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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

但愿长醉-第43部分

小说: 但愿长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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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这个女人就全没了招架之力?最后我也认了,你合该是来克我磨我的。”他想抱着红绡起来,可因维持一个姿势太久,身子已经僵硬,差点带着红绡摔倒,只能侧身一翻,却成了红绡在下他在上的尴尬境地。

明之只觉得血都在往上涌,干脆放松了身子,将头埋在了红绡的颈项间:“看吧,你就是来制我的,我这辈子没做过的事,都为你做了,没丢过的人也为你丢了,你难道就想轻轻松松走了去?”他悄悄自她发丝间抬眼,看到的是一张比他脸还要红的番茄脸,他就低低笑了。

觉得血脉活络了,他才起身,仍是抱着红绡。

红绡原还想抗拒,只是头也晕,心也是晕陶陶地,只能由着他,却不想他抱着自己是往后院秦染的坟走去。

直到墓前,明之才将怀中的人放了下来,一只手还扶着她的腰:“红绡,我们就在这里,当着秦染的面,我再问你一次,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妻子?”

他的眼睛那么亮,那么温柔,他的手掌还在自腰间传递着安心的气息,可偏偏问的却是这样的问题。红绡低下了头,不敢去看他的眼,却听到明之在说:“我不是圣人,我也会嫉妒会伤心,红绡,我原本以为我可以安心于沉默的守候,可离你这样近,我把持不了,我嫉妒秦染!嫉妒极了!我宁愿躺在这里的人是我……”

红绡捂住了他的嘴巴,一双眼里蓄满了泪,可怜兮兮地在无声哀求他不要再说下去。

可他拉开了她的手,也没有屈服于那即将落下的泪水之中:“我只说这一次,你好好想清楚,你要不要做我的妻子?”

红绡偏开了头,也因为偏开了头,没有看到明之眼中一闪而过的光芒,却也有着他自己才知晓的紧张:“红绡,我需要一个妻子,那个人若是你,会是我们两个人的幸福,若不是,我也需要别人来绝了我的念头。”

听出了他话里有话,红绡震惊地望向他,只看清他一脸的坚定。

“我——”连唇都在颤抖,红绡伸手想去拉他,明之向后退了一步,只一步,击溃的却是红绡眼中泪堤。

天空此时也应景,飘起了细雨,明之抬头看看天,微微一笑:“你第一次到长醉轩时,也是这么个雨天,挺好,我倒想看看这雨到底是要把你再送回来,还是将你带了去。反正我定是要个妻子的,你若是不愿意嫁,自然也是有人嫁的。”

泪眼朦胧中,红绡忽然想起这话凭地耳熟,分明是自己当初逼他娶时说过的话,就想看清他笑里到底是怎样的心思,可雨偏偏越下越大,天色又暗,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子刻在眼底。

一道电光劈了下来,红绡退了退,刚巧踩了个石头,跌倒在地,抬头正是秦染的墓碑,恍恍忽忽秦染与明之的脸交织着,那些属于他们的往事也交织着。

是秦王府的白衣少年将她高高抱起,腰间红绸飞扬,赞的是她此生无双。

是竹下清俊的身姿,笑望着自己道一声早。

是秦王府外,狼狈逃离的二人笑着拥在一起,许的是不离不弃。

是离水边的青衣男子安然接过她的将来。

是停云轩里绝望的一吻,讲他定不再相负,求的是生当归来,死亦相思。

是油菜地边画出笑颜阳光般灿烂,望的是白头偕老的未来。

是冯老墓前凄楚面容,问的是再见一面,如何离得开。

是一纸休书,唯恐她为难半分。

到最后,只听见明之在问,若我说想念,你愿不愿意回来,你愿不愿意回来。红绡轻轻抚过秦染的墓碑,低低地,用只有自己听得到的声音说呢喃几句。

明之见她深情抚摸墓碑的模样,黯然别开了头,果然还是不行呀!他转身,不想听到她口中的拒绝,却听到她在身后轻轻唤。明之就想,罢了,罢了,不过硬起头皮再看她一眼,才转身,怀里扑入了红绡软软的身子,她狠狠一口地咬住了他的肩膀。

