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神州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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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魔力天堂
【,】
第一章 引子
那是一个很清新的早上,有些事情,就那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我码出了我的第一个字,然后,当我现在回忆起那种感觉时,我也依然还是觉得很激动……
嗯,这本书记录了我用文字已经表达出来的一些故事——虽然都只是一段一段的,每个故事都只是写到一小半就结尾,但它确实让我很充实地过了这么一段时间;写得非常不好,但码字本身给我的快乐,很多,谢谢有了这么一个平台!
第二章 陨落
当我叉开腿,把一泡尿狠狠的尿在一颗梨树上时,我嘎嘎笑个不停,像一只被提了脖子的鸭子,我知道,这颗梨树是我的了,她已经被我打上了记号了,谁也抢不走了。我的家在深山深处,世外桃源的地方,门前一条弯弯的河,清清的,清得能照见自己的灵魂,屋后一片只杂几颗小杂树的槐树林,郁郁葱葱的,绿得能托起少男少女所有的梦幻。
但这些不是我要的。
我要的,只是我的小猪猪和小黑。其他一切,都不在我的心上。我有一头小母猪,才一岁,才一岁啊!不知是被谁,丧心病狂的拱了,生了十二头小猪猪出来,天可怜见啊,才一岁啊!而小黑更可怜,是个被抛弃的孤儿,它的父母也真够狼心狗肺的。
小母猪年龄太小,又兼没有丈夫的关爱,一时失了活下去的想头,一心寻死,因此没了奶水,我真的好难过。
没办法,我只好找来奶粉,用温水化开了给小猪猪们吸,没想到,这群小家伙居然对我好起来,也许,是把我当成了他们的妈妈了吧,一个个抢着婴孩用的奶瓶要喝奶,边喝还边“嗯嗯”个不停的要你给他挠痒痒才行,轻轻地挠痒痒,一个个便舒服得把圆滚滚的肚子翻起来,快活得似神仙一般。小黑也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
日子一天一天过,加油吃饭,小鸡鸡一天天长大,这是我爸爸告诉我的真理,一点也没有错。
当我的小猪猪们都长到三四十斤了,小黑也不比这群小家伙轻的时候,一些问题便出现了。首先是,小黑的狼心狗肺的天赋显现出来,它不但把我给咬了,还对一群小猪崽子下死手,咬着不放,耳朵,背,屁股,逮到什么地方就咬什么地方,当然,这小狗崽子还没劲,咬不破皮,只是拉起一条条的红印,可这也让人起火,这才多大啊,再过一些时间还得了!于是,我只好打得他丫的狗急跳墙,“汪汪”乱叫。
小猪猪们也开始乱来了,到处去拱田坎土埂,害得我被骂得半死。正所谓,大好春光怎一个“拱”字了得。当我强行把这群调皮的家伙关起来时,想不通的情况出现了,一群没有母亲疼爱的孩子,无师自通的把本能发挥了出来,显然,小黑扮演了妈妈的角色,一众孩子一哄而上,寻找**啜了起来,然而,小黑腹部最凸出的便是它的小鸡鸡了,一干小猪崽子那里论你清红皂白,“快咬住,终于找到妈妈了”!这小黑也是个地地道道的色胚,翻起肚子任其施为,翻起白眼吐着舌头好好享受。最后的结果是,小猪猪们你一口我一口,没多久,便把小黑给弄叫起来了,小鸡鸡变成了大鸟,强行提升实力是不行滴,古人诚不欺我!这是多有趣的事儿,可现在,没有一个人可以来分享我的快乐,他们说我是傻子,而我的发小也不来找我了,我很想去找她。
