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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雨南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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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西榕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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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华人国家:兰芳共和国

50年前,历史学家罗香林的重要着作《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于1961年6月在香港出版,国际学术界轰动一时。40年后,这段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历史故事,被一个人重新提起,他就是中国驻印尼大使陈士球。2001年春节,在印尼出生的传记作家张永和为他的新书《瓦希德传》重返千岛之国,征求修改意见。其间,张永和与当地侨领吴能彬一同拜会陈士球。陈大使告诉他们,客属乡贤罗芳伯曾在婆罗洲东万律建立了一个共和国,值得作家“大书一笔”。这才有了张永和、张开源合着的《罗芳伯传》,2005年在印尼出版。

从帮会到企业到国家

罗芳伯原名罗芳柏,罗芳伯是后人对他的尊称。生于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自幼学文习武为群儿冠”。由他建立的兰芳到底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大企业?抑或是一个帮会?我的答案:三者皆是。最早是帮会,后来是企业,最后是国家。

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罗芳伯乡试不第,“乃怀壮游之志”,发扬客家精神,漂洋过海,登上婆罗洲(今西加里曼丹岛)。到了东万律,罗芳伯最先建立的是兰芳会,一个以保护华人社团为业的组织,其实就是一个帮会,主要的对手是天地会。经过多次交手,天地会灭亡,兰芳会发展壮大。

当时,东万律面临内忧外患,内部互相争斗,外部又有强邻入侵。在印度尼西亚的荷兰殖民者联合东印度公司,曾多次向坤甸一带发动武装侵略。罗芳伯和他的伙伴,和当地人一起,协助当地苏丹首领平了土着人的叛乱,得到了首领的嘉奖,将东万律划归罗芳伯管辖。这块地方有10多万人及南北几十公里的产金地,吸附华人数万,土着好几十万。罗芳伯和他的伙伴顺理成章地成立了巨大的经济实体——兰芳公司。

公司成立后,罗芳伯一个个收拾了当地四分五裂的各种华人团体、商会、村寨,消灭了所有对手。这时的兰芳公司已经摆脱了先前的帮会性质,正式以一个军队的面目出现了。

1776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建立了自治政府。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当时,大家推荐罗芳伯为国王,罗芳伯不同意以王相称,后由各代表商议建立兰芳大总制,称罗芳伯为“大唐总长”或“大唐客长”。但他向北京派遣使者前去朝贡时,仍然使用的是“兰芳公司”的名义。

罗芳伯任总长19年,于1795年在西加里曼丹病逝,终年58岁。罗芳伯病故后,由江戍伯继任其位。

在兰芳国110年的历史中,前后共有12位元首。元首的更迭,用的是一种介乎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罗香林的《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做出了这样的结论:“清乾隆年间,广东嘉应州有罗芳伯者,侨居南洋婆罗洲(Borneo)西部之坤甸(Pontianak),垦辟土地,策众采矿,并助土着苏丹,平定祸乱,一时侨民多归依之。东征西讨,所向披靡,苏丹知势力不敌,因分土而治。芳伯乃为之奠都邑,定官制,修军备,开商场,兴矿冶,抚民庶,建元兰芳,建国号曰兰芳大总制。受推为大唐总长,盖为一有土地、人民与组织,及完整主权之共和国焉。”基本上这就一锤定音啦,兰芳就是共和国。这个论断,被广泛接纳。互联网上,如果你搜寻“已经消失的国家”,兰芳是其中一个。

张永和、张开源采纳的自然也是罗香林的学说。根据《罗芳伯传》,兰芳的确具有共和国的一些特征:

有首都(在东万律Toeng-wan-loet),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地方还分为省、县、乡三级。各级官吏均由民主选举产生,政务的裁决,也由大家来公断。这一条是人们判断兰芳是不是一个国家,以及是不是共和国的关键。

政制分司法、军事、财政、经济、教育5部分。军备方面,开办军械厂,铸造兵器,除军事战略要地派驻少量常备军外,其他地方没有驻军。平时大家各安本业,抽调适龄青年练习射击,一旦有事,就征召这些青年组成军队(很像当今的预备役)。

财政方面,设税收督察官,实施征税来充实国库;征收商人的货物税,并且以出口创收为原则。

经济方面,积极扩充市场;矿产由国家组成公司(现在的说法就是国企),实施统一经营。

教育方面,举办汉文学校,聘请儒士执教,以中国传统文化为重点。

司法方面,以天地会纲领为基础(兰芳公司在与天地会进行了艰苦的军事斗争之后,吞并了天地会,所以天地会比较系统完整的纲领也被兰芳吸收),进而修订为普及易行的法规。

张永和、张开源说,兰芳还确定了自己的国旗,规定以各式汉服为国家礼服。

但是,来看东万律丛林中的“罗公芳柏之墓”,墓柱下石刻的《罗公史略》,应是其盖棺之论,其中清楚地写道:

“罗公芳柏,广东省梅县石扇堡人定鼎东万律,创建兰芳公司基业。”这“定鼎”一词,微妙地改变了事情的性质,你可以说是定都,也可以说是定总部的所在地。

唯一不称王的华人国王

按照《罗芳伯传》的说法,当地统治者苏丹与罗芳伯签约割让土地给兰芳自治,“其所割让的土地,计东界万劳,西界卡浦斯河,南界大院、上侯、双沟月之线,北界劳劳、山口洋、邦戛之线,纵横数百里”幅员辽阔,人口也达到百万之众,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国家。可为什么这个墓志铭上,偏要称“公司”呢?

