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刚龙破神录 >

第88部分

刚龙破神录-第88部分

小说: 刚龙破神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而,我却因为喜欢这样的女孩而让自己陷入了不可理喻的疯狂之中。当时我们的个性差异过大,她的个性外向开朗,有着光鲜亮丽的舞台;我只能算是她大千世界中的一小部分,然而一直活在狭窄世界中的我,却因为她的一句话,把她当成了世界的全部。我活在旧时代的观念之中,认为恋爱就是婚姻之前的步骤;所以在寻找自己另一半的过程中,把对方当成最重要的人,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我错了。现在有谁一开始就抱着永续经营的理念谈恋爱呢?有人可以抱着试探的心,很快的接受一个人;有人明知会走到终点,只是一时的需要个伴;也有人只是要经验、要恋爱的感觉与甜蜜…兵变、留学、只要时间和空间的隔离,山盟海誓都是可以自动失效的…

        从小酷爱奇幻世界的我,把恋爱当成了骑士与公主的故事。骑士把赢得公主的微笑当成赴死冒险的理由,是傻愣愣的我心中唯一的一点浪漫。所以当时的我不能接受一个人“曾经”对很多人产生好感…至少我是在自己做到“只喜欢过一个人”的前提下去要求别人也这么想的。我想着要为她努力,即使周遭的人都不看好,我终于会振翅高飞,让全世界都认同我们!不管实现的那一刻是几年后…那些日子过着诡异无比的生活,偷偷的约会后,带着飘飘然的心情回到家中,却立刻回到了被劈头痛骂的世界;只是从那一刻起我不再偷偷掉下委屈的泪,我已有了坚强的理由…

        在她接受我的过程中,紧接着美貌,我也疯狂的被她的才气吸引。更重要的是,我发现她也有着身为“姊姊”的那种成熟…纵使她比我小了两个月。对于不食人间烟火、对流行文化及应对进退近乎白痴的我,细心的她安排好了约会的内容才把我约出来;知道我家教奇严的她,在一般女孩子要男朋友“随传随到”、“多花时间陪伴她们”的时刻,我的女朋友劝我回家念书、要多保重自己;反而…一直任性的是我…

        觉得自己配不上她而陷入更深的自卑,却因此更加的努力…矛盾的情感驱策着我不断赢得更多的胜利与成就,那却意外的是很快乐的过程。每看到她一个惊奇的表情,或一个赞许的微笑,就会拼命的想再做得更好…

        然而遗憾的是我也只会这个。我把这样的疯狂塑造成了误入歧途的兰瑟洛…到后来我们吵了架,因为我的妒心重。我想赢得她的赞誉,却也希望那是我独享的。我不能忍受她用同样的眼神看别人,甚至不能忍受她跟别的男生打成一片…后来我才明白,自己也有所谓的“红粉知己”,却是抱着“不会想把她当成女朋友”的前提下,才会毫无保留的坦承一些事情。

        现实世界的我并没有得到像威因一般的圆满结局,而她的心也早不在我身上了。我强调她代表的是“蕾拉”,而我又塑造了“蕾娜”;代表着我不会再对任何人动心,除非碰到一个完全一样的人…同时具备她的美貌、才气、温柔…但是那却又是另一条艰辛的路,我却也是犯贱的期待着,我的心底有了另一种矛盾:从前的风风雨雨只让我得到了一个结论,过了十年,我心中想着…以现在的成熟,如果真的再碰上一个相同的女孩,我一定会用理智说服自己“不可以动心”!因为那是一条无法定夺对错、无法分辨喜乐与煎熬的路!要拥有这样的一个人,必须同时拥有世界顶峰的强悍及超越一切的温柔…因为她是人见人爱的,你的身边随时会出现更强的竞争对手!加上她的外向,随时能遇见比我更好的人。相较于我的内向,早已认定了她是最好的人…

