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淡墨青衫【由.(.-wrshu-.)整理提供,。】第一卷 锦衣缇骑 第一章 倒霉差使大明景泰七年九月三十。夕阳西下,宣武门大街上已经人踪罕见,远处的钟鼓楼上钟鼓齐鸣,已经到了申时三刻,冬天天儿冷的早,前一阵子还下过一场大雪,街角的积雪到现在也没有化尽了,刑部衙门高堂重檐,檐角下一长溜的冰棱,就好象一排排的长矛。“好家伙,总算要散值回家了,这是咱们最后一天来刑部了吧,明天就分派新差事了———这天,冷的真邪乎!”就在刑部大堂左侧的一排低矮的房舍里,两个年轻男子正靠在一个小火盆前烤火。他们都穿着赤黄色罩袍,腰间系着犀角带,挂着铁牌,并且在腰间另外一侧挂着一柄腰刀。头顶上,都是黑色的毡帽,帽檐底下,是两张冻的发青的脸。...
作者:石钟山第一章1.危险的孕妇王桂香的肚子已经有脸盆那么大了,从怀孕到现在,掐指算算,再有个十天半月就要生产了。王桂香对于生孩子已经不陌生了。八年前,那一年她二十二岁,生了老大刘树,现在上小学一年级。四年前,她又生了个闺女,叫刘草,此时应该在自家的院子里玩儿。农村女人皮实,不把生孩子当回事,直到肚子疼了,才往炕上一躺,急三火四地把接生婆接到家里来;这边烧上一锅热水,呼天喊地地就等着接生了。农村女人大都在家里生孩子,去医院一是没条件,二也花不起钱。因此,农村的接生婆遍地都是,有几次生养经验的,胆子大些,心细一些的,都可以干这个营生。她们不计报酬,等接生的孩子满月了,孩子的爹用毛巾包裹着十几个鸡蛋送来,就算是酬谢了。农村女人生养一点儿也不隆重,怀就怀了,生就生了。...
作者:张云【,】第一章 吴中陆生苏州人不喜欢朱元璋。相比之下,他们更喜欢张士诚。不过那个时候苏州还不叫苏州,它叫平江。苏州人不喜欢朱元璋有多种理由,但是最大的一条,就是朱元璋做过和尚,还是个农民。宋朝范成大著《吴郡志》序中道:“吴郡在阖闾以霸,更前数百年,号成虽数易,常为东南大都会。当中兴、其地视汉扶、冯,人物魁倬,井赋藩溢,谈者至与杭等,盖益胜矣。”又云:“然数郡川泽沃衍,有海陆之饶,珍异所聚,故商贾并凑。其人君子尚礼,庸庶淳庞,故风俗澄清,而道教隆洽,亦其风气所尚也。”说得通俗点,就是苏州这地方,是个重礼尚文谈诗书的地方,苏州人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对文化人极为看重,唱的是昆山腔(那个时候还不叫昆曲),观的是白苎舞,吃的是红菱白藕,赏的是梅兰菊竹,当然不会喜欢那个一脸麻子张口就是凤阳腔的土包子朱重八,张士诚则不然,身修体长,读得经典,做得诗词,容貌俊美,苏...
作者:龙鹰凌..自序写文章是为了什么呢?我常常在想这个问题。以前,我感觉写文章是为了附庸风雅,吟诗作赋的这些人嘛,才气横溢,指点江山,多么嚣张啊!当年在高中时,我也着实憋出些诗词来,每每得意扬扬,逢人便赠,当然多半那张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都会被叠成飞机。不过我的确很欣赏那些不朽的篇章,例如《岳阳楼记》、《醉翁亭记》,乖乖那个精致呀,读后犹如在大热天喝了一碗冰镇酸梅汤。曾痴想如果我也能屙出一篇,岂不要仰天狂笑而死?时过境迁,现在看来,写文章的好像都有点跑调,不单纯为了风雅以及好泡小美眉吧?在我看来,白花花的现大洋也很重要。当然,有人号称一年可写两百万字,我也只能高山仰止了。想学,却真的是没那个本钱哪。...
作者:叶某银【,】☆、看,超人(1)黄泉路,奈何桥边,森森白气阴寒刺骨,朵朵红花乱人心扉。两个妙龄女子撸着袖子,绑着头巾,横眉冷对,大眼瞪小眼。其中一个衣着甚是暴露,火辣的身材若隐若现,直惹得过桥的鬼魂们心猿意马。只见她迎着一个新来的男鬼一抛媚眼,几乎倒进鬼怀里,用娇柔酥软的声音说:“客官,来尝一尝奴家新熬制的孟婆汤哟,味道很好滴哟,保证您一喝,立刻抛掉三千烦恼丝,还您健康新开始哟!”男鬼被那一双妖娆勾魂眼迷得晕头转向,下意识就要去接那碗孟婆汤。这时,躲在一旁虎视眈眈已久的夏夏,终于爆发出破锣般的叫卖声:“想要三生三世,永浴爱河的鬼魂们请往这边看!想要记住前生挚爱再续前缘的有情人请注意!夏夏牌大红花,帮你摆脱孟婆汤的苦恼!只要一朵,就一朵,立马恢复你前世记忆,让你的今生再放光彩!为了您和您爱人的幸福,赶紧行动吧!现在起,立马购买夏夏牌大红花,我们就买一送一!您没有...