其实,像罗芳伯这样的中国移民,在当时社会里叫“天朝弃民”,根本没有社会地位。当时是乾隆年代,中国繁荣昌盛,朝廷威权无处不在。罗芳伯他们不敢称孤道寡,怕犯一个谋逆之罪,自己远离故土倒不要紧,连累身在故国的宗亲友人那才是麻烦。中国人骨子里始终认同祖国,不管走得有多远,都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罗芳伯他们也是一样。

反而,他们一直希望能够被清廷接纳成为一个地方政府,一来可以光宗耀祖,二来也可以利用祖国这个靠山,抵抗来犯的欧洲人。事实上,清廷虽然从来没有正式承认过兰芳国,但罗芳伯派出的使者至少见到了乾隆的重臣,使得对兰芳觊觎已久的荷兰人有所忌惮,一直不敢造次。直到1886年,见清廷衰败,荷兰才大举进攻兰芳,灭掉了这个华人在海外建立的国家。

拥有百万人口,战时可以全民皆兵的兰芳国,败在远道而来的荷兰人手下,据说主要原因是武器太差。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国家实行什么体制不重要,重要的是实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以及军事实力。

华人在海外建国,历史上并不少见。罗芳伯不是唯一的一个,但他是唯一一个不称王的。

兰芳国介绍

兰芳共和国,全称兰芳大统制共和国,是1770年(清乾隆四十二年)到1885年之间存在于南洋婆罗洲(现印度尼西亚占据称加里曼丹岛)上的华人国家。创立者为广东梅州人罗芳伯。后来被荷兰人消灭。

根据20世纪的90年代明报月刊某期以**为专题的一篇记载,是时不少广东人前往南洋谋生。由于广东人擅长经商,因此,不少从事贸易的人都很受当地酋长的敬重。当时由于不少欧洲人前往当地骚扰,所以当地有华人社团从广东省招请团练,来到南洋担当类似保镖的角色,当中势力最大的是南方公司。后来不少酋长都要求南方公司保护他们,所以南方公司当时的老板罗芳伯就在当地成立共和国,并担任国家的大总,总揽国家的保安及各部族之间的协调工作。而各部族的内部事务,仍然由酋长负责。此外,由于罗芳伯得知洋人对清朝仍然非常顾忌,所以在立国之初就立即向清朝称臣,并派员前往北京朝贡。此举果然使洋人大为顾忌,从而停止对当地的骚扰。而另一方面,早期未有加入的部族,看到兰芳共和国的成功,亦纷纷表示愿意加入成为成员部族。在最高峰时,兰芳共和国的势力范围占有整个加里曼丹岛。

兰芳共和国以坤甸(东万津)为首都,并将立国之时,西元1777年当年定为兰芳元年。国家元首称大唐总长或是大唐客长,意思是华人作客海外的首长,且「国之大事皆众咨议而行」,以类似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传承,前后历任十二位总长。

后来由于清朝在外交上多次失利,西欧开始认识到清朝已经衰弱,无力再顾及境外的事,趁着中法战争的爆发,荷兰开始重新部署占领行动。1884年,荷兰入侵兰芳共和国,兰芳共和国虽进行了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其残余势力逃至苏门答腊。不过,由于仍害怕清政府作出反应,荷兰并未公开宣称已占领兰芳地区,而是另立了一个傀儡以便进行统治。直到西元1912年清朝灭亡、中华民国成立后,荷兰才正式宣布对兰芳地区的占领。兰芳共和国自立国至灭亡,共经历一百多年。

逃往苏门答腊的华人一直往西边迁徙,并于马来西亚半岛定居。当中的一位迁徙者的后人最终更成为了东南亚的显赫人物,他就是被誉为「新加坡国父」的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先生。

兰芳共和国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

发展历史

在婆罗洲上很早就有华人定居生活,从事贸易的占大多数,他们往往组成自己的公司,以罗芳伯为首的南方公司就是其中的一个。由于荷兰等西方殖民者对南洋的侵略加剧,罗芳伯顺应时势和当地华人以及落后民族为保护自己生存权利的要求,于1770年建立兰芳共和国,定都东万津,他被拥戴为大总制。

在南洋国家之中,他按照中国的传统,建元兰芳,公元1770年为兰芳元年。他仿效西方当时才出现的民主制,规定国家的大小事情都必须咨询人民群众之后,才能施行。最难能可贵的两点是:他没有称帝,帝制自为。兰芳共和国建立不久,他就派人赶到北京向中央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并进贡方物。又拒绝了人们要他称王的请求,而是称总制、大唐总长,并且规定,他及后世领导人都不能把兰芳共和国变为一姓人的“家天下”。

兰芳共和国先后民选了12任领导人,他们领导华人以及归附的落后民族改进农业技术、扩大矿业生产、发展文化教育、组织军事训练,使兰芳共和国的实力和影响大增,更多落后民族前来归附,兰芳共和国的版图迅速扩展到整个婆罗洲。

兰芳共和国的发展壮大遭到了西方殖民者和依附于他们的南洋落后民族的嫉恨。随着大陆的日益沉沦,失去了支持的这个在异域建立起来的华人小国,遭到荷兰殖民主义侵略军的进攻。兰芳共和国全体民众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最终因武器太差而遭到失败,这个华人小国也不幸灭亡。“兰芳”共存在了110年。后婆罗洲由荷兰转给印度尼西亚,改名为加里曼丹岛。

罗芳伯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而是全民皆兵,平时分散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地方分省、府、县三级,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行政机关的负责人。罗芳伯当了19年的国家元首,于1795年病逝。随后,由全国公民选出江戊伯继任国家元首。此后还有7人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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