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皇家弃妇by翡翠c-第2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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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你四哥交待我一件事,让弘昼看看这画像,弘昼你帮四伯母看看,是不是这个人。”
看人?不会是那老的假侍卫吧?
不过,真要看人,不是可以让弘历到了宁远哪儿去看啊,何必非让四福晋拿着画像过来?
好奇怪的做法!!
“我要不给四伯重新画一张吧,这张画我也不知道如何修改。”弘昼摊开那纸,看了看便笑道。
这弘历的画功实在是不行,不是自己这个当弟弟的要说他,你说你也好好练练不是,除了功夫和马上本事他还能勉强得个前三,别的,倒数第一全是他包揽了,你说你好意思么??
一点上进的心都没有,自己身为堂弟都替他臊得慌。
弘昼没半个时辰便画了一幅肖像出来,递给四福晋之后,便下去梳洗了。
宁华虽然知道人家要的是那侍卫的画像,不过,还是装作面上不知的问道,“嫂子,肿么回事?好好的让弘昼画画?难道是府上遭贼偷了?也不对啊,府上有贼,这弘昼也没看见不是?怎么回事?”
说到装傻,宁华这十几年来练的装傻功夫可谓是十分精道,哪怕是张姑姑也看不出来。
而在四福晋眼里,宁华一直是个呆瓜,自然觉得,弘昼肯定也不会把某些事告诉宁华。
毕竟自己都无法从弘历哪儿套出话来,更何况是宁华了。
“唉,这事儿吧,我真不知道。是你四哥让我办的,估计是他们几人之间的小秘密吧,你也不知道?”
四福晋感觉宁华不知道,她心里还舒服些。倘若宁华知道,让她多没面子啊!!
本来儿子就不如人家的了,为了弘历的事儿,自己可是挨了自家爷不少训了。
可这能怪自己吗?
弘晖那是被爷带在身边教导的,弘历呢,那是在自己身边的,阿玛带出来的,和额娘带出来的自然不同了。
你说你一早嫌弃自己带的,怎么自己不好好教导儿子呢?
好了,现在儿子长歪了。你就来怪自己了!!
更何况,在四福晋眼里,弘历也没长歪,只不过,人家比较尚武摆了。
“这不是不知道才问嫂子你的嘛。嫂子你一向聪明。”宁华讪笑道。
“你有没有感觉出弘昼这段时间怪怪的?”四福晋笑了笑然后问道。
“怪?没有啊?怎么了?嫂子觉得弘昼哪儿怪了?”要说怪也是你儿子吧,以前上窜下跳的,现在变得多文静!!!
“倒是功课退步了不少,不过,嫂子,这去了热河玩了一段时间,肯定不能和他们在京城的比。这不算怪吧,好像也就这点,别的挺正常的。”宁华想了想又笑道。
对于成绩,四福晋是真没感觉出来,反正每次先生考试,弘历都是倒数第一名。倘若弘历哪天拿个倒数第二名回来,那才奇怪呢,因此,这也是四福晋没感觉出弘历奇怪的原因。
至于弘历在府里玩得少,安静得多。四福晋也是感觉,会不会是在热河玩疯了,玩累了,所以没心情在府里闹了?
毕竟和只老虎玩在一起,真心挺累人的。
没看出,四爷和老虎玩过布库之后,一脸的疲惫样儿嘛,这儿子还天天玩呢,能不变得安静嘛。
“对了,嫂子,前些日子弘昼给我带回来一些你们府上做的糕点,怎么,你们也要开糕点铺子?”
会不会太晚了些啊?
毕竟已经有九爷府的穿越女把稻香村给苏了出来,那生意,简直好到爆棚,你们开,未免太晚了,这水吧,始终是头口水比较香甜不是?
“可不,李氏想出来的,不算府上的生意,是他们几个孩子的。”四福晋说起这件事儿,就有些心寒。
偏偏弘历这个没心没肺的,还帮着做广告,你说这缺心眼的遗传了谁?
铁定不是自己,也不是四爷,哪怕上面的四位老人,也没哪个是缺心眼的啊!!