还记得那个秋天,北风轻轻地抚爱你我的脸,一片片由青泛黄的槐树叶子连通了整个天,落在地上的成了席,还连在天上的成了被,以地为席以天为被你我鸳鸯在里面。而现在,一切都不是了,尽管历历在目似在昨天,今天,是冷冷清清的清明节,淅淅沥沥的是欲断魂的细雨,惨白惨白的纸钱,槐树开的花招不来蜂惹不来蝶,湿了,挂在枝头,尽是伤心让人怨恨。
怎么就这样了呢?一种泥土所特有的涩和沉的气息混合在槐树的花香里,让我很难受,我的发小死了,本来说好的,我们会好一辈子,现在,我又怎能让她孤零零的走?我要去陪她。
于是,或许是天意吧,鬼使神差的,我上了最高的山峰,云落涧,云落涧很特别,特别得很多痴男怨女都喜欢选择这里,双峰入云,一涧泉水独泻而下,仿佛能洗掉所有的忧愁,怪不得多少年来多少痴情人儿从此一跃而下,解脱了。
此时,唯有泉水声汩汩。
居高俯瞰,一级公路像细细的线,车辆就像线上的珠子,只觉着车比路还宽大一些。天地之间,被白色的纸钱铺盖着,一下子,便把我心中的那片槐树林的白花花比过去了,我以前所见的世面根本就不算什么。多少年来,又有多少人儿看了我所看的一切,而我,只是后来的一个,我真傻啊,原来,人们从来都旁观者清地看了,一清二楚,只有我在戏中扮演着,一个人的戏。
坟茔处是不怎么响的炮仗,而此时偏偏有这天生日的,七十八十岁,拼了命的放起了冲天炮,炸得震天响,看到了,飞上了天,一闪光,便成了烟,有几下,甚至形成了漂亮的烟圈,但听其声音,却是几不可闻,远不及近处听时的那种震耳欲聋的喜庆。
我的嘴角弯成一道讽刺的笑。
我现在很满意,我现在最想做的就是从这儿一跃而下,去看一看前人的想法是什么样?我要出去!我要打破这尘世的羁绊,打破这生命的轮回,不怕它千山万水阻隔,不怕它没有归途,那管它会否死在半路。我只要冲出这一切束缚。
“啊!”
我一头钻了下去。
一种我无法说清楚道明白的情况出现了,我觉得我的身体仿佛被万斤重压压碎了一般,肺腑没有了,脑子缺氧,觉得头越来越小,削尖了一般直往下钻,我分明要死亡了,却还要受这洋罪,清清楚楚地享受这痛处的滋味。再疼一些,再疼一些,直到海枯石烂,直到千年万年,不知是过了一亿年,又或者仅仅才几秒钟,突然,我惊讶的发现,我的身体不能动了,但心神却分明能感到四周的一切,我的身体分解开来,化着无数生命片段。一会儿,我就知道了,所有的一切,原来如此,当我的生命片段散乱得不能再散乱了的时候,全部慢慢地停了下来,被泉水不着痕迹的吸了进去,然后压缩压缩再压缩,瞬间又爆炸开来。如此反复了不知多少次,我觉察到我似乎要醒了过来,但又好似体力不支般,昏了过去。
我好像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我成了另外一个人,在梦里。一种一辈子都不曾有的疲倦让人舒畅得想呻吟。
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应该是一张床上。之所以说是“应该”是因为,我躺下的地方,睡十人也不会拥挤,而且铺盖之物极尽奢华,尽管我说不上这是什么材料做的,但最起码,人人看一眼都知道,绝非凡品,应该是什么兽皮,高等皮货,而洁白如雪的皮毛盖不住的地方,露出鲜红如血的床沿,想来想去,比红木可能会好一些,也不是木料,是一种玉石吧大概,而四周墙壁柱子,看似简陋,但其实只从纹理,便能看出一种大气,就连空气中那一丝丝甜味,都彰显出一种华贵。
这到底是个什么地方,我怎么回事,怎么会来到这里?