默默地承受着肩上的剧痛,明之紧紧抱住了她,他原本是极为自制的人,可还是忍不住抱着红绡大笑起来,待她终于松了口后,才说:“红绡,你莫怪我逼你,我若不这样逼你,你还得与自己拗上数年。”

惹得红绡做势又要咬下,明之慌忙侧开身子去躲:“别,别,你可咬得真是一点情都不留,可饶了我吧,我还想多抱抱你,这一口下去可就不能了。”

红绡流着泪,带着笑,在他伤口处轻轻捶了一下,惹得明之又叫嚷两声。

额头抵着额头,明之笑着问:“你可想清楚了,都放下了?”

红绡回头看了坟墓一眼,又看回明之:“我刚才对他说,我不能没有你,我不怕了,就算是天塌了我也不怕了。”

明之只觉得自己也是醉了,到最后,醉人的,终不是酒,而是人。只能将她更紧地抱住,明之满足地吻过她的眉眼,落在唇上。他这一生,只这一次急了性子,可老天到底待他还是好的,这场雨到底还是将她送了回来。

后记

哈哈哈,狂笑三声,再狂笑三声

还是笑,再记一次,2006年12月17日,19:55,我,小乖,的第一部小说,嗯,是第一部终于写完的小说出炉了。

烘烤得又臭又长的长醉呀,终于收尾了呀

我还抱着我的小暖包,吸着鼻涕,边咳嗽边快乐地唱歌

想我小乖,初中开始趴在16开的数学本子上写小说,现在家里还积攒着一打一打的本子,之后写了无数次,放弃了无数次,就晋江也是第二次来,才终于第一次写完了一个长篇。

其实大学时,就来JJ,也是这个名字,写了篇银戒指,顺便打打广告,就是现在被我换成《倾城》的那篇。那时的JJ可没现在热闹,我也写得挺开心,可最后还是夭折了,现在还难产着那!

至于长醉,可是我去年开的头了。还是刚去广州那阵,社会新鲜人呀,做个什么屁丫子上岗培训,无聊地要死,天天听一群罗哩八嗦地哼哼一些无聊的东西,我偏偏坐在前几排连睡觉都不行。那时,上课的教室里,侧面墙上挂的就是李白的《将进酒》,草书,字极其难辨认,我就百无聊赖地认呀认,因为是竖着写的,那一句“但愿长醉不愿醒”刚巧就断在但愿长醉那里,我就想,嗯,好听,可以做小说写。在这里,我要郑重地向小七道歉,在我最初的计划里,他才是男一号来的,明之是排在男二的,嘿嘿,怪我向来写文随意,没有章法可言,乱七八糟成了这。

反正我就拿着笔记本写呀写,以至于培训结束时,几个老师都对我印象深刻,说我做笔迹认真,呵呵,偷笑。但是之后上班,就忙晕了,长醉只开了个头,到红绡问明之你愿不愿意娶我那里就止了。直到今年辞职,回家呆着无聊,八月份时又重新动笔,中途夭折了好几次,这里要隆重感谢“春泥”,春泥同学,假如你看到了这里,请你相信我绝对赤诚的感激之晴,要不是是你长醉就结束在15章了,那个时候我真是写的一点信心都没有,觉得自己很垃圾,是你呀,我要好好感谢你。

还有枝枝,小雅,爱书,月,你们都是最开始,我的小尾巴里几乎无人时闯进来的,(虽然我至今很好奇你们怎么找到这里的)我也要感谢你们,你们帮我撑过了最不想写的时候

还有好多好多亲们,可爱地,努力补分的水水,雨芰,袅烟,庄庄,企鹅妹妹,还有苗苗,菲儿,h2or ,十里,funnymonica好了,不一一数了,整得我一颁奖感谢词一样,最近颁奖晚会看得太多了。总之,你们大家都是很好的人,看留言是我每次登录后最快乐的事情之一,也是你们催得我才把长醉给折腾完了。

