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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部分

太平广记-第313部分

小说: 太平广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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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小将某者,本田家子,既仕,欲结豪族,而谋其故妻。因相与归宁,杀之于路,弃尸江侧,并杀其同行婢。已而奔告其家,号哭云:“为盗所杀。”人不之疑也。后数年,奉使至广陵,舍于逆旅。见一妇人卖花,酷类其所杀婢。既近,乃真是婢,见己亦再拜。因问为人耶鬼耶,答云:“人也。往者为贼所击,幸而不死,既苏,得贾人船,寓载东下。今在此,与娘子卖花给食而已。”复问娘子何在,曰:“在近,可见之乎?”曰:“可。”即随之而去。一小曲中,指一贫舍曰:“此是也。”婢先入,顷之,其妻乃出,相见悲涕,各述艰苦。某亦忱然,莫之测也。俄而设食具酒,复延入内室,置饮食于从者,皆醉,日暮不出。从者稍前觇之,寂若无人,因直入室中,但见白骨一具,衣服毁裂,流血满地。问其邻云:“此空宅久无居人矣。”
【译文】
鄂川小将某某人,本是个农家子弟,后来做了官,就想要结交那些豪门大族,因此要谋害原来的妻子。借着回娘家看望她父母的机会,把妻子杀死在途中,把尸体扔到了江边。并把同行的一个婢女也杀了。然后就急忙跑到妻子的家里,哭喊说着说:“我的妻子被强盗给杀死了。”这样人们也就不怀疑他了。事情过了几年,他奉命去广陵,住在一个旅店里,看见一个妇人卖花,特别象他所杀的那个婢女。等走到近前一看,果真是所杀婢女。看见他,还给他拜了两拜。他惊恐的问那婢女:“你是人还是鬼?”婢女答道:“我是人。那时我们被强盗所杀,侥幸没有死,等我们苏醒过来,遇见了一个商人的船只,把我们装在船里往东边去了。现在在这里,我和娘子卖花维持生活。”他又问:“娘子在哪里?”婢女说:“就在附近。”他又说:“我可以见一见她吗?”婢女说:“可以。”于是他就跟着婢女去了。来到了一个曲折隐秘的小巷,婢女指着一个破旧的房子说:“这里就是。”婢女先进去了,不一会他的妻子出来。俩人一见都悲痛的流下了眼泪。娘子详尽地述说了艰苦的遭遇,他也恍恍忽忽的不知是怎么回事。不一会娘子就准备了酒食,又把他请进了内室,并给跟随他的人也都摆上酒菜,结果都喝的大醉。天黑了也不见他出来。跟随他的人十分奇怪,就到近前偷偷地察看,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于是就直走到内室里去,只看见一具白骨,衣服被撕碎了,流了满地的鲜血。跟随他的人就打听那里的邻居,邻居告诉说:“这是一个空房子,很久就没有人居住了。”


金卮
蜀青石镇陈洪裕妻丁氏,因妒忌,打杀婢金卮,潜于本家埋瘗,仍牓通衢云:“婢金卮逃走。”经年,迁居夹江,因夏潦飘坏旧居渠岸,见死婢容质不变。镇将具状报州,追勘款伏。其婢尸一夕坏烂,遂置丁氏于法。(出《儆戒录》)
【译文】
四川青石镇陈洪裕的妻子丁氏,因为妒忌,把一个叫金卮的婢女给打死了。偷偷地在家中的院里埋掉了,并在邻里间宣扬,说婢女金卮逃跑了。一年后,他们家搬到夹江,因夏天发大水把旧居所在的河岸冲坏了,露出了被打死的婢女的尸体,她的容貌和生前一样没有改变。青石镇的人就把这件事写了呈状报到州里,州官马上追捕归案,丁氏伏罪。金卮的尸体当晚就腐烂了,于是州官就把丁氏绳之以法。





卷第一百三十一 报应三十(杀生)
田仓 临海人 陈甲 麻姑 谢盛 李婴 许宪 益州人 章安人 元稚宗  王昙略
广州人 东兴人 陈莽 沛国人 齐朝请 伍寺之 苏巷 阮倪  邵文立 梁元帝 
望蔡令 僧昙欢 释僧群 竺法惠 冀州小儿


