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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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丽华绝望地看着邓奉远去。她曾经以为,不管发生什么事,邓奉永远都会站在她这一边,守候着她,保护着她。世界上谁都有可能抛弃她,但是邓奉不会。世界上谁都有可能伤害她,但是邓奉不会。然而如今的邓奉,对待她却仿佛像是不共戴天的仇人,邓奉的每个眼神,说的每一个字,都饱含着对她的仇恨。
她原本希望能在邓奉这里得到安慰,然而,邓奉对她做了些什么?邓奉狠狠地撕开了她的伤口,然后指着伤口告诉她,活该!
邓奉余怒未消,又闯入阴母房中,冲阴母叫道:“你的好女婿呢,怎么还不派人来接你?”
阴母目瞪口呆,很快却又反应过来,开始哭天抢地,扬言要自杀。
邓奉看着阴母闹腾,心里一阵厌恶,冷笑道:“你别光顾着哭呀,你倒是真自杀呀,这儿又没人拦着你。”
阴母见威胁全不奏效,只得悻悻抹干眼泪,冷笑道:“好你个邓奉,你就是这么对你亲姑母的。”骂完便又缩回床上,继续唉声叹气。
邓奉先是伤害了阴丽华,接着又侮辱了阴母,他知道这样不好,但他就是控制不住。
这样的伤害,让他觉出一种复仇的快意。
但同时他也知道,他所真正伤害的,他所真正想要伤害的,其实正是他自己。
新野邓府之内,早已没有了先前那种温馨和睦的气息,每个人都怀揣着各自的伤悲,每个人都忍受着各自的委屈。而这一切,都因为刘秀而引起,更可笑的是,刘秀本人根本就不在这里。
到了公元二十五年十月,距离刘秀和阴丽华分别,已经过了两年零两个月,刘秀正式定都洛阳,终于派遣侍中傅俊前来新野,迎接阴丽华和其家人。
好个阴母,又是从床上一跃而起,精神抖擞地四处卖嘴:“我就说嘛,我的好女婿是不会撇下我们娘俩不管的。这不,派人接我们到洛阳享福去了。”
阴母卖完嘴,神清气爽地回到家中,指挥下人收拾行装,又见阴丽华闷闷不乐,便没好气地问道:“大喜的日子,你愁什么愁?”
阴丽华低声道:“我不想去洛阳。”
阴母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对阴丽华道:“什么?你再说一遍!”
阴丽华抬起头,望着阴母,提高音调,一字一字重复道:“我不想去洛阳!”
阴母一听,有如五雷轰顶,马上倒在地上撒泼,眼泪横飞,咒骂着阴丽华:“你要是不去洛阳,我就死给你看。”
老太太这么一闹,阴丽华好不容易攒起的一点勇气,顿时化为乌有,只得哭着说道:“阿母,你好好活着,我去洛阳就是了。”
入夜,邓奉已将就寝,阴丽华忽然来访,望着邓奉,道:“我去还是不去洛阳,你说一句话。”
自从上次争吵之后,两人已是形同陌路,再没有说过话。如今,阴丽华主动登门,而且将她是否该去洛阳,交由邓奉来替她决定,虽然没有明说,但这其中,有些东西似乎已经不言自明。
这是阴丽华给他的一次机会,她想听到他的诉说。
是的,邓奉想告诉她,刘秀并不爱她,刘秀只是把她当成一件理所当然属于他的物品,想丢就丢,而且一丢就是两年多,消息也不来半个,如今偶然想了起来,就又派人来取。
是的,邓奉想告诉她,如果他是刘秀,他在一开始就不会离开她,他不要什么江山,也不要什么皇冠,他只要她。
是的,他不想让她去洛阳,他想叫她留下。
然而,连邓奉自己也没想到,话到了嘴边,忽然全都变了。恨战胜了爱,怨压倒了情。他分明听见自己在说“去!干吗不去?你这么多年的苦,绝不能白受。好好的皇后,干吗不当?干吗要便宜别人”。
阴丽华痛苦地盯着邓奉,问道:“你觉得我是稀罕当皇后的人吗?”
恨意充斥着邓奉的头脑。邓奉几乎是下意识地冷笑道:“难道不是吗?你母亲不也是这么想的吗?”
