他们唱歌、跳舞,拉着他的手,她不停旋转。

她说:“你看、你看,我是陀螺,我在你手中旋转,转转转……天空变成紫色,大地变成红色。我晕了,因为你在拨弄……”

他笑说:“你不是陀螺,你是我的笨笨,一转就变得更笨更笨。”

他又想起,他老爱拿她的笨作文章。

东西吃不多是她太笨;走路不看路,撞上他后背,是她太笨;拿着柴可夫斯基画像喊贝多芬,是她太笨;送她满桌子化妆品,一张脸却画不出精致,还是她太笨……然,她笨得让他好喜欢。

接着,他想起他们惟一一次的吵架,想起他捧住她的脸,脸上净是斑驳的她轻声问:“我在你心里是什么?”

当时不明白,现在清楚了,即便忘记凯琳、忘记她的背叛,潜意识里,伤害仍在。

从小,他没有要不到手的东西,功课、体能、长相无一不好,他一直是师长同学眼中的明星,不追求友谊,友谊就主动追着他跑,要朋友、要女人,他从没花过一分脑筋。

而凯琳是他生活中的意外,她漂亮、难追,她骄矜高雅,直觉地,他认定她和自己是同属于一种人,首次,他花心血精神努力对待女人。

终于,在半年的努力之后,他追求到她,并准备和她进入婚姻。没想到,她会在结婚前夕和别人上床。

他的爱情伤了他尊贵的骄傲,伤了他被高高维护的自尊。

于是,他怀疑爱情、排斥爱情、拒绝爱情,他宁可把辛穗摆在朋友线上,对她真心、对她好,也不愿意让自己明了,他对她的感觉叫作爱。

再清醒,事过境迁。对凯琳的热忱消退,爱没了、感觉淡了,她的背叛对他已经不再具有意义,他甚至怀疑起自己对凯琳的感觉真的叫爱?为什么和他对辛穗的感觉不一样?

他总是对她说,他们是“朋友”,这些话实在伤她太深……悔不当初!不该将自己的情绪放在她身上,她那么笨,怎么会听得懂他真正意思。

辛穗?心碎!他实在无法喜欢这个名字,一听就觉得不舒服,还是笨笨叫起来顺口顺耳。

他怎会对她的名字有意见?心碎、心碎……她父母养她养得心都碎了?好熟的一句话,在哪儿听过?

哦!对,在稻草堆上、在星空下,没错!是那里、那时!那里……

他陡然跳起身,冲到书柜下方,从里面翻出一本相簿,照片映在他眼里,像电影播放,一幕幕闪过,拉回他丢掉的那段空白。

想起来了,通通想起来了,记忆像串珠珠东一颗、西一颗串起他和她的全部。

跳车的笨笨、少年妻小庭、斗牛小子辛勤、辛靖、帮他拍下一大堆照片的辛程、以为他而面神经受伤的辛家父母、炒出一盘鸡兰佛的表嫂……

他想起全部全部的事,包括他们第一次认识,她就吃掉他的便当、躺上他的床。

他真想马上冲到阳明山老爸家,把哥哥姐姐挖起来问问,他们这种情形是不是叫作姻缘天注定。

应该是吧!他拒绝所有的护士,独独要她,不是缘分还有其他说法说得过吗?六年中,虽然他脾气不佳,可没道理人缘会差到半个女朋友都交不到,惟有让一个笨笨留在身边。

所以,他们是天注定,没错!

还有,他送过她衣服、化妆品,他从没为女人买过这些,包括他追了半年的凯琳,更何况还是他亲自到百货公司去挑选。

当然,她也送过他东西,她送过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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