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流氓之风云再起-流花剑录卷-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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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丞相眉毛一扬,高兴得呵呵笑起来,大声说:“秦大人,杨统领醉了,叫人扶他进去吧……”
今天就是争夺选拔二路元帅的正日子。
当然了,选拔二路元帅,你仅仅武功高还不行,还得多少懂点兵法什么的。否则如同街上小混混打架,喊一声冲,大家稀里哗啦的就冲上去了,不被人全歼才怪。
因此,每个参加选拔的人都必须先针对二十个兵法布阵方面的问题作出回答,合格的人才能参加正式的比武选举,否则,你就只有充当帐下将军的命了。
运笔如飞,上辈子也用毛笔写过字,这辈子杨龙那个老头子从小也逼自己练过书法,所以字体看上去还不错。兵法什么的就是小菜一碟了,不用说杨龙一辈子的苦心经验,随便挑几条毛爷爷的游击战的理论,或者拿破仑的局部以少胜多的理论出去就够他们吃惊了。
结果,所有的人把考卷交上去后,足足等到了晌午时间,兵部那些目瞪口呆的老将军才跑出来宣布了入选人的名单。我是一个,随后是秦学士他们系统的九位大将,两位监国使系统的五位,以及那些亲王下属的十几个气昂昂的角色。
兵部尚书在内的几个将军看着我的眼神简直就好像穷鬼发现了金娃娃,我知道我剽窃了几个伟大军事理论家的思想,但是你们也不用这样看着我吧?观武厅里头的文物百官更加是神色诡异的看着我,神仁皇面色也不怎么好看。
比武的悬念一点都没有,秦学士的人手碰到我,没两招就自己认输,偏偏对着另外那几个人选下了毒手,几乎就没有不见血的场次。
最后的比试,在我和龙骧将军潘将军之间展开。出乎人意料的是,她是一名女将军,小脸蛋长得不错,身材也够结实挺拔的,就是手稍微粗糙了点。她是曾大先生在世的时候一力提拔的,整个天朝加起来不到十名女将领之中地位最高的一个。
我没有说废话,把“烈焰劲”的内劲运足在了纯钢长枪上,在周围人等的惊呼中,长枪通体火红,带着一溜儿火焰拍马冲了出去。
潘将军脸色一变,拔马斜次里跑开,从我的左方迎头劈了一刀过来。
我举枪一迎,枪体已经发软,被一刀砍掉了枪头。
众人惊呼,我拍马跑到场地边,大声说:“不用打了。”
神仁皇走下宝座,站在观武厅口,大声喝问:“为何不打了?”
我微笑着说:“微臣兵器不顺手,如果不使用内力,杀伤力起码弱了两倍。但是一旦使用内力,普通钢枪根本经受不起,如何打下去?”
