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_净素道人-第2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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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形”体制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一是当前政改的核心是党政关系问题。解决执政问题始终是“三角形”改革的核心问题,理顺党政关系又是核心的核心。执政不等于行政,政府才是行政的主体。理顺党政关系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党政职能不清、机构和分工重叠、责权不统一等问题。党应该通过扩大党内民主,推进整个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并通过法治的渠道,将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领导政府行政,而不是通过人治,或者仅仅靠主要领导个人的权威来实现。
二是政治信仰与社会信仰相彰显。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仅有政治信仰是不够的,执政党的政治信仰不能代替社会信仰。要根据本国的传统的主流文化,形成有特色的社会信仰,并利用这个社会信仰来治理国家。
三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首先要做到依法治党、、以德治党。在推进“三角形”改革中,应该把法治与德治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考虑。这既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新时期全面体制改革的重要前提。
四是适度的民主、高度的法治。民主与法治是现代文明国家制度建设的两块基石,作为一种改革方向,民主要适度超前,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民主具有阶段性处于改革转型期的今天,由于法制不健全,国情比较复杂,民主不能走得太快,不能以最终的民主要求来审视现状,也不能以目前的民主原则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我国基层各种问题的解决,除了要有民本思想、民主意识外,还要有法制观念,不能简单以民主手段解决法制不健全带来的历史和现实问题。
五是要坚持公平与效率原则。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两大准则,在改革初期,针对计划经济的弊端,我们倡导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改革的天平应该向公平一边多倾斜一些。
六是要善待改革者。这一点在当前这个阶段非常重要。进入全面的“三角形”改革后,改革难度将越来越大,体制的、制度的、人为的障碍——即所谓“雷区”必定越来越多。不能将体制的问题、制度的问题归罪于改革者,不能将应该由社会和体制承担的责任转嫁给改革者。
22。9 关于政治制度改革
政治制度改革本身需要长期的磨合,需要其他方面尤其是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的配合。能不能解决中国的权力扩张和腐败问题,还很难说。由于政权整合已经成为维持社会有效运转的唯一支柱,它的力量不但不能被削弱,还必须得到加强,这就是政治权力在社会生活的触角越来越深入的内在动因;改革不能根本性的触及对象,而只能迂回曲折地整边补角,这就是中国政治改革的悖论所在。
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外开放是为了吸收国际上先进的东西为我所用。吸收的东西分三个层次:器物层次、制度层次、观念层次(也可以说是文化层次)。
许多政治体制中暴露的问题正是源于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因此,干部人事与人才制度改革将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
政治改革能不能启动、中国能不能走出现时僵局和历史轮回,就在于能否出现新的、有竞争力的温和渐进的政治理论和主张。
中国现在的政治结构完全是自上而下建构的,中央权威是维系这种体系及其认同的根本纽带;全民政治认同迭经损折,没有通历政治参与的强化。此时,不管是启动自下而上的民主化进程,还是突出中间的地方化联邦化进程,都意味着原来的政治结构解体。一方面,中央政权主观上决不可能认同这种自我毁灭的行为;另一方面,客观上社会在旧权威丧失,新权威待立之际,也必然出现权威真空,可能致中国于政治危机之中,并且可能爆发全面的社会危机。
在中国,所有的反中共化进程都不可能获得中共支持,都只能在中央政权严重衰弱之后才有启动的可能。
要启动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就必须设计出不会致中国于动乱的方案,即必须在顺应中央化结构、保持中央权威的方向上进行。
根据吴思先生的潜规则理论,在中国社会,政权及其人格代表(执政者)与其代理人官僚群体可分别为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对民权民利的具体侵害,主要是各级官僚由自身利益驱使的作为,它并不符合政权本身追求稳定性、延续性的根本利益。官僚群体能够背离政权及执政者而操作自我利益,关键在于它拥有代理权力执行的地位、握有相对于执政者和民众双方的资源和信息优势。因此,在传统社会民众往往“只反铁外官,不反皇帝”,这在大多数时候都是较优选择。
执政者在当前能否有效约束其代理人的关键是能否打破官僚群体的信息垄断和上下封锁,这需要借助于上下沟通,实行“信息民主”,放宽媒体的言论尺度,将舆论监督集中在官僚群体的权力侵害、以权谋私行为上,暂时不涉及政治体制。