阴丽华啜泣起来,良久方道:“我这么做,全是为了阿母。阿母有病在身,受不了半点刺激,我还能怎么办?我只能顺她的意。”
邓奉不依不饶,继续嘲讽道:“别拿你母亲当借口。我实在告诉你,你母亲硬朗得很,你死了,你母亲没准还活得好好的。”
邓奉话一说完,马上就开始追悔。他把话说得太绝了,让自己和阴丽华都已经无路可退。
果然,阴丽华慢慢拭去眼泪,抬起脸,对邓奉粲然笑道:“那好,我知道了。我会去洛阳,也如了你的意。”
【No。3 他人的团聚】
时值冬月,北风劲吹,邓奉和他的少年骑士们,护送着阴丽华、阴母以及刘秀的家人,迎风北行,向洛阳挺进。新野父老泣而相送,皆道:“邓君此去,必为皇帝所留。愿邓君莫念富贵,早归新野,勿弃我等!”
邓奉见状,也是大为动容,当即答道:“父老尚请安心,邓奉必归新野!”
邓奉离开新野北上,一路所经之处,百姓们无不聚众围观,啧啧赞叹。在这个兵荒马乱、满目凄凉的年岁,突然看见这么一群漂亮英挺、朝气蓬勃的年轻人,精神很自然地为之一振,既养了眼,又暖了心。在这些年轻人身上,多少可以让人看到些未来的希望,也多少能够让人相信,老天爷也并非一直都冰冷无情。
一路无话,先后经宛城、昆阳、郏县、阳城、偃师,不几日便进入洛阳境内。
洛阳城外十里,东门驿,刘秀早已设下盛大的仪仗,亲率文武百官迎候邓奉一行,官居常山郡太守的邓晨,也被刘秀特地调回洛阳,陪同迎接。
搁在以前,刘秀这么迎接一个人并不稀奇。但现在刘秀已经贵为天子,而天子就得有天子的范儿。一般而言,天子能够从皇位上降阶相迎,便已经是极为隆重的礼节,足以宣付国史馆大书一笔了。再给面子一些,也不过是出殿迎接。面子给得天大,也只是出宫迎接。至于出都城十里前来迎接,简直堪称是隆重得令人发指的礼遇。
刘秀破例给出这样的礼遇,百官们却也并不意外。毕竟在邓奉这一行之中,不仅有刘秀的妻子阴丽华,更有刘秀嫡亲的家人,其中有几个更是刘秀的长辈,譬如岳母阴母、嫂嫂秦氏、大姐刘黄等。
然而只有邓晨知道,刘秀的礼遇其实并非为这些长辈而设。刘秀的礼遇,只给予邓奉一人,不仅因为邓奉是他一家的大恩人,更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邓奉才是唯一让刘秀真正心存忌惮的人。
刘秀之所以大老远把邓晨从常山郡叫来,就是要利用他和邓奉的叔侄关系,为招安邓奉作准备。
邓奉一行渐渐驶近,刘秀的脸色也开始出现了少有的兴奋。在时隔两年多之后,他终于又能和家人们团聚了。是的,他已经贵为皇帝,然而如果没有这些最爱的家人的见证,他这个皇帝当得又有什么意义呢?
