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长醉-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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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首先申明,不是正文目前我是一个比较想死的人(不知为何,脑海中忽然浮现了尼罗河女儿里面的台词,神那,向打扰法老睡眠的人张开死亡的翅膀吧……这哪儿跟哪儿呀)呵呵,不过还是先要向那些坚持看我文的人表达感激,还有歉意因为我自己也发现了,错别字太多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主要前一阵子,我的紫光拼音不晓得出了什么篓子,没事给我整个错误报告,重装N次都没用,所以我一火,就用了狂拼用一个新的而且不熟的的输入法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错别字飙升,偏偏我还没有写完检查再发的习惯,所以……
这几天已经换回了紫光了,应该稍微好些了吧然后就是我的牢骚了,上帝呀,救救我吧,我昨天下午对着电脑三个小时,最终写了几十个字,然后在昨天晚上对着电脑郁闷了两个小时以后,又把仅有的几十个字给删除了明明后面的情节已经在我脑子里面了,就是过不去,可怜♂家的地板,被我抓下的头发一把一把地飘在他干净整洁的身子上想当年,俺还是个中学生的时候,趴在课桌上用数学本子写,那也是一本一本,现在家里还有一抽屉大的呢再想不久的当年,俺还是大学生的时候,对着电脑噼里啪啦地敲,那最高记录可是一天一万多字呀再看看现在,我无语——我想死——然后只会听见“鸡屎”她们的狂叫,要死早死,别在这儿乱吼再远一点,估计我老妈也在那里放鞭炮,李家一大祸害终于决定要升天了前几天买了看电影,剧场版,谁知居然是恐怖片特辑,上帝可怜我,我还真是那种贼没用的,从来不看这种东东的人,虽然我号称本本不落,可要知道是这个我宁愿不买更过分的是,看完以后,晚上十一点一个人在这里敲电脑,老妹忽然发来一个短信问黑桃,红心,梅花,方块,你最喜欢哪个?
我屁颠屁颠发回去,黑桃想俺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大街小巷都是“万水千山总是情”的时候,那个千王之王可是我每日必看的东东,呵呵,顺便提一句,还有鲁西西&罐头小人,这是题外总之那以后,黑桃A在我的脑海中就是一个很神圣很美好的东西好了,我回也回了,手机一扔刚好扔在我白天随手放的《看电影》上老妹回短信,一看,晕死“死亡,你这个灾星!”
你想想,午夜将近,一个人在家,白天刚看完恐怖片特辑,外加无数图片,然后就收到个这——我简直……
三条黑线,头顶再一只乌鸦飞过估计就那会子一吓,我就开始大脑空白,这会都没转过来天地呀,神明呀,给我一条明路吧或者这样,那位好心的路过,又或者哪位坚持等着我的好人帮我选择一下目前同志们的脑中有这么两个画面其一: 我想让水如爱上秦染,至于原因无外乎英雄救美之类的总之下一章一开头,就让水如挽着受伤的秦染到这停云轩,然后秦染离开去做某某事其二: 秦染自己出现,因去做某某事生死未卜,前来告别总而言之,我已经下定让秦染这个祸头来扰这一池春水了反正这两个情节总会有,只是前后而已我就是把他串不起来,神呀,眼看都要两天了,我就是串不起
第 22 章
傍晚时分,红绡半卧在睡榻上正有些昏昏欲睡,听见明之在楼上唤,便懒懒起身。
明之拿着一件皮裘裹住了她,轻轻一跃,上了屋顶,这才见白日里细细的雪点不知何时已如柳絮纷飞,但见飞花入院青竹变琼枝,山下一片银妆素裹衬着青蓝的天煞是好看。明之笑着将粘在她发上的雪花拿掉,问:“前两天无欢出门前还送了我一坛新酒,我下去热上,就着这雪景喝两杯可好?”