现在的小乖感觉从来没有的轻松呀,终于不要想着长醉怎样,长醉那样,唉,不过又有点小失落,说实话,写了这么久,感情也有了,忽然完了自己都有点不适应。

想当初,小七可是一个绝代男子,多情误了红绡,被我一整,多专情呀,结局还叫一个惨。

想当初,明之是要做个冷情的人的,对人只是面上好,不往心里去,可现在,都可以去竞争最佳丈夫了。

想当初,红绡是先如火后凉淡的人,我还想着她清醒于一个世界之外,看淡悲欢离合那,可,现在,唉不提也罢。

可见小乖写文实在是无章法可言,期间还差点想冒险,写个大大大悲剧,早早了结拉到,话说悲剧才经典呀。可还是没有那个胆子,况且,我素来不爱看悲剧,也不想让一直追文的亲们被我忽悠一把,只能高举“幸福会来”的大旗,拖拖沓沓扯了这么远,难为大家也看下来了。

我希望,这篇文还是能带给大家一点幸福的感觉。

这世间情感总让人多少有些失望,我总想着在文章里写得梦幻一点,也不记那些柴米油盐,金钱琐事,只简单幸福那么一小会,也是好的。

第一次写完一篇文,第一次写文写得自己嘴角偷笑,第一次写文写到哭去开了秦染的番外,第一次写文写到吐,看到JJ页面就想死,很久以后我希望我自己还记得这段往事。

如今的小乖,已经又开始上班,长醉是我辞职以来最大的成果,可能有些稚嫩生涩,看了的谢谢你们海涵,以后来的,也希望你们能获得哪怕一点点的幸福感,小乖会很快乐。

有空,还是到小尾巴里来坐坐,欢迎喔

PS:预告——鉴于小乖自己也依依不舍,鉴于归归催文的恐怖劲,我会努力交出明之与红绡的番外,也算是续一点小尾巴

接着自然是把秦染的故事给写完,就是《凋谢的时光》了,准备写校园,这是实实在在的广告,大家有空去捧场。

最后,亲大家,抱大家,大家还是觉得小乖是粉可爱,粉乖的宝贝小乖吧

第 68 章

等到最后一个孩子回家,暮色已浓。

已经是夏季,红绡打扫完院子,又洒了些水在地面上去去燥热,直起腰时一阵晕眩。她自己就笑,该是要老了,动上这么一会头就发晕。

打开院门坐在门槛上,微风吹过,人乏乏地。红绡托着下巴,无聊地看蚂蚁搬家,呢喃的虫,欢唱的蝉,空气里还飘着稻花香,夜就愈发显得静。

然后听见不紧不慢的脚步声,她也不抬头,直到人走到跟前。

青布鞋子,连边缝都不齐,大小细看也不一致,红绡吃吃地笑,这可是她做的第一双鞋,比起当初那件“乞丐服”可好了数倍。

“哪有那么好笑?”明之自己也笑,见她懒懒地,就将食篮换到手腕上,弯腰抱起了她。

这才抬头,月朗星稀,还有他温和的笑脸。

红绡皱着鼻子嗅了嗅:“冬瓜盅,酸辣鸡丝,恩——炝黄瓜。”前两日红绡切菜将手指切了,也只有明之才大惊小怪不许她碰水,叶夫子样样好就是厨艺不敢恭维,只得去买,猜菜色就成了红绡的余兴游戏。

“以前都不知道你鼻子这么灵。红绡,”明之唤她一声,有些犹豫:“过两日得回离城一趟,成吗?”

“为什么?”

“小猴儿要嫁人了。”

“呀!谁这么好的心呀!”

明之将她安放好,才弹了弹她的额角:“什么话!”

“可不是你时时念她会嫁不出去,如今反而说我。”

“那回吗?”

“当然回,我可得好好看看新郎官。”倒不是红绡对离城有忌讳,刻意回避,只是如今升格为师母,扔不下一群孩子。

自打明之将私塾搬到了红绡的院子,最高兴的就是那群娃娃,红绡用了两大坛子蜜糖才换来几声“师母”,既然已是升为“母”级,当然对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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