田仓
后汉溪夷田强,遣子鲁,居上城;次子玉,居中城,小子仓,居下城。三垒相次,以拒王莽。光武二十四年,遣威武将军刘尚征之,尚未至。仓获白鳖为臛,举烽请两兄,兄至无事。及刘尚军来,仓举火,鲁等以为不实,仓遂战死焉。(出《酉阳杂俎》)
【译文】
后汉时溪夷人田强,派儿子田鲁据守上城;派二儿子田玉,守中城;小儿子田仓,守下城,三个堡垒依次排开,当时是为了阻挡王莽。光武二十四年,派威武将军刘尚征讨他们,刘尚的军队还没有到达。田仓曾抓住一只白鳖作羹汤,点起烽火请两个哥哥来,两个哥哥来到后并没有什么事。等到刘尚的军队真的来了,田仓命令点起烽火,田鲁等兄长以为不真实,没有援救,田仓就战死了。


临海人
吴末,临海人入山射猎。夜中,有人长一丈,着黄衣白带,来谓射人曰:“我有仇,克明当战,君可见助,当有相报。”射人曰:“自可助君耳,何用谢为?”答曰:“明食时,君可出溪边。敌从北来,我南往应,白带者我,黄带者彼。”射人许之。明出,果闻岸北有声,状如风雨,草木四靡,视南亦尔。唯见二大蛇,长十余丈,于溪中相遇,便相盘绕,白鳞势弱。射人因引弩射之,黄鳞者即死。日将暮,复见昨人来辞谢,云:“住此一年猎,明年以去,慎勿复来,来必有祸。”射人曰:“善。”遂停猎。数年后,忽忘前言,更往猎。复见白带人告曰:“我语君不能见用,仇子已甚,(甚明抄本作“前长”二字。)今必报君,非我所知。”射人闻之甚怖,便欲走,乃见三乌衣人,俱张口向之,射人即死。(出《续搜神记》)
【译文】
吴代末年,临海人进山打猎。半夜时分,有一个人身长一丈,穿黄色衣服系着黄腰带,前来对猎人说:“我有仇敌,明天要与我决战,你看见后要帮助我,我自当报答你。”猎人说:“自然要帮助你了,何必谈报答的话。”那人说:“明天早饭后。你可去小河边,我的仇敌从北边来,我从南边出来迎敌,佩白带的是我,佩黄带的是我的仇敌。”猎人答应了。天亮之后,果然听到河岸北边有声音,象狂风暴雨,草木都四面倒下,再看南岸,也是如此。只见两条大蛇,长十多丈,在河边相遇,就互相盘绕着打起来,蛇身有白鳞的渐渐敌不住了,猎人就拉弓搭箭射那条黄鳞的,黄鳞的蛇当时就被射死。傍晚,又看见昨天来的那人来答谢,说:“你可以在这里打猎一年,过年就不要来了,一定记住,再来一定有大祸临头。”猎人说:“好。”于是就不在这里打猎了。几年以后,竟忘记了那人说的话,又前去打猎,又看见佩白带子的人告诉他说:“我说的话你不听,现在要报仇杀你的人怨恨太大,一定会报复你,什么时间,怎样报复不是我所能知道的。”猎人听说后非常害怕,刚要走,就看到三个穿黑色衣服的人,都张着大口对着他,猎人当时就死了。


陈甲
吴郡海盐县北乡亭里,有士人陈甲,本下邳人。晋元帝时,寓居华亭,猎于东野大薮。欻见大蛇长六七丈,形如百斛船,玄黄五色,卧冈下,士人即射杀之,不敢说。三年后,与乡人共猎,至故见蛇处,语同行云:“昔在此杀大蛇。”其夜梦见一人,乌衣黑帻,来至其家,问曰:“我昔昏醉,汝无状杀我。吾昔醉,不识汝面,故三年不相知,今自来就死。”其人即惊觉,明旦腹痛而卒。(出《搜神记》)
【译文】
吴郡海盐县北乡亭里,有一个士人叫陈甲,原籍是下邳人。晋元帝时,搬到华亭居住,常去东野的大湖边打猎。有一天打猎时,忽然看见一条大蛇长约六七丈,其形状象只大船,黑黄五色,盘卧在冈下。陈甲就拉弓射死了它。但他不敢向别人说起这件事。三年以后,陈甲与同乡在一起打猎,到了从前看见大蛇的地方,就对同乡说:“三年前我在这儿杀了一条大蛇。”当天晚上就梦见一个人,黑衣服黑头巾,来到他家,问他说:“当年我昏醉时,你无缘无故杀了我,因为那时我醉了,看不清你的面目,所以三年了,我也不知道是谁杀了我,没想到今天你自己来送死。”陈甲当时惊醒。第二天早晨患肚子疼病死了。