红绡抿嘴笑:“何不干脆挪上来?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雪花酒上灭,便不觉这夜寒了。”
两人就真的坐在这屋顶之上对饮起来,那一坛子果然是新酒,清冽得很,烫得温温地落入肚中更觉暖。红绡倒酒之时,不小心烫着了手,杯子就这么骨碌到了房檐边上,正要起身去拾却被明之抱入了怀中。
仔细翻看她的手,见无大碍,明之干脆将她裹入自己的大衣之中,两人共着一个酒杯,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生出的便是眷眷的缠绵之意。
这一刻,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二人。
直到沉重的脚步响起。
这山间只一条道,曲着往山下去,往日红绡傍晚做饭若是早了,也会站在门口等,总是先听见明之的脚步,再看着他不急不缓走上来。因雪越下越大,几乎没人出门,一片寂静中只听见这脚步声,像是受了伤显得沉重,不知为何,红绡的心中忽然紧了,那一步一步像是扎在心头一般,便窝在明之怀中别开了眼。
“是水如!”明之抱着她站了起来,她还没来得及看,他已搂着她飞下了院子,放开她就向外奔去。
剩得红绡一人空寥寥站在白茫茫的院中,只觉得刺骨的寒,“喀嚓”一声,她一惊,回头看见那竹枝经不住雪重,生生压断。
只能远远听见明之与水如说了几句,就朝着家里来,近了才听见像还拖了什么在地上。先进院的是水如,红绡一望便大惊,见她身上手上全是血,脸色竟比这雪还白。明之站在她身后,脸色也是从未见过的难看,他第一眼是望向她的,用一种陌生地颇有深意的目光,然后才转身拉进了一个担架。
饶是红绡不懂医术,也知道担架上那人已奄奄一息了,他胸口上插的正是水如戴在身上的紫璎剑。
还是水如先开的口:“嫂嫂,只有你能救他。”
红绡只觉得脑袋“轰”地一炸,全身颤抖起来,一步一步走过去,那上面躺着的赫然是秦染。
明之死死盯着她,见她用一种他也不懂的目光望着担架上的人,久久,才听见她用平缓的声音轻轻地说:“都先进屋吧,下着雪呢。”
担架上的人却剧烈咳嗽起来,这一番折腾,又吐了血。
红绡便蹲了下来,摸摸他的额头:“你别动,不会有事的。”
秦染便握住了她放在自己额头上的手,微微笑着真的安静下来,一直撑着的那口气一放下,便晕了过去。
她不动声色,抽出了自己的手,先走进了屋。
水如像做错了事的孩子,急忙跟了上去,语无伦次地解释:“嫂子,我不想的,我没想杀他,可他剑飞过来我只是下意识地乱刺,他不让别人碰他的身体,我一动,都是血,我去找洛无欢他不在,大哥懂医——”
红绡回头握住了她的手,温和地笑:“水如,你先坐下来,别着急,我帮你看看身上的伤。”
或许是她脸上的笑太过平静,让水如也静了下来,却忽略了她握住自己的手冰雪样的寒。
满屋子都是血腥的味道,明之告诉自己此刻要有医生的专业,可笑的是,他竟然有些不满地望着那血将红绡前两日才换的床褥染红了。
此刻房里只有他们两个,红绡真是带着水如去了隔壁,检查她衣下的伤口。他自己还没有从方才看清担架上人的震惊中醒来,怀中仿佛还留着她的味道,怎么忽然他的世界就这么乱了?
他从进门那一刻就看着红绡,看着她的平静她的淡然,看着她如一个贴心的妻子般安慰小姑照顾小姑,看她表现得完美无暇,可他忽然觉得她的心离自己很远很远……
搭上秦染的脉门,在晕迷中,他仍然抗拒着要缩手,明之只能强按住。
水如这一剑刺得奇重,却歪了,从心房那一道沿至剑口的血痕来看,只怕原本是朝着心口去的,临时硬转了向,否则只怕是扁鹊在世也无能为力了。
这才见秦染手中仿佛握着什么,明之在心中默念了三遍君子鉴言,还是忍不住掰开他的手,秦染却拽得更紧,但露出来的穗子已经足够明之确认那是水如剑上的,准确地来说是红绡今天中午送给水如的穗子。平日红绡闲的时候经常会打几个,送了不少出去,今天水如见了也很喜欢,就选了一个挂在剑上,这或许就是他会伤在水如手上的原因了吧。
明之的心就这么拧了起来。
水如推门进来,捧着一些药品与简单的工具,脸色比之前已经好些:“我想着你会需要这些。”
明之示意她放下:“红绡呢?”
