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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许我向你看(全文+番外)-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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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肯,你半个字还没说,你爸就得扒了你的皮!他这辈子什么都可以没有,唯独一张脸不能让别人抹半点黑,你都忘了他平时怎么教你的。你先告诉我,那女孩对你有没有意思。。。。。。别跟我装蒜。。。。。。不知道。。。。。。你。。。。。。要是她告你,不管能不能告成,你就等着你爸在气死之前先打死你,剩你妈一个人上吊吧。”

“我现在管不了这个,先得让她避过那脏水。”

“你不能作证!”

“为什么?你要我为了我和我爸的面子袖手旁观?那我还是人吗。”

“你懂什么,你不要面子,那姑娘能不要?她跟你过一晚上都不是情愿的,这事一捅开,你让她还有什么尊严?她可是个十八岁的女孩子啊,韩述,你想过这一点吗?刚才你说,她是谢茂华的大女儿,小时候被送走那个?谢茂华我记得,他是什么人。。。。。。他能容得下这样的女儿。。。。。。你爸能容下。。。。。。乱了乱了,总之一句话,韩述,证明她不在现场,不一定非得本人作证,你不考虑你自己,也得考虑到她,我会跟她谈,再想想办法。。。。。”

“干妈,你得帮我们啊。”

“你们?”蔡检察官无奈地笑,“果然是有了媳妇忘了娘,我怎么就搅上了你这事。”


第四十二章 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


台灯的光径直打在桔年的脸上,强烈的亮度让她挣不开眼睛,在她说出了甜蜜蜜的地址和一面之缘的旅社老板容貌之后,包括黄警官在内的几个警员在另一角展开了低声的讨论。她听不见,也无力去听,整个人临近虚脱。她想,她要不就现在死去,要不就直接崩溃发狂,都不失为一种解脱的好方式,最不济,那就昏倒吧。可是不行,不管她再怎么觉得自己撑不下去了,下一秒,她还在撑着,思想。身体;记忆,每一种细小痛楚的蚕食都如此清晰。

她感到有人走到了她身边,微微扭开了台灯照射的角度,然后又是一阵絮语,有人走了出去,有人留了下来。

她用了很长的时间让疼痛的眼睛去适应光线,房间里不再有穿着制服的警察,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静静坐在她身边的女人。

那是蔡检察官。

“累了吧,先吃点东西,喝口水也是好的。”

桔年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边摆着一块蛋糕和一瓶牛奶,她几乎是一口气喝干了牛奶的最后一滴,大口咀嚼着甜蜜的蛋糕时,她差一点吐了出来,然而当食物顺着喉咙下咽,活着的感觉又一点点回来了。

她为此感到凄凉,原来刻骨的绝望和极致的悲伤,也不能组织饥饿的感觉。

她活着,谁让她活着。

“桔年,我能叫你桔年吧。”蔡检察官的声音如此温柔,这就是大院里那个人所周知的雷厉风行的女人?

桔年没有回答;叫什么都没有所谓了。

“他们都出去了;我要跟你单独谈一谈;不是以职务的身份;而是以一个长辈;你愿意吗?”

桔年咽下了最后一口东西,憋红了脸开始猛咳,蔡检察官轻轻为她抚背。

“桔年,你和韩述的事情,他都跟我说了。韩述那个浑孩子,从小没吃过苦头,我们宠坏了他。我也是女人,他对你做的那些事,我听了也恨得牙痒痒。但是,说到底韩述心里对你的情义是真的,我看着他长大,他一直是个好孩子,就算偶尔犯浑,也是少不经事,绝对不是玩弄感情的人,他顺心惯了,我没看过他为了什么人那么上心。。。。。。”

“蔡检察长,你有话直说吧,那些。。。。。。刚才那些话不必说了。”

“你知道我?你离开大院的时候还小,长大变得那么标致,我都认不出来啦。我跟你爸曾经是同事,你可以叫我一声蔡阿姨。我要说的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虽然不如人意,但是总要有个解决的办法,尤其是你现在又面临这种事情。。。。。。韩述非要给你做时间证人,我看了一下你刚才的笔录,你还没有说昨晚是跟他在一起的,在这点上,我真的很感激你。我也知道,像你这样自爱的女孩子,把那些事情袒露出来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再说,你爸妈都是正派的人,要是他们知道,心里会怎么想?”