麻姑
晋孝武大元八年,富阳民麻姑者,好噉脍。华本者,好噉鳖臛。二人相善。麻姑见一鳖,大如釜盖,头尾犹是大蛇,系之。经一月,尽变鳖,便取作臛,报华本食之,非常味美。麻姑不肯食,华本强令食之。麻姑遂噉一脔,便大恶心,吐逆委顿,遂生病,喉中有物,塞喉不下。开口向本,本见有一蛇头,开口吐舌。本惊而走,姑仅免。本后于宅得一蛇,大二围,长五六尺,打杀作脍,唤麻姑。麻姑得食甚美,苦求此鱼。本因醉,唤家人捧蛇皮肉来。麻姑见之,呕血而死。(出《齐谐记》)
【译文】
晋孝武帝大元八年,富阳有个叫麻姑的人,好吃鱼汤。还有个叫华本的人,好吃鳖汤。两个人很要好。有一天,麻姑看见一只大鳖,大如锅盖,但头和尾象大蛇。抓到后绑起来,经过一个月,全变成鳖了,就拿来作了肉汤,告诉华本来吃,味道很香,但麻姑不肯吃,华本就强让她吃,麻姑只好吃了一小块,吃后就很恶心,呕吐一顿,就生病了。觉得喉咙里有东西,塞在喉咙里咽不下去,张开口让华本看。华本看见有一条蛇,张开嘴吐着舌信,华本吓得逃跑了,后来总算病好了。华本后来在家里抓到一条大蛇,粗约六七寸,长五六尺,打死后作了汤,说是用鱼肉做的,招呼麻姑来吃,麻姑觉得味道特别好,一再要求华本把蛇拿来看看,华本因为喝醉了,让家人捧着蛇皮蛇肉给麻姑看,麻姑一看,便吐血而死。


谢盛
晋安帝隆安中,曲阿民谢盛,乘船入湖采菱。见一蛟来向船,船回避。又从其后,盛便以叉杀之,惧而还家。至兴宁中,普天亢旱,盛与同族数人,步至湖中,见先叉杀在地,拾取之,云:“此是我叉。”人问其故,具以实对。行数步,乃得心痛,还家,一宿便死。(出《幽冥录》)
【译文】
晋安帝隆安年间,曲阿百姓谢盛,有一天坐船到湖里采菱角。看见一条蛟龙向船边游来,谢盛就划船躲开,但蛟龙又尾随在船后,谢盛便用鱼叉叉死了它。回到家里还很害怕。到了元兴年间,普天大旱,谢盛和同路的几个人步行走到湖中,只见当年叉死蛟龙的叉子还在地上,就拾起来说:“这是我的叉子。”别人问他是怎么回事,他就把当年的事如实说了。没走几步,就觉得心痛,回到家里一宿就死了。


李婴
东晋义熙中,鄱阳李婴、李滔兄弟二人,善于用弩,尝射大塵,解其四足,悬著树间,以脏为炙。方欲共食,遥见山下有人,长三丈许,鼓步而来,手持大囊。既至,敛取塵头骼皮骨,并火上杂肉,悉内囊中,径负入山。婴兄弟须臾俱卒。(出《广古今五行记》)
【译文】
东晋安帝义熙年间,鄱阳李婴、李滔兄弟二人,善使弩箭。曾射死一只驼鹿,砍下四条腿,悬挂在树上,然后烤着脏器,正要一块儿吃,看见山下走过来一个人,身长有三丈多,那人迈着大步,手里拿着一个大口袋,来到后就收拾起那只驼鹿的头、骨骼和皮,还有正在火上烤着的杂肉,一起装到那个大口袋里,径直背着下山去了。李婴兄弟俩不一会儿全死了。


许宪
晋义熙中,余杭县有仇王庙。高阳许宪为县令,宪男于庙侧放火猎,便秽祠前。忽有三白獐从屋走出,男引弓射,忽失所在。复以火围之,风吹火反,覆其面,欲去莫从,遂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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