“嫂子说去烧些热水,还问你要不要请大夫?”
明之并不说话,水如知道,在这离城除了洛无欢只怕也无人比他的医术好,尤其在他当年重创于那三个老魔怪之手后。
“哥——”
明之摆摆手:“我需要你帮忙,这剑要拔出来。你用十成的气封了他穴道,再按住他。”
“哥,”水如咬咬下唇,说:“他不让别人碰他,我先头要帮他止血他都不让,我才用担架把他拖了回来。”
明之微微一颤,好一会儿,晦涩开口:“叫你嫂子来。”
“喔。”
到厨房,换下了红绡,蹲在灶边,听见她开门,感觉一阵冷风扑来,水如打了个冷战,眼泪就这么流了下来。
想起刚才在雪地里,一向温和的大哥对自己说的话,我不管你在外面做的什么,到了离城就放下你的身份,你若是怀着查案的心回到这里,那么这个家不欢迎你。
她是说了慌,案子发后根据她搜集到的各种证据,基本圈定了几个人,其中之一就是秦染。她已经追了他三个月,两人交手也不是第一次,她原不是他的对手,可是对方却数次手下留情,这就让她不得不因自己的特殊身份而锁定了秦染。半个月前,她在距离城百余里的小镇追丢了秦染,虽然秦染武功比她好,但是轻功两人却是伯仲之间,而且多年办案的经验使她自有一套追踪的路数,没有理由一个人平端消失在她眼皮之下。而附近唯一适合人躲避追踪的地方就是离城,想着这种与朝廷有千丝万缕关联的人若是进了离城,她便有些心惊,若他安心待在那里倒也罢了,但只怕他将离城作为一个藏匿的据点,那就很不妙了,何况他若真是秦染,她无法不去担心大哥。
事实上,她昨天已经到了离城,却直接去了侯家。侯细细是最藏不住话的人,在她眼中,红绡最奇怪的就是出嫁前一夜,那件嫁衣引出的是冯蓼。而上午红绡的神色言语,无疑证实了那个盗珠贼就是秦染。
下午她在冯蓼家里坐了足足两个时辰,一无所获,直到她问——
“冯老爷子与我嫂子之前就很熟吧?”
“有过几面之缘。”冯蓼仍旧与她不紧不慢打太极。
“那冯老爷子可知我嫂子咳血之症是旧疾,还是新症?”
只是很轻微的一缕呼吸,但足够了,再将人引出来也就不难。
她并不愿意在离城里与秦染相博,便和他来到城后的鬼林。这里终年毒瘴,且多毒物,她自知不是秦染的对手,但职责所在也是抵死一斗,在这里她地形较熟还多几分胜算。
像前几次一样,他有好几次机会能取自己性命却留了手,当他第四次将挺到咽喉的剑尖移开的时候,她收了剑。
“秦染。”直直望着他的眼睛,却见他忽然失了神,只凝视着自己的剑穗,她从未见过那样的眼神,那么专注让你觉得仿佛这穗子是天底下最为珍贵之物,可又那么寂寥,就像这世界空空如也。
她才明白,为何有那么多女子一说起红绡便带着艳羡的梦幻神情,原来羡慕的不是她的绝色不是她的传奇,而是她身边曾经有这样一个人伴着。这样的眼神,只怕定力差一点,都会融化在其中吧。她总以为这天下男子没有一个及得上大哥,每每在外听得人家提起嫂子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