蔡检察官提到了桔年的爸妈,桔年心里滋味难辨。蔡检察官坐在她对面,面色和蔼,柔声细语,多么像一个母亲,可惜她的母亲不是这个样子,最怕被人戳脊梁骨,她偏偏闯下了这样的祸,注定做不成他们的好女儿。然而,警方已经在几个小时前打电话联系了她的家人,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有出现。

就算是赶过来给她一耳光也未尝不可啊,但是没有,没有人来。

“桔年,我想你也是一样,希望付出最小的代价摆脱这个困境,韩述作证那并不是一个好主意,不管是对你还是对他。你提到的那个旅社老板,我会尽快找人跟他联系,这方面我的熟人不少,你可以放心,我知道你是清白的,也会努力想办法为你脱罪。”

见桔年不语,蔡检察官从袋子里拿出自己从最近的百货商场买来的一套女孩衣物,内衣鞋袜一应俱全。

“看你的样子也够糟糕的,穿在身上怎么会舒服?这事一时半会没法解决,我跟他们说了,让你把衣服换换,休息一下,毕竟是女孩子,又不是铁打的。部分衣物他们要拿去作为证据检验。。。。。。去吧,桔年,别跟自己过不去,换衣服的地方是女警的临时浴室,顺便把身上洗洗。。。。。。”蔡检察官柔声说完,把东西轻轻放在桔年怀里。

桔年难以察觉地勾了勾嘴角。“你怕我告他?”

她的声音太低,蔡检察官起初没有听仔细。

“什么?”

“你说了那么多,让我换洗,无非怕我告韩述强奸吧。”

韩述是幸福的,总有人在为他奔走。有些东西,有人有,有人没有。有人求而不得,有人弃若弊屣,如果一定要给个解释,那就是命。

“你要告他吗?”毕竟见惯了风浪,蔡检察官惊讶之余却纹丝不乱,心平气和地问了一句。

桔年一字一句地说:“我不该告他吗?”

蔡检察官沉默片刻,笑了,“你是个聪明的女孩,不枉费韩述中意你。既然如此,桔年,我也不怕跟你挑明了说,我们国家的性犯罪法律存在很多的尴尬和盲区,就算你存心要告,如何举证?你说你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跟韩述发生了关系,但是除了你,谁知道,你身上有伤痕吗?至于喝了酒,神志不清,那酒是不是你自愿喝下去的呢?你跟着韩述上车。进旅馆,有过挣扎吗?发生关系的中途你有没有清醒,有没有反抗?韩述能不能理解为你是情愿的?如果不是,你怎么证明?”

“蔡检察官,你要告诉我,法律了帮不了我是吗?”桔年微微一笑。

“孩子,法律是个准绳,但它不是上帝。你告不赢的,韩述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那样的结果除了让你身败名裂,让你父母更加难受,让你一而再再而三掀开自己的伤疤之外,没有任何好处。看在他有心悔过,看在他对你一片赤诚的份上,桔年,放过他,也放过你自己。”

桔年看向蔡检察官的眼神是空洞的,她们对望,蔡检察官却觉得那双眼睛穿过了自己,看向另一个世界。

良久,桔年并没有推开手中的衣物。蔡检察官心里一松,她知道自己说服了这个女孩。

“你喝醉了,害怕父母责骂不敢回家,强撑着上了计程车,住进了甜蜜蜜旅舍,近七点才离开,因为担心巫雨,找到了林恒贵的小商店,打电话救了他,然后在烈士陵园找到巫雨,你劝他自首,他拒绝,你们两人争执了起来,在网吧玩了通宵游戏的韩述,到郊外透透气,看到同班同学,担心你一个女孩子出事,跟在背后上了烈士陵园,发现要逃跑的巫雨,因此上前阻止,巫雨病发,失足从楼梯上滚落,这就是全部的事实。”