车骑缓缓停下。阴母、阴丽华、刘黄等家眷先后走下马车,刘秀大踏步迎上。众人相见,恍如隔世,且喜且泣。阴母眼含热泪,望着自家的好女婿,笑得合不拢嘴,那份激动,更胜过她自己嫁给了刘秀。
刘秀一一和家人相见,最后行至邓奉面前,深施一礼,郑重说道:“多谢。”
邓奉苦涩一笑。他知道,他并不属于这里,眼前这幕大团圆的喜剧,快乐归于刘秀,而一切都已与他无关,他在这里纯属多余。邓奉望了一眼阴丽华,阴丽华也正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他,仿佛爱他,又仿佛怕他。邓奉心头大恸,片刻也不想多留,勉强答刘秀道:“该送的人皆已送到,我心愿已了,这便告辞。”
见邓奉刚来便要回去,刘秀如何肯依,笑道:“这么冷的天,无论如何,吃几盏热酒再走。”说着,又指了指一众少年骑士,道,“让壮士们也都暖和暖和。”邓晨也在一旁苦苦挽留。邓奉无奈,只得应允。
浩浩荡荡的筵席就地排开。刘秀高举金杯,首敬邓奉,道:“我之家人,全赖邓君成全。大恩不敢言谢,请满饮此杯。”
随同的文武百官常年追随在刘秀身边,然而谁也不曾见过刘秀对谁会像对邓奉这般重视。邓奉在刘秀的眼中,完全不是一个普通的二十岁少年,而俨然是一个强大的敌国。
望着眼前苦尽甘来的刘秀,邓奉心中也是百感交集。如果没有阴丽华,他们两人本可以英雄相惜,成为朋友。然而,世界如此空旷无边,他们两人却好像都瞎了眼,冤家路窄地栽倒在同一个女人面前。说起来,他其实并不算太恨刘秀。慈禧不点头,李鸿章也不敢卖国。阴母不答应,刘秀也没办法将阴丽华从他身边抢走。然而,当刘秀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却没来由地感到浑身别扭。不管刘秀对他多殷勤,多亲近,多装成一个没事人,都改变不了这样一个事实:刘秀已是阴丽华的丈夫,刘秀的一举一动,都让他无可救药地意识到自己的失败和悲哀。
邓奉默默饮下刘秀敬的这杯苦酒,从喉滑落到胃,再从胃倒灌回喉。刘秀存心要给足邓奉面子,又命文武百官轮流向邓奉敬酒,指邓奉道:“诸卿不可轻年少!昆阳之战,邓君率数十轻骑,力捣王邑中军,手刃巨无霸人头,如此勇略,盖世无匹。倘无邓君,昆阳之战可能就会是另外一番结局,王莽说不定现在仍在皇位,我与诸卿,也未必会有今日。”
皇帝有令,百官哪敢不从!大司马吴汉官职最高,自然排在第一个敬酒。刘秀方才这番话,对邓奉可谓是极尽吹捧之能事,早让吴汉愤愤不平,又妒又恨。吴汉也懒得起身,只是潦草地向邓奉亮了亮酒樽,满不在乎地说道:“饮!”
吴汉不赏脸,邓奉也不客气,轻蔑地瞥了一眼吴汉,便转过头去,根本不予理会。
吴汉勃然大怒,站起身来,指邓奉而骂:“敬酒不吃,小儿忒不识抬举。”
邓奉并不回骂,而是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吴汉,嘴角微笑起来,而且越笑越是快意。
一骂一笑之间,高下立判。和邓奉的冷静相比,吴汉哪里还有半点当朝大司马的威仪?反而更像是一个只知耍凶斗狠的街头泼皮。
刘秀见火药味渐起,连忙圆场,大笑道:“邓君一路奔波疲惫,许是不胜酒力,便由我替邓君饮此一杯。”
吴汉见刘秀出面为邓奉挡酒,也不好发作,只得强压怒火,起身而饮,饮尽,悻悻而坐,再不说话。
刘秀代邓奉挡了一杯酒,饮罢,悄悄向邓晨使一眼色。邓晨会意,扯了扯邓奉的衣袖,道:“借一步说话。”
【No。4 新野侯】
邓晨将邓奉领入别舍,屏退众人,对邓奉道:“你可知道,皇帝为什么把我从常山郡叫来洛阳?”
邓奉摇摇头,道:“不知。”
邓晨直言不讳道:“皇帝对你器重有加,诚欲你能为朝廷效力。我来洛阳,便是特地为皇帝做说客的。”
邓奉心中冷笑:“刘秀啊刘秀,你也太狠了吧。你从我这里把阴丽华抢走还不够,现在居然又要从我这里把我自己抢走,让我成为你的臣子,让我替你卖命?”邓奉当即答道:“我无意听命于任何人,叔父趁早死了这条心。”
面对桀骜不驯的亲侄子邓奉,邓晨也不敢摆什么叔父的架子,只能软语求道:“皇帝开出的条件,你就不想听一听?”
邓奉一口回绝:“不想。”
邓晨并不气馁,继续劝邓奉道:“你即便不为自己着想,也当为邓家着想。皇帝待咱们邓家不薄。愚叔虽然不才,犹能拜为常山郡太守,封房子侯。邓禹年仅二十四岁,便被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