神仁皇眉头紧皱,吩咐到:“去大内宝库,抬‘破天枪’以及‘劈地刀’过来。”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我等的就是你这句话啊,被宁王吹得神乎其神的,用天上陨铁打造的七把极品武器中最长的两把。
两名大内侍卫抬过了一杆黑漆漆不起眼的长枪,另外三名抬过了一杆照样黑漆漆的大刀。
神仁皇说到:“为了比试顺利,特借皇家密宝给杨将军使用。为了公平起见,特借‘劈地刀’给潘将军。上来领了兵器,继续比试。”
我大喜,穿着上百斤重的三层连环金甲飞身跃起了五丈,横飘十丈到了观武厅的台阶下,又惹气了围观数万兵丁的惊呼。满意的拎过了黑漆漆的“破天枪”,大茶杯粗细,丈二长短,大概三百余斤,估计是一种怪异的密度特别大的金属,以前在地球就没听说过有这么高密度的东西。枪头尺长,锋锐无比。
妞儿将军也拍马跑了过来,试着提了一下那把体积比长枪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大刀,摇摇头,高声回禀说:“启禀陛下,此刀太重,微臣还是使用本来的武器好了。”
神仁皇可有可无的点点头,回到了宝座上。
但是,麻烦又来了,本人按照地球上的度量衡来说,身高一米九零,体形虽然比较瘦削,也有一百六七十斤,加上过百斤的盔甲,三百来斤的武器,刚一上马接过兵器,拨马走了几步,座下军马马上一声悲鸣,被压得趔趄了几步,一肚子摊在了地上。
厅上众人想笑又不敢笑的在那里发楞。神仁皇苦笑着吩咐侍卫牵来了一匹浑身乌黑,几乎和我一样高,神俊无匹,胡乱的在地上弹着蹄子,弄得火星四溅的马儿。
神仁皇大声说:“这匹马是西北属国进攻的神马,如果你能得到二路元帅之位,“破天枪”以及这匹‘御风’全部赐给你。”
我大喜,上马抬枪,马儿轻盈的蹦跳了几步,似乎根本感觉不到我的重量。
运起了“烈焰劲”,愕然发现“破天枪”被我的内劲一催,自己也散发出了一股高热,枪体马上变得纯白刺目,如果不是掌心有“天魔气”保护,早就被烧成烤猪蹄了。
众人惊呼,潘将军脸色惨白,我狂吼一声,对着十丈以外的她发出了一道枪劲。弧形的白亮到了极点的枪风呼啸而去。潘将军横刀一挡,但是她那种战场上的外家武功如何和武林内家劲气对抗?整个人被打飞了七八丈远,座下马匹从正中被劈开,鲜血瞬间被蒸发了个干净。
还好临时收手,大部分劲道对准了潘将军的马匹,否则她就要和马儿一样被分尸,同时给烤熟了。
宁王第一个带头欢呼起来,紧接着是秦学士一帮人,两位监国使虽然神色震惊,但是脸上的喜色却表示他们是诚心为天朝得人而欣喜……
我把“破天枪”交给了一旁的殿前武士,大步上观武厅。
神仁皇面色阴沉的问:“杨卿家,那张考卷是你自己做的么?没有人给你漏题么?”
我明知他突然刻意变脸色的缘故,高声说:“启禀陛下,正是微臣亲手所做。”
神仁皇猛的站起来,上前几步,几乎贴着我的脸庞问:“兵部几位将军对于你的兵法简直是推崇备至,说是神仙一般的手段,为何上次挑选大将的时候,卿家回禀朕说卿家不懂丝毫兵法?”
我恭声说:“微臣那时初任重职,本职工作尚未做好,没有胆量担任先锋大将的职位。尤其微臣父亲从小教导微臣,军功是一步步积累的,万万不可一步登天,误了军国大事。微臣更加害怕稍微不慎,毁掉了微臣父亲一世英名。而且那时诸位老将出马,微臣以为自然马到功成,君子何故夺人之美?”
神仁皇神色缓和了许多,柔声问:“为何今天又来参加选拔?”
我高声说:“国家大事为重,微臣自当自荐于陛下座前。南方军务为重,微臣怎敢丝丝计较个人名誉得失?大丈夫生于天地间,自当有事时为国出力,纵使马革裹尸,在所不辞。”
神仁皇哈哈大笑起来:“好,好,好,妙啊,你现在就是征南二路大军元帅了。人马,武器,供给随你挑,随你要。十天以后,大军正式出发。”
我突然说:“微臣还要陛下一道旨意才敢领这个职位。”
神仁皇点头说:“先说无妨。”
我恭声说:“一路大军里,诸位殿下心腹众多,各个权高位重,尤其各位老将军,微臣资历浅薄,恐怕无法和他们好好配合,还请陛下……”
诸位亲王脸色狂变,神仁皇却不理会这么多,不断点头,飞快的亲笔写了一道圣旨,高声宣布:“等救出了征南一路大军,所有兵马,受你节制。如有违反军令着,爱卿可便宜行事。”
那些亲王殿下的神色才叫精彩,各个面如死灰,冷汗细细密密的冒了出来。
领过了御宴,回宁王府的路上,宁王怪笑着问:“有了父皇这道旨意,你准备如何?”