掌门靠边站!作者:花日绯11、醒来 ...当我醒来的时候,有些事情已经记不太清了。仿佛过了几千几万年,我的骨头随着我的记忆一起钝化,我浑身僵硬,张开了双眼。久违的光刺入我的双眼,让我看到了世界的颜色,和……呃,现在这个情况……两片油光发亮的烈焰猪唇正向我靠近,猪唇的主人生得白白胖胖,肥头大耳,只见他双眼紧闭,神情猥琐迷离,当他把猪唇贴在我的嘴上时,我能看见的只剩下与他猪唇同样具有代表性的两只鼻孔了……猪唇的主人仿佛特别享受般在我嘴上摩擦,我不着痕迹的嗅了嗅,嗯,有油切鸡和肉包子的味道,也许是饿得太久,如此诱惑当前,我不禁伸出小舌在猪唇上舔了舔。那一瞬间,我清楚的感觉到了压在我身上的人浑身一僵,然后,他颤颤巍巍的将双眼睁开一条缝缝,正好对上我的眸子。...
作者:八月薇妮11、有米人生 ...有米一直觉得自己挺幸运的,虽然生她的时候母亲难产、长时间的挤压、缺氧,外加一点营养不足,这个婴儿的生产过程似乎就预示着她一生的坎坷命运,但是有米又真是幸运的,因为她有个出身富豪还是科学奇才的爹。有米的老爹姬越,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科学怪才,他是家族唯一的继承人,本来应该成长为一个无所事事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享尽人间富贵不知愁为何物。但姬越不知为何,自小却对物理化学这些冷冰冰的东西情有独钟。姬越一生最爱的就是研究数字,他本来不知道自己为何会痴迷于此,——一开始他以为自己是想成为一代科学家,名垂青史,后来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姬越研究的东西太多太杂,从一个领域爬到另一个领域,速度快的让人瞠目结舌。世人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评定他,他是个科学杂家,最要命的是,杂而且精,精到常人的头脑无法想象的高度。...
作者:东一方【,】第一卷 汝南黄巾第1章 力挽狂澜----------------------------------------------------已经入了秋,天气却还似盛夏般炎热。王灿躺在热气腾腾的大地上,感觉后背好似贴着一块烧红的铁板,滚烫无比,身体本能的一跃,跳了起来。“咦,这是哪里?”王灿入眼处,百米开外,一群黑压压的士兵手持钢刀、长枪冲了过来。“怎么会这样,我不是死了么?”王灿望着飞快奔驰,面目狰狞的士兵,怔了怔,眼前的情况实在是太陌生了。他本是西南军区飞鹰特种大队的特种狙击手,接受命令前往中缅边境狙杀当地的大毒枭,虽然成功将大毒枭杀死,王灿最终也落入对方的包围之中,面对地毯式搜索,王灿没有任何机会逃脱,为此王灿选择了玉石俱焚,用炸弹炸死了自己,也炸死了追上来杀他的敌人。...
作者:梦与君同VS诸葛正文 第一章:殇为情,无声穿越“嘟……嘟……嘟……”“喂……”“宸淼在吗?”“哦,她已经睡了,你明天再给她打吧。”“嘟嘟嘟……”记不得是第几天这样了,每次电话打过去,都不是她接,每次又都说是已经睡了,好容易电话接通,只是讲到手机坏了,然后电话匆匆挂断,算是理由吗?怎么会这样呢?做份销售的工作有这么样的吗?这也太巧合了吧?越想越觉得害怕,我怎么也想不到好的地方去……情急之下,我疯狂地开始满世界的找寻,盲目的打遍了一切能够有所联系的朋友、亲人的电话,能得到的结果只有一个,不知道、好久没联系了……都说,孤独的人能享受寂寞,我懂得;我说,当一个人懂得享受寂寞的时候,他才开始成熟。只是,一个人的城市,我不说,并不代表,我不寂寞……...
作者:飞过天空第一章,抗日飞虎队莽莽群山在机翼下飞掠而过,高空回旋气流冲击下的C—47运输机铝制机身不断颤抖,而机头那巨大的鲨鱼头仿佛有了自己生命一般,伴随着发动机的不断增压,昂扬怒吼着。原飞虎队第三驱逐中队“地狱天使”中队(注一),现中美空军混合编队第5战斗团第29战斗中队的中国籍飞行员——上尉程长风,坚毅的目光死死盯住前方遥远的地平线,清秀的脸庞上,双眉紧锁,薄薄的嘴唇紧抿在一起。他身边副驾驶员,美国人,中尉理查德·罗西一边观察着远处的天空,一边嚼着口香糖。罗西,今年24岁,是美国印地安那州人,参加飞虎队前是一家大农场的放牧工人兼管家,后来农场破产,又成为了汽车厂一个普通的产业工人,无家无业无老婆,属于纯粹的“无产阶级”,接受过共产主义思潮的影响,思想上也比较先进,参加过几次罢工,还是工会成员。罗西是程长风在美国时的老邻居,和程长风同时报名参军,是程长风很好的朋...