自己是真怀疑,这弘历和弘昼是投胎错了,你说弘昼年纪比弘历小,可二人在一起,有的时候,常常是弘昼握着主动权,弘历这个当哥哥的,反而听弘昼的。
哪怕两人,也是弘昼有些脑子,唉!
你说这弘昼是宁华那缺心眼的二货生得出来的?
“弘盼他们的?”这四爷也挺偏心的啊!!
反正在宁华看来,吃食的生意不会像别的,哪怕亏,也不会亏到骨子里,至于赚,一年赚个胭脂水粉钱,那是绝对有的。
哪怕他们兄妹四人平分,也能分到不少。
看来,四福晋现在在府里的日子也不好过啊!!
要不然,怎么用的是公中的钱,然后是让李氏开呢?
“估计四哥是想着以后雍亲王府的一切全是弘晖的,所以想补贴些给李氏吧,嫂子,咱大度些,不就是个糕点铺子嘛,能不能赚钱还是个未知数!!”宁华劝道。
“其实我这次来,还有另外一件事要和你商量的,宁华。”四福晋看了看宁华,意味深长的说道。
☆、第三百六十七章”斗”早就开始了
看着四福晋那眼神,宁华便有种预感,四福晋说的,绝对不会是啥好事就是了。
果然,她居然想和自己也开糕点铺子。
铺位她出,别的,便由自己来策划,至于所赚的利润,自然是一人一半。
从宁华知道李氏是穿越女之后,其实一直在关注着她。
她可以说一开始是挺高调的,不过,哪天开始,便消失在大家的视野之中,只专心在四爷的后宅生儿育女,哪怕对外的一些交际,人家也很少出来。
哪怕和一些五爷的侧福晋什么的,也不怎么往来,雍亲王的爱妾,很少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之中,这也让一些京城贵妇佩服起四福晋的手段。
因为,从李氏生了三子一女的状况看,人家后谓是四爷后院的第一得宠之人。
可如此有手段之人,在台面上,居然是被四福晋压得死死的,或者说是没有反抗四福晋,在很多人看来就是很了不起了。
毕竟,妾氏得宠之后,最喜欢干的事情,便是挑战嫡妻的权威。
因此,哪家哪府,都会有些仗着男人宠的妾氏们,至于一 些偏心的男人,把管家权交到妾氏手里,也不是没有的事儿。
比方说一些娶了蒙古贵族正妻的男人们。
至于咱那温文而雅的三爷,也曾经干过这种事,至于七爷那更加不用说了。
而因为李氏的乖巧,这些年来,四福晋可谓在京城挺顺风顺水的,很多太太们都愿意向四福晋请教驭妾之道。
没看见所有的福晋里,三福晋和七福晋和咱四福晋走得最近嘛,看看,和四福晋走得近,果然是有好处的,没看见三福晋和七福晋都夺回了管家大权了嘛。
特别是三福晋。听说人家的儿子,很快会被三爷请封为世子了。
七福晋可怜些,当然了,这也和人家的儿子年纪小有关系。
不过。京城的一些贵妇们,还是挺看好七福晋的那儿子的,毕竟是嫡子啊,人家的嫡姐还养在康熙身边呢。
这世子之位,鹿死谁手还说不定。
更有黑心些的贵妇私下里还在下暗注,说倘若七福晋是个有手段点的,不如现在毒死七爷比较好,这样,在请封折子没有递上去,弘昼身为嫡子继承七爷位子的可能性那是贼大贼大的。
而虽然现在四爷的后院有年轻貌美的年氏。不过,年氏一来年轻,二来,和李氏那完全是不能比的。
这年头的男人虽然也爱嫩,不过。更加重视那从年轻的时候,一起走过来的,陪他一起经历过风雨的人。
特别是李氏还生了三个儿子,至于年氏,想要和李氏相拉并论,还得过些年头,都不成气候的说。
这也是四福晋这次想和宁华合作的原因。
而宁华却不想插手人家四爷府里的家事。
“嫂子。倘若前几年,倒是无所谓,哪怕买铺子所有的银子都是我出,那也无所谓,我家爷,那是甩手掌柜。啥事也不管,现在,你是不知道……”
宁华一边说着,一边抹了抹眼泪,“嫂子。说多了,那都是泪啊,现在爷每个月给我能调动的银子才一百两,多了,就得向他汇报,没他的条子,我多一两也调动不了,我和嫂子亲近,说出来那也不怕丢脸,你说,我和弘昼再这么下去,还有什么盼头啊……”
宁华越说越心酸,便靠在四福晋的肩头,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虽然七爷是有这规矩,只不过,他有张良计,咱有过墙梯。
七爷这人,有个最大的毛病,爱面子。
有的时候,宁华在别的店铺里看中珠宝什么的,自然是先带回家了,至于银子,什么?你怕咱不买单?
