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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部分

傲视法则-第227部分

小说: 傲视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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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刀疤脸惊异的回头看他。

“我们撑到正主出场了。”少爷的笑容还是那么平静。

“正主?什么正主?”刀疤脸完全不知道少爷在说什么。

少爷没回答,抬头将目光上移。

同一时间,绝望的联军将士也都抬头,目光上移。

一道明亮的光痕从天边显现,带着耀眼的光泽向银涛城降下——银涛城头,菲斯特王子的双手已经握成了拳,他的预感……是真的!

“这是什么玩意?”在那道光痕堪堪越过头顶时,汤森问身边的哥达:“排场不小。”

哥达看了汤森一眼,态度及其认真的回答:“这个……应该是使徒。”

使徒!?

汤森的眼神当即一变,狠厉的目光直追过去——他从来都是把使徒当敌人,他们在这个时候出现,更证实了汤森对这场战争的猜测。

下意识的又把缰绳在手上缠了一圈,汤森嘴角露出古怪的笑意。

终于,飞驰而来的光痕降到城头——就落在菲斯特所在的那个平台的另一侧。

一阵浑厚的笑声穿透城楼上重重阻隔,在菲斯特身边萦绕,也传到城内、城外、无限广阔的大地。

“刀疤,”少爷轻声说:“叫将领们过来,我们要重组攻势。”

“是!”刀疤这下总算明白了,这个使徒,就是联军抱着的大腿啊!什么王子,什么汤森,什么荆棘玫瑰,现在统统见鬼去吧!

第十节:罪魁祸首(下)

城头,菲斯特王子缓缓转了个角度,目光放在左侧的护墙拐角。假面上的寒气渐渐收敛,恢复成金属原色。

笑声中,一个身材高大的儒雅中年人转出墙角,他满面笑容,目光清澈,高过头顶的木腾手杖一下下轻点地面,正向这边走来。

白袍中年人在距离王子十步停下,他素白的长袍上,胸前位置绣有一个精致的苍穹群星图案——这是光辉教会十二使徒的特殊标记!

中年人的使徒身份确凿无疑。

“转眼十年,当时的少年已经长大。”他仔细打量着菲斯特,声音很轻柔:“菲斯特君,幸会。”

“说不上幸会,久违吧。”菲斯特的态度却相当冷淡:“西海岸人不认得教会神灵,使徒阁下为什么来银涛城?”

“偶然。”中年人满怀慈悲:“惊闻城下纠葛,恐伤我神子民,所以特来劝解。”

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这是假话,但人家说得云淡风轻外加滴水不漏又仁又慈,让人胸闷气短无力驳斥。

“劝了吗?”菲斯特没在对方的假话上纠缠,语气平淡地问:“效果怎样?”

“虽然双方都非我神信徒,但真神看待世人只有一种目光,所以身为使徒,还是要尽力消弭误会。”使徒微笑,然后又无奈地摇头:“遗憾的是……语言不通,真是无能为力啊。”

城下的联军,大部分已从极度低迷中恢复过来,几乎所有人都在关注城头的动向。听了使徒的话,他们都感觉自己在上一堂叫“如何堂而皇之地说谎”的现场课程。

张口结舌的有、面红耳赤的有、面色古怪的也有……使徒大人虽然是上头的大腿,但这谎话说得也太露骨了吧?野人都能听懂。

“我就见过俩使徒,”汤森转头对哥达:“他们平时都这德行?”

“我们显然遇到极品了,别的使徒就算做再大的坏事,总还是要点脸的。”哥达已经捏了不止一袋子通信石,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这位啊,很年轻的时候就成为使徒,虽然排名最末,但依然是使徒。所以他很自傲,做事为人比较残暴。”

“十年前,他因为什么事被银涛城老贤者在大庭广众之下打了一顿,之后他变得温和有礼……这事很多人都知道。”说着,哥达捏碎了最后一个通信石:“我觉得,他今天来肯定不是好事。”

“你很紧张?”汤森看他满头都是细密的汗珠:“使徒再残暴,异能师他总不会动吧?”