由于以“反腐败,求公正”为号召,民众诉求可以不涉及政治制度,不指向最高执政者,政治进程将被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可望获得政权高层认可;由于民众和执政者有着共同的对手——腐败官僚,从人的需求层次理性而言,在实际侵害者有可能解决还没有解决之前,民众的自我意识不会将矛头指向支持反贪官的皇帝。
从经验看,政治进程一旦放开,似乎就会呈现一种自我加速的趋势,政府、民间都无法控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走向极端。
中国政府的考虑是:既然政治过程一旦开放就会自我加速,走向极端、走向中央权威丧失,那还不如把它放一放,集中精力安安静静地埋头搞经济;只要经济搞好了,人民普遍满意了,到时候再谈政治,就可能拥有一个较为宽松、易于妥协的环境基础。
由于权力腐败猖獗,由于体制内缺少制衡腐败的有效手段,由于社会本身还没有成长出足以抵制权力的资本力量,中国的改革正处于危险期,路越来越难走。
虽然任何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市场化,工业化过程都不可避免伴随大量政治腐败和贫富分化,不可避免引致社会普遍不满,但只有权威政体国家,这种不满才无处宣泻,只能转化为对政权合法性的怀疑,必然加强社会结构的刚性,加剧社会和政治危机。政治合法性的削弱也必然导致政府行为有效性的削弱,无论改革、发展还是稳定,都可能越来越难以持续,这才是当前模式难以持续的根本原因。
造成中国当前社会结构刚性的因素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自由民主主义的“民主即行”主张和理论;二是权力腐败难以抑制。后者导致了普遍的社会不满即使原地不动也难以维持。中国问题的政治出路,就是要着眼于解决这两大难题,在左右之间设计出一条新路。
政治进程离不开压力,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单靠既得利益者的施舍,社会难以前行。但是,压力并非越大越好,而要适度;更必须讲究策略、考虑力量对比。只有在力量上占据优势,改革才能推进。当今中国社会能否启动政治进程的决定性力量是中央权威,只有中央权威认同,改革才可能启动;只有执政者和民众联手,改革才可能推进。如果将改革目标直接对准现行政治制度,在中央政府的压制下,这种改革将看不到启动之时;在政权和官僚们的联手压制下,社会自发的进程也会困难重重。
政治经济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根源于原有制度对现实变化的不适应,或者是不支撑新的社会目标。
中国的改革必须在实践中摸索适合自身约束条件和发展目标的具体模式。政治制度的成功,必须能够与社会环境协调适应。后发展国家的制度引进,只能引进西方制度演进的最后成果,无法引进社会演变的整体过程。因此,中国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主要应靠自己摸索,创造,西方国家的成形之作,只能作为参考。
中国未来的制度模式决不会仅仅是自由主义的。自由主义视自由为最高价值和唯一标准,将自由主义价值与西方制度模式绑紧在一起,捆绑销售。这种做法限制了制度创新的操作空间,使“全盘西化”成为必然选择。中国改革在价值上要兼顾多重目标,在结构形式上要适应具体国情。这样一种制度演变和创新,并非单纯按图索骥的生产制造,而是从研发到生产的整体过程,当然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不能期望一步到位。
改革是一个由此及彼的过程,“此”是现状,“彼”是能够实现富民强国和现代化目标的制度模式。中国改革的目标模式,只能在具体的约束条件下,在针对现实问题的反复试错中摸索,即使针对每一阶段性目标,也有一个由此及彼的过程。
改革是手段,而非目的,目的是民富国强、实现现代化。因此,改革必须兼顾社会多重目标,不能不惜代价、不顾一切,这正是改革艰难之所在。改革以民富国强为目的,所以它不能将社会多荡、国家竞争力的大幅衰落为赌注。
另一方面,改革也是社会利益的调整过程,其进程和方向取决于社会力量的对比。按照经济学新制度学派的观点,制度变迁都是社会强势集团主导的。宪政民主制度之所以普遍盛行于西方,是因为它符合了市场社会最强大的利益集团的政治需要。随着东方国家经济全面走向市场体系,随着市场力量的日渐壮大,东方国家的政治制度也好子迟或早会走上类似宪政民主的轨道。
在当前中国社会的力量对比格局下,改革只能自上而下展开。由于政权体系对社会稳定的高度敏感,改革只能在不改变根本性力量对比,不危及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启动。这样的改革只能是渐进。
渐进改革成功的条件之一是社会能够拒绝激进,包括能够抵制激进理论对民众的诱惑与鼓动。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作为当前思想界主流的自由主义理论,虽然与改革取向具有某种价值上的一致性,但在客观效果上,却成了渐进改革的一大障碍。
中国的命运祸福系于能否持续保持政治稳定;在现行体制和国家社会格局下,最有能力对政治稳定造成致命打击的就是高层的权力斗争。中国之乱患,不在体制之外,而在体制之内。如果在机遇和危险并存的关键时刻,中国陷入了纠缠不清的高层内斗的话,那么,不但26年改革开放的成果可能毁于一旦,甚至可能从此陷入万劫不复。
政治权力能否在长期稳定中实现和平更替,这本来是权威政体的最大难题,也是民主制度相对而言的最大优点。现在,从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看,中国似乎已经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式,较有保障地解决了这一根本性的难题。
中国的权威政体关键是必须保持对现实变化的高度敏感,不墨守成规,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革新;既不“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又能虚心“借鉴世界先进的政治文明成果”。权威政体的“现代退让制”比之西方国家的民主选举制还有其明显优势。 “突然子制”选出来的国家领导人,往往都是久经考验、能力卓越的治国之士,而绝不可能是只擅长哗众取宠的明星。国家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