不知道咱是你东家的兄长的媳妇啊?
咱府上挂的那可是淳郡王府的金字招牌,你怕啥?
当然了,人家小二也没怕过,谁敢赖咱东家九爷的账啊。
再者说了,人家小二那也是有眼力劲儿的人,自然认得宁华或者宁华身边的嬷嬷的。
虽然也知道,人家那来买新款什么的,完全是来盗取咱家的设计,不过,谁叫咱九爷说了,咱走的是高端路线,人家七爷家的铺子,走的是中下层妇人的路线,根本没啥冲突。
你说咱吃肉,难道还不许嫂子喝口汤?
当然了,这是比较官面上的说话,其实九爷那是打心里瞧不上宁华的那些卖首饰的铺子。
开得再多有什么用,店面小,利润少,买货的人,全是那些穷人,你做一千个穷人的生意,还未必抵得上,咱卖出一件高端的珠宝呢。
因此,九爷也懒得和有小市民意识的宁华计较。
主要是京城偷取咱家设计的太多了,不差宁华家的。
至于赊账,反正家家都会赊账,不差七哥家的。
不过,有的时候,九爷也会有一转而过的念头,那就是,以前看着七嫂,那是挺淳朴的人啊,不怎么喜欢大件的首饰,大块的宝石一类的。
人家喜欢那小花小草的,倒也对了京城某些清流家眷的味口。
倘若九爷家的设计是符合贵妇们的口味,那宁华名下的珠宝铺子,也有几 间是针对清流家眷的口味来设计的。
怎么现在大变样了?
最重要的是,以前哪怕七爷府上的人来买首饰,哪会这么大张其鼓,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唉,你呀,就是太听七弟的话,有的时候,你也得用点手段,用些心思不是?看看,怎么把七弟的心拉回来。”四福晋看宁华的样子,也不似作伪,再加上,七爷家的家事,本来她就略有耳闻,自然也明白宁华现在的难处,倒也没再说什么了。
“那弘曙的媳妇还没过门呢,你要不,好好思量思量,到时候,怎么把管家权握在自己的手里,要不然,万一七弟让你交出管家权来,岂不是在府里的日子更加举步唯艰?”
四福晋帮着出主意道。
应该说,宁华也是有这想法的。
现在是因为弘曙的“母孝”,所以媳妇没有进门,倘若人家媳妇进了门,按照七爷对弘曙的偏心,明显,会帮媳妇夺宁华的管家大权的可能性是百分之九十,到时候,宁华才举步唯艰呢。
到时候要把再把弘昼推上世子之位,那可是难上加难了。
“这点,嫂子倒还请放心,宁华一定会妥善安排的。”宁华笑了笑道。
自己可没打算让弘曙这么快成亲,虽然手段会有些不入流些,不过,弘曙真顺利在雍正没上位之前成了亲,先别说世子之位被抢了,自己在府里,确实也会没有立足之地。
虽然一般靠谱的男主人,不会在自己的妻子没犯错的时候夺她的管家大权,可七爷的心思,非一般人,自然得用非常手段了。
七爷这边自己下不了手,可并不代表女方那边无法下手。
人家那可是祖父祖母都活得挺滋润的呢!!
宁华自然不会去让人去杀人或者别的,这种事,一来是下不了手,二来,人命案肯定会有侦破的一天,风险系数太高,再者,宁华也不愿意,自己的手上沾染了鲜血。
能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