“如果真是丑事,他会留着我们替他宣扬吗?就算他忘了我们,光辉教会也不会答应啊。”哥达叹了口气,苦笑着解释:“我们又不是五级以上的人物。”

“长官,我知道你主意多,你赶紧想,好的坏的馊的不管,只要有用就行……”哥达掏出各种各样的小零碎,不停地往身上装:“如果让我说中了,使徒今天是来报仇的,不但我们处境不妙,只怕最后联军那边也剩不下几个人。”

城头上,王子与使徒的对峙依旧。

“即然劝解无效,你为什么不走?”菲斯特王子很沉得住气。

“本来是要走的,但远眺发现菲斯特君,旧事浮现,稍作停留。”中年人靠近几步,笑声与笑容都有变化,渐渐与刚才不同:“我有好酒,愿与君共享。”

菲斯特王子立即察觉到对方气质有变,假面上光芒攒动。

“呸!”小萝莉吐唾沫。

“小朋友不能品酒。要乖,叔叔下次给你带蛋糕。”中年人不以为然:“菲斯特君,请。”

长长的手杖划动,两人之间出现一张大石桌、两张石凳;再一划,数套酒具、十几个酒壶出现:“天地广阔无垠,又逢战况酣然,真是不可多得的饮酒胜景啊。”

菲斯特需要时间去分析对方的用意,于是冷声回答:“我不喜欢喝酒。”

“那就喝水、品茶、随便谈谈。菲斯特君不知道吧,在使徒里面,我算很健谈的。”使徒先坐下去:“来来来,这可是很难买到的好酒。”

使徒的声音很舒缓,脸上有亲切的笑容。玉质的酒壶倾斜,清亮的酒汁回荡在杯中,雅致的馨香混着浓浓鲜血味道。

“请品尝,冰镇的北极忘尘香。”使徒把这杯酒推到王子一侧:“这种酒有个小秘密,只要是冰镇过的,就对缓解巨龙之心的痛楚很有效。”

“巨龙之心?”菲斯特声音语调不变,但心中讶异——巨龙之心虽然是毒药,却很罕见,他这袋还是一年多以前、偶然在银涛城外买到的。

“不错,就是菲斯特君手里的东西,两百里外我就能闻出它的气味。我还知道,你已经做出一个艰难的选择……这是好东西啊,吃下去一两粒,你就能上阵杀敌,但从此之后你就不是五级异能师、也不可能再有进步了……”

“菲斯特君果然善良,甘愿为了这些人的安危强降等级,换了我肯定舍不得——你真的想好了吗?”使徒侃侃而谈,脸上笑得比蜜还甜:“好有决断力的菲斯特君,好拖累天才的银涛城!”

菲斯特身体一僵,假面上有触目惊心的鲜红线条飞掠:“你有个好鼻子,但脑子不够好。”

“没关系,菲斯特君可以继续,我不会生气的。”使徒却笑眯眯地说:“就像十年前,你爷爷为了我今天完全想不起来的原因而揍我的时候,你看我生气了吗?”

“我记得你当时跪在地上,呕血不止,满脸媚笑,似乎很享受啊。”菲斯特假面上的鲜红线条更加密集,不断用言语刺激使徒。

但是,使徒没有给他机会。

“说句真心话,这种事肯定说不上享受。大事临头,别无出路,想活你就不能纠结、更不能踌躇!”

“十年前的一切,我心甘情愿,因为我知道自己弱小,而你爷爷又太强大,连号称异能大师的英格玛都挡不住——要是今天,这里有老贤者在场,我什么话都不说,直接就给他跪下。”

“就算地上布满钉子,就算整个光辉教会的人在旁观,我也不会有任何犹豫!”

“所以,菲斯特君要做选择,必须心甘情愿才行。不甘心?你得学会克服这个障碍。”使徒换了一副苦口婆心的模样:“说起来,这一小袋巨龙之心,还是我千辛万苦弄到,让人带到银涛城贩卖的,特别为菲斯特君准备的!”