也许是命中注定如此,甜蜜蜜的老板在事发当天不知去向,据说他本来就是个好赌之人,赌瘾发作,跑到某个据点一泡就是十天,不输掉身上最后一分钱是不会回来的。

在案件的最关键证人被找到之前,由于巫雨已死,作为8月14日凌晨林恒贵抢劫案的唯一嫌疑人,桔年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向检察机关报捕。经调查对比,她的指纹。足迹以及沾染了林恒贵血迹的袜子均与犯罪现场采集到的吻合,再加上附近菜农在罪犯辨认程序中,轻松将桔年的背影从一干同龄女孩子中辨认出来,还有林恒贵在病床上言之凿凿的指认,桔年的情况不容乐观。而与此同时,蔡检察官始终不遗余力地动用自己的人脉协助警方寻找那个旅舍老板,除了韩述和桔年,没有人知道她为何对一个并不熟悉的少女嫌犯如此尽心。

拘役期间,韩述数次要求探视桔年,均遭拒绝。他不断地往里面送的衣物。日用品。书籍。信件。。。。。。每一样都原封不动地被退了回来,除了一张由方志和拍摄的羽毛球比赛颁奖时的照片,照片上有韩述。桔年。巫雨和陈洁洁。

韩述间接听说,陈洁洁再次离家出走,还没来得及离开G市,就被家人抓了回来,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再也没有人见过她,谁也没有她的消息,她像是一滴水从人们视线里蒸发了。

一个月后,蔡检察官和警方苦寻未果的旅馆老板意外地主动找到了警方,他说他听家里人提起了这件事,并且同意为此案作证人。此时,案子的取证工作基本结束,不日在市城西区法院正式庭审。

在开庭之前,韩述始终放不下心头大石,反复追问蔡检察长,“干妈,他可靠吗?”

蔡检察长说;“那家伙是个狠主,眼里只有钱。不过你放心,该给的我都打点好了,他也初步承认那天早上确实跟桔年打了声招呼,还留有印象。”

庭审当天,来的人并不多。就连桔年的父母双亲都没有一个人到场,从桔年出事那天起,他们就对外宣称从此跟这个女儿断绝关系,就当她已经死了。这不过是一个一无所有的边缘少年抢劫庸碌的小商店老板,捅伤人之后,在潜逃过程中失足摔死的平凡案件,刺激不了眼球,在每日报道公鸡生蛋之类的新闻小报上也没有占据多少位置,剩下来的桔年本来就活在被人遗忘的角落,除了她人大新生的身份曾经短暂地引来过议论,人们很快就忘记了这件事,或者从来都没有记得过。

那里面的爱恨。争执。不舍。欲望。血泪在大大的世界里是多么微不足道。

经历了一个月的拘留,桔年孤零零站在被告席上,给人唯一的感觉就是“淡”,淡的眉目,淡的神情,淡的躯体,你看着她,明明在整个法庭最焦点处,却更像灰色而模糊的影子,好像一阵风,就要化成了烟。

这前一切繁琐的程序如走马灯一般,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名单和各方权力,控辩双方陈诉。

据年并没有请律师,她的辩护人是蔡检察官出面为她安排的一个年青人。辩护人跟公诉人就双方最有争议的地方,也就是8月14日凌晨五点左右这段时间,桔年是否有确切不在场的证据这一点展开了辩论,然后经法庭允许,甜蜜蜜旅舍的老板出现在证人席上。

“张进民,请问1997年8月14日上午七点左右,你是否亲眼看到本案被告谢桔年从你所经营的甜蜜蜜旅舍门口走出,并且确认她于前一晚入住该旅舍后,一直未曾离开。”

那个叫张进民的旅舍老板眯着眼睛看了桔年许久,“有点像。”

寥寥无几的旁听席上也传来了细碎的低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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