我冷哼一声:“那些亲王,这辈子不用盼望他们的得意助手,心腹下属回圣京了……”
宁王得意的笑了起来……
第五十二章 粮草先行
圣历一万三千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虽然说:一将功成万骨枯。我坚信这个看法,但是我的看法和正常人的看法不同,我坚定的认为,那万骨就是我的对头的骨头。
我带小弟,从来就很少出纰漏,我亲手带的小弟,怎么带他们出去的,就还得怎么带他们回来,否则我的面子丢了。就算万不得已,必须牺牲几个,他们也得拉上一百倍的陪衬。再说了,南方不还有上百万人被围困么?牺牲他们就是了,我二路元帅带出去的二路大军,绝对不能死太多了。
打仗你想死人少,怎么办?装备就要比别人精良,士兵就要比别人精锐,上上下下官兵的脑袋就要比别人精细,当官的就要比别人精干,士气就要比别人精神,这个就是能打胜仗的基本保障了。
所以,督促工部和兵部的大小官员,死命的给我找好东西出来。
我精挑细选了二十万大军,其中包括了巡抚司三万,禁军七万,圣京近卫军最精锐的十万人,我都懒得去旁边地界上找精兵了。皇帝老儿不放心自己的安全,自己到外地调兵勤王,我可是把他的老家当全部给搬空了。
二十万大军,分配了三万劲弩手,从兵部调集了上百万的连弩箭,箭头上全部给煮了一层毒上去。办理这事的一个工部的侍郎很不满意的抱怨了一句:“兵器上涂毒药,简直就是有损天朝的名誉。”
马上,我给神仁皇打了小报告,让这个傻瓜滚蛋回家了,宁王飞快的插了一个人手接替他的位置。
然后,是十万砍刀手。挑选的都是特制的纯钢雁翎刀,也就禁军和近卫军的精锐可以舞动这样的四十多斤的大刀砍上两个时辰,外地的兵不见得玩的动,但这种刀杀伤力大啊,只要你能舞得动,顺手一拖就可以砍掉一头大牯牛的脖子。
七万马军,一色的马刀,长枪和弩箭,弩箭比劲弩手用的小了一号,而且不能连射,但是七万只弩箭同时发射的效果也是不错的,冲锋的时候很有效果。短了一号的弩箭上面也是涂了毒的,所谓无毒不丈夫。
盔甲,除了将领以外,士兵全部是特制的藤甲。因为南方潮湿高温,铁制盔甲容易长锈,没两个月,不用人家砍,自己都锈穿了。皮甲更加不行了,水一泡就不能用了。
然后是大量的空心铁球,火药,涂上了一层磷的薄木片……组合起来,就是最简易的地雷。天朝火药的使用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但是不知道为何一直没有发展出强大的火药武器例如大炮导弹什么的,一般使用的是投石器抛出去的炸药等等武器。
士兵全部带特制的干粮,结结实实的米饭团,里面混杂着咸豆干,一个半斤,每个士兵抗上二十个,五天的饭就有了。吃光了就在当地的官府那里补充一次。
大批的粮草也从南方各省慢慢的调集到了“镇天城”,里面的守军也增加到了三十万。南方各国的联军曾经攻打过三天“镇天城”,结果丢下五万具尸体跑了回去。
我坐在兵部的大堂上和户部的人扯淡。
户部尚书在旁边一连声的说:“杨大人,你要加发双倍的军饷提高士气也就罢了,可是你要发五倍,没搞错吧?一个士兵平均五十两银子一个月,五倍就是二百五十两,二十万大军就是五千万两一个月,你要提前发半年的,这个,这个……”
我冷哼一声:“云尚书,天朝库银这么多,区区六千万两你都不愿拿出来,未免太小气了一点。我也不是自己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