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婚,宠你没商量-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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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低下头,想了一会儿,其实她不是在想什么大事,何处只是想,她要憋住笑,不能笑,不能笑,和王小受做”姐妹淘“有什么好笑的?
大悲又大喜之后,搞得何处要精神分裂了,何处才好不容易忍住笑,拍拍王小受的肩膀,说,”你走吧,兄弟!我和丁浩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他没有向我求爱,我们也没有恋爱,将来也不会有任何关系。你跪安吧。
王小受很诧异的看着何处,他说,“我明明偷听到曾少说,丁浩对你心存不轨,他还说不会让丁浩得逞的,丁浩可以觊觎其他的任何女人,唯独你不可以……”
何处眼睛一酸,心一疼,却还是仰着脸冲王小受笑,说,“神经,你不是耳朵发炎,就是脑袋发炎了,快回医院看看吧。”
王小受糊里糊涂的被何处推走之后,何处回头看看满室的鲜花,眼泪突然流了出来。然后,她又笑自己,外面夕阳那么好,人来人往的,怎么矫情起来了呢。
*
何处在拆了胳膊上的石膏之后,特意挑了个良辰吉时——星期一早晨八点,这时间曾一骞九成已在公司里开固定的董事会议。所以肯定不会在家里。即使在家他也不一定会在那栋别墅里。
本来没有门卡了,何处还怕进不了大门,谁知道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就碰到了邻居王太太,开着部火红的小跑车正打算进别墅区的大门,看到何处后特意停车跟她打招呼:“呀,何处小姐,今天没有让曾先生接你啊?”这位王太太住曾一骞隔壁一幢,王太太的先生也是生意人。有次他们家开PARTY,还专门请曾一骞先生,那时何处与曾一骞正乳胶似漆,曾一骞以未婚妻的身份,将她介绍给在他们,所以何处认识王太太。
这里是所谓豪华别墅区,全私家花园独幢。虽说是隔壁,可两幢楼之间的距离,步行得七八分钟。有钱人的邻居就是这样的。
邻居们偶尔出来遛狗,才能见着一面。何处因为偶尔溜溜球球,但是却不常住在这里,认识的邻居一巴掌都数得完。
王太太倒是十分热情,招呼何处上车:“来,我载你进去,省得你还要走路。”
没想到这么顺当。
到了门口谢过王太太,下车后何处就开始琢磨,曾一骞所有住宅大门的锁都是高科技锁,那密码应该早换了,她该怎么进去呢?
书房的落地窗开着,白色的窗纱被晨风吹得飘飘拂拂,仿佛有一只巨大的手,温柔的抚摸着它们。何处还没这么认真的端详过这幢房子,虽然也住了大半年,可是看起来竟然是这样陌生。
何处把穿在外面的长袖衬衣脱了下来缠在胳膊上。医生警告过她,她现在的胳膊不易吃力。可是现在已经无路可走,怎么办,爬呗!
何处知道这个别墅区里全是探头,一爬露台肯定会被保安发现,不知道曾一骞这几天有没有带其他女来过来,如果没有的话,趁着他们还以为她是这里的未来女主人,就算爬爬自家的别墅,也会被认为是心血来潮的突发异想吧。
何处顺利的翻进了书房的阳台,落地的时候舒了一口气。书房门很幸运没有被反锁,走廊里静悄悄的,寂然无声。
曾一骞先生,你的防盗意识,真的很差哦……
不过小区围墙高耸,电网探头24小时监控,不仅有保安,甚至还有警犬非常尽忠职守的巡逻……所以何处原来住在这里的时候,也总是忘记锁通往阳台的那些门。
球球不在
处处也不在
很好。这里不但空无一人,连条狗都没有了。看来曾一骞这段时间不曾来这里住过。
何处于是放心大胆的翻箱倒柜,她试着开保险箱的密码,竟然没有换。顿时喜上眉梢,一顿翻腾之后,又把各个柜子找了一遍,找了一身大汗,就是没找着户口本。
奇怪,户口本到哪儿去了?