        我说,今天才碰到她的话,我会努力说服自己不要动手…但是来不及了。“情窦初开”对我的感觉而言,就像破蛋而出的鶵鸟,会将第一眼见到的东西视为自己的母亲…爱情是需要理智的,但是永远无法忘怀义无反顾的兴奋心情…

        我决定不再将心思花在第二个女孩子身上,也决定终身不成家。不光是为了那个女孩;我明白了父母心中期望的“幸福的婚姻”并不是我要的…家庭就是这样的循环,繁衍与寄望。寄望往往是两代间的重担与拉距战,父母不能接受孩子不去实践自己的期待,孩子不能接受自己必须背负着别人的期待,而不能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更重要的是,那又往往是“义务”;因为父母曾经为了孩子放弃自己想做的事,因此他们认为孩子应该为了这样的缘由,义无反顾的服从他们认为该做的事。

        “何必当初呢?”

        我想懂了。很多人养小孩就和养宠物、养猫狗是一样的。是的,他们当然深爱自己的猫狗,愿意给它们打最贵的针,吃最好的东西,也会因为它们的往生嚎啕大哭…但是别忘了本质!主人们是希望宠物带给自己快乐,而不是希望宠物本身快快乐乐的。公猫毫无选择的必须接受腐刑,以免叫春发情;而这种画面更履见不鲜:两个遛狗的主人拼命拉开想做朋友的两只狗,再互相道歉,却将自己的狗带到店家与冠军种狗繁衍后代,演变成了人们社会中的门当户对。不但在东西方的上流社会同时发生,而且还成了到了今世尚未根除的余毒…

        我在自己的忧郁中渐渐想懂了,如果真爱一个人,不是该希望他幸福快乐吗?

        慢慢接受了自己女友早已变心的事实,如果她的新男友比我更好的话,我还有什么话说呢?过去的我只重视“如何超越可能成为我竞争对手的人”;到了最后,胸中丧失了仅有的温柔与体贴,只是疯狂的嫉妒她所称赞的别人…一觉得被冷落的时刻,就变得恶形恶状;但是换个角度来看,如果那女孩也把我当成了世界的全部,我愿意给她什么呢?这么问着自己的时候我突然迷惘了。我也不诲言我是挺自私的人,到今天还是…我不想花心思解决别人的麻烦,想发挥自我…比起做到人见人爱、八面玲珑,我觉得“别让人讨厌”就够了。所以我一直不愿扛下我认为负不起的责任,也想懂了那包括婚姻…

        最后提到好兄弟巴迪,那也是一个很有趣的构想。然而,这也不可免的会引发一个争议性的话题─宗教。敝人必需先声明,以下的言论是个人立场,绝无影射任何既有宗教团体或教派。同时,信仰与信念本身并无对错之别,请不要以任何宗教的教义或教条来反驳敝人,这是我唯一不会做回应的问题。

        多年来,我真的一直假设身边有个“好兄弟”存在…说实话,我是个无神论者;应该说…我相信有超越“人”的存在,但是没有任何一种存在的道德标准配得上“神”的称号!这点在这部小说的序章便已开宗明义的写到了:“神…魔…都是”人“定义的…

        但是,神也有魔性,魔亦有神格!说穿了全都是人!

        做大事的人,包装的漂亮的,是神!不刻意雕饰的,就是魔!“

        我的理由是:如果人的世界由神管理,那神不过也就是一个主政的人。在“君权神授”已被颠覆的今日,你会认为有任何一个主政者伟大到像昔日的帝王一般,值得天下人跪拜崇敬吗?就是总统,也可能会有一边和国会议员通电话,却一边叫人帮他吹箫的私生活存在。万人之上的“人”也许有他的过人之处,及值得尊敬的地方;但是说穿了还是血肉之躯!有私欲、有贪念、但至少我认为那不是“罪过”;我讨厌把它定义为“原罪”。何罪之有?生物的进化如果不是有“驱策着自己活得更好、更快乐”的意志,以及繁衍后代的渴望,何来今日人类的繁荣?只是群居的社会结构复杂化了,让我们必须处处考虑别人的存在;为我自私的人,会自然的被社会所唾弃。但是我认为没有什么对错之别,如果一个人只能为了别人存在,一条命要来何用?