得益于本人麻木的傻子加疯子的性格,我并没有破口大骂什么的,甚至于连既来之则安之的适应性表情都欠奉。
看着这一切,再看看自己,这是一具完全青涩的身体,也不知几岁了,而自己的头脑,比起以前,真真不可同日而语。大好的青春年少啊,哪儿不是你轻狂的地方,我从来不觉得重新来到这个世上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儿,也不会去沾沾自喜,只因为,我们能重新站起来,是用命换来的,换来的一次机会。
我狠狠地吸一口气,云落涧所有的槐花香味早已散尽。
尘埃落定,本无后悔,畏惧。
看某家十三刀问鼎魔门!!!
第三章 东阳
我感谢这世界给予我一次机会,重新来过。
这该死的家伙和我一样,是个地地道道的窝囊废,当然,现在的我是以一具年轻的躯体和一个不傻也不疯的头脑来看这个问题,为了一个不爱你的女子而寻死觅活?狗屎!
我严重的鄙视自己,唉,话又说回来,昔日那个温柔如水的人,眼睁睁看着就要变得残忍起来,同样是自己,又有什么不能放过的?
算了吧,放自己一条生路。
看着这一切,是那么的陌生,可这又有什么关系,有那么一瞬间,就那么一会儿,我知道,我叫余幼阳,生在蒙国,随的是母亲的姓氏,母亲给我取了一个寓意深刻的名字,幼阳,初升的太阳,可是,在整个九洲大陆,实力为尊,命格决定一切,没有命格,贱如蝼蚁,我母亲绞尽脑汁想出的名字,没有象太阳一样光芒万丈,反而成了一个用来诅咒他人而画的圈圈一般的存在,灰暗不堪。每个九洲人,一生下来就有了等级的差别,人分三流,上中下,其中命格在这里边起到的作用具有决定性,有命格者,不论出生,一律划分为上流,无命格者,如果你是贵族,划分为中流,其余的便都是下流。目前,整个九洲大陆的主流格局是,大多数国家都是由贵族把持着话语权,贵族是绝对的强势群体,中流砥柱一词,说的便是他们了,算起来,我现在的身份,也算是其中一员吧。命格,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生下来刚满月的小孩子,就要抱到释家去祈福,经过祈福的小孩子,如果有命格,在这种祈福仪式中,便会显现出他特有的命格来。有命格者,平均一万个人中才出现一个。
空气中还是那股子甜香味。
很腻。
今天是个好日子!多么疯狂的想法,我怎么就会有这种想法呢?只因帝临东阳。感情我在等那个老东西,那个心情舒畅时叫我阿拾,心情郁闷时就直呼我狗儿的,我管他叫爹的老东西?看来,人天生都有点贱这种观点,还不错,到处都很适用。蒙帝,也就是我爹,从素有“天下第一关”之称的困龙渊回来了,他,我记得似乎是去绞灭魔门余孽去了,一去就是整整一年,这个人啊,这个就因为我没有命格而抛弃了人我的人,这个就因为我没有命格而让我随了母姓的人啊,我的脑子里怎么会有他的影子呢?我很是想不通,而更让我想不通的是,此时此刻,一阵惊喜的声音传了进来。
“十殿下!你醒了,太好了!”这是一个脆生生的女声,门开着的,透过屏风,看着是一个女子,我坐在床上,静静地看着。
女子进来了,扎个清清爽爽的马尾,一身粉红色的连衣裙,一张灿烂若桃花怒放的笑靥,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端是很有妩媚端庄的潜质,我知道,这个不能说是女子,近在眼前,不过是个小女孩,和我现在年纪差不多,十四岁?还是十五岁?
“十殿下,你醒了真是太好了,还真是老天保佑,眼看皇上回来了,殿下就醒了,还真是好,这样,我就可以去给十王妃报喜去,主子一定会欢喜得不得了的!”女孩笑着说道,说完还用力的点了点头,搓搓手,作一脸兴奋状,看来也是极具YY天赋的实力派选手。看着这张张扬得放肆的喜庆笑脸,我突然有一点想我的老婆。
我还有老婆吗?没。
莫不会这小丫头片子对我有意思?这是个很邪恶的想法,但对我还是有相当巨大的诱惑力的,对此我不得不承认,太狗血。我知道,这个女孩叫粉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