那些重要的文件还有古董,曾一骞都会锁在这里的。何处还知道在床头柜抽屉里永远有一大沓现金,原来是给何处零花用的,每次拿完了他都会再放进去,其实何处除了买两人共同的东西和在别墅的共同花销,她很少动这里的钱。不过在她给曾一骞当保姆的时候,手头实在转不开,还偷偷在抽屉里拿过一千块,后来有了钱才放回去,他也没发觉。
可是重点是,她现在不知道自己的户口本在哪里。
何处挫败的坐在地毯上,总不至于来一趟空手而归吧?
没关系,还有主卧。
何处打起精神蹑手蹑脚走上二楼,穿过走廊,轻轻推开主卧的门。
窗帘没拉开,屋子里暗沉沉的,过了好几秒钟何处的眼睛才适应室内的光线。
这一下何处惊得叫起来:“啊!”
床上有人!
曾一骞!
------题外话------
亲们,其实从一百七十章开始,就已进入结局篇,只是没有时间更新,所以只能零碎上传。所以过两天画了结局的符号,你们不要骂偶。
、178 曾一骞病了
他……他……他竟然在这里睡觉!
何处忘了,市中心那座公寓曾一骞已经赠给了她。那他肯定会搬到离市中心最近的这套别墅来。可是可是他不是应该上班去了吗?
何处再定晴细看,还好还好,床上只有他一个人。
可是何处那一声尖叫已经把曾一骞惊醒了,他睁开眼睛看了看何处。
何处呆若木石。本以为曾一骞会怒气冲冲质问她怎么进来的,没想到他只是微微瞥了她一眼,然后又闭了上眼睛。
靠,他这是什么意思?醒着还是睡着?
何处小心的靠近床前,试探着叫了声他的名字,结果曾一骞只哼了一声,像是没睡醒的样子,何处大着胆子磨蹭上前,谁知曾一骞却突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腕,吓得何处只差魂飞魄散。
不过何处并没有太大挣扎,因为曾一骞的掌心烫得吓人,何处摸了摸他的额头,也烫得吓人,原来他又在发高烧。
怪不得他没去上班,怪不得日上三竿了他还在睡觉,原来是猛虎真的变成病猫了。
在何处的印象里,她这是第二次见曾一骞生病。第一次是因为大过年的他下飞机找不到出租车,顶着北风走了一晚上给冻的。那时他发烧到四十度,还是她驼他去的医院。早知道烧死他算了。
不过曾一骞就是曾一骞,一瓶生理盐水后,第二天照样生龙活虎。倒是何处自己,每到春秋流行感冒的时候,她总是第一拨被传染上,哪怕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后还是在家揪着面纸吃着感冒药咳嗽着,最后说不定还得被迫去看医生挂抗生素。每当那个时候,曾一骞逮着她就是一顿猛亲,还美其名曰,这样能把病菌度给他。可实事上,曾一骞似乎被细菌绝缘似的,连个喷嚏都没见他打过。
在何处心目中,他简直是变形金钢里的威震天,永远不老,不病,不死,无懈可击的终极BOSS大反派,十个何处加起来也斗不过他。
没想到他还会有今天。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伟人说得太对了!
何处甚至邪恶的想灌他喝盐水给他吃黄连让他拉肚子,趁他病,要他命!
何处又想,算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他们不是夫妻,也不能做这种心狠手辣的事对不对?
“喂!”何处直截了当的问他:“你把户口本放哪儿?”
曾一骞没回答她,眼皮似乎动了动,继续睡。
这家伙!又给她来装睡这一套。
看来不来点刑讯逼供是不行了。
何处慢条斯理的把袖子卷起来,握起拳头,在曾一骞面前晃了晃:“说!你把户口本放哪儿了?不然我揍你了!哼!”这段时间他欺负她已经欺负的可以了,小女子报仇十年不晚。
欺负病人乃快乐之本,哦也!