        重要的是,宗教对社会的存在、对失意人的存在、对病患的存在,都有正面的意义与价值;然而我却不喜欢许多宗教的一贯精神─压抑与禁欲!“必要的压抑”是人生在世所要学习的重要功夫,没有人喜欢不忍小忿的人、没有人喜欢一天到晚跟人倒垃圾吐苦水的人…但我喜欢的是“升华”─宣泄于创作之中、宣泄于练武的一拳一脚中;让没有答案的问题归于无解,即使忘却不掉过往晦暗的阴霾,我仍是可以选择今后要活得快乐。但是教义与教条,规范人们什么不可以做,甚至什么不可以“想”!对我而言那叫洗脑。创造出一群只有效终思想的“神兵”,也就是我笔下的赛兰魔导帝国。一切的一切,构筑在“神意至高无上、不可揣测”的公设之上,虽曰“天意不可违”或“神者诚难明”,说穿了还不是造化弄人?常听长辈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我往往在心中补了一句:“天是在看,问题是他不一定有扬善惩恶的”义务“,那是人们自己奢望的。他看你杀人放火,说不定也是冷笑一声:”与我何干?“”

        能互助的是人、能创造正义公理的也是人。真实的世界,你会天天期待坏人被雷劈、被车撞,有时却会很遗憾的发现:他有成为坏人的本钱─天赐的好头脑!那是机率与意外,并不代表天站在恶势力的一方。也许我们看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却加了一句“天理昭彰、报应不爽”…很遗憾,如果有一个犯人懂得控制自己的贪欲,做“能力负担范围以内”的坏事,而且下手俐落、不带半点良知,是有可能创造真正的“完全犯罪”的。不是因为“天理”,而是因为“常理”!夜路走多,才会撞鬼。

        话说回来,我不喜欢遥不可及的神,却敬拜祖先。因为他曾照顾我们,或是我们的先人。我相信人一定要先产生“因缘”,才会有“照顾”的事实发生。你如果得到了意外的好运,可能是天赐的,却也是“意外”;正如同你掉了一片面包屑在地上,却可能因此喂饱了一只捡便宜的蚂蚁…也因此,我有着“信鬼不信神”的奇怪思想。

        重要的是,我一直很喜欢“好兄弟”的传说;第一回听到这古老的中国童话,是说一个渔夫和溺死的孤魂意外交了朋友,“好兄弟”替渔夫在江中赶鱼,渔夫则天天准备丰盛的酒菜款待他…渐渐的,一人一鬼成了莫逆之交。但是那个“好兄弟”其实是在等待替死鬼的…他只是为了打发时间的缘故帮忙着渔夫。最后,他发现了自己投胎的机会,竟是那个渔夫翻了船…他在天人交战之后,选择救了渔夫;即使他注定要害死一个人,才能让自己得到更好的超脱;他却因为曾经身为“人”的良知与恻隐之心,宁可选择无止境的活在冰冷的江中…然而,他的义举,感动阎王收了无法重新做人的他在身边当助手,让这出童话顺利的喜剧收场…

        所以这个故事成了我用来颠覆神魔之辩的中心思想。小时候我们总被教导着,魔鬼就是注定诱惑人、陷害人的。但是…是谁赋予他们这样的“定义”的呢?或许有一些吧,有些人认为做了鬼就会拥有超越人的力量;因此在受尽欺侮的人间无法超脱,便会想化身厉鬼复仇…但是鬼是人变的,也就会有人类也有的良知良能。我从不相信人可以全好全坏,也不认为被怨念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