“你?”菲斯特很难相信。

“一年多前,菲斯特君在城外买到的吧?”使徒悠然自得地笑了:“我准备了八袋,银涛城四面八方都有人等你上门,还有跟随你的人、通风报信的人,都是花高价请到的专业人士,做完了还得灭口……菲斯特君,我这般苦心,你明白吗?”

“罪魁祸首就是你?!”假面表层的红色线条瞬间爆燃,菲斯特就要上前。

“菲斯特君还没有血脉吧?”使徒轻轻瞟了他一眼:“一根独苗,遇事可要冷静啊。”

“你!”菲斯特屏住了呼吸,崭新的袍子微微颤动,脚下这步,终究没迈出去……

“这才对嘛,就算你忍不住想动手,也得等我把话说完,不然我这十年的辛酸藏在心里,会很憋的,这可不是待客之道。说起来,我前不久在主教那里听见首诗,我改过一版,现在念给你听!”

“你吃或者不吃,巨龙之心就在那里,哈哈哈哈哈哈!不多!不少!”

这个瞬间,使徒身上迸发出一种癫狂、一种亢奋。城头的气氛之诡异,已经不是语言能够形容。

在城头上两人言辞交锋的同时,城下双方也在忙乎个不停。

少爷跟联军几经波折,一度沦落到要向汤森认输的地步。但是,打从那根名叫使徒的大腿戳到城头上之后,他们就再度拽起来了,自信心更胜之前,都到了几乎快溢出来的程度——城头上的大腿,真的好粗壮!

重振士气之后,联军的攻城队形非常豪迈,他们准备了八万人,选定两翼齐飞的战术,攻击点就定在城楼的左右两侧;对不远处的荆棘玫瑰,他们还丢出一个万人规模的攻击阵列,完全由来自内陆的零散部队组成。

荆棘玫瑰这边,情势算是非常不妙——汤森费尽心机、浴血拼杀才夺回来的优势,就在使徒亮相的那刻化为乌有!

可是,这口气再怎么憋屈,汤森都得咽下去才成。

前事历历在目,汤森很清楚使徒的可怕。眼下这二千人的部队,美少女、瓦胡甚至哥达,把他们留下来纯粹是给人加菜。所以汤森暗中把部队分成十只,配了足够的军官,严令他们,只要这边开打就带着所属部队跑路。

“活下去,这点最重要!”

转回头,汤森撕开雯丽小姐转交给自己的小包裹,把里面的东西分给美少女、瓦胡和哥达。他甚至还把仅剩的几样得自天空之城的道具也分给他们。

局面都发展到要拼死一战的程度了,私藏没有任何意义。

第十一节:誓约开启!(上)

瓦胡,要回荆棘玫瑰,把此事告知雯丽和海柔尔;哥达,要直接回安道尔联盟,去跟他的老头子休斯通风报信;部队,要使出浑身解数逃命,能剩下多少人还得看运气……

大伙沉默地望着汤森翻家底,目光里包含的东西太多了。

“我啊?我好歹算是个荤菜吧,或者是发芽的土豆……没熟没切那种,毒不死他也噎死他。”汤森在安慰别人,但心里很清楚,使徒不是那么好打的,自己这一百多斤,今天很可能要丢在城墙底下,但是……

“你就是个傻掰!你就是吃亏不长记性!你就要选苦逼的事干!”汤森内心左右,各有一个小人冒出来骂:“你想跑?傻掰!你跑一个我看看?你已经败过一次,再跑一次你这辈子就完了!只能去当蛆!”

“公理道义、职责所在……”汤森的解释很诡异,前半句很矫情,后半句很粗俗:“去他妈的!这世上总有些苦逼到极点的狗屁事,比老子的小命还重要一点。”

他训斥泪光涟涟的美少女:“忘记我的话了?无论什么事,都要给老子洒脱!洒脱!”

安排好一切,汤森骑着马站在队伍最前方,他把注意力一分为二:眼睛紧盯着那边的少爷,耳朵留意着城头的动静。

使徒的话很大声,菲斯特的回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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