曾一骞终于睁开眼睛,又看了看何处,大约因为发烧时间太长,他的双颊有一种不正常的绯红,看起来粉嘟嘟好可爱。何处没想到曾一骞还能跟可爱这个词沾边儿,不过他的声音有点发哑,嘀咕:“好吵……”
“户口本在哪儿……”没等何处这句话问完,曾一骞忽然用力把她拉了过去了,这下好了,何处被他牢牢抱在怀里,背后就像贴了个大火炉,隔着衣服都觉得滚烫滚烫。正待要挣扎,曾一骞却把她抱得更紧了,热呼呼的呼吸就喷在她耳朵边上:“今天去了不公司,陪我再睡一会儿……”
果真烧糊涂了,还知道今天去不了公司……何处忽然有点伤感,大约是想起他们甜蜜那会儿,那大约是他们唯一的好日子。他们在一起纠纠缠缠那么久,但真正甜蜜相处的时光并不多,尤其是双休的时候,有时候早晨何处半梦半醒要去上洗手间,曾一骞总是拖着她不让她起床,甚至会跟她起腻:“今天不去公司了,陪我再睡一会儿。”
再难堪的爱恋,都曾有过幸福的刹那。
或者说,何处对生活的奢望不高,有一点点甜,就觉得可以回忆很久很久。就像与萧逸之间的感情,即使他负了她,她也忆不起他半点不好。
真令人伤感啊,等何处心里充满了回忆的柔情,慢慢回过头看他的时候,曾一骞却已经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睡着了。
只不过十分钟何处就受不了了,因为曾一骞实在是烧得太厉害了,贴在何处身上就像一块通红的砖,何处自己都觉得受不了了,他怎么扛得住?
何处爬起来找药箱,十分愤怒的发现他一颗药都没吃,起码没吃家里的药。
开水也没有,曾一骞是享受的祖宗,从来不喝乱七八糟的水,都是专门的饮用泉水然后烧开。
别墅的工人是每天中午来,因为曾一骞基本不在家吃饭,所以工人只是负责收拾清洁。
看来从昨天晚上他就开始发烧了,他是打算病死在床上吗?何处给曾一骞量了量体温,乖乖,差一点就40度了,怪不得烧成了纸老虎。
“喂!”何处想把他摇醒:“起来!曾一骞,起来去医院!”
曾一骞哼哼唧唧几声,最后何处才听懂他哼哼的是,“我不去。”
何处大怒。
不管他是病猫还是纸老虎,反正现在她可以收拾他。
何处一把就把被子给掀了,然后开始扯曾一骞的睡衣,曾一骞竟还知道问她,“脱我衣服干嘛?”竟还一幅任人采撷的小模样。
“干嘛?”何处冲他一笑,用小言特有的形容词,那就是笑得——邪!肆!魅!惑!
然后就冲他嚷嚷:“我都看过多少次了,我还能干嘛?”
虽然有机会看过很多次了,何处还是要告诉大家,曾一骞的身材真是挺不错的,是她见过脱光光后身材最好的男人。
不过作者也有话要说,脱光光的男人何处也只见过这一个,所以也做不得准。
何处一边满脑子桃花薏境,一边给他换衣服时,赫然发现他的右脚底下血痕斑斓的几道伤口,看样子有些时日,不过伤口都已化脓,看着有些触目惊心的。
何处记得,最后一次他来找她时,她就看到他走路姿势不对,敢情是负伤了。还真是身残志坚啊,都这样了,还去找她麻烦。
该!谁让他这么欺负她。大大没有让他趟在轮椅上算已经宽待他了。
不过,何处还是小心的帮他套上袜子,然后给他穿穿鞋,还去拧了个热毛巾来给他擦了脸。
幸好曾一骞还知道自己踮着一条腿走路,不过要何处搀着点。
把曾一骞弄上车后,何处折腾出一身大汗,看样子也不能指望他自力更生自己驾车了,何处只好认命的系好安全带,开车去医院。
当何处驾驶着他那部俗得掉渣的黑色大奔,飞驰在北一环的时候,何处在心里琢磨,我干嘛要多管闲事,送他去医院呢?
当然不是因为余情未了,何处这样说服自己,而是因为这段时间她圣经看多了,学习普度众生,死后要上天堂,所